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到今天,過去的將近300天裏,我隻幹了一件事。


    終於,新的小說今天開始了第三輪的修改。


    第一輪寫的是情節,寫得飛快,每個人的性格在情節中漸漸成形。


    第二輪寫的是心理,細細琢磨小說裏每個人的每句話、每個行為、每個反應。很多個下午或者晚上,因為足夠代入,愚蠢的作者就會跟著人物一起生氣、痛哭和傻笑,內心戲特別足,甚至會在辦公室自己跟自己演起來。同事推門進來找我,發現我正眼含熱淚,他們比我還尷尬。


    今天開始了第三輪,把那個世界裏的回憶填滿。本想出版之後再回憶這些,但想了想,那時肯定也記不住現在的細節和痛苦了。那時會有那時的感慨,而今天的感受卻是獨一無二的。


    電影《誰的青春不迷茫》結束之後,我問自己想寫些什麽?


    一個念頭立刻就冒出來,這個念頭特別幼稚地高高舉起手,仿佛在說:寫寫我唄。


    《誰的青春不迷茫》這本書在我人生裏起了特別大的轉折作用,讓我知道原來真誠地寫著自己的幼稚,也能找到同類。在那本書裏,30歲的我看著自己20歲寫的日記,在每一篇後寫下10年後的感受。


    縱使以前的文字幼稚,但多年後有勇氣麵對閱讀時,才能看到自己這10年來一點兒一點兒的成長。


    於是我突發奇想,如果36歲的我真的見到了17歲的自己,會發生什麽?不是這種紙麵隔空的對話,而是真真實實的麵對麵。


    36歲的我會跟他認真交代哪些事?


    17歲的我想問哪些問題?


    我會告訴他,自己現在的生活?工作好不好?是不是有點兒帥?有沒有存款?買了一輛什麽車?他的夢想,我實現了哪些?又有哪些放棄了?哪一些他很看重的朋友還在?或是早已散落在人海?


    這些我都想問,但更為關鍵的是,他會相信我真的是十幾年之後的他嗎?


    我認真想了想,如果一個70歲的人來找我,說他是未來的我,我會相信嗎?看長相是否相似太低級了,我指的是我真能接受這個事實嗎?我想我應該不會相信未來的我。


    所以我覺得17歲的自己無論如何不會相信現在的我。他肯定會覺得我是個騙子。


    這麽一想,好像這比寫青春、寫愛情、寫奮鬥什麽的難多了。第一步都無法走出去,談何未來的故事。


    同事陪著我一遍一遍地探討這個主題的可能性,我看著17歲的自己很執拗地站在遠遠的地方,一副“我絕對不可能相信你”的模樣。


    嘿!我突然覺得,那就這麽幹,你不走過來,那我就走過去,死死地貼近你,讓你相信我好了。


    故事就這麽從200多天前開始了。故事發生在湘南。


    湘南是我的家鄉——郴州的另一個通俗的叫法,意思為湖南的南部。


    17歲的主人公,我叫他劉大誌。


    希望他有遠大誌向,希望他能大智若愚,希望他在成長的過程裏迎著風,一路坦蕩。


    再過幾個月,這本小說就要跟世界見麵了。


    我不知道那時,17歲的劉大誌會不會被大家認識,大家會不會把他當成自己高中熟悉的某一個同學,也不知道那時的他是不是依然執拗地躲在自己的角落。那就是我17歲的寫照,就是那副“我想你們搭理我,可你們不可能真正懂我”的樣子。


    我從沒有想過,在我今天的年紀,17歲的自己會以這樣的方式陪我聊天、對話、諷刺、挖苦、忤逆。


    劉大誌,為了給你一個人生、一個美好前程,我寫了幾十萬字,熬了好多個通宵,紅了好多次眼眶,笑了好多次。


    趁著沒什麽人認識你之前,跟你說這些,希望過幾個月,你能瀟灑地出現在所有人麵前,擁有自己的生命。那時,你就不屬於我一個人了。


    好了,我繼續改了,故事裏見。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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