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分別之後,方澈從高牆翻回去,回到了自己的房間,這房間可比那個混濁的小黑屋寬敞多了,是他自己置辦的,雖然也不算大,但是好歹有了一絲人味。他這次沒有點蠟燭,躺在床上,思緒紛紛。


    “逃走嗎?”他這麽問自己。


    “又不是沒幹過”


    他被抓起來的時候比現在的方硯小很多,剛進來也幹的不是這個,她會被老板叫去給客人倒酒,或者是在別人不高興的時候,用自己小孩的臉蛋哄別人開心,那工作很簡單,隻要笑笑就可以。那個時候她武功比現在的方硯高,身手也好,逃跑是很經常的事情,但是每一次都失敗了。回來就給打得皮開肉綻,他後來長大了,就漸漸地被教會大人幹的活,比小時候的困難100倍,這種工作剛開始,他依舊是很抗拒的,也沒少做抗爭,有的時候她被別的人領去做童男童女,但是每一次都被生氣地退回來,原因自然是不必說,他前前後後不知道逃走了多少次,但是在一次次慘敗的情況之後,他也就不跑了,他學會藏起自己的野心,並且學會利用自己的身體,因為他的老板說他長的很好看,所以從來不打它的臉。


    他每天的工作其實很平常,和每一個住在這裏的人一樣,每天起床,洗過澡,接待客人,他不是這裏的優質服務生,但是也算是有一些位分,所以他的工作其實還算是很多,再加上他已經學會了如何賺錢,有這幅俊朗的麵孔,吃和穿都漸漸地不是問題。


    時間就這麽過去,漸漸地,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最近幾年,他跑的少了。他專心地完成它老板安排給他的工作,不再挨他老板的打。所有人都以為他會變得和別人一樣,甚至連他自己也這麽認為了,但是直到有一天,他遇見了方硯。他的生活節奏再一次被打亂。


    記得第一次遇見那個小孩,是在這邊的泥牆根,他看著大部隊的人都走遠了,看見沒有人盯他轉身就跑,那表情非常猙獰,一看就知道他受了多少的驚嚇,方澈從他的反應上就知道他是在逃跑。饒有趣味的看著。就像在看從前的自己。


    原來這個時候還是有願意逃走的人啊。


    他感覺已經好久沒見了。他目送著那個小孩遠離他的視野,想著什麽時候能和他再見。


    果然他的猜測沒有錯,三天之後,他又看見了他。這次他的身上多了很多傷,有很多還沒有完全結痂,手臂青一道紫一道的,看著就觸目驚心。還是在那天相遇的泥牆根,他一個人對著破碗裏的一點剩飯在吃,隻是一雙手不斷地挑挑撿撿。


    他悄悄地走的更近一點,才發現原來他是在挑食物。隻挑那些好的,放進嘴裏,剩下差不多有半碗,他都放棄了。


    “都傷成這樣了,還這麽多要求。”他在嘴裏調侃了一句,轉身離開了。


    有了第一次的相遇,他對這個小孩兒的關注就開始了,他發現這個小孩很奇妙,也許受傷了,他吃的越少。平時沒事的時候還能將就著吃一點不幹淨的,但是一旦受了傷,他仿佛對自己的飲食非常上心。時間長了,他明白過來,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不生病。


    “原來這些人裏,也還是有人會愛自己!”它感覺心尖仿佛被什麽東西碰了一下,暖暖的,酥酥的,有一股暖流湧動著。


    從那以後,隻要是碰見他,他總會悄悄為他送一份幹淨一點的飯菜。


    這小孩本來也是有防備之心,直到他們都向對方說出了自己的秘密,直到有人那一次為他挨打,兩個人才開始真正的交流。


    他們相約在半夜的後牆,最開始,他們聊逃跑的經曆,聊自己是怎麽被抓進來的,後來他們開始聊自己的計劃,聊自己的夢想,夢想著哪一天能夠逃出去。


    方澈漸漸發現,麵前這個小孩亦如當初的自己!堅強,不屈,自尊,自愛,原來這群人裏麵還是有著向往光明的!


    他忽然羨慕他流浪漢的生活,雖然會經常吃不飽,但至少不用出賣自己的尊嚴。


    從那以後,他想嗬護著一朵小花一樣,盡力地嗬護他的周全。畢竟他是這陰暗生活裏,唯一的光。隻要他在,他就能讓自己不再沉淪,不會頹廢——他真的很怕那一天。怕他自己變得和其他人一樣,開始自暴自棄,開始不愛護自己,不再對美好的事物抱有希望,也不再想逃出去。如果是那樣,他就真的完了!


    就這樣,在這個仿佛人間煉獄一般的地方,兩個卑微的生命,相互依靠著,成為照亮彼此的光芒。他們曾經計劃過出逃,也曾經計劃著怎樣留下來。他們是這群人裏麵最獨一無二的存在,並且他們非常幸運,找到了和自己一樣的人,從那以後,無論多黑的長夜,都不是自己一個人走,方澈發現,他原本以為自己已經沉睡的心漸漸蘇醒了。於是他們相依為命,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保護著自己心中的光芒。


    “隻要有你在,我們一定能逃出去!”他知道這次的機會有多麽難得,他像是對自己發誓一樣,為自己,也為對方,許下一個承諾。然後鋪開被子,靜靜地睡下了,從明天開始,他們就有新的事情要做,但是無論如何他們兩個一定要一起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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