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這句話,殷悅完全驚住。


    她頓了一下,強笑道:“你在開玩笑吧,一點兒也不好笑。”


    “不,我很認真地在問你,殺死陳教授的凶手是不是你?”


    殷悅移開目光,看著前方:“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麽。”


    她的反應沒有肖晨想象中那麽激烈,反而平靜得可怕。


    “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麽要這麽做,可除了你之外,沒有人能辦到。”肖晨語氣堅定地說道。


    “這就是你約我出來的目的?為了證明我是殺人凶手?”殷悅慢慢轉頭看著肖晨,冷冷地說道,“當著我的麵證明我是殺死陳教授的凶手,是吧?”


    肖晨搖頭:“不,這完全是兩碼事。我確實喜歡你,這不是騙你的。”


    殷悅苦笑:“你現在想說什麽,用推理來證明我是凶手嗎?”


    “我想聽你說,我想你親口告訴我,你是不是凶手。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希望自己的推理是錯的。但我無法說服自己,我希望你能說服我。”


    “那如果我告訴你,我是凶手呢?你就去報警?”


    肖晨搖搖頭,平靜地說:“我不會這麽做。但如果你想去自首,我也不會阻止你。”


    殷悅深吸了一口氣,問:“如果我逃走,你也不會抓我,是不是?”


    “是的。”他的回答簡短而有力。


    聽了肖晨的回答,她抬起頭,目光困惑:“為什麽?”


    “我不是警察。”


    “如果你是警察,會不會抓我?”


    “會。”


    殷悅還想說什麽,卻又止住聲音,想了一下,才說:“那你現在可以告訴我,為什麽你認為我是凶手嗎?至於我是否是殺人凶手,我想聽了你的推理之後,再選擇回答或者不回答。可以嗎?”


    雨水掉落在車窗上,發出難聽的啪啪聲。


    肖晨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點點頭。


    “最初接觸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忽略了很多東西,直到聽了綜合辦公樓門衛和送水工的談話後,我對這件案子有了深入的了解。我記得陳教授曾對我說過,他從不相信奇跡,所以事物的發展都有清晰的邏輯可循。這件命案乍看下,凶手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實則不然。凶手在陳教授辦公室留下了許多痕跡,當然,凶手自己是不知道的。”


    “是嗎?凶手在現場留下了什麽線索?”


    “耐心聽我說完,你就會知道了。就在昨天,我無意中聽見送水工說,在陳教授被殺那天上午,也就是十月十九日那天,他曾進入過辦公室替教授換了一桶純淨水。碰巧的是,在送水工換水的時候,陳教授不小心打碎了一個杯子,而據我所知,這是他辦公室裏唯一的杯子。你肯定很奇怪,我說這些無關緊要的事幹嗎。但是,這些看上去瑣碎的事,若把它們連接起來,就能看清整個謀殺案的全貌。”肖晨頓了頓,繼續說了下去,“房間裏雖然找到了一次性紙杯和新買的杯子,卻都是未拆封的。接下來發生的奇怪事情就是,本來滿滿一桶純淨水,竟然少掉許多。送水工特別提到,由於冷熱水膽中還存有水,所以裝在飲水機上的桶裝純淨水是滿的,但我們進入陳教授辦公室的時候,水桶並不是滿的。這說明有人喝過飲水機裏的水,你同意嗎?”


    殷悅的臉色有些難看,她沒有直接回答肖晨的問題,隻是點了點頭。


    “那麽,喝過水的是誰?隻有兩種可能,要麽被陳教授喝了,要麽被陳教授以外的人喝了。因為喝水一定是要用容器的,陳教授不可能用嘴對上去直接喝。我們先來看第一種可能性,在換水過程中,陳教授的杯子打碎了,而且當時整個辦公室隻有這一個杯子。之後,陳教授囑咐門衛去買了新的杯子和一次性紙杯,因為最後一個紙杯讓鍾旭給用掉了。還有一點必須注意,在十月十九日那天,陳教授自始至終沒有離開過辦公室,所以不存在有人偷偷潛入他辦公室喝水這種情況。可是新買來的杯子和一次性紙杯卻沒有拆封,飲水機的水肯定不是陳教授喝的,那麽就一定是陳教授以外的人喝的。


    “要喝水,一定要帶容器來裝水。可那天上午直到陳教授被害,雖然有不少人進出綜合辦公樓,但門衛沒有看見有手裏拿著杯子或此類容器走進綜合辦公樓的人,就連帶包進樓的也沒有。所以,隻有一個可能,進陳教授辦公室喝水的,一定是辦公樓裏的人。但是警方調查下來發現,當天上午,沒有人承認自己曾走進過陳教授的辦公室。這就奇怪了,難道這些水會憑空消失嗎?所以在我看來,一定是有人說謊,換句話說,殺死陳教授的人一定是這棟綜合教學樓裏的人,而非外來犯罪。直到這裏,你都聽明白了嗎?以上推論就是我排除外來犯罪可能的依據。”


    殷悅道:“那純淨水萬一是陳教授用來洗手的呢?”


    肖晨搖頭:“不可能,因為用純淨水洗手這種舉動的前提是他找不到洗手間又突然有某樣東西弄髒了自己的手。可沒有人拘禁他,況且洗手間的門也沒鎖,所以你的這個假設不合邏輯。”


    殷悅點點頭。


    “好,那我繼續。現在我們知道凶手是樓裏的人,那一定是陳教授認識的。凶手進入辦公室,說來倒點兒水,陳教授同意了。可當凶手裝完水後,陳教授的某個舉動或者某句話激怒了他,讓凶手頓起殺意。我之所以會認為凶手是臨時起意殺死陳教授,是因為如果是蓄謀已久,自然不會挑這個時間段來犯罪,太危險了,而且沒有必要帶上杯子。接下來要討論的,就是凶手為何要在縊殺陳教授後,再用利器劃破他的屍體。這個舉動讓警方百思不得其解,可在我眼裏,很簡單,因為我找到了這個。”


    說著,肖晨從外套口袋中掏出一樣東西,是證物袋,不過殷悅看不清袋子裏的東西。


    “這是在陳教授辦公室裏找到的玻璃碎片,當我拿到這個東西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凶手虐屍的理由了。警方雖然沒有注意,可作為陳教授的學生,我知道陳教授用的杯子並不是玻璃做的,而是陶瓷杯。按照邏輯推理,玻璃碎片一定是凶手留下的。那凶手一定是用這個玻璃杯來陳教授辦公室裝水,然後被陳教授激怒,打碎了杯子,就在彎腰收拾玻璃碴的時候起了殺意,然後上前勒死了陳教授。可意外的是,凶手的手被玻璃劃破,凶手在勒殺陳教授的同時,也把自己的鮮血沾在了陳教授的身上。


    “被縊死的人是不會流血的,即使擦拭掉血跡還是會被檢測出來,警察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凶手隻能從辦公桌的抽屜裏找出水果刀,然後虐屍使其流血,這樣就可以掩蓋凶手殘留在陳教授身上的血跡。這就是為什麽凶手要虐屍的原因。如果發現得早,凶手來不及讓手上的傷痕愈合,警察隻要一個一個檢查就可以知道誰是凶手。可惜現在離凶案發生的時間太久,凶手手上被玻璃劃開的傷口怕早就愈合了吧。


    “說了那麽久,已經知道了凶手是大樓裏的人和為何虐屍這兩件事,接下去要談論的是凶手的身份之謎。在看案件資料時,我發現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警方從陳教授褲子的右側口袋中,找出了香煙、錢包、打火機和手機。如果你把這些東西一件件塞進褲子口袋裏,你就會發現,這麽做會使你非常難受,很別扭,特別是坐在椅子上的時候。所以我認為,這些東西不是陳教授放進口袋的。那麽隻有一個可能,這是凶手幹的!”


    “那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殷悅試探性地問道。


    “別急,馬上就要說到了。”肖晨用認真的口吻說道,“所以新問題是: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陳教授曾告訴過我,犯罪時凶手不會做多餘的動作,每件事都是有意義的。顯然,這些東西本來不在右口袋,而是被轉移過來的。那麽是從左口袋轉移過去的嗎?不是,因為沒有意義。而陳教授身上穿的是襯衫,沒有口袋可裝,推理至此,我們又會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凶手拿走了陳教授的外套,而這些東西本來應該裝在外套的口袋裏。這點被大多數人忽略了,他們沒有注意那天陳教授來學校時穿了件怎樣的外套,但是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現在知道,陳教授的外套被凶手帶走了。”


    “凶手帶走他的衣服做什麽?”


    肖晨說:“凶手一定另有目的!凶手為什麽要帶走外套,難道他很喜歡那件外套嗎?這個假設自然是不成立的。他帶走外套隻有一種解釋:這樣可以讓凶手擺脫嫌疑。外套消失的同時,我發現除了外套之外,還有兩件東西也不見了——刀具和滿地的玻璃碎片。同時消失的這三樣東西會有什麽聯係?我想不用我多說,你肯定已經想到了用外套包裹起玻璃碎片和刀具,然後帶出陳教授的辦公室,這樣就說得通了。


    “在案發現場,多逗留一分鍾就多一分危險。同樣的,多帶走一件東西也多一分危險。凶手冒著危險帶走陳教授的外套,這說明一個問題:凶手自己身上沒有可以裝下這兩件東西的‘容器’,所以必須用外套包裹住刀具和玻璃碎片。至於為什麽不把麻繩帶走,我想可能是因為凶手知道繩子表麵很難留下指紋的關係吧,而刀具和玻璃碎片上有凶手的指紋,所以必須帶走。言歸正傳,凶手自己身上沒有口袋,說明沒有穿外套,那麽,凶手一定是穿著沒有口袋的衣服行凶的,這讓我聯想到了連衣裙。所以我開始懷疑凶手是個女性,所以凶手隻能借用陳教授的外套來帶走刀具和玻璃碎片。經過調查後發現,當天穿沒有口袋或者沒有大口袋衣服的人,隻有三個人——你、陸晨老師和潘思佳老師。”


    “既然有三個嫌疑人,為什麽你最後鎖定我呢?”


    “日光燈的開關。”肖晨緩緩說道。


    “什麽?”


    “因為凶手離開陳教授辦公室的時候,沒有隨手把日光燈關上。”


    殷悅看了一眼肖晨,嘟囔一聲:“可能是他忘記了……”


    “不可能!”肖晨斬釘截鐵道。


    “你為什麽說不可能?有什麽依據嗎?”


    “我從頭說起吧,案發時間在下午一點至兩點,凶手為什麽開燈呢?因為在一點十分到一點三十分的時候,陳教授辦公室窗戶口停著一輛運送教科書的卡車,以至於房間裏光線完全被擋住了,所以凶手才開燈。可當凶手要離開時,卻發現關不了燈。在這裏我先說明一下,為什麽凶手必須關燈,因為如果不把日光燈關上,警察就會知道凶手是在一點十分至一點三十之間行凶,這樣對凶手很不利。可凶手卻沒有關燈,你知道為什麽嗎?”


    “為什麽?”


    “因為凶手無法把燈關上。”肖晨語氣平和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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