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變法


    公元前359年(周顯王10年,秦孝公3年),衛鞅起草了一個初步變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條一條地寫出來,呈給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發布告,讓全國的人都依著做去。衛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個準備來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門立了一根木頭,出了個命令:“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的,就賞他十兩金子。”


    一會兒工夫,南門口圍上了一大堆人,十十交十十頭接耳,議論紛紛。有的說:“這大概是一種玩意兒,成心跟咱們開玩笑。”有的說:“這根木頭,我小兒子也扛得動,哪兒用得著十兩金子?”大夥兒瞧瞧木頭,又瞧瞧別人,都想瞧瞧誰有這傻勁去上當,衛鞅一聽淨是瞧熱鬧的,沒有一個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賞,說:“誰能扛到北門去的,就賞他五十兩金子。”這麽一來,更沒有人敢碰了。


    大夥兒正在出神的時候,忽然人群裏鑽出一個人來。他是專門給人家取笑的,上了當也不知道生氣,得了個“冤大頭”的外號。大夥兒一見他愣頭愣腦地還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說:“喂,大頭!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一會兒國君就賞給你五十兩金子呐!”這個冤大頭樂了樂,打量著那根木頭有多沉,就說:“扛得動,扛得動!”他真把木頭扛起來就走。大夥兒閃開一條道,好像小孩兒們看耍猴兒似地嘻嘻哈哈地跟著他,一直跟到北門。衛鞅叫人傳話,對他說:“你聽從朝廷的命令,真是個好人。”當時就賞給他五十兩金子。瞧熱鬧的人一見他真得了賞,一個個都愣了。他們後悔剛才沒扛,錯過了機會。要是明兒個再有這事,傻蛋才不扛呐!這件新聞一傳出去,一時全國都知道了。人民都說:“左庶長真是說到哪兒應到哪兒,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夥兒要學冤大頭的樣兒,又跑到城門口去看木頭。這回換了個新花樣。木頭沒有了,張著一個挺大的告示。他們都不認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個小官念給他們聽。念出來的東西也有聽得懂的,也有聽不懂的。可是他們知道“左庶長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從。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麵幾條:


    (一)實行連坐法。每五家人家編為“一伍”,十家人家編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監視。一家有罪,其餘九家應當告發。不告發的,十家連坐,受腰斬處分。告發的和殺敵人同樣有功。私藏罪人的和罪人同樣有罪。每個居民必須領取憑證。沒有憑證的不能來往,不能住店。


    (二)獎勵建立軍功。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打仗立功為標準。殺一個敵人記一分功,升一級。功勞大的地位高,田宅、車馬、十奴十婢、衣服,隨地位的高低分等級使用、穿戴,沒有軍功的就是有錢也不得鋪張。貴族的遠近高低要看打仗的功勞而定。凡宗室沒有軍功的不得列入貴族名單。不論有道理沒有道理,凡是為私事打架毆鬥的按情節輕重分別受罰。


    (三)獎勵生產。凡人民努力於“本業”[耕種和紡織,是根本的事業,叫“本業”],多生產糧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經營“末業”[做買賣掙錢是末流的勾當,叫“末業”]和為了懶惰而貧窮的,連同他的妻子、兒女一概沒入官府為十奴十婢。誰要是把灰土扔在道上的,就把他當作懶惰的農民處理。一家之中有兩個成十人的兒子就應當分家,各立門戶,各十十交十十各的人頭稅。不願分家的,每個成十人加倍付稅。


    新法令公布之後,國內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首先,沒有軍功的貴族領主失去了特權,他們即使有錢,也不過算是富戶。立軍功的有賞,最高的賞賜是封侯,但是封了侯也隻能在自己的食邑內征收租稅,不能直接管理食邑內的人民。這麽一來,領主製度的秦國,從此以後變為地主製度的秦國了。這麽巨大的改革不引起貴族領主的反抗才怪呐。大夫甘龍和杜摯代表了舊勢力起來反對。衛鞅不願意把他們趕盡殺絕,隻把他們革了職,罰做平民。老百姓要是反對新法,除了連坐法以外,還有砍頭、腰斬、十抽十筋、鑿頭頂、下油鍋、車馬分十十屍十十等等極其殘酷的刑罰對付他們。這一來,可把人們都嚇壞了,有的人在夢裏還老發十抖呐。


    這麽過了三年,老百姓開始覺得新辦法倒是好。生產增加了,生活也有所改善。父子兄弟各立門戶,免發一家人互相依賴,勞逸不均,做兒子和兒媳婦的可以不受大家庭的氣,也是件好事情。分家以後,做父親的要使用兒子的農具,得向他借,還得感激他的好意。做婆婆的沒經過兒媳婦的允許就使用她的掃帚、簸箕,給兒媳婦責備了,她也不敢回嘴。家族製度下的父權和公婆的威風大大受到了限製。這些都不說,老百姓最滿意的是增加生產可以免除官差這一條。大家寧可努力於耕種和紡織,多增加生產,誰也不願意離開家庭、田園、妻子、兒女,被征發到遠地去當差。將士們呐,因為提高了待遇,立了軍功,就能升級,誰都願意做個勇敢的戰士。公無前354年(秦孝公8年),秦國趁著魏國正在攻打趙國的機會,發兵去打魏國。在元裏[在陝西省澄城縣西]打了個勝仗,而且占領了魏國的少梁[在陝西省韓城縣南]。這是衛鞅變法以後第一個大勝仗。


    接著在公元前352年(秦孝公10年),衛鞅由左庶長升為大良造。衛鞅趁著魏國跟別的中原諸侯打仗的機會,親自率領著大軍進攻魏國的西部,從魏國的河西一道打到河東,把魏國原來的都城安邑也打下來了。同時在北邊又占領了魏國的固十陽十[在內蒙自治區包頭、固十陽十一帶地區]。十逼十得原來算是頭等強國的魏國也不得不在公元前350年(秦孝公12年)跟秦國講和。秦國為了要進一步變法,而且魏國還有力量,就在頭一年,中原十二個諸侯還都向魏國朝見呐。因此,在東邊不受魏國的威脅的條件下,秦國也願意讓些步。這麽著,秦孝公和魏惠王[魏武侯擊的兒子]在彤[tong二聲,在現在陝西省華縣]相會,訂立了盟約。秦孝公把河西大部分的地方和安邑退還給魏國。魏惠王認為秦孝公心眼好,很是感激,也不再擔心西邊的侵犯了。


    衛鞅變法的初步計劃在生產上和軍事上都得到了成功。就從跟魏國和好那一年起,實行更大規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幾項:


    (一)開辟阡陌封疆。田間南北通車的道路叫“阡”,東西通車的道路叫“陌”。阡陌就是供兵車來往的田間的大路。戰國時代,各國打仗都用步兵和騎兵,兵車是極少用的,因此,東方各國早已陸續開了阡陌。這會兒秦國除了田間必要的道兒以外,把寬闊的阡陌一概鏟平,也種上莊稼。“封疆”是封建領主作為劃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大片的土堆、荒地、樹林、溝池等。現在把這些土地也開墾起來,作為耕種的土地。誰開墾的荒地,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自十由買賣。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六尺為一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的標準計算畝數,按照畝數十十交十十納地租。


    (二)建立縣的組織。除了領主貴族所占據的封邑以外,在沒有建立縣的地區,把市鎮和鄉村合並起來,組織成為大縣。每縣設置縣令[相當於縣長]和縣令的助理縣丞,主管全縣的事。縣令和縣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這種由朝廷直接統治的地方組織一共建立了四十一個。


    (三)遷都鹹十陽十。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雍城[在陝西省鳳翔縣]遷移到渭河北麵的鹹十陽十。


    這一次新法令出來,當然也有人反對。秦國既然實行了霸道,自然得用嚴厲的手段。據說有一回,在一天之內就殺了七百多人,渭河的水都變紅了。


    第二次的大改革已經實行了四年了,沒想到太子駟犯了法,他居然也批評起新法來了。這真叫衛鞅為難。他認為這是考驗法治的緊要關頭。他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在上的人不遵守,底下的人對朝廷可就不信任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替他擔當罪名。”秦孝公叫衛鞅瞧著辦去。衛鞅就把太子的兩個老師都治了罪:公子虔割了鼻子,公孫賈臉上刺了字。這一來,其餘的大臣更不敢批評新法了。一般的老百姓,尤其是自己有生產能力的人,對於衛鞅的變法,有不少人是擁護的。他們最感興趣的有兩條:一條是誰開墾的荒地,歸誰所有;一條是土地可以自十由買賣。由於實行了這兩條,有些農民也得到了一些小塊土地,主要的是:新興的商人地主成了新的土地所有者。他們取得了土地所有權,可以向農民征收實物,從農民的剩餘勞動中榨取財富,但是對農民並沒有統治權。這麽一來,過去封建領主的公田製轉化為稅畝製。這種改變在當時大大鼓勵了農民的生產積極十性十。不到幾年工夫,秦國人,每家都能自給自足,國家的糧食堆得滿滿的。別說沒有土匪,連個小偷兒也找不出來。要是有人在半道上丟十了什麽,回去一找,準保還在那兒。秦國又把那些雜亂無章的尺寸、升鬥、斤兩,規定了一個標準,整個秦國都用統一的度、量、衡。


    秦國土地廣,人口不太多,鄰近的三晉,土地少,人口密。衛鞅認為無論哪裏的老百姓,要求最迫切的是田地和住宅。他就出了賞格,叫鄰國的農民到秦國來種地,給他們田地和住宅,為了優待外來的人,隻要他們一心一意耕種和紡織,完全免服兵役(其實秦國也不放心把兵器十十交十十給外來的人)。秦人必須服兵役,但是輪流應征,兵力還是有富裕。秦國變法之後,僅僅十幾年工夫,就變成了挺富強的國家。周朝的天王[周顯王]打發使者去慰勞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諸侯倒也實事求是,人家既然富強了,不能再把人家當做戎族看待,就全都去朝賀。那些存心要做霸主的諸侯眼見秦國用了一個衛鞅,變了法就變成了強國,他們也學起秦國來了,都到各處去搜羅人才。


    <strong>評:接著說商鞅變法。變法的主要措施文中已然列出,如果一定要用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社會製度由十奴十隸製度向封建製度轉變那一套來分析的話,也確實問題不大。但我以為與其把這一套分析訂得死死的,不如將變法的內容列出,讓大家來分析解讀。因為隻有有了思考分析的過程,教育才能收到它應有的效果(觀念的轉變是很難的,這一點在現在看來還是有難度的)。實際來講,變法除了反映出當時的經濟變化之外,還有加強統治的嚴厲措施、獎勵耕戰的具體條例,還反映了法家農本主義的思想,其根本目的是使秦國國富兵強,最終能夠一統天下。商鞅變法最值得學十習十的還是“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與時俱進的十精十神。</strong>


    <strong>本節開篇講了一個“立木為信”的故事,這算是商鞅的原創,很能反映一些問題。“立木為信”的關鍵在一個“信”字,“立木”是手段。從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秦國在變法前應該還算是一個民風淳樸的國家,人與人以及人和國家之間可能主要還是靠十習十俗和口頭的約定來維係關係。這時候的“信”也就是規則可能還掌握在家族首領手中,有著很大的不確定十性十,可以隨著首領的心意而改變。這就可以看出商鞅變法,乃至包括古代鑄刑鼎、將法律刻在碑上的進步之處。而商鞅變法之所以能成功,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他能一視同仁,不管誰犯法都不姑息。用現在的話說,“立木為信”是一個秀,它將國家對變法的決心和信心傳達給大眾,算是變法的通氣會吧。</strong>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東周列國故事新編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林漢達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林漢達並收藏東周列國故事新編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