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


    聖區檢刑起字(1995)第256號


    被告人佟文閣,男,四十六歲,漢族,北京人,研究生學曆,捕前係聖國市達聖公司總工程師,住聖國市工業園區達聖公司宿舍樓,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八日被拘留,同年七月二十四日經聖國市聖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強奸罪批準,由聖國市聖城區公安分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佟文閣強奸一案,經聖城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後,於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八日移送本院審查。經審查查明:


    被告人佟文閣因家屬在北京,自己一人在聖國市工作,備感寂寞,便時常請同事賀茗芬到其住所吃飯聊天,並多次發生性關係。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六日,星期日,被告人佟文閣再次請被害人賀茗芬到其住所吃晚飯。飯後,被告人佟文閣提出要與被害人賀茗芬發生性關係,遭到拒絕,因為被害人賀茗芬要求被告人佟文閣與妻子離婚,但是被告人佟文閣未同意。被告人佟文閣不顧被害人賀茗芬的反抗,以毆打、捆綁的暴力方式將被害人賀茗芬強奸。


    上述事實有被害人陳述、現場勘查筆錄、法醫檢驗報告、刑事技術鑒定書、被告人口供等證實。證據確實、充分。


    被告人佟文閣目無國法、道德敗壞、色膽包天、強奸婦女,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構成強奸罪。本院為嚴明國法,懲罰犯罪,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將被告人佟文閣提起公訴。


    此致


    聖國市聖城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員趙福長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項:


    1、被告人現羈押於聖城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2、移送案卷一冊;


    3、移送被害人的內褲一條、被告人的床單一件和白色尼龍繩一根。


    洪鈞認為,這是一份比較規範的起訴書,盡管語言有些簡單。如果起訴書中的陳述屬實,那麽本案就很難作無罪辯護了。根據刑法理論,如果男女雙方先有通奸關係,後來女方表示不願意繼續通奸,而男方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違背女方意誌,強行與女方發生性交行為,應該以強奸罪論處。當然,如果隻要求法庭從輕處罰佟文閣,那辯護工作就很容易,因為從輕的理由還是比較充分的。按照刑法規定,強奸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據本案的情況,法院判處3—5年的可能性很大。但是,金亦英一再強調她丈夫是遭人陷害,顯然要作無罪辯護。雖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人具有獨立自主的訴訟地位,辯護律師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確定辯護意見和選擇辯護方式,但是他也應該盡可能尊重委托人的意願。如果作無罪辯護,那就隻能在是否違背女方意願上做文章,因為從雙方發生性交行為的證據看來是確實充分的。在現實中確有女方把通奸說成強奸的案例,但關鍵是如何證明。如果要證明佟文閣與賀茗芬的性交並沒有違背賀的意願,那就要證明佟沒有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看來,被害人身體上的傷痕檢驗結論是關鍵證據,當然還有雙方的陳述。目前,他的首要工作是到法院去查閱案卷和到看守所去會見被告人。但是,委托人的突然失蹤給本案罩上一層陰影。本案是否另有隱情?金亦英和女兒是否遇到危險?在這封掛號信的後麵是否隱藏著精心設置的陷阱?那麽,在找到金亦英之前,他是否應該去聖國市呢?


    洪鈞站起身來,走到玻璃窗前,默默地望著外麵已經泛出紅色的楓葉。突然,一陣敲門聲打斷了他的思路。他轉過身來,隻見宋佳麵帶微笑地站在門邊。


    “電話打通了?”洪鈞的聲音很圓潤。


    “真不容易,總算聽到活人的聲音了。”宋佳的聲音很清脆。


    “他們怎麽說?”


    “人家說,無可奉告。”


    “為什麽?”


    “人家說,辯護律師到法院來,他們會接待,但是在電話中他們不會解答任何與案件有關的問題。”


    “那你沒問被告人的家屬有沒有到法院去?”


    “問啦。人家說,無可奉告。”


    “總之是毫無收獲。”


    “收獲還是有的哦。”


    “什麽收獲?”


    “我感覺,這個案子不用著急。”


    “為什麽。”


    “我也說不清楚。聽了那個法官的話,我就是有這麽一種感覺。”


    “但願你這次的感覺是正確的。”


    “你的感覺呢?你是不是感覺這個案子很難辦哦?”


    “我?沒什麽感覺。”


    “你這個人呀,就是感覺遲鈍!”


    洪鈞沒有回答。每當遇到一個具有挑戰性的案件時,他的心中便有些急不可待。仿佛他的思維已經被啟動,要想停止下來便很困難。然而,他喜歡有根據的推理,不喜歡憑感覺的猜測。不過,他感覺到了宋佳話語中的另外一層含義。


    宋佳學著洪鈞的口氣說:“我記得有一位哲人曾經說過,男人用思維認識世界,女人用感覺認識世界。所以,你應該相信我的感覺哦!”


    洪鈞也用同樣的口氣說:“不過,那位哲人還說過一句話。”


    “什麽話?”


    “這世界上最難認識的,就是女人的感覺!”


    “那就看你想不想認識了!”宋佳看著洪鈞,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換了個話題:“哎,我還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向你請示呢。”


    “什麽事情?”


    “洪鈞律師事務所成立快一周年了,咱們也得慶祝一下吧!”


    洪鈞不無感慨地說:“是啊,不知不覺,又到該看紅葉的季節了。這時間過得可真快!就像美國人說的:where did the time go?(這時間都去哪兒了?)真是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的問題就不要再想啦,還是想想咱們‘所慶’的事兒吧。你說,咱們是大慶還是小慶?”宋佳問了之後,見洪鈞沒有回答的意思,便繼續說,“現在很多單位都利用什麽廠慶啊校慶啊,拉關係,搞公關。咱們這一年也幹了幾件漂亮的案子,應該多請些新聞界的朋友,借此機會好好宣傳宣傳。這叫不做廣告的廣告效應。你說對吧,洪律?”


    “勞民傷財的事兒,咱不幹!”


    宋佳微微一笑,“既然你不喜歡‘大慶’,那咱們就隻能‘小慶’嘍!”


    洪鈞坐到老板椅上,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後不緊不慢地說:“聽你這話音兒,我已經沒有否決權了。”


    “那得說是您自願棄權。”


    “挨宰,還得說自願。這是什麽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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