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塾師(共二則,一法一戒)


    敗名喪節之事,尚不可行於市井,況儼然自命為先生,範生徒於禮義者哉?寧失之板,毋失之圓。寧使人指為樸訥書生,不使人目為風流 才士。則庶幾矣。


    浙士某(《戒婬匯說》)


    明季浙有一士,為某指揮西賓,病寒,令徒入內取被,誤卷母鞋出,墮床 下,師徒皆不知。指揮見之,疑妻與通,訊焉,不服。令婢詭以妻命邀師,己持刀伺候,俟門啟,兩殺之。師聞扣門,問何事。婢曰:“主母奉屈。”師怒,斥之去。複強其妻往,師曰:“某位忝西席,敢以冥冥墮行哉?請速回步。”主人怒稍解。明日師辭去,始釋然謝罪,備述其故。師隨登第,位至通顯。


    [按]紅顏扣戶,白刃臨門,稍一依回,冤殺多人矣。


    張德先(餘髫年時親見其訃)


    昆山張德先,訓蒙〖教書〗於鄉村,與一鄰女通,夫覺之。遂棄館去。康熙壬寅,過其地,欲修舊好,乘夜叩其門。夫又覺之,竟擒毒毆,鄰裏交 助,立斃。共棄其屍,竟莫有知者。


    [按]佛言:“諸佛之法,國王大臣不能壞,而僧自壞之。譬如獅子之蟲,還食獅子。”餘於儒門亦雲。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欲海回狂原文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周安士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周安士並收藏欲海回狂原文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