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老人終於說話了。
何人很高興,連忙又問:“您說那些螞蟻在幹什麽哪?是在搬家嗎?”
“不是。”
“那它們怎麽上下跑個不停啊?”
“沒有任何目標,也沒有任何意義。”
“那它們一定是在鍛煉身體吧?就像咱們人一樣,吃飽了就要用一定方式來消耗體內的能量。您看,這公園裏就有不少人在跑步呢。”
“我希望這些螞蟻是在鍛煉身體,那畢竟是對它們有益的事情。但是,我恐怕它們隻是在盲目地跟隨或者服從。那就是非常可悲的事情了。”
“跟隨?跟隨什麽?”
“跟隨它們的首領啊。你看那隻領頭的大螞蟻。其實別的螞蟻都是在跟著它奔跑。”
何人仔細觀察了一會兒,果然看明白了。雖然這些螞蟻有上有下,但是實際上都是在按照那隻領頭大螞蟻的路線奔跑,而且是一絲不苟,即使是落在後麵的螞蟻也絕不偷懶。他情不自禁地說:“您別說,還真挺有意思的!這就像我們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跟著老師跑步的情景差不多。不過,我們那時候可沒有螞蟻這麽認真,落在後麵的同學經常搞些小迂回,抄個近道什麽的。”
“那還好。最可怕的是沒有個人的思想和意誌,就知道盲目地跟隨和服從。你看,如果那隻大螞蟻確實想帶領大家鍛煉身體,這些螞蟻還算有福氣。如果那隻大螞蟻發了瘋,到處亂跑,別的螞蟻也都跟著發瘋,那就是螞蟻的悲劇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明白。我覺得您的話很有哲理。不僅螞蟻是這樣,其實咱們人類也是這樣。咱們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嘛!您說對吧?”
老人沒有回答,繼續看樹幹上的螞蟻。
“那個時候,我的年齡還小。楊先生,您那個時候在國內嗎?”
“……”
何人看楊先生不愛談“文化大革命”的事情,就換了個話題。“楊先生,您對宗教感興趣嗎?我覺得,您剛才講的話用在宗教上也挺合適,至少對有些宗教來說是這樣。比如說那些狂熱的教派吧,什麽組織集體自殺啦,什麽預言世界末日啦。要我說,盲目跟隨宗教首領的教徒也怪可憐的。楊先生,您信教嗎?”
“……”
何人本來以為宗教是老人感興趣的話題,但是他仍然沒有回答。何人又試圖尋找其他話題,然而,楊先生一直沒有再說話,也沒有再看他,似乎這世界上唯一能夠讓他感興趣的東西就是螞蟻。
何人無話可說了,內心感到有些尷尬。他回頭看了看坐在旁邊草坪上和長椅上的外國人。他們都沒有注意到他的感覺,大概因為他們都聽不懂他的語言,或者他們根本就無心去注意別人的事情。
這時,一隻鴿子叼著一個蘋果核飛到旁邊的草坪上,認真地啄食。接著,一隻麻雀飛了過來,圍著鴿子繞了一圈,大膽地跳過去,要與鴿子爭食。鴿子不客氣地撲上去,啄了麻雀一口,麻雀便慌忙地逃走了。
何人看出楊先生沒有繼續交談的興趣,便知趣地起身告辭了。
回到小屋,何人的思緒仍不能擺脫那位老人。職業已經使他養成了觀察人和研究人的習慣。他在心中自問,老人是幹什麽的?是來法國經商的嗎?看來不像。他的氣質不像商人,倒有學者風度。那麽,他是來此工作或教書的嗎?也不像。他怎麽能這麽悠閑呢?而且他衣著高雅,看上去是個有錢人。那麽,他是從香港或台灣來此養老的富翁嗎?也不像。聽他說普通話的口音,他應該是大陸人,還可能是北京人。那麽,他會不會是因為政治原因而流落他鄉的呢?何人想起了那些在1989年以後逃到西方的“民主鬥士”。
何人喜歡給別人設下謎團,讓別人思考,也喜歡開動腦筋去解開別人留下的謎團。這是他的職業和愛好所決定的。他決心解開這位老先生身上的謎團。
第14章 怪癖的教授
第二天上午,何人改變了工作方式,放下手中的筆,找出那本關於證據學的書,坐在窗前認真閱讀。然而,書中的內容比他想象得更為深奧,或者說更為枯燥。他看得很吃力,總是不得要領。他告訴自己萬事開頭難,隻要看進去就好了。但是在讀了幾十頁之後,他仍然覺得大腦中一片空白,似乎什麽都沒有看到,或者說什麽都沒有記住。
也許,這不是書的問題。也許,他根本就不應該到書中尋找感覺,而應該到外麵的生活中去開拓思路。然而,在陌生的環境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到什麽地方去尋找想要的東西。於是,他感到一陣悵惘。
午飯後,何人睡了一覺。工作不見成效,睡覺的效率倒是挺高。他寬慰著自己。起來後,他別無選擇地坐在桌前閱讀了一陣,然後拿著那本書走出旅館,來到佐敦公園。
何人沿著小路走上山坡,果然在那個長椅上又見到熟悉的身影。他走過去,向楊先生問好。楊先生依然像往常那樣用最簡潔的語言回答他的問候,然後麵無表情地目視前方。他坐到旁邊,打開手中的書,心不在焉地閱讀起來。
突然,這位從不主動說話的楊先生問道:“何先生,你看的是什麽書?”
何人愣了一下,有些喜出望外,連忙把書合上,遞了過去。“是關於證據學的書。”
楊先生掃了一眼書的封麵,又問:“你對證據學很感興趣?”
“談不上很感興趣,隻是想學習學習,因為我現在需要這方麵的知識。”
“你還看過其他關於證據學的書嗎?”
“沒有,這是第一本,而且才看了幾章。”
“那還好。我告訴你,這本書不值一讀。”
“為什麽?”
“因為編這本書的人自己都沒弄清楚什麽是證據。”楊先生看了一眼書簽的位置,“既然你已經看了不少內容,那我問你一個基本問題:什麽是證據?”
何人暗自慶幸,他終於找到了能讓楊先生感興趣的話題,連忙說:“我看過證據的概念那一節,但是沒記住。”說著,他打開書,翻找著。
“算啦,別找了。那書上說,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
“對對,書上就是這麽說的,我想起來了。”
“你覺得怎麽樣?”
“概括得挺準確。”
“什麽挺準確?狗屁不通!”楊先生有些激動,“其實,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老百姓都是這麽理解的。詞典上也是這麽解釋的。但是有人非要把問題複雜化,以顯示他們有學問。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不太明白。”何人說的是老實話。
“我告訴你,按照這本書中的定義,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作者覺得僅僅強調證據是‘事實’還不夠勁兒,還要強調其證明的必須是案件的真實情況。一句話,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這話不是挺有道理嗎?”何人並非故意和楊先生抬杠。
“狗屁道理!我告訴你,證據一詞本身並沒有真假善惡的價值取向。真的可以成為證據,假的也可以成為證據。好人可以使用證據,壞人也可以使用證據。我告訴你,無論你要證明的是什麽,也無論你證明的根據是什麽,隻要你能用甲來證明乙的存在,甲就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習慣地用左手捋著長長的胡須。
“這個……”何人的思維沒能跟上楊先生講話的速度,但知道這句問話隻是個口頭語。
“這個定義的根源是刑訴法的規定,可刑訴法的規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是自相矛盾的。我告訴你,《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一款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第二款列舉了7種證據;第三款又說,‘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話是自相矛盾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既然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那還有什麽必要去‘查證屬實’呢?你已經肯定是事實的東西卻還要讓人去審查它是不是事實。你有病啊?這就好像讓人去審查一隻狗是不是狗一樣荒唐!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說得慷慨激昂。旁邊的幾個法國人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們。何人忙說:“楊先生,您別激動。”
何人很高興,連忙又問:“您說那些螞蟻在幹什麽哪?是在搬家嗎?”
“不是。”
“那它們怎麽上下跑個不停啊?”
“沒有任何目標,也沒有任何意義。”
“那它們一定是在鍛煉身體吧?就像咱們人一樣,吃飽了就要用一定方式來消耗體內的能量。您看,這公園裏就有不少人在跑步呢。”
“我希望這些螞蟻是在鍛煉身體,那畢竟是對它們有益的事情。但是,我恐怕它們隻是在盲目地跟隨或者服從。那就是非常可悲的事情了。”
“跟隨?跟隨什麽?”
“跟隨它們的首領啊。你看那隻領頭的大螞蟻。其實別的螞蟻都是在跟著它奔跑。”
何人仔細觀察了一會兒,果然看明白了。雖然這些螞蟻有上有下,但是實際上都是在按照那隻領頭大螞蟻的路線奔跑,而且是一絲不苟,即使是落在後麵的螞蟻也絕不偷懶。他情不自禁地說:“您別說,還真挺有意思的!這就像我們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跟著老師跑步的情景差不多。不過,我們那時候可沒有螞蟻這麽認真,落在後麵的同學經常搞些小迂回,抄個近道什麽的。”
“那還好。最可怕的是沒有個人的思想和意誌,就知道盲目地跟隨和服從。你看,如果那隻大螞蟻確實想帶領大家鍛煉身體,這些螞蟻還算有福氣。如果那隻大螞蟻發了瘋,到處亂跑,別的螞蟻也都跟著發瘋,那就是螞蟻的悲劇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明白。我覺得您的話很有哲理。不僅螞蟻是這樣,其實咱們人類也是這樣。咱們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嘛!您說對吧?”
老人沒有回答,繼續看樹幹上的螞蟻。
“那個時候,我的年齡還小。楊先生,您那個時候在國內嗎?”
“……”
何人看楊先生不愛談“文化大革命”的事情,就換了個話題。“楊先生,您對宗教感興趣嗎?我覺得,您剛才講的話用在宗教上也挺合適,至少對有些宗教來說是這樣。比如說那些狂熱的教派吧,什麽組織集體自殺啦,什麽預言世界末日啦。要我說,盲目跟隨宗教首領的教徒也怪可憐的。楊先生,您信教嗎?”
“……”
何人本來以為宗教是老人感興趣的話題,但是他仍然沒有回答。何人又試圖尋找其他話題,然而,楊先生一直沒有再說話,也沒有再看他,似乎這世界上唯一能夠讓他感興趣的東西就是螞蟻。
何人無話可說了,內心感到有些尷尬。他回頭看了看坐在旁邊草坪上和長椅上的外國人。他們都沒有注意到他的感覺,大概因為他們都聽不懂他的語言,或者他們根本就無心去注意別人的事情。
這時,一隻鴿子叼著一個蘋果核飛到旁邊的草坪上,認真地啄食。接著,一隻麻雀飛了過來,圍著鴿子繞了一圈,大膽地跳過去,要與鴿子爭食。鴿子不客氣地撲上去,啄了麻雀一口,麻雀便慌忙地逃走了。
何人看出楊先生沒有繼續交談的興趣,便知趣地起身告辭了。
回到小屋,何人的思緒仍不能擺脫那位老人。職業已經使他養成了觀察人和研究人的習慣。他在心中自問,老人是幹什麽的?是來法國經商的嗎?看來不像。他的氣質不像商人,倒有學者風度。那麽,他是來此工作或教書的嗎?也不像。他怎麽能這麽悠閑呢?而且他衣著高雅,看上去是個有錢人。那麽,他是從香港或台灣來此養老的富翁嗎?也不像。聽他說普通話的口音,他應該是大陸人,還可能是北京人。那麽,他會不會是因為政治原因而流落他鄉的呢?何人想起了那些在1989年以後逃到西方的“民主鬥士”。
何人喜歡給別人設下謎團,讓別人思考,也喜歡開動腦筋去解開別人留下的謎團。這是他的職業和愛好所決定的。他決心解開這位老先生身上的謎團。
第14章 怪癖的教授
第二天上午,何人改變了工作方式,放下手中的筆,找出那本關於證據學的書,坐在窗前認真閱讀。然而,書中的內容比他想象得更為深奧,或者說更為枯燥。他看得很吃力,總是不得要領。他告訴自己萬事開頭難,隻要看進去就好了。但是在讀了幾十頁之後,他仍然覺得大腦中一片空白,似乎什麽都沒有看到,或者說什麽都沒有記住。
也許,這不是書的問題。也許,他根本就不應該到書中尋找感覺,而應該到外麵的生活中去開拓思路。然而,在陌生的環境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到什麽地方去尋找想要的東西。於是,他感到一陣悵惘。
午飯後,何人睡了一覺。工作不見成效,睡覺的效率倒是挺高。他寬慰著自己。起來後,他別無選擇地坐在桌前閱讀了一陣,然後拿著那本書走出旅館,來到佐敦公園。
何人沿著小路走上山坡,果然在那個長椅上又見到熟悉的身影。他走過去,向楊先生問好。楊先生依然像往常那樣用最簡潔的語言回答他的問候,然後麵無表情地目視前方。他坐到旁邊,打開手中的書,心不在焉地閱讀起來。
突然,這位從不主動說話的楊先生問道:“何先生,你看的是什麽書?”
何人愣了一下,有些喜出望外,連忙把書合上,遞了過去。“是關於證據學的書。”
楊先生掃了一眼書的封麵,又問:“你對證據學很感興趣?”
“談不上很感興趣,隻是想學習學習,因為我現在需要這方麵的知識。”
“你還看過其他關於證據學的書嗎?”
“沒有,這是第一本,而且才看了幾章。”
“那還好。我告訴你,這本書不值一讀。”
“為什麽?”
“因為編這本書的人自己都沒弄清楚什麽是證據。”楊先生看了一眼書簽的位置,“既然你已經看了不少內容,那我問你一個基本問題:什麽是證據?”
何人暗自慶幸,他終於找到了能讓楊先生感興趣的話題,連忙說:“我看過證據的概念那一節,但是沒記住。”說著,他打開書,翻找著。
“算啦,別找了。那書上說,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
“對對,書上就是這麽說的,我想起來了。”
“你覺得怎麽樣?”
“概括得挺準確。”
“什麽挺準確?狗屁不通!”楊先生有些激動,“其實,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老百姓都是這麽理解的。詞典上也是這麽解釋的。但是有人非要把問題複雜化,以顯示他們有學問。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不太明白。”何人說的是老實話。
“我告訴你,按照這本書中的定義,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作者覺得僅僅強調證據是‘事實’還不夠勁兒,還要強調其證明的必須是案件的真實情況。一句話,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這話不是挺有道理嗎?”何人並非故意和楊先生抬杠。
“狗屁道理!我告訴你,證據一詞本身並沒有真假善惡的價值取向。真的可以成為證據,假的也可以成為證據。好人可以使用證據,壞人也可以使用證據。我告訴你,無論你要證明的是什麽,也無論你證明的根據是什麽,隻要你能用甲來證明乙的存在,甲就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習慣地用左手捋著長長的胡須。
“這個……”何人的思維沒能跟上楊先生講話的速度,但知道這句問話隻是個口頭語。
“這個定義的根源是刑訴法的規定,可刑訴法的規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是自相矛盾的。我告訴你,《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一款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第二款列舉了7種證據;第三款又說,‘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話是自相矛盾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既然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那還有什麽必要去‘查證屬實’呢?你已經肯定是事實的東西卻還要讓人去審查它是不是事實。你有病啊?這就好像讓人去審查一隻狗是不是狗一樣荒唐!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說得慷慨激昂。旁邊的幾個法國人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們。何人忙說:“楊先生,您別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