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是什麽?”凝視了一會兒,徐建國輕輕擦拭掉眼角的淚痕,問身邊一位名叫李俊的青年法醫。
“根據初步勘察結果,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初步判定為下午一點至兩點之間,具體情況要帶回局裏做進一步檢驗才能知道。根據我的觀察,被害人應該是先被凶手從背後縊死後,再被利器傷害的。徐隊長你看這裏,脖子上有一條明顯的縊溝,有表皮脫落並伴有皮下出血的痕跡。形成皮下出血的痕跡,一般是死者生前形成的,而沒有這種情況的縊溝是死者死亡之後形成的。”
鍾旭插嘴問道:“為什麽會有表皮脫落的痕跡?”
李俊耐心地解釋道:“表皮脫落,說明用來縊死死者的繩索,是一根表麵相當粗糙繩索,比如尼龍繩或者麻繩之類的。”
“你之前判斷,說被害人是被凶手從身後縊死的,為什麽這麽說?”鍾旭又問。
李俊用戴著手套的手指了指陳教授的右臉頰,說:“你看這裏,屍體頭部向右傾斜,右側嘴角到耳根有一條帶血的唾液痕跡,這在法醫學上叫做‘出血性唾液’。這條痕跡的走向是先從嘴角斜向右下,然後突然有個變向衝向耳朵。這說明,死者可能先是直立,被凶手勒住頸部後,掙紮了一會兒,最後倒在轉椅上呈仰臥狀。如果正麵勒殺的話,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鍾旭點點頭。
李俊繼續說:“回到局裏後,我會給屍體做一個活體反應實驗,就可以證明凶手身上的刀傷是否是死後留下的。徐隊長,到時候我會把報告送到你的辦公室。”
徐建國對李俊頷首示意,然後繼續盯著屍體,目不轉睛。張副局長在門口鼓勵正在勘察現場的警務人員,切勿放過任何細微的線索,任何線索都可能是破案的關鍵。這句話讓鍾旭想起了前些日子陳教授對他說的話,想到這裏,他也不免有些心酸。
“報告隊長,在死者身後架子上的白色花瓶中找到了一根疑似凶器的麻繩。”一位姓張的勘察人員對徐建國說道。
“帶回去檢驗一下。”他的眼睛還是沒有離開陳教授的屍體,說話的時候,嘴角有些微微抽搐。
鍾旭將小張拖到一邊,問他是在哪裏找到的。小張便向轉椅那裏走去。鍾旭跟著小張繞過屍體來到了放滿花瓶的架子前。小張指著其中一個白色的花瓶說:“就是這個。”那個花瓶高大約四十厘米,好像是民國時期的東西。
花瓶的瓶身沒有什麽問題,隻是花瓶底部邊緣,有些紅色的擦拭痕跡。
“小張,你拿去鑒定一下,這血液是不是陳教授的。”鍾旭吩咐道。
他把花瓶遞給小張後,注意到剛才擺放花瓶的位置,有一滴血。那是一滴呈橢圓形狀的血滴。鍾旭想,剛才花瓶底部的痕跡,是不是因為擦拭了這滴血形成的呢?應該不是,如果花瓶底部的痕跡是擦拭這滴血而留下的話,那必定會破壞血的形狀。仔細觀察橢圓形小血滴會發現,這血滴一定沒有被破壞過。花瓶放在血滴上,血滴應該位於花瓶底部凹進去的部位。
鍾旭覺得自己有點走火入魔了,單單一滴小血滴就可以觀察這麽久。想起了陳教授那句,不合理的細節是破案的關鍵,他不由得搖頭苦笑起來,看來是自己太過緊張了。
“從被害人口袋裏找出來的這些東西,都放進證物袋帶回去。”徐隊指揮著勘察人員,看上去神色稍顯憔悴,不像以前辦案時那麽生龍活虎。
鍾旭走過去,看見勘察人員將陳教授右口袋中的香煙、錢包、打火機和手機紛紛裝入證物袋。
“凶手為什麽要將繩子留在現場?”鍾旭喃喃自語道。
“是因為麻繩表麵非常粗糙,在如此粗糙的表麵上提取指紋是很困難的,所以凶手才把麻繩留了下來。”徐建國解釋道。
鍾旭又問:“凶手將傷害陳教授的利器帶走,也就是說,凶手在行凶過程中沒戴手套?”
“很有可能。”
雖然推理出凶手沒戴手套,但鍾旭心裏明白,即使是這樣,以凶手的狡猾程度,一定細心地將現場所有觸碰過的地方都用抹布或者衣物擦拭了一遍。
“報告徐隊長,屍體轉椅右下方的地板上,發現了一支鋼筆。可是沒有發現任何紙張,會不會是死者留下的線索?”
徐建國低頭沉思了一會兒,說:“先拍幾張照片,把這支鋼筆帶回去。”
在經過地毯式搜索後,警隊基本上可以“鳴金收兵”了。陳教授的屍體已經被運往別處,鍾旭走之前,發現辦公室的日光燈竟然開著。他走到門口,按下了電燈的開關,可燈沒有滅,還是亮著。鍾旭找來了大樓管理員,問他這開關是不是壞了。管理員告訴鍾旭,這開關必須一直按著兩三秒鍾,燈才會滅。這個燈是德國進口的,複雜得很。
這個小插曲,鍾旭並沒有在意。直到最後案件告破後他才回想起來,如果當時自己注意到這個情況,或許當時就能破案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鍾旭都在忙陳教授的案子。局裏對這個殺人案非常重視,成立了專案組,鍾旭也是專案組的一員。由於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警方首先懷疑是仇殺,所以派出許多警員專門調查那些在陳教授協助下抓獲的罪犯。
這天下午,鍾旭想再去f大了解一下情況。他上了813路公交車,坐在最後一排。可能是公交車脫班,車廂裏擠滿了乘客。他注意到身邊坐著一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他披著一件幹淨的白色連帽衛衣,下身套著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穿著白色的耐克板鞋。讓鍾旭感興趣的,並不是他普通的穿著,而是他手裏的那本書,一本名叫《反三段論》的書。
那男孩仿佛注意到有人正在觀察自己,便抬起頭,瞥了一眼鍾旭,隨後又兀自看起書來。
這個時候,鍾旭才看清他的相貌。他留著一頭中長的頭發,部分的劉海蓋住了眼睛,鬢角的長度超過了耳朵。他的麵色很蒼白,看上去沒有血色,尖尖的下巴,臉頰也很消瘦。他的眉毛很濃,兩條劍眉下有一雙漆黑的眼睛——特別是這雙眼睛,仿佛能夠看穿一切般尖銳。
這是一雙冷漠的眼睛。
鍾旭把頭別了過去,看著窗外的景色。關於陳教授的死,他越發覺得奇怪,凶手既然已經殺死了陳教授,又何必再給他加上幾刀呢?要知道,當時可是下午,行凶過程很可能被別人發現。案子查到這個份上,似乎又陷入了停頓狀態。如果不把這個問題解決的話,要破案恐怕很難。本來徐隊長就對這次的案子特別重視,加上那個好管閑事的張副局長在一邊煽風點火,鍾旭即使是忙得焦頭爛額也沒有一句表揚。就在上次大會上,張副局長就站出來發表看法,建議鍾旭對這一階段的工作好好總結一下。所謂總結,就是要鍾旭自我檢討。鍾旭隻得站起來,對自己批評了一番,並且發誓一定竭盡全力,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可是,現在別提破案,就連個嫌疑人都找不到。
“我的錢包!我的錢包不見了!”
就在公交車駛離國定路站的時候,忽然有個女人在車廂裏大叫起來。上天仿佛覺得陳教授的案子還不夠,又給鍾旭找來了一些麻煩。
鍾旭起身往前看了看,隻見一個打扮入時的少婦在車廂裏叫喊。周圍的乘客都麵麵相覷,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怎麽了?我是警察,發生什麽事了?”鍾旭勉強從人群中擠了過去,對著少婦先出示了證件然後問道。
那少婦見公交車上有警察,一把握住鍾旭的雙手,激動道:“我的錢包不見了,裏麵現金倒不是問題,就是很多證件和銀行卡都在裏麵。這下被偷了,你說我該怎麽辦啊?!”
鍾旭安慰道:“你別急,回想一下,是什麽時候發現錢包不見的?”
少婦哭喪著臉說:“在上一站車停的時候,我拿手機看了一條短信,那個時候錢包還在。現在就沒了……”
也就是說,在國定路站的時候,這少婦的錢包還在包裏。現在還未到下一站,那麽,偷錢包的小偷應該還在這輛公交車上。鍾旭看了看到處擠滿了人的公交車,心想,這麽多人,哪個才是小偷呢?難道真要把車開到公安局,一個一個搜身嗎?但如果不這麽做的話,一定抓不到小偷的。
鍾旭讓少婦把包給他看一下。
那是一款lv包,從色澤和做工上可以看出,是假貨。包裏有手機、化妝品等女性用品。包的側麵有一條長約十五厘米的口子,可見,小偷是先用刀片劃開少婦的皮包,然後再將手伸入偷取錢包的。不過,在公交車上抓小偷,簡直和大海撈針沒什麽區別。就連鍾旭自己都被小偷偷過好幾次手機和錢包。上大學的時候,他還因此去公安局報過案。
“師傅,直接開到派出所去。”鍾旭的語氣很堅定。
“啊?”司機仿佛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聽錯般,問道,“你說什麽?”
鍾旭一字字地說道:“直接開到派出所去,聽清楚了嗎?”
他這麽一說,車廂裏眾乘客仿佛炸開了鍋,集體抗議起來。看上去除了那少婦,其他人都不怎麽願意去派出所跑一趟。司機見對方是警察,也無可奈何,隻得照辦。實際上,鍾旭也很無奈,他不可能一個個去搜車上乘客的身,這樣也不合法。
就在司機搖擺不定,眾乘客威脅鍾旭要投訴的時候,剛才坐在鍾旭身旁的男孩站了起來。他走到鍾旭麵前,對他說了四個字——我要下車。
鍾旭有些哭笑不得,他對那個男孩搖了搖頭,說:“我讓你下車,那其他人肯定不願意。再說,你怎麽證明自己不是小偷呢?”
男孩不緊不慢地解釋道:“我不是小偷,從你上車開始,我就一直坐你邊上。那小姐說,她的錢包是在國定路站之後不見的,那個時候你坐在我旁邊,所以你可以證明我不是小偷。”
“根據初步勘察結果,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初步判定為下午一點至兩點之間,具體情況要帶回局裏做進一步檢驗才能知道。根據我的觀察,被害人應該是先被凶手從背後縊死後,再被利器傷害的。徐隊長你看這裏,脖子上有一條明顯的縊溝,有表皮脫落並伴有皮下出血的痕跡。形成皮下出血的痕跡,一般是死者生前形成的,而沒有這種情況的縊溝是死者死亡之後形成的。”
鍾旭插嘴問道:“為什麽會有表皮脫落的痕跡?”
李俊耐心地解釋道:“表皮脫落,說明用來縊死死者的繩索,是一根表麵相當粗糙繩索,比如尼龍繩或者麻繩之類的。”
“你之前判斷,說被害人是被凶手從身後縊死的,為什麽這麽說?”鍾旭又問。
李俊用戴著手套的手指了指陳教授的右臉頰,說:“你看這裏,屍體頭部向右傾斜,右側嘴角到耳根有一條帶血的唾液痕跡,這在法醫學上叫做‘出血性唾液’。這條痕跡的走向是先從嘴角斜向右下,然後突然有個變向衝向耳朵。這說明,死者可能先是直立,被凶手勒住頸部後,掙紮了一會兒,最後倒在轉椅上呈仰臥狀。如果正麵勒殺的話,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鍾旭點點頭。
李俊繼續說:“回到局裏後,我會給屍體做一個活體反應實驗,就可以證明凶手身上的刀傷是否是死後留下的。徐隊長,到時候我會把報告送到你的辦公室。”
徐建國對李俊頷首示意,然後繼續盯著屍體,目不轉睛。張副局長在門口鼓勵正在勘察現場的警務人員,切勿放過任何細微的線索,任何線索都可能是破案的關鍵。這句話讓鍾旭想起了前些日子陳教授對他說的話,想到這裏,他也不免有些心酸。
“報告隊長,在死者身後架子上的白色花瓶中找到了一根疑似凶器的麻繩。”一位姓張的勘察人員對徐建國說道。
“帶回去檢驗一下。”他的眼睛還是沒有離開陳教授的屍體,說話的時候,嘴角有些微微抽搐。
鍾旭將小張拖到一邊,問他是在哪裏找到的。小張便向轉椅那裏走去。鍾旭跟著小張繞過屍體來到了放滿花瓶的架子前。小張指著其中一個白色的花瓶說:“就是這個。”那個花瓶高大約四十厘米,好像是民國時期的東西。
花瓶的瓶身沒有什麽問題,隻是花瓶底部邊緣,有些紅色的擦拭痕跡。
“小張,你拿去鑒定一下,這血液是不是陳教授的。”鍾旭吩咐道。
他把花瓶遞給小張後,注意到剛才擺放花瓶的位置,有一滴血。那是一滴呈橢圓形狀的血滴。鍾旭想,剛才花瓶底部的痕跡,是不是因為擦拭了這滴血形成的呢?應該不是,如果花瓶底部的痕跡是擦拭這滴血而留下的話,那必定會破壞血的形狀。仔細觀察橢圓形小血滴會發現,這血滴一定沒有被破壞過。花瓶放在血滴上,血滴應該位於花瓶底部凹進去的部位。
鍾旭覺得自己有點走火入魔了,單單一滴小血滴就可以觀察這麽久。想起了陳教授那句,不合理的細節是破案的關鍵,他不由得搖頭苦笑起來,看來是自己太過緊張了。
“從被害人口袋裏找出來的這些東西,都放進證物袋帶回去。”徐隊指揮著勘察人員,看上去神色稍顯憔悴,不像以前辦案時那麽生龍活虎。
鍾旭走過去,看見勘察人員將陳教授右口袋中的香煙、錢包、打火機和手機紛紛裝入證物袋。
“凶手為什麽要將繩子留在現場?”鍾旭喃喃自語道。
“是因為麻繩表麵非常粗糙,在如此粗糙的表麵上提取指紋是很困難的,所以凶手才把麻繩留了下來。”徐建國解釋道。
鍾旭又問:“凶手將傷害陳教授的利器帶走,也就是說,凶手在行凶過程中沒戴手套?”
“很有可能。”
雖然推理出凶手沒戴手套,但鍾旭心裏明白,即使是這樣,以凶手的狡猾程度,一定細心地將現場所有觸碰過的地方都用抹布或者衣物擦拭了一遍。
“報告徐隊長,屍體轉椅右下方的地板上,發現了一支鋼筆。可是沒有發現任何紙張,會不會是死者留下的線索?”
徐建國低頭沉思了一會兒,說:“先拍幾張照片,把這支鋼筆帶回去。”
在經過地毯式搜索後,警隊基本上可以“鳴金收兵”了。陳教授的屍體已經被運往別處,鍾旭走之前,發現辦公室的日光燈竟然開著。他走到門口,按下了電燈的開關,可燈沒有滅,還是亮著。鍾旭找來了大樓管理員,問他這開關是不是壞了。管理員告訴鍾旭,這開關必須一直按著兩三秒鍾,燈才會滅。這個燈是德國進口的,複雜得很。
這個小插曲,鍾旭並沒有在意。直到最後案件告破後他才回想起來,如果當時自己注意到這個情況,或許當時就能破案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鍾旭都在忙陳教授的案子。局裏對這個殺人案非常重視,成立了專案組,鍾旭也是專案組的一員。由於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警方首先懷疑是仇殺,所以派出許多警員專門調查那些在陳教授協助下抓獲的罪犯。
這天下午,鍾旭想再去f大了解一下情況。他上了813路公交車,坐在最後一排。可能是公交車脫班,車廂裏擠滿了乘客。他注意到身邊坐著一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他披著一件幹淨的白色連帽衛衣,下身套著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穿著白色的耐克板鞋。讓鍾旭感興趣的,並不是他普通的穿著,而是他手裏的那本書,一本名叫《反三段論》的書。
那男孩仿佛注意到有人正在觀察自己,便抬起頭,瞥了一眼鍾旭,隨後又兀自看起書來。
這個時候,鍾旭才看清他的相貌。他留著一頭中長的頭發,部分的劉海蓋住了眼睛,鬢角的長度超過了耳朵。他的麵色很蒼白,看上去沒有血色,尖尖的下巴,臉頰也很消瘦。他的眉毛很濃,兩條劍眉下有一雙漆黑的眼睛——特別是這雙眼睛,仿佛能夠看穿一切般尖銳。
這是一雙冷漠的眼睛。
鍾旭把頭別了過去,看著窗外的景色。關於陳教授的死,他越發覺得奇怪,凶手既然已經殺死了陳教授,又何必再給他加上幾刀呢?要知道,當時可是下午,行凶過程很可能被別人發現。案子查到這個份上,似乎又陷入了停頓狀態。如果不把這個問題解決的話,要破案恐怕很難。本來徐隊長就對這次的案子特別重視,加上那個好管閑事的張副局長在一邊煽風點火,鍾旭即使是忙得焦頭爛額也沒有一句表揚。就在上次大會上,張副局長就站出來發表看法,建議鍾旭對這一階段的工作好好總結一下。所謂總結,就是要鍾旭自我檢討。鍾旭隻得站起來,對自己批評了一番,並且發誓一定竭盡全力,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可是,現在別提破案,就連個嫌疑人都找不到。
“我的錢包!我的錢包不見了!”
就在公交車駛離國定路站的時候,忽然有個女人在車廂裏大叫起來。上天仿佛覺得陳教授的案子還不夠,又給鍾旭找來了一些麻煩。
鍾旭起身往前看了看,隻見一個打扮入時的少婦在車廂裏叫喊。周圍的乘客都麵麵相覷,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怎麽了?我是警察,發生什麽事了?”鍾旭勉強從人群中擠了過去,對著少婦先出示了證件然後問道。
那少婦見公交車上有警察,一把握住鍾旭的雙手,激動道:“我的錢包不見了,裏麵現金倒不是問題,就是很多證件和銀行卡都在裏麵。這下被偷了,你說我該怎麽辦啊?!”
鍾旭安慰道:“你別急,回想一下,是什麽時候發現錢包不見的?”
少婦哭喪著臉說:“在上一站車停的時候,我拿手機看了一條短信,那個時候錢包還在。現在就沒了……”
也就是說,在國定路站的時候,這少婦的錢包還在包裏。現在還未到下一站,那麽,偷錢包的小偷應該還在這輛公交車上。鍾旭看了看到處擠滿了人的公交車,心想,這麽多人,哪個才是小偷呢?難道真要把車開到公安局,一個一個搜身嗎?但如果不這麽做的話,一定抓不到小偷的。
鍾旭讓少婦把包給他看一下。
那是一款lv包,從色澤和做工上可以看出,是假貨。包裏有手機、化妝品等女性用品。包的側麵有一條長約十五厘米的口子,可見,小偷是先用刀片劃開少婦的皮包,然後再將手伸入偷取錢包的。不過,在公交車上抓小偷,簡直和大海撈針沒什麽區別。就連鍾旭自己都被小偷偷過好幾次手機和錢包。上大學的時候,他還因此去公安局報過案。
“師傅,直接開到派出所去。”鍾旭的語氣很堅定。
“啊?”司機仿佛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聽錯般,問道,“你說什麽?”
鍾旭一字字地說道:“直接開到派出所去,聽清楚了嗎?”
他這麽一說,車廂裏眾乘客仿佛炸開了鍋,集體抗議起來。看上去除了那少婦,其他人都不怎麽願意去派出所跑一趟。司機見對方是警察,也無可奈何,隻得照辦。實際上,鍾旭也很無奈,他不可能一個個去搜車上乘客的身,這樣也不合法。
就在司機搖擺不定,眾乘客威脅鍾旭要投訴的時候,剛才坐在鍾旭身旁的男孩站了起來。他走到鍾旭麵前,對他說了四個字——我要下車。
鍾旭有些哭笑不得,他對那個男孩搖了搖頭,說:“我讓你下車,那其他人肯定不願意。再說,你怎麽證明自己不是小偷呢?”
男孩不緊不慢地解釋道:“我不是小偷,從你上車開始,我就一直坐你邊上。那小姐說,她的錢包是在國定路站之後不見的,那個時候你坐在我旁邊,所以你可以證明我不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