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東北,見到了宸毅,那裏要慢好幾拍的生活,讓我的心漸漸地沉澱了下來,卻依舊覺得煩悶,除了每天讓自己訓練到累的倒頭就睡,我的生活沒有一絲色彩。


    直到我認識了另外一個覺得還算有趣的姑娘,就是薑老的學生,富圓圓,學考古的,性子膽小又害羞話也不多。


    可一涉及到文物,就會立刻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可以自信地滔滔不絕的說幾個小時不停嘴。


    當時,因為那一堆和宸毅一起挖出來的寶物,我跟在薑老的後麵好多天,因為她的害羞膽怯,或許讓我想起了那個怯怯地向我說謝謝幫她報了仇的小四。


    所以,我對富圓圓生出了一些興趣,甚至生出了一絲想要追求她的念頭。


    太閑了!


    總要找點事情做。


    逗逗她,打發一下時間,讓空虛無聊的精神生活豐富一些。


    隻是,我嚐試追求了她幾天,多和她接觸後,卻發現兩人並不合適,當最初對她那種小白兔性子的新鮮感去了之後,我就剩下了乏味。


    我知道自己和富圓圓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


    我聽不進去她講的那些文物古玩,她也對我說的軍人生活沒有興趣。


    自然是談崩了。


    我覺得愛情可真沒勁,也不明白香琴和宸毅,怎麽就能為彼此愛的死去活來的。


    我雖不懂,可我卻開始羨慕了!


    我也想要一個這麽親密的愛人,不想這麽孤零零的一個人了。


    可是,想找一個這樣的人,可真難。


    富圓圓不是。


    就這麽晃蕩著過了小一年,龔家那邊又出事了。


    張宸毅叛變了,拋棄妻子不說,還成了殺害玥姨的凶手!


    我聽到後,憤怒又震驚,立刻請了假,飛回到北京去質問張宸毅那個混蛋!


    然後我發現,這事不太簡單了,宸毅有苦衷,沒叛變,我想幫他,可是,他讓我離的遠遠的。


    幾經考慮之下,我決定聽從他的,回東北,不參與進來。


    不過,好歹回了北京一趟,我又有三天假期,就這麽直接回去,有些浪費了,所以,我決定回老宅一趟。


    隻不過,當我下了出租車,準備買點東西,再回去的時候,出了一絲意外!


    “站住!小偷,你別跑!”


    我覺得這聲音有些眼熟,不由轉身回頭看,可這一轉身,一隻女性高跟鞋竟是衝我的腦門飛過來。


    “啊!!”


    在一聲尖叫中,我靈敏的一個閃身,躲過了鞋子的攻擊,然後看了一眼那個女人,還真是熟人,伍小四!


    她變化蠻大的,沒有了半年多前的土氣,人也變的靚麗知性了,不過,現在的樣子,有些狼狽。


    我很快收回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快跑兩步,前腳伶俐地踢出,便將那個小偷給踹到在地上。


    一招製敵!


    這種小毛賊,對我而言,真是沒有一點難度,以至於將人給踢到在地上後,我不過癮的上前,又給對方了兩拳。


    將他揍的嗷嗷叫。


    “哎!真謝謝,謝謝了!”伍小四踉蹌地跑到我跟前,手裏還拎著另外一隻高跟鞋,一邊蹲下身去從小偷兜裏掏錢包,一邊氣喘籲籲地誇獎我,


    “你,你的身手真是太,太厲害了!我要是沒遇見你,我今天就拿不回錢包了……”


    “不認識我了?”我挑了挑眉,打斷她的話,因為她沒有認出自己,我心底有些煩。


    我還那麽清楚地記著她,她看了我一眼,卻是沒有認出來我!


    真可氣!


    我的變化有那麽大嗎?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胡子拉碴的,有些紮手,皺眉想了想,我好像有一個多月沒修理胡子了。


    胡子太長,似乎確實改變了我的一些樣貌,可終究我還是欒航,是那個帥哥,怎麽就認不出來了!


    我心情鬱悶著。


    而她在聽到我的話後,就著蹲在地上的姿勢,仰頭望著我,一臉認真的樣子有些蠢,可,我剛才煩悶的心情有些飛揚起來。


    因為她在認真看我,滿眼都是我。


    是我。不是別的男人。


    嘖。


    我又忽然想到了她之前喜歡秦逸晨的事,對她的事,我倒是記得很清楚,清楚的讓自己此刻想來都很意外。


    好似從沒忘記過,隻是,這段記憶被他放在了一邊,在重新遇見她的時候,又重新開啟了。


    “啊!你,你是欒航,對不對?!”


    她欣喜的叫聲,讓我回神,對上她寫滿喜悅的眼睛,我的嘴角也不由跟著上揚,就像是又重新飛揚的心情一樣。


    “嗯。看來我還沒有變的麵目全非。”我說著,向她伸出手,示意拉她起來。


    “哈哈……你留了胡子,抱歉我剛開始還真沒有認出來你。”她抓住我的手,笑著站了起來,又很快將手給抽了回去,還禮貌地衝我說謝謝。


    我不由地搓了搓手指,無意識地留戀她剛才小手的柔軟和溫度。


    “你等我一下哈。”她說完,便趕緊將另外一隻鞋子撿過來,穿上了高跟鞋,有些別扭的重新朝我走過來。


    “穿不慣,幹什麽還穿?故意和自己過不去?”我瞧出她不是經常穿高跟鞋的女人,走路透著一股小心翼翼。


    “唉,別提了。今天主編要求的,說是要去采訪一個企業家必須要職業裝,高跟鞋,我都要難受死了。”她皺眉嘟嘴,向我抱怨著,


    “要不是因為我今天穿了高跟鞋,這個小偷我自己就能追上了。好煩。”


    我聽著她的抱怨,倒是不覺得煩,反而想笑,“你現在要去哪兒?要我護送你嗎?”


    難得碰上一個熟人,我想要和她多呆一會兒,我是這麽想的。


    至於那個小偷,我懶地理會,權當不存在,甚至,想就將他丟在這裏,不將他送派出所了。


    不過,伍小四卻是個正義的小妞,堅持要將這個小偷給送到派出所。


    我雖不是很樂意,可是,我還是稀裏糊塗地就聽了她的。


    -


    從派出所出來後,已經天黑了,她說要請我吃飯,我不想承認我想立刻答應,也不想讓她認為我其實很想和她多呆一會兒打發時間,所以我故意笑的痞痞地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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