第一次看清楚餘雅詩的屍體時,我的心髒也不禁猛然一跳。
這具屍體的死相,確實有點令人不舒服。
餘雅詩全身上下不著片縷,並且整個身體以極為羞恥的形態,被吊掛在從天花板上懸掛下來的鐵鏈上——
她的一對胳臂被兩條鐵鏈死死倒捆在背後,另兩條鐵鏈則捆在雙腳腳踝上,整個身體彎成了極限的c形,將一個女人全身的性感帶——尤其前胸,展示得淋漓盡致。
如果此時的餘雅詩還活著,那肯定是一副香豔刺激到了極致的畫麵,但可惜的是,餘雅詩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而且是極度難看、恐怖的那種。
屍體的頭部無力地垂向床麵,被血塊汙染的長發結著塊,尾端攤開在床鋪上,被血水凝結成一團。
屍體的外表上,到處可見腫塊、淤傷和開裂的傷口,那是被淩虐毆打所留下的傷痕,而血液和其他粘液則形成了惡心的黏糊狀物質,沾滿了屍體全身。
我注意到,屍體上的屍斑並沒有非常嚴重,這說明,屍體的死亡時間並不太遙遠。
屍體的雙腳、大腿部位,都有大片被野獸啃咬的痕跡,胸前的女性特質也被啃去了一隻,露出了部分肋骨——已經變為深黑色的筋肉殘渣,在白森森的骨頭上形成黏糊糊地一片。
程城輕輕撥動餘雅詩的頭部,隻見她麵孔上大部分的皮肉也被啃咬一空,眼球也掉出來一隻,直接露出了麵骨,顯得恐怖異常。
此外,屍體表麵的大部分地方,似乎還塗抹著一層東西,已經風幹了,我湊近看了看,好像是一層肉醬。
“日他仙人板板,真他娘的有夠變態!”老刀隔著口罩捏著鼻子,罵道。
程城也看到了屍體上的那層幹掉的肉醬,問道:“蔡局長,這屍體上的這層肉醬狀物質,具體是什麽?”
“哦,這是牛肉味的罐裝狗糧,和死者自己的肉沒關係。”蔡智恒頓了頓,又說道,“程科長、還有諸位,我說大家不要老是蔡局長蔡局長的叫我嘛!我隻是個臨時的虛職,大家叫我老蔡就行了,蔡局長也太顯得生分了,對不對?”
程城點點頭:“那好,蔡局——老蔡,你也別叫我程科長了,叫聲老程就好。”
蔡智恒連連搖頭:“那不行,你是正兒八經的警務局刑偵科長,和我這個虛職不一樣……不能亂了上下級關係啊——這樣吧,我隨吉偵探他們,叫你程隊行不行?”
我看這個蔡智恒又在一邊胡亂攪和,感覺他好像有點不想我們進度太快的樣子,便給了老刀一個眼色。
老刀會意,開口道:“那個,老蔡,你們怎麽確認是罐裝狗糧,還是牛肉味?”他放開捏著鼻子的手,湊近屍體表麵,仔細嗅了嗅,補充道,“外表上看,的確很像是某種罐裝的寵物濕糧,但我完全聞不出味道,血腥味和腐爛味已經完全掩蓋了別的味道——你們鎮上有專業的檢測化驗機構?可以確認是狗糧?”
“沒有。但是我們鎮上隻有一家店賣寵物食品,那就是春子開的那家招待所小超市。而且小超市裏隻賣一種口味的狗糧。”一邊站著的何君解釋道。
老刀追問:“不可能是網購,或者從外麵帶進來的嗎?”
“鎮上不通快遞,網購的話,你需要自己去五十多公裏外的縣城取包裹,太麻煩了。另外,近一個月內,我們鎮裏並沒有人外出。”
“這麽肯定?”
“整個黑水鎮,現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鎮的環境你們也看到了,三麵環山一麵靠水,鎮裏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門口的那條柏油路——總不可能有人為了一罐寵物濕糧,跋山涉水地從野外進鎮吧?我們鎮子外麵幾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遠一點,野狼、蟒蛇什麽的都能見到,很危險的。”
何君的這番解釋可以說是很詳盡了,老刀無話可說,點點頭不語,繼續查看起屍體其他部位。
程城皺眉道:“凶手將狗糧塗抹在屍體身上,就是為了勾引野獸去撕咬屍體嗎?小何你剛才說鎮子外麵的森林裏有狼,會不會是狼咬的?”
“不會,應該是一條寵物狗。”我蹲下身子,觀察了一下懸掛於半空中的屍體和床麵的距離,補充道,“半米的距離……而且屍體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跡很大,吃掉的部分應該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隻中型犬,才有這樣的體型和胃口。”
何君驚訝道:“吉偵探,你這麽快就確認了?依據呢?”
我不答反問:“屍體是什麽時間發現的?”
“前天夜裏——十一點左右。”
“死亡時間呢?”
“最多三天。”
問完,我點點頭,用手一指屍體那完好無損的腹部:“一般來說,食肉型野獸抓捕到獵物後,都是習慣從最為柔軟的腹部開始進食,直至掏光獵物肚子裏的內髒,然後才會開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寵物啃咬人類的屍體,則大多是從身體的末端開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頭部了。這是經過統計得出的大數據,你們也可以回憶一下你們看到過的《動物世界》之類的紀錄片,應該也有類似的場麵。”
眾人露出思索的神情,盡皆點頭。
何君還有點不服氣,追問道:“那你又怎麽確定是中型犬?從撕咬痕跡上看,貓狗應該都有可能吧?”
“屍體距離床麵大約半米,並且請大家仔細看這些傷口,注意它們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隻大型犬,那麽它隻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輕鬆夠到屍體,完全用不著跳躍。而要留下這種撕裂傷口,這隻寵物必須是跳起來啃咬,並利用軀體的重力來撕扯肉塊,才能造成。那麽,為什麽不能是小型犬或者貓呢?理由很簡單,它們沒有那麽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裏被發現,也就是說,隻有一天左右的時間,可供這隻寵物‘作案’——貓和小型犬,一頓可吃不下3-5公斤肉。現場雖然血跡淋漓,但並不淩亂——如果是多隻寵物一起進入的話,肯定會發生爭奪食物的現象,現場一定會留下非常明顯的痕跡。”
最後,我總結道:“其實這些東西,隻需要采集現場的毛發做一個化驗就可以了,但我們現在沒有這個條件,所以隻能靠推理。”
何君聽我說完,一臉的驚訝,張了張口,一副想說點什麽但又什麽都說不出的樣子。
我知道,像何君這樣性格的人,都有些固執,她一開始有點看不起以我為首的私家偵探團隊(主要是李逸這個家夥有點丟分嚴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時候,她竭力在尋找我的推理漏洞,這是一種習慣思維,沒什麽奇怪的。
第一印象,對一個人的影響之大,往往超過絕大多數人的想象。
未免這位性格要強麵皮又薄的小女警覺得尷尬,我從頭至尾都沒有和她進行過視線接觸,現在更是轉過頭,去問蔡智恒:“蔡局長,你們應該進行了現場的第一時間勘察,受害人有沒有受到過x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務係統的老資格(或者曾經是),蔡智恒一個邊遠小地方的警員,在他們麵前,確實沒什麽好裝腔作勢的。但我卻不能跟著程城和老刀一樣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點蹬鼻子上臉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這種程度,所以,我仍舊用“蔡局長”稱呼他。
另外,由於屍變的程度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嚴重,尤其是jg液等體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難從那一灘包含著血液等各種體液的半幹狀態的粘稠物質中分辨出來的,就算加上嗅覺也不行,畢竟一般人可沒長一副狗鼻子——我也沒必要那麽為難自己對不?
“我們的第一現場勘察,沒有發現死者受到xg侵犯的痕跡。”蔡智恒回答,“吉偵探,你懷疑凶手是個女人?”
程城也點頭同意:“小何給我們看過受害人餘雅詩生前的照片,很是漂亮惹火——這麽一個尤物當前,而且這裏一屋子的各種情趣玩具,凶手如果是男性的話,沒理由不享受一下吧?”
“可是,程科長,餘雅詩身高有168公分,而且體型是比較豐滿的類型,這麽高大的女人,不是那麽好製服的。別說女人,就算是凶手是男子,也得是身強力壯的那種才行。”何君提出了不同意見。
“你說得很有道理,單憑沒有受到xg侵這一點,不足以排除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我先是認可了何君的分析,接著說出了自己的理由,“但如果凶手是女性,便存在兩種可能。第一種,受害者是自願被綁住手腳——她可能是受虐狂兼同性戀;第二種,受害人當時失去了反抗能力。要證明也很簡單,我們再仔細檢查一下屍體的各個部位,看看能不能發現一些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痕跡。”
大家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再次檢查起了屍體,而蔡智恒和何君,更是一臉的將信將疑、隱隱還有一點不服氣——他們兩個早就對屍體進行了好幾遍檢查,現在我這麽一說,等於質疑他們的工作。
沒辦法,我總不能為了麵子就放棄發現真相的可能。
隻花了幾分鍾,程城便驚喜的告訴我們,他發現了一個針眼。
這具屍體的死相,確實有點令人不舒服。
餘雅詩全身上下不著片縷,並且整個身體以極為羞恥的形態,被吊掛在從天花板上懸掛下來的鐵鏈上——
她的一對胳臂被兩條鐵鏈死死倒捆在背後,另兩條鐵鏈則捆在雙腳腳踝上,整個身體彎成了極限的c形,將一個女人全身的性感帶——尤其前胸,展示得淋漓盡致。
如果此時的餘雅詩還活著,那肯定是一副香豔刺激到了極致的畫麵,但可惜的是,餘雅詩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而且是極度難看、恐怖的那種。
屍體的頭部無力地垂向床麵,被血塊汙染的長發結著塊,尾端攤開在床鋪上,被血水凝結成一團。
屍體的外表上,到處可見腫塊、淤傷和開裂的傷口,那是被淩虐毆打所留下的傷痕,而血液和其他粘液則形成了惡心的黏糊狀物質,沾滿了屍體全身。
我注意到,屍體上的屍斑並沒有非常嚴重,這說明,屍體的死亡時間並不太遙遠。
屍體的雙腳、大腿部位,都有大片被野獸啃咬的痕跡,胸前的女性特質也被啃去了一隻,露出了部分肋骨——已經變為深黑色的筋肉殘渣,在白森森的骨頭上形成黏糊糊地一片。
程城輕輕撥動餘雅詩的頭部,隻見她麵孔上大部分的皮肉也被啃咬一空,眼球也掉出來一隻,直接露出了麵骨,顯得恐怖異常。
此外,屍體表麵的大部分地方,似乎還塗抹著一層東西,已經風幹了,我湊近看了看,好像是一層肉醬。
“日他仙人板板,真他娘的有夠變態!”老刀隔著口罩捏著鼻子,罵道。
程城也看到了屍體上的那層幹掉的肉醬,問道:“蔡局長,這屍體上的這層肉醬狀物質,具體是什麽?”
“哦,這是牛肉味的罐裝狗糧,和死者自己的肉沒關係。”蔡智恒頓了頓,又說道,“程科長、還有諸位,我說大家不要老是蔡局長蔡局長的叫我嘛!我隻是個臨時的虛職,大家叫我老蔡就行了,蔡局長也太顯得生分了,對不對?”
程城點點頭:“那好,蔡局——老蔡,你也別叫我程科長了,叫聲老程就好。”
蔡智恒連連搖頭:“那不行,你是正兒八經的警務局刑偵科長,和我這個虛職不一樣……不能亂了上下級關係啊——這樣吧,我隨吉偵探他們,叫你程隊行不行?”
我看這個蔡智恒又在一邊胡亂攪和,感覺他好像有點不想我們進度太快的樣子,便給了老刀一個眼色。
老刀會意,開口道:“那個,老蔡,你們怎麽確認是罐裝狗糧,還是牛肉味?”他放開捏著鼻子的手,湊近屍體表麵,仔細嗅了嗅,補充道,“外表上看,的確很像是某種罐裝的寵物濕糧,但我完全聞不出味道,血腥味和腐爛味已經完全掩蓋了別的味道——你們鎮上有專業的檢測化驗機構?可以確認是狗糧?”
“沒有。但是我們鎮上隻有一家店賣寵物食品,那就是春子開的那家招待所小超市。而且小超市裏隻賣一種口味的狗糧。”一邊站著的何君解釋道。
老刀追問:“不可能是網購,或者從外麵帶進來的嗎?”
“鎮上不通快遞,網購的話,你需要自己去五十多公裏外的縣城取包裹,太麻煩了。另外,近一個月內,我們鎮裏並沒有人外出。”
“這麽肯定?”
“整個黑水鎮,現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鎮的環境你們也看到了,三麵環山一麵靠水,鎮裏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門口的那條柏油路——總不可能有人為了一罐寵物濕糧,跋山涉水地從野外進鎮吧?我們鎮子外麵幾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遠一點,野狼、蟒蛇什麽的都能見到,很危險的。”
何君的這番解釋可以說是很詳盡了,老刀無話可說,點點頭不語,繼續查看起屍體其他部位。
程城皺眉道:“凶手將狗糧塗抹在屍體身上,就是為了勾引野獸去撕咬屍體嗎?小何你剛才說鎮子外麵的森林裏有狼,會不會是狼咬的?”
“不會,應該是一條寵物狗。”我蹲下身子,觀察了一下懸掛於半空中的屍體和床麵的距離,補充道,“半米的距離……而且屍體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跡很大,吃掉的部分應該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隻中型犬,才有這樣的體型和胃口。”
何君驚訝道:“吉偵探,你這麽快就確認了?依據呢?”
我不答反問:“屍體是什麽時間發現的?”
“前天夜裏——十一點左右。”
“死亡時間呢?”
“最多三天。”
問完,我點點頭,用手一指屍體那完好無損的腹部:“一般來說,食肉型野獸抓捕到獵物後,都是習慣從最為柔軟的腹部開始進食,直至掏光獵物肚子裏的內髒,然後才會開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寵物啃咬人類的屍體,則大多是從身體的末端開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頭部了。這是經過統計得出的大數據,你們也可以回憶一下你們看到過的《動物世界》之類的紀錄片,應該也有類似的場麵。”
眾人露出思索的神情,盡皆點頭。
何君還有點不服氣,追問道:“那你又怎麽確定是中型犬?從撕咬痕跡上看,貓狗應該都有可能吧?”
“屍體距離床麵大約半米,並且請大家仔細看這些傷口,注意它們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隻大型犬,那麽它隻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輕鬆夠到屍體,完全用不著跳躍。而要留下這種撕裂傷口,這隻寵物必須是跳起來啃咬,並利用軀體的重力來撕扯肉塊,才能造成。那麽,為什麽不能是小型犬或者貓呢?理由很簡單,它們沒有那麽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裏被發現,也就是說,隻有一天左右的時間,可供這隻寵物‘作案’——貓和小型犬,一頓可吃不下3-5公斤肉。現場雖然血跡淋漓,但並不淩亂——如果是多隻寵物一起進入的話,肯定會發生爭奪食物的現象,現場一定會留下非常明顯的痕跡。”
最後,我總結道:“其實這些東西,隻需要采集現場的毛發做一個化驗就可以了,但我們現在沒有這個條件,所以隻能靠推理。”
何君聽我說完,一臉的驚訝,張了張口,一副想說點什麽但又什麽都說不出的樣子。
我知道,像何君這樣性格的人,都有些固執,她一開始有點看不起以我為首的私家偵探團隊(主要是李逸這個家夥有點丟分嚴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時候,她竭力在尋找我的推理漏洞,這是一種習慣思維,沒什麽奇怪的。
第一印象,對一個人的影響之大,往往超過絕大多數人的想象。
未免這位性格要強麵皮又薄的小女警覺得尷尬,我從頭至尾都沒有和她進行過視線接觸,現在更是轉過頭,去問蔡智恒:“蔡局長,你們應該進行了現場的第一時間勘察,受害人有沒有受到過x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務係統的老資格(或者曾經是),蔡智恒一個邊遠小地方的警員,在他們麵前,確實沒什麽好裝腔作勢的。但我卻不能跟著程城和老刀一樣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點蹬鼻子上臉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這種程度,所以,我仍舊用“蔡局長”稱呼他。
另外,由於屍變的程度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嚴重,尤其是jg液等體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難從那一灘包含著血液等各種體液的半幹狀態的粘稠物質中分辨出來的,就算加上嗅覺也不行,畢竟一般人可沒長一副狗鼻子——我也沒必要那麽為難自己對不?
“我們的第一現場勘察,沒有發現死者受到xg侵犯的痕跡。”蔡智恒回答,“吉偵探,你懷疑凶手是個女人?”
程城也點頭同意:“小何給我們看過受害人餘雅詩生前的照片,很是漂亮惹火——這麽一個尤物當前,而且這裏一屋子的各種情趣玩具,凶手如果是男性的話,沒理由不享受一下吧?”
“可是,程科長,餘雅詩身高有168公分,而且體型是比較豐滿的類型,這麽高大的女人,不是那麽好製服的。別說女人,就算是凶手是男子,也得是身強力壯的那種才行。”何君提出了不同意見。
“你說得很有道理,單憑沒有受到xg侵這一點,不足以排除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我先是認可了何君的分析,接著說出了自己的理由,“但如果凶手是女性,便存在兩種可能。第一種,受害者是自願被綁住手腳——她可能是受虐狂兼同性戀;第二種,受害人當時失去了反抗能力。要證明也很簡單,我們再仔細檢查一下屍體的各個部位,看看能不能發現一些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痕跡。”
大家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再次檢查起了屍體,而蔡智恒和何君,更是一臉的將信將疑、隱隱還有一點不服氣——他們兩個早就對屍體進行了好幾遍檢查,現在我這麽一說,等於質疑他們的工作。
沒辦法,我總不能為了麵子就放棄發現真相的可能。
隻花了幾分鍾,程城便驚喜的告訴我們,他發現了一個針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