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日子裏,我的名字是蘇珊程德,人們喊我蘇。我知道我是哪年生的,但是有好多年,我都不知道生日是哪天,就把聖誕日當生日。我相信自己是個孤兒。我知道我媽死了,我從來沒見過她,對她完全沒感覺。要說我是誰的孩子,我就是薩克斯比大娘的孩子。說起爹,我把易布斯大叔當爹,他在泰晤士河附近鎮上的蘭特街開了一家鎖匠鋪。


    這是我打記事起,頭一次琢磨我周圍的世界,還有我在這世界中的位置。


    有個叫弗洛拉的姑娘,付了薩克斯比大娘一便士,就把我拉去劇場要飯。那會兒,因為我淺色的頭發,人們都喜歡拉我去要飯。弗洛拉的發色也很淺,可以把我說成她妹妹。我記得,那天晚上她拉我去要飯的劇場,是薩裏的聖喬治大劇場,演的是《霧都孤兒》。我記得那地方糟糕透頂,歪斜的樓座和下陷的樂池。我記得有個醉女人扯我裙子上的緞帶。我記得燈光把舞台照得一片通明,演員們大喊,觀眾們尖叫。有一個角色戴著紅色的假發和假胡子,他竄來跳去,我真以為他是一隻穿了衣服的猴子。更醜的是那條狂吠的、有著紅眼珠的狗,最嚇人的是那條狗的主人——比爾賽克斯,那個情夫。當他拿棍子打那個可憐的南希姑娘時,我們前排的觀眾全站了起來,有人扔了一隻靴子上台,我旁邊的女人大叫道:


    “你這畜生!你這混蛋!你這種糙貨四十個也抵不上她一個!”


    我不知道是因為人們起立把樓座搞得七拱八翹,或是因為女人們的尖叫,還是因為看見倒在比爾賽克斯腳邊,臉色蒼白一動不動的南希,我突然覺得非常害怕,我覺得我們都會被打死,我開始哭叫,弗洛拉勸我不住,剛才大叫的那個女人笑著張開手臂來抱我,我叫得更大聲了。然後弗洛拉開始哭,我記得她也才十二三歲。她把我領回家後,薩克斯比大娘扇了她耳光。


    “你怎麽想的?帶她去那種地方?”她說,“你就該帶她乖乖坐在台階上,我可不是讓我的小娃娃們租出去搞成這副樣子送回來的!臉都哭紫了。你想幹啥?”


    她抱起我放在她大腿上,我又哭了。“哦,乖寶貝。”她說。弗洛拉站在她麵前,一聲不吭,扯著一縷頭發,臉漲得通紅。薩克斯比大娘發起怒來就是魔鬼,她看著弗洛拉,坐在搖椅上搖著,穿著拖鞋的腳輕輕拍著地毯。那把吱嘎作響的木頭大搖椅是她的專座,沒人敢坐。她用粗壯堅硬的手拍著我發抖的背,然後輕聲說:


    “我知道你的小把戲,”每個人的小把戲她都知道,“你偷到啥了?偷了點手帕?是吧,兩條手帕,還有女士的錢包?”


    弗洛拉把一縷頭發拉到嘴角邊咬著。“錢包,”她說,停了一秒,“還有一瓶香水。”


    “拿來看看。”薩克斯比大娘伸出手說。弗洛拉黑下了臉,但是她在裙子的腰部拉開一條縫,伸手進去,當我看見那條縫居然變成一個小小的絲袋時,你可以想象我有多驚奇。那個絲袋是縫在裙子裏的,她掏出一隻黑色的布包,一隻香水瓶,瓶塞上帶著銀鏈子。布包裏有三便士,半個肉豆蔻。也許她就是從那個扯我裙帶的醉女人那兒偷的。打開那瓶蓋,瓶裏散發出玫瑰味。薩克斯比大娘聞了聞。


    “收獲不怎麽樣啊,”她說,“是吧?”


    弗洛拉揚了揚頭:“我本來能多搞點的,”她看了我一眼,說,“要是她沒哭哭鬧鬧的話。”


    薩克斯比大娘伸手又扇了她一耳光。


    “我要是早知道你那點鬼把戲,”她說,“你就啥都別想。我跟你說,你要是想帶小孩去偷東西,帶別的小孩去,不準帶蘇。聽明白沒有?”


    弗洛拉吸了一口氣,說她聽明白了。薩克斯比大娘說:“好,這就行了,把東西留下,要不我就跟你媽說你跟男人胡來。”


    然後她把我抱到床上——先用手把床單摩擦熱,然後彎下腰,往我手指上嗬氣,讓我暖和過來。在她所有的孩子中,我是唯一有這待遇的。她說,“現在你不怕了吧,蘇?”


    可我還是怕,我跟她說了。我說我怕那個比爾賽克斯跑來找到我拿棍子打我,她說她聽說過那個家夥,他隻會吹牛皮。


    “就是那個比爾賽克斯?嗨,他一個克拉肯威爾鎮的,不敢到我們鎮上來挑事,我們波鎮的小夥子不好欺負。”


    “可是,薩克斯比大娘!你沒見那個可憐的南希姑娘,你沒見他怎麽把她打死了。”


    “把她打死了?南希?噢,一個鍾頭前她還在我這兒呢。她就是臉被打了一下,現在她重新燙了頭發,你都看不出她的臉被打過。”


    “那,他不會再打她了嗎?”


    她跟我說南希現在終於想明白了,已經完全離開了比爾賽克斯。她認識了一個沃平鎮的好男人,現在他把她安置在一個店裏賣糖果和煙草。


    她把我的頭發從頸後捧起,在枕頭上撫平。我說過,那時候我的淺發很漂亮——雖然現在變成了棕色——薩克斯比大娘那時候用醋給我洗頭發,然後梳理,一直梳到它發出光澤。現在她把我的頭發撫平,拿起一縷,舉到唇邊吻了一下。她說,“那個弗洛拉下次再帶你去偷東西,你就跟我說,啊?”


    我說我會的。“乖孩子。”她說。然後走了,把蠟燭也帶走了。但留門半開著。窗簾是編織的,透出街燈的光。這個房間永遠不會漆黑一片,也永遠不會寂靜無聲。樓上的幾個房間裏,常有男孩女孩住進來,他們笑鬧,蹦跳,把硬幣掉到地上,有時還跳舞。隔壁睡著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她被綁在床上,經常驚恐地醒過來,大聲嘶喊。在這房子的各個角落裏,像一排排醃鯡魚一樣緊挨著睡在搖籃裏的,是薩克斯比大娘的小孩們。他們在夜裏不定什麽時候就哭起來,一點小動靜就能把他們吵醒。然後薩克斯比大娘就會走過去,用一把小銀勺給他們喂一點琴酒,讓他們安靜下來,銀勺碰著瓶子發出叮當聲。


    但是這天晚上,我覺得樓上的房間一定是空了,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很安靜,也許是因為這種安靜,孩子們也睡得很熟。習慣了嘈雜聲的我沒睡著,躺在那裏,想著凶狠的比爾賽克斯,想著死在他腳邊的南希。附近某棟房子裏傳來一個男人的叫罵聲,然後是教堂的整點敲鍾聲,鍾聲穿過有風的街道,聽來有點奇異。我在想弗洛拉被打的臉是不是還在痛。我在想克拉肯威爾鎮離我們鎮有多近,這路程對一個用拐杖的男人來說有多短。


    那時候,我對這事已經有了相當生動的想象。當蘭特街上傳來腳步聲,在窗邊停下,隨後傳來幾聲狗的嗚咽,狗爪子刨著地麵,臨街的門把手被人小心地轉動,我就會從枕頭上抬起頭來,驚聲尖叫——不過,狗比我先叫。狗叫聲打破了想象,這不像劇場那隻紅眼珠的惡犬的叫聲,倒像是我們家的狗,傑克。它打架可厲害了,簡直銅頭鐵臂。然後響起一聲口哨。比爾賽克斯從來不會吹得這麽好聽,原來是易布斯大叔吹的,他出去買了一份熱騰騰的肉布丁回來,這是他和薩克斯比大娘的晚餐。


    “還行吧?”我聽到他說,“聞聞這肉汁的香味……”


    然後他的聲音小了下去,我躺回枕頭上。我覺得那時候我大概五六歲吧,但這事我記得非常清楚。我記得我躺在那裏,聽到刀叉碰到瓷盤的聲音,聽到薩克斯比大娘的歎氣聲,她椅子的吱嘎聲,她的拖鞋拍打地板聲。我還記得我認識到了——以前從來不知道的——世界是如何組成的:有比爾賽克斯那樣的壞人,也有易布斯大叔這樣的好人,還有南希那樣的,可能是好人也可能是壞人。我很欣慰我在好人這一邊,最後南希也來了這邊,這個有糖果的美好世界。


    直到多年後,我再看《霧都孤兒》時,我才明白南希當然是死了。那時候,弗洛拉已成為一個扒手:薩裏的劇場她早看不上了,倫敦西區的那些戲院和舞廳才是她的場子,她可以在人群中穿行自如。她再也沒帶我出去過了,跟其他人一樣,她怕薩克斯比大娘。


    她後來被抓了,可憐的家夥,她正偷一位女士的手鐲時被逮個正著,以小偷的罪名被送去流放了。


    我們蘭特街的人,或多或少都算是小偷。不過,我們做的多半是把偷雞摸狗的事兒擺平,而不是去偷。我當初看見弗洛拉從襯裙的暗袋裏掏出錢包和香水瓶時,也曾經目瞪口呆,現在再也不會吃驚了。因為,要是有人來到易布斯大叔的店裏,不從衣服襯子裏、帽子裏,或者襪子裏掏出個小包小袋,我們就會覺得那天的日子過得太沒勁。


    “過得好吧,易布斯先生?”他會說。


    “還行,孩子。”易布斯大叔會從鼻子裏哼出一句回答,“有啥新鮮事?”


    “沒啥。”


    “有東西給我?”


    那人會使個眼色,“有東西,易布斯先生,稀罕東西……”


    他們總是說這類話。易布斯大叔會點個頭,然後放下窗簾遮好店門,鎖門——因為他是小心謹慎的人,從來不在窗邊看貨。他的櫃台後麵是一道綠色的呢子門簾,門簾後麵的過道直通廚房。如果是他認識的小偷,他會把那人帶到餐桌邊。他會說,“來吧,孩子,我可不是對誰都這樣的,但你都這麽熟了,也算得上是自家人了。”然後他讓那人把貨拿出來,放在滿是杯子、麵包渣和茶匙的桌子上。


    薩克斯比大娘可能也在那兒,給嬰兒喂糊糊。小偷看見她,向她脫帽問好:“還好吧,薩克斯比大娘?”


    “還好,親愛的。”


    “你還好吧,蘇?哎喲又長大了!”


    我覺得他們比魔術師還厲害。他們能從大衣和袖子裏變出袖珍書、絲手帕、手表,要不就是珠寶、銀碟子、銅燭台、襯裙——有時候還有全套衣服。“這些可是高檔貨,真的是。”他們會一邊把東西擺出來一邊說,易布斯大叔會滿臉期盼地搓手等待。然後,他會仔細打量那些東西,臉色就沉了下去。他平素是個和藹可親、模樣忠正的人——他麵色蒼白,嘴唇幹淨,胡須整潔。他臉色沉重的樣子,幾乎能讓人心碎。


    “小破爛,”他會一邊搖頭一邊說,手裏把弄著紙幣,“這種小破爛,很難找下家的。”或者是,“燭台啊,上禮拜我剛收了一打從懷特霍爾來的高級燭台,都不知道怎麽銷出去,又不能就這麽扔了。”


    然後他會站起來,擺出考慮價錢的姿態,但是又在臉上顯出一副怕價格太低得罪那人,所以開不了口的樣子。然後他會出價,小偷聽了一臉不滿。


    “易布斯先生,”他會說,“這點錢,都不值當我從倫敦橋到您這兒大老遠地跑一趟!給個公道價錢吧。”


    到這時候,易布斯大叔已經打開箱子取錢了,一先令一先令地擺到桌上:一先令,兩先令,三先令——到這兒他會停下,手裏捏著第四個先令。小偷會親眼看見那閃閃發光的銀幣——易布斯大叔平時總是把銀幣擦得亮鋥鋥的,就是為了這效果,小偷見著銀幣,就像獵犬見著了野兔。


    “能給五先令嗎,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會揚起他那張誠實的臉,聳聳肩。


    “我也想啊,孩子,我也真心想。但是你得拿出值那價錢的東西啊,一分錢一分貨。可是,你現在這個——”他的手在那堆絲製品或袖珍書或閃光銅器上揮了揮——“這都是沒用的東西,我不能虧著來做啊。這簡直就是從薩克斯比太太的孩子們嘴裏搶口糧啊。”


    他會把那幾先令塞給小偷,小偷把錢裝進口袋,扣好衣服,咳嗽或者擦擦鼻子。


    然後易布斯大叔會顯出點回心轉意的樣子。他會走回箱子邊,說,“你今天上午吃東西了沒,孩子?”小偷一定會回答,“一口麵包渣都沒吃啊。”然後易布斯大叔會給他六便士,叮囑他一定要用這錢去買頓早餐,別拿去賭馬。小偷會這樣說:


    “您真難得,易布斯先生,真是難得的好人啊。”


    易布斯大叔雖然看著誠信可靠,但這樣一筆交易,他一般能從小偷那兒賺十到十二先令。他說那些燭台或其他玩意兒是破爛兒,其實都是詐唬。他分得出銅器和洋蔥,他知道的也就這麽多了。小偷走後,他會對我擠擠眼睛,搓著雙手,神氣活現。


    “蘇啊,”他會說,“你看能不能拿塊布,把它們擦亮?擦完以後呢——要是你有時間,親愛的,薩克斯比大娘也沒找你的話——你再弄弄那些手帕上的刺繡。但是要用小剪刀和針小心地,慢慢地弄,這是上等細麻布,看見沒,要是手重一點就會扯破……”


    我就是這樣學會字母表的,不是把字母寫下來,而是把它們拆掉。從一張繡著蘇珊二字的手帕上,我知道了我的名字長什麽樣。至於讀書識字,我們就不費那勁去學了。非要讀個什麽東西的時候,薩克斯比大娘也能認字,易布斯大叔能讀,甚至還能寫。至於我們其他人,這麽說吧,識字這事就跟會希伯來語和會翻筋鬥是同一個概念:你知道它有用,但那是對猶太人和耍雜技的有用,那是他們的活兒,你學來幹嗎?


    反正那時候我就是那麽想的。但我學會了算術,從處理硬幣中學到的。真幣我們就留下,假幣太亮,一定要弄黑和上油後才能出手。這個我也學會了。我還學會了一些法子,把絲和亞麻洗熨得像新的一樣。我會用醋來把珠寶擦亮,銀盤子呢,因為那上麵有紋章,我們會用來吃一次晚飯,就用一次,用完以後易布斯大叔就會把它們和杯子、碗一起拿去熔掉,做成銀條。對金器和錫器他也這麽幹。他從不冒險,所以才成為高手。來到我們廚房的所有東西,進來的時候一個樣,出去的時候完全是另一個樣了。它們來的時候,是從店門,也就是開向蘭特街的前門進來的,走的時候也不同了。它們從後門出去。其實後麵沒有街,隻有一個黑暗的小院子和一條蓋了頂的通道,站在那地方你會迷路,但是,隻要你會看,找對了方向,就能找到一條小徑。它會把你帶到一條後街,然後轉入一條黑暗的彎彎曲曲的巷子,巷子一直通到那些鐵路拱門。其中有個拱門——雖然我知道,我就不明說是哪一個了——連接著另一條隱秘的捷徑,能讓你神不知鬼不覺直達泰晤士河邊。我們認識兩三個人,在河邊有船。其實,這條曲裏拐彎的道上,一路都有我們的人——比如易布斯大叔的侄兒們,我叫他們表哥。貨從我們廚房裏送出來,通過他們,就能到達倫敦的任何地點。我們能把任何東西,隨便什麽東西,用驚人的速度發出去。我們能在八月裏運送冰塊,它還不及融化就到了。我們甚至能在夏天運送陽光——易布斯大叔能找到買家。


    一句話,進了我們家的東西,沒有一件不是增添身價再出去的。實際上,隻有一件,進來以後就留下了——不知怎麽的,它抵擋住了銷贓之路的巨大誘惑——那件東西,易布斯大叔和薩克斯比大娘似乎從沒想過要標價。


    說的就是,我。


    我得感謝我媽媽。她的故事很悲慘。她在1844年的某個晚上來到蘭特街。薩克斯比大娘說,“乖孩子,她來的時候有了你,肚子已經很大了。”那時候我還小,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一度以為她說的是我媽媽用袋子把我包起來,藏在她的裙子裏,或者塞進她外套的襯子裏縫起來,因為我知道她是個小偷,“多出眾的小偷啊!”薩克斯比大娘說,“那麽大膽!漂亮。”


    “是嗎?薩克斯比大娘,她好看嗎?”


    “她比你好看,就是臉形有點硬,和你一樣。她瘦得像張紙。我們讓她住在樓上,除了你易布斯大叔和我,沒有人知道她在那兒。因為她告訴我們,她被四個區的警察通緝呢。如果他們抓著她,她就死定了。她幹了什麽?她說就是偷東西。我覺得肯定比這個嚴重。我看得出她性子剛強,她生你的時候,硬是一聲都沒吭,一聲都沒有。她隻是看了看你,在你的小腦袋上親了一下。她給了我六英鎊,讓我照顧你——她給的都是金鎊,上好的金幣。她說她還有一樁事兒要做,做成就能發大財了。完事以後,她就回來找你……”


    薩克斯比大娘會一次次這樣告訴我,她每次講的時候,開始時聲音平穩,最後都是顫抖著結束,眼裏含著淚。她一直在等著我媽,我媽卻沒有來。最後,來的卻是一個壞消息。那樁發大財的買賣搞砸了,有個男的因為死抱住手裏的盤子不放而被殺了,他是死在了我媽刀下。我媽的同夥把她供了出來。後來警察把她逮著了,她被投進監獄關了一個月,然後被吊死了。


    他們是在馬販巷監獄的屋頂上把她吊死的,那是處決女殺人犯的地方。薩克斯比大娘就站在我出生的那個房間的窗口,看著她被吊死。


    那兒視野一流,人們都說那是南倫敦最好的觀刑點。在有絞刑執行的日子,人們願意花大價錢,買個窗口邊的位置。有些女孩在絞架腳踏板沉下去那一刻會尖叫,我從來不會。我連戰都不打一個,眼也不會眨一下。


    “那就是蘇珊程德,”有人會小聲說,“她媽就是殺人犯,被吊死的。她也夠勇敢的吧?”


    我喜歡聽他們這麽說,誰不喜歡呢?但事實是——現在我也不在乎誰知道了——我一點兒也不勇敢。要做到勇敢麵對這種事,首先你得為它難過。我怎麽會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難過?我知道我媽媽被吊死是件不幸的事,但既然她已經被吊死,我就覺得,幸好她至少是為了一個拿得出手的理由,比如殺死一個抱住盤子不放的吝嗇鬼,而不是掐死一個小孩之類十惡不赦的勾當。我知道,她的死使我變成了孤兒,這事兒挺不幸的,但是呢,我認識一些女孩,她們的媽媽有的是醉鬼,有些是瘋子,她們恨自己的媽媽,和媽媽根本處不來。與其要個那種媽,我倒寧願我媽死了。


    我寧願我媽是薩克斯比大娘。她好太多了。她隻收了照顧我一個月的錢,卻照顧了我十七年。如果這不是愛,啥是愛?她可以把我送到救濟院去,她可以不理我的哭鬧,把我遺棄在破搖籃裏。可她沒那麽做,她把我寶貝起來。她不讓我跟他們去偷東西,怕警察把我抓走了。她讓我睡在她的床上,在她身邊。她用醋把我的頭發洗得發亮,她把我當珍寶。


    但我不是珍寶,我連顆珍珠都算不上。我的頭發後來變得平淡無光,我的相貌也毫不出眾。我能撬個普通的鎖,配把普通的鑰匙,我能把一枚硬幣彈一下,從聲音裏辨出真偽。但是,這些事兒隻要有人教,誰都能學會。在我身邊,小孩們進來住上一陣,又被媽媽們領回去,或者找到了新媽媽,或者死掉了。當然,沒有人來領我,我也沒死,而是長大了。直到後來,我能拿著琴酒瓶和銀勺子在搖籃之間走來走去。我發現易布斯大叔有時看著我的眼神有點奇怪,我覺得,他看我就像看著一件貨品,琢磨著我怎麽就待了這麽久,他能把我轉手給誰。但是,當人們說到——他們時不時會說到——血脈,說到血濃於水什麽的,薩克斯比大娘就會臉色一沉。


    “乖孩子,你過來,”她會說,“讓我看看你。”她會把雙手放在我頭上,用大拇指撫摩我的臉,她會盯著我的臉說,“從你身上我看到了她。她看著我,就像那天晚上一樣看著我。她想著她會回來,讓你發財。她哪會知道,可憐的孩子,她哪會知道自己再也回不來了!你是要發財的,蘇,你會的,我們也會……”


    這話她說了很多次。每當她發牢騷或者歎息時,每當她從搖籃邊站起身,揉著酸痛的背時,她的目光會望到我,她的神情會變得開朗,顯得心滿意足。


    我們還有蘇,她會說,眼下生活是苦點,但我們還有蘇,她會改變一切……


    我就隨她這麽想了,但我自己覺得懂的很多。我曾經聽說,很多年前她自己有過一個孩子,生下來就死了。我想,她盯著我看時,她看見的是那個孩子的臉。這念頭讓我不寒而栗,因為,我得到的這份愛並不屬於我自己,而是屬於某個素不相識的人,這感覺有點怪。


    那時候,我以為我完全知道什麽是愛。我以為我什麽都懂。如果那時候你問我將來會怎樣,我肯定會說,我將來就照看孩子了。我也許會結個婚,和一個扒手或者銷贓客。我十五歲的時候,有個男孩偷了一枚別針送給我,說他想吻我。不久又有另外一個,老是站在我家後門外吹口哨,他吹的是《鎖匠的女兒》,就想讓我臉紅。薩克斯比大娘把他倆都趕跑了。和其他所有事一樣,在這事上她也小心翼翼地保護著我。


    “她想把你留著給誰呀?”那些男孩會說,“留給艾迪王子?”


    我覺得來蘭特街的人都認為我有點“鈍”,鈍的意思是不夠機靈。按波鎮的標準來說,可能是鈍吧。但我自己看來,我已經夠機靈了,在幹那行的環境裏混大,你多少都會明白點事——你會明白什麽東西該去哪兒,什麽事會有什麽結果。


    你知道我在說什麽吧?


    你在等我開講自己的故事,對吧?可能我當時也在等。但我的故事早已開始——我其實跟你一樣,自己都不知道。


    這就是我認為故事真正開始的時候。


    那是聖誕節後,一個冬天的晚上,那個聖誕節我剛過十七歲。那是一個暗夜——苦寒,裹著雨一樣的濃霧,飄著雨雪。扒手和銷贓客都喜歡黑夜,冬天的黑夜最好,因為普通人都待在家裏,有錢佬都去了他們的鄉下大宅,倫敦城裏的豪宅都鎖上門空著,等著被打劫呢。這種晚上我們一般能收好多貨,易布斯大叔賺的利潤比平時高多了。冷天讓小偷們成交很快。


    我們在蘭特街倒也不覺得太冷,因為除了廚房裏的火,易布斯大叔還燒著鎖匠爐,火苗舔著爐炭,你永遠不知道該往裏頭添什麽或者熔化點什麽才能搞出你想要的東西。那天晚上有三四個男孩守在爐邊,忙著把金幣外層的金子熔下來。在他們身邊,薩克斯比大娘坐在她的大搖椅上,身旁的搖籃裏睡著小孩子們,還有當時和我們住一起的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約翰弗魯姆和丹蒂沃倫。


    約翰十四歲,皮膚生得黑,人瘦薄得像把刀。他總是在吃東西。我相信他肚裏長了蛔蟲。那天晚上他在吃花生,把花生殼扔得滿地都是。


    薩克斯比大娘看見了。“你有點規矩成不成?”她說他,“你弄得亂七八糟,還得蘇來收拾打掃。”


    約翰說:“可憐的蘇哦,我的心都要碎了。”


    他一直不喜歡我。我想他是嫉妒。和我一樣,他從小就被帶到這裏,也和我一樣死了媽,他是個孤兒。但是他模樣太古怪,沒有人願意領他,薩克斯比大娘就把他留到了四五歲,然後送他去了教區,就算是這樣,他還是像甩不掉的魔鬼,從教區的勞動救濟所裏跑了回來。我們總是一開店門就看見他睡在台階上。最後,薩克斯比大娘找了個船長,把他送上了一艘去中國的船。他再回到鎮上的時候,居然賺了點錢,四處顯擺。那點錢他一個月就花完了。現在他幫易布斯大叔打打雜,自己另外搞點偷雞摸狗的小勾當,丹蒂做他的幫手。


    丹蒂是個大個子紅發姑娘,二十三歲了,基本上可以說是個傻妞。她有一雙白淨的巧手,做得一手好針線。現在約翰讓她給偷來的狗縫上狗皮,讓它們看起來更像漂亮的純種狗。


    他在跟一個偷狗販子做生意。這人有兩條母狗,它們發情的時候他就牽著它們上街轉悠,把人家的狗引誘過來,然後從狗主人那裏訛上十鎊贖金。這招對獵犬和心腸軟的女主人最靈,但是,也有狗主人完全不買賬的——就算你把狗尾巴割下來給他寄去,也別想收到一分錢,他們就是那麽鐵石心腸。每當這時,約翰的搭檔就把留在手裏的這些狗掐死,然後賤賣給約翰。我不清楚約翰怎麽處理這些狗肉,假裝成兔子肉拿去賣了還是他自己吃了,我不知道。但那些狗皮,我剛才說了,他叫丹蒂縫在流浪狗身上,然後拿到白教堂集市上當純種狗賣。


    她把剩下的狗皮拚到一起,想給他縫一件外套。那天晚上她就在縫這個。領子和肩膀已經縫好了,袖子也做了一半。這已經用了超過四十種不同的狗皮了。這衣服在火爐旁烤著,味道非常大,熏得我們家的狗——不是老傑克了,而是另一條棕色的狗,我們給它取了一個故事書裏小偷的名字,查理瓦格——躁動不安。


    丹蒂會時不時舉起那件外套,讓我們幫忙看看怎樣。


    “約翰,你不會再長高了,這對丹蒂來說真是件好事。”有一次她舉給我看時,我這麽說。


    “你還沒去死,這對你來說真是件好事,”他回敬我說。他對自己個兒矮心裏很在意,“雖然對大家來說不是啥好事。我想要你的一塊皮,縫在我外套袖子上,就在袖口那兒,我可以拿來擦鼻涕。把你放那兒最合適了,在鬥牛犬或者拳師犬的皮邊上。”


    他拿起刀——他總是把刀帶在身邊——用大拇指試了試刀鋒。“我還沒想好,”他說,“說不定哪天晚上趁你睡著的時候,我割你一塊皮。丹蒂,你覺得咋樣,到時候我叫你縫那塊皮?”


    丹蒂捂嘴尖叫。她戴著一隻戒指,太鬆了,她就在戴戒指的手指上纏了幾圈線,線都發黑了。


    “你別嚇唬人!”她說。


    約翰笑了。用刀尖輕輕敲著一顆崩了口的牙。薩克斯比大娘說話了:“你夠了,你再說我打爆你腦袋,誰也不準嚇著蘇。”


    我馬上說,我要是能被約翰弗魯姆這種小屁孩嚇著,還不如割喉自盡算了。約翰說他願意幫我割。薩克斯比大娘從椅子裏欠身打了他一下,就像很久以前的那天晚上,她欠身打了可憐的弗洛拉一樣。在那些年裏,她這樣打了很多其他人,都是為了我。


    約翰猶豫了兩秒,好像在尋思要不要還手。然後他看著我,似乎想給我來一下狠的。丹蒂在座位上挪了一下,他就轉身打了她。


    “搞不懂,”他打完以後說,“為什麽他們都跟我過不去。”


    丹蒂哭了起來。她伸手抓住他的衣袖。“約翰,你別在意他們說的那些難聽的,”她說,“還有我一直跟著你呢,不是嗎?”


    “你是一直跟著我,”他回答說,“就像屎跟著鏟子。”他推開她的手,她坐在椅子裏輕輕搖著,懷裏抱著那狗皮大衣,對著針線活吧嗒吧嗒掉淚。


    “別哭了,丹蒂,”薩克斯比大娘說,“把你的漂亮活都哭壞了。”


    她又哭了一會兒。很快鎖匠爐邊一個男孩的手指被燒熱的硬幣燙著了,跳起來罵娘,她尖叫一聲,破涕為笑了。約翰又往嘴裏扔了一顆花生,把花生殼吐在地上。


    然後我們都靜下來,大約過了一刻鍾。睡在火爐邊的查理瓦格有時抽動一下,可能又在夢裏追馬車呢——它的尾巴被馬車輪碾過的地方有個疙瘩。我拿出牌來,玩起單人紙牌遊戲。丹蒂做她的針線活,薩克斯比大娘打起了瞌睡。約翰坐在那兒無所事事,時不時瞟一眼我的牌,指點我該放哪兒。


    “方塊j對紅桃q,”他插嘴道,或者說,“老天爺,你真蠢啊!”


    “你真討厭啊!”我會回答他說,然後專心玩我的牌。這副牌很舊了,牌身已經軟塌塌,以前有個男人因為玩牌出老千,在打鬥中被殺了,玩的就是這副牌。我洗了牌玩最後一次,把椅子搬開了一點,這樣約翰就沒法看我的牌了。


    然後,突然間,有個小孩兒在夢裏哭了起來,查理瓦格叫喚了一聲,一陣風吹過,扯得火苗躥起老高,隨風飄進的雨點打在爐炭上,嘶嘶作響。薩克斯比大娘睜開眼,“怎麽回事?”她說。


    “什麽怎麽回事?”約翰說。


    不用薩克斯比大娘解釋,我們都聽到了——一下重物落地聲,從房子後門的小徑傳來,之後又來了一下,接著就變成了腳步聲。腳步聲在廚房門外停下,一秒的沉寂,然後,傳來緩慢的、沉重的敲門聲。


    咚——咚——咚,就像那樣,就像戲裏演的,鬼魂歸來的敲門聲。這不是小偷敲門的聲音,他們敲門是既輕又快的,一聽就知道是什麽事。現在這聲音,完全聽不出所以。可能不是好事。


    我們都這麽想。大家你看我,我看你,薩克斯比大娘伸手從搖籃裏把小孩抱起,緊緊摟在胸前謹防他哭出聲,約翰跑去按著查理瓦格並捏住了它的嘴。鎖匠爐邊那兩個男孩大氣都不敢出。易布斯大叔悄悄說:“你們誰約了人來?小夥子們,把東西收起來。別管什麽燙著手指了,這要是條子,我們就死定了。”


    他們開始撈起那些金幣,還有熔下來的金,用手帕包起來塞進帽子裏或者褲袋裏。其中有個男孩——他是易布斯大叔的大侄兒,叫菲爾——迅速跑到門邊,背貼牆站著,手插在衣袋裏。他已經在監獄裏關過兩次了,發誓絕不會去第三次。


    敲門聲再次響起。易布斯大叔說:“都收拾好了嗎?好了,鎮定,孩子們,鎮定。蘇,親愛的,你去開門好嗎?”


    我又看看薩克斯比大娘,見她對我點點頭,我就走過去,拉開了門閂。門猛的一下打開了,差點打到了我,菲爾還以為門被撞開了。我看見他貼緊了牆,拔出了刀。其實隻是風把門吹開,一陣急風吹進廚房,吹熄了一半的蠟燭,鎖匠爐被吹得火星四散,我的牌被吹得到處亂飛。門外的小道上站著一個男人,穿著黑衣服,全身濕透了,還在滴水。他腳邊放著一個皮箱。昏暗的火光照出了他蒼白的臉,他的胡子,但是他的眼睛深藏在帽簷下的陰影中。如果他不開口說話,我都認不出他來。


    他說:“蘇!你是蘇吧?感謝上帝!我走了四十英裏地來看你啊。你就讓我站在這外頭?我會凍死的!”


    這下我知道他是誰了,雖然已經一年沒見。蘭特街上一百個人裏頭就他一個是這麽說話的。他的名字叫理查德裏弗斯,或者迪克裏弗斯,有時又叫理查德韋爾斯。不過,我們叫他另一個名字。薩克斯比大娘見我瞪著他不動,對我喊道:“是誰呀?”


    “是紳士。”我就說了那個名字。


    我們就是這樣叫他的,當然,不是像正經紳士那樣把這個詞讀得字正腔圓,而是像抽了魚的骨頭一樣說這詞,聽起來就像“紳子”。


    “是紳士。”我說。一聽這話,菲爾就收起了刀,吐了口唾沫,回到鎖匠爐邊上去了,薩克斯比大娘在椅子裏挪動了一下,懷裏的嬰兒扭著通紅的小臉張開了小嘴。


    “紳士啊!”她叫道,嬰兒也哭了起來。約翰放開了查理瓦格,它吠著衝到紳士身邊,把爪子搭在他大衣上,“看你把我們嚇得!丹蒂,去把蠟燭點上,在爐子上燒壺水。”


    “我們還以為你是條子呢!”我說,看紳士走進廚房。


    “我就快凍成冰條子了。”他回答說。他放下皮箱,冷得發抖,把濕透的帽子、手套,還有滴著水的大衣脫下。大衣受了熱,已經開始冒汽。他搓搓手,整了整頭發。他留起了頭發和胡子,淋濕之後那些小卷被拉直,於是顯得更長、更黑、更服帖了。他戴著幾枚戒指,還揣著一塊帶著寶石鏈子的懷表,我不用細看就知道戒指和表都是假的,寶石也隻是外麵塗了一層,不過,還都是上等假貨。


    丹蒂點上了燈,屋子變得亮堂起來。紳士左右環顧,一邊搓著手,一邊點著頭。


    “你還好吧,易布斯大叔?”他輕鬆地問道,“你們還好吧,小夥子們?”


    易布斯大叔回答說:“還不錯,花骨朵兒。”男孩們沒答話,菲爾仿佛自言自語地來了一句:“他是從後門進來的吧?”另一個男孩大笑起來。


    這些男孩都覺得紳士這樣的男人是娘娘腔。


    約翰比別人笑得都大聲。紳士看著他。“喂,小子,”他說,“你不耍把式了?”


    約翰的臉生得黃,總被人以為是意大利人。聽紳士這麽說,他用手指指著自己的鼻子說,“你來求我啊。”


    “是嗎?”紳士笑著說,他對丹蒂擠擠眼,她低下了頭,“你好啊,萬人迷。”然後他蹲下身逗查理瓦格,拉著它的耳朵,“你好啊,小淘氣,警察在哪兒?警察在哪兒啊?”查理瓦格蹦了起來,“乖狗兒,”紳士站起來說,把身上的狗毛拍拍幹淨,“乖狗兒,行了,安靜。”


    然後他來到薩克斯比大娘椅邊。


    “你好,薩大娘。”


    嬰兒被喂了琴酒後已經停止哭鬧,安靜下來。薩克斯比大娘伸出一隻手,紳士握住她的手,吻了下去——先吻指節,然後吻了指尖。


    “約翰,你起來,把椅子讓給紳士。”


    約翰愣了一下,然後站起來去坐了丹蒂的凳子。紳士坐下來,伸長了腿烤火。他大約二十七八歲年紀,人高腿長。約翰在他身邊,就像個六歲的小孩。


    紳士揉著臉,打了個哈欠,薩克斯比大娘一直看著他。然後他們倆目光相接,他笑了。


    “嗯,最近生意怎樣?”他說。


    “好得很。”她答道。嬰兒安靜地睡著,她輕輕地拍著孩子,就像以前拍著我那樣。紳士對孩子點了一下頭。


    “這個小家夥,”他說,“是做買賣的還是咱自家的?”


    “當然是做買賣的。”她說。


    “男孩女孩?”


    “男孩,上帝保佑,我又要親手帶大一個沒娘的孩子了。”


    紳士探身過去。


    “幸運小子!”他說,對她擠了一下眼。


    “哎喲,”薩克斯比大娘的臉變得像朵花一樣紅,她叫道,“你這沒正經的!”


    管他娘不娘娘腔,逗女士開心他絕對有一手。


    我們叫他紳士,因為他曾經真的是紳士——他說他曾上過那種真的貴族學校,有體麵的父母和一個姐姐,他傷透了他們的心。他也曾經有錢,但在賭場上輸光了。他爹說,他別想再從家裏分到一分錢家產。他隻能用老法子來解決問題了:坑蒙拐騙。他玩得這麽駕輕就熟,我們都說,他家祖上肯定有這天分,遺傳到他身上才施展開了。


    他有點畫家的天賦,也曾在巴黎的假畫行當裏混過一陣子,那活兒幹不下去之後,有一年時間他在倒騰書,把法文書翻譯成英文,要不就是從英文書翻譯成法文,我不清楚,總之每次就是把內容改改,換一個書名,把一個老故事變成二十個新的。不過,他主要是幹騙子的營生:在高級賭場裏當老千,因為,他能跟上流社會的人混,而且人模狗樣裝得挺像。女人們特別容易對他瘋狂,有三次,他差點就娶上家財萬貫的闊小姐了,但每次都被那些當爹的識破,壞了好事。他還曾經賣假銀行的股票給人,害得人傾家蕩產。他長得一表人才,薩克斯比大娘也寵著他。他一年來一次蘭特街,到易布斯大叔這兒出點贓貨,順便拿點假幣,得些提點,收點消息什麽的。


    我以為這次他是帶了貨來,薩克斯比大娘也這麽以為的。見他在爐邊暖和過來,喝了丹蒂遞上的加了朗姆酒的茶,薩克斯比大娘把睡著的嬰兒放回搖籃,整了整自己的裙子,對他說:


    “好了,紳士,能見到你真是好事。我們以為還有一兩個月你才會來呢。你是不是有東西要給易布斯大叔看?”


    紳士搖了搖頭:“這次沒易布斯大叔什麽事。”


    “什麽,沒他事?你聽見了吧,易布斯先生?”


    “我很傷心。”易布斯大叔在鎖匠爐邊說。


    薩克斯比大娘神色認真起來:“那,有我什麽事嗎?”


    紳士再次搖了搖頭。


    “也沒你什麽事,薩大娘。”他說,“沒你的事,也沒意大利佬(他指約翰)的事,沒丹蒂的事,也沒菲爾他們的事,更沒有查理瓦格什麽事。”


    他一邊說,一邊眼神掃遍整個房間,最後看到了我,一言不發。我收起了剛才落在地上的牌,正把它理好放回盒裏。當我發現他——在他身邊的約翰和丹蒂,還有仍然紅著臉的薩克斯比大娘,他們的目光都望著我——就把牌放下了。他立刻抓起牌,開始洗牌。他就是那種手裏不能閑下來的人。


    “哎,蘇。”他看著我說。他的眼睛是那種清澈的藍。


    “哎,什麽事?”我說。


    “我這次來是找你的。你怎麽說?”


    “找她!”約翰一臉厭惡地說。


    紳士點點頭:“我有事找你,有件事想跟你提。”


    “他要提事兒啦!”菲爾在旁邊聽到了,他說,“小心啊,蘇,他要跟你求婚啦!”


    丹蒂尖叫,男孩們都笑了起來。紳士眨了眨眼,終於從我身上收回目光,轉向薩克斯比大娘。


    “能讓鎖匠爐邊那些朋友離開一下嗎?把約翰和丹蒂留下,我有事需要他們幫忙。”


    薩克斯比大娘有點猶豫,她看看易布斯大叔,易布斯大叔立刻說,“好了,小夥子們,這些金幣已經烤夠了,上麵的女王都快被烤糊了,再烤下去我們就要犯叛國罪了。”他拎起一隻水桶,開始把一個個滾燙的硬幣往裏扔,“你們聽聽這聲兒!”他說,“金子最可靠。好了,金子怎麽說的?”


    “行了,亨弗萊叔叔。”菲爾說。他穿上大衣,豎起衣領。另外的男孩也這樣做,“回見。”他們說著對我、約翰、丹蒂和薩克斯比大娘點點頭,沒理紳士就離開了。


    “路上當心,小夥子們!”他們關上門時一直目送他們的紳士喊了一聲。我們聽到菲爾又吐了口唾沫。


    易布斯大叔鎖好門,回來給自己倒了杯茶,和丹蒂給紳士那杯一樣,他也往裏加了朗姆酒。酒味隨著茶的熱氣飄了出來,和爐炭味、烤金幣味、狗皮味還有濕大衣味混為一體。窗戶上的雨聲小了些。約翰嚼著花生,從舌頭上往外掏花生殼。易布斯大叔把燈搬了一下,燈光照亮了桌子還有我們的臉和手,房間其他地方陷入了陰影。


    大家都沉默了一會兒。紳士隻顧著玩牌,我們坐在那兒看著他。易布斯大叔是最緊張的一個,他眯起了眼,歪著頭盯著他,就像端槍瞄靶一樣死盯著。


    “說吧,孩子,”他說,“是什麽事?”


    紳士抬起頭。


    “這事呢,”他說,“是這樣的。”他拿出一張牌,麵朝上放在桌上。這是一張方塊k,“有這麽個男人,”他說,“一個老男人,也算是個聰明人,還是個有學問的紳士,真的,隻不過習性有點古怪。他住在一幢荒郊野外的大宅裏,在一個荒郊野外的村子邊,離倫敦有好幾英裏地。現在先別管具體在哪兒了。他存了一大屋子的書和畫,對別的任何事都沒興趣,隻關心那一屋子寶貝和他手頭編的一本——我們就叫它字典吧。其實是一本他那些書的索引。但他還有個願望,就是把手裏的那些圖片做成一本漂亮的畫冊。這件事不是他一個人幹得下來的,他在報紙上登了廣告征助手。”——這時他在那張牌旁邊放下了一張牌,是張黑桃j——“想找個聰明的年輕人,幫他整理那些藏品。有個聰明過人的年輕人,當時在倫敦賭場裏的名聲太大了點,希望換個地方,找個低調點的事幹幹,就去應聘,正好合適。”


    “那個聰明的年輕人就是你。”易布斯大叔說。


    “那個聰明的年輕人就是我,您腦子真快!”


    “那個鄉下大宅子,”約翰不理紳士臉上的不滿,接下去說,“滿屋子都是金銀財寶。你就是想撬開所有的鎖——門上的,櫃子上的,箱子上的,所以跑來找易布斯大叔借家夥來了。你還需要蘇,用她那雙無辜的大眼睛給你放哨把風。”


    紳士歪著頭吸了一口氣,舉起一根手指,故意逗約翰似的,接著說:


    “冷得像冰窟窿!”他說,“那該死的鄉下宅子,二百多年了,又舊又暗,到處漏風,屋頂也破了,就這屋子還拿去全權抵押了。裏頭那些地毯,花瓶,餐具,沒一件拿得出手,打劫還不如打屁。那老先生就用個瓷碟子吃飯,跟我們一樣。”


    “老吝嗇鬼!”約翰說,“但是,像他這種鐵公雞,把錢都存進銀行了吧?你是不是哄他寫了遺囑,把家財都留給你了?你是來搞毒藥的——”


    紳士搖頭。


    “真不是毒藥?”約翰期盼地看著他。


    “真不是,我一滴毒藥也不要。銀行裏也沒錢——至少老家夥名下沒有。他就那麽悄無聲息地守著他的怪習慣住著,錢對他來說根本沒意義。但是,你要知道,他不是一個人住著。看這兒,他有這麽一個伴……”


    紅桃皇後。


    “嘿嘿,”約翰說道,表情輕佻起來,“他老婆,好玩了。”


    但紳士再次搖了搖頭。


    “那就是女兒?”約翰說。


    “不是老婆,也不是女兒。”紳士說,他的眼神和手指都沒離開紅桃皇後那張憂傷的臉,“是外甥女。年紀呢,”他瞟了我一眼,“和蘇差不多。模樣呢,可算是漂亮。有頭腦,有見地和學識,”他又微笑,“不過呢,非常害羞。”


    “悶蛋!”約翰饒有興趣地說,“那至少,她很有錢。”


    “她很有錢,沒錯。”紳士點頭說,“但是,就像毛蟲要蛻變後才能長出翅膀,三葉草釀成蜜後才金貴,她隻是有繼承權,小約翰,她是有財產,她舅舅也動不了這錢,但她要獲得這筆錢有個特殊條件。她隻要不結婚,就一個子兒都拿不到。要是她一輩子沒嫁,死了,錢就歸她表哥。要是她結婚——”他用白皙的手指點了點那張牌——“她就富比王後。”


    “有多富?”易布斯大叔說。他剛才一直沒吱聲。紳士聽了這句話,抬起頭看著他。


    “一萬的現金,”他輕聲說,“五千投資資產。”


    一塊炭在爐子裏劈啪一聲。約翰從崩牙縫裏吹出一聲口哨,查理瓦格叫了幾聲。我瞟了一眼薩克斯比大娘,但她低著頭,神色黯然。易布斯大叔若有所思地抿了一口茶。


    “我打賭這老家夥把她看得很嚴,是不?”他吞下那口茶,說道。


    “是很嚴,”紳士點頭說,他收回手來,“這些年,他已經把她訓練成了一個秘書——他叫她一口氣給他讀幾個小時的書。我覺得他絲毫沒意識到她已長大成人,成為一個千金小姐了。”他臉上掠過一絲難以覺察的微笑,“但我覺得,她自己是知道的。我剛開始著手畫冊的工作,她就發現了自己對繪畫的熱愛。她想學畫畫,想讓我教她。說實話,我的功力也就能讓我在畫偽畫這行混口飯吃,她呢,天真無知得連彩色蠟筆都認不出。但是,她上課勤奮極了。我們上了一個禮拜的課:我教她畫線條和陰影。第二個禮拜,我們從陰影轉學構圖。第三個禮拜——水彩。然後,油畫混色。第五個禮拜——”


    “第五個禮拜,你上了她!”約翰說。


    紳士閉上眼睛。


    “第五個禮拜,我們的課取消了。”他說,“你覺得那樣一位姑娘會和一個男教師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嗎?之前一直是有她的愛爾蘭女仆和我們一起的——隻要我的手指離她的女主人太近,或者我出的氣噴到了她那白白的小臉上,那女仆就會咳個大紅臉。我開始還以為她是非禮勿視的楷模,結果她是得了猩紅熱——而且病重得快死了,可憐的妞兒。現在,小姐沒了女伴,隻有個女管家,可是女管家忙得沒時間伴課。所以繪畫課必須停,我們隻能看著油彩在調色盤上變幹。現在我隻能在晚飯時才能見她,她坐在舅舅身邊。有時候我經過她房門,聽見她的歎息。”


    “就在,”易布斯大叔說,“就在快要順利得手的節骨眼上。”


    “是啊,”紳士說,“就是啊。”


    “可憐的小姐!”丹蒂說,眼睛裏含著淚。什麽事都能讓她哭,“而且她長得那麽好看,你說過的對不?她的臉蛋和身材。”


    紳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他聳了聳肩說,“我估計,她能吸引男人的目光吧。”


    約翰笑了,“我想吸引她的目光。”


    “我想給你的目光,”紳士不動聲色地說,然後眨了眨眼,“一拳頭。”


    約翰黑了臉,跳了起來,“你來試試!”


    易布斯大叔舉起雙手:“小夥子們!小夥子們!夠了!在女人和孩子麵前不準吵架!約翰,你坐下,別添亂。紳士,你不是要給我們講故事嗎,可是講到現在都是光打雷不下雨,隻有皮沒有餡,重點呢,小子?說到點子上,我們就想知道,你要蘇怎麽幫你?”


    約翰對凳子腿踢了一腳,然後坐下。紳士摸出一包煙,掏出一根火柴劃著,我們都等著,看著硫黃在他眼中映出火焰。然後他再次傾身靠著桌子,把放在桌麵上的三張紙牌擺平。


    “你們要餡,”他說,“很好,這就是餡。”他敲了敲紅桃皇後,“我打算娶這姑娘,得她的財產。我打算——”他把牌推到一邊,“在她舅舅眼皮底下把她搞到手。你們也聽到了,我本來已經快得手了;但這姑娘有點古怪,她舅舅不放心她單獨行事——而且,要是她找了個聰明強硬的女人當她的新女仆,我就前功盡棄了。我這次來倫敦,是給老家夥的畫冊取一套封麵,我想在我回去之前,把蘇送到那兒去。我想把蘇弄到那兒當那姑娘的貼身女仆,這樣蘇就可以幫我迷住那姑娘。”


    他看著我的眼睛,一隻手還在玩著那張牌,然後,他壓低了聲音。


    “還有一件事,”他說,“我需要蘇幫我。我娶到這姑娘之後,不想把她留在身邊。我認識的一個人會來把她領走。他有一個地方把她關起來,那是一座瘋人院。他會嚴格看管她,嚴格到,可能……”他沒再說下去,而是把牌翻了過去,他用手指按著牌的背麵,“我必須娶她,”他說,“還得——就像小約翰說的——還得搞了她,就搞一次,看在那筆錢的分上。然後,我要在她渾然不知的情況下,把她送進瘋人院。這也沒害著誰,我不是跟你們說了嘛,她已經半瘋半傻了。但我得以防萬一,我需要蘇在她身邊,保證她啥都不知道,在邊上攛掇她,讓她傻乎乎地掉進圈套。”


    他吸了一口煙,像剛才一樣,他們的目光都轉向了我,除了薩克斯比大娘。紳士說話的時候,她一言不發,隻是聽著。我看見她一邊聽故事,一邊把杯子裏的茶倒了一點在碟子上,在碟子裏晃了晃,然後舉起來一口喝下。她喝不了熱茶,說熱水會把嘴唇變硬,確實,我所認識的大人裏麵,沒有哪個女人的嘴唇能比她的柔軟。


    眼下這一片沉默中,她放下杯碟,掏出手帕擦了嘴。她看著紳士,終於開口說道:


    “為什麽是蘇?”她說,“全英格蘭那麽多姑娘,為什麽找我家蘇?”


    “就因為她是您的啊,薩大娘,”紳士回答說,“因為我信得過她,因為她是個好姑娘——也是個不在乎那些條條框框的壞姑娘。”


    薩克斯比大娘點了點頭。“那你打算,”她接著問,“怎麽分這錢?”


    他又看著我,但話是對薩克斯比大娘說的。


    “蘇拿兩千英鎊,”他摸著胡須說,“而且可以拿那個小妞所有的衣服、首飾珠寶、小玩意兒,隨便拿,隻要她喜歡。”


    就是這樁交易。


    我們在那兒考慮。


    “你怎麽說?”最後紳士問我,這次他是對著我說的,見我沒回答,又說,“對不起,我突然就給你找了件這麽大的事,但是你也知道,我時間緊迫。我得趕快找個女孩。我希望這個女孩是你,蘇。我真心希望是你。如果我這希望無法實現,你就趕快跟我說,行嗎?這樣我好另外找人。”


    “丹蒂來做,”一聽這話,約翰就說,“丹蒂做過女仆的——是吧,丹蒂?——她給一位太太做過女仆,在佩卡姆的一座大宅子裏。”


    “我記得,”易布斯大叔一邊喝茶一邊說,“丹蒂把帽針紮到那太太胳膊上了,就這麽丟掉了那活兒。”


    “那女人就是一潑婦,”丹蒂說,“是她把我惹毛了。這個女孩聽起來可不像潑婦。你說的,她就是一乖孩子。我能給個乖孩子當女仆。”


    “他問的是蘇,”薩克斯比大娘輕聲說,“蘇還沒給話兒呢。”


    他們的目光又都轉向我,這目光讓我緊張。我轉開了頭。“我不知道,”我說,“這個招聽起來有點兒怪。讓我假扮成一個小姐的貼身女仆?我哪知道該做什麽啊?”


    “我們可以教你,”紳士說,“丹蒂可以教你,她不是幹過嘛。這事能難到哪裏去?你隻要坐在那兒,陪陪笑,幫那位小姐拿著嗅鹽就行了。”


    我說:“要是那小姐不想要我做她貼身女仆呢?她為什麽會要我?”


    他已經考慮過這個了,他把什麽情況都考慮過了。他說,他就說我是他老保姆的妹妹的女兒——城裏姑娘,家道艱難。他說,那位小姐會看在他的麵子上收下我的。


    他說:“我會給你寫一封品行推薦信,落款就寫東西街張三女士——她看不出破綻的。她從來沒出過社會,連倫敦的門朝哪兒開都不知道,她能問誰?”


    “我不知道,”我又說了一遍,“要是她壓根就不像你自己想的那麽喜歡你呢?”


    紳士顯出一副謙虛的樣子。“這個嘛,”他說,“時至今日,我想,我還是有能力判斷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妞是不是喜歡上了我的。”


    “要是,”薩克斯比大娘說,“她喜歡你喜歡得不夠呢?要是她變成下一個班貝爾小姐或者芬奇小姐呢?”


    班貝爾小姐和芬奇小姐是他幾乎娶到手的兩個家財萬貫的千金小姐。


    聽到她們的名字,他冷笑了一聲。“她不會的,”他說,“她不會變成那樣的,我知道。那兩個姑娘有爸爸——野心勃勃的爸爸們,還有律師盯著。這女孩隻有一個舅舅,他對書以外的東西一概不聞不問。至於說她喜歡我夠不夠——我這麽說吧,我覺得她一定會的。”


    “喜歡到肯從她舅舅的大宅裏私奔出來?”


    “那個破宅子,”他說,“對她這年紀的姑娘來說,太憋悶了。”


    “可她這年紀對你不利。”易布斯先生說。在他這行混久了,多多少少也懂點法律皮毛,“隻要她不滿二十一歲,她都得聽她舅舅的。不管你有多快,有多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帶她走了,他舅舅一樣能把她要回去。你是不是她丈夫,根本算個屁。”


    “但她是我妻子了,這可是算數的——你明白我意思。”紳士神色猥褻地說。


    丹蒂一臉茫然,約翰看見了,說:“就是上了她。”


    “她也就毀了,”薩克斯比大娘說,“沒別的體麵男人會要她了。”


    丹蒂目瞪口呆。


    “別這樣,沒什麽啦。”易布斯大叔舉起手說。然後,他對紳士說,“這真是一險招,不是一般的險。”


    “這我不否認,但我們得試試。我們有什麽可損失的?別的不說,就當是讓蘇去度個假了。”


    約翰大笑起來。“度個假,”他說,“是哦,要是你被抓著了,那就他媽的是個長假嘍。”


    我咬著嘴唇。他說得對。但是,我擔心的倒不是冒險,要是做小偷還每天擔心怕冒險什麽的,你早就瘋掉了。我不能肯定的是,我是不是真的想要什麽假期。我不能肯定我是不是願意為了這個離開鎮上。我曾經跟薩克斯比大娘到過一次布羅姆利鎮,去看她堂兄,回來時染了一身蕁麻疹。我記得鄉下很安靜很古怪,那兒的人不是傻子就是吉卜賽人。


    我怎麽會喜歡和一個傻姑娘住在一起?她不像丹蒂,丹蒂隻是稍微犯點傻,有時脾氣暴躁點。她可能真是瘋子。她可能想要掐死我,而且那兒荒郊野地的,叫救命都沒人聽得到。吉卜賽人就別想了,他們隻管自己。人人都知道,就算街對麵燒著了,吉卜賽人是連走過去吐口唾沫都不肯的。


    我說:“那姑娘——她是個啥樣的人?你說她想法古怪。”


    “也不是古怪,”紳士說,“隻是有點反常。她就是傻天真,天生就這樣。她從沒見過世麵。她跟你一樣是個孤兒,但你有薩克斯比大娘帶著長見識,她誰都沒有。”


    丹蒂望著他。丹蒂的媽是個醉鬼,掉進河裏淹死了。她爸以前老是打她,他把她姐都給打死了。她小聲說:


    “紳士,你想幹的這事,也太黑心了吧?”她說這話之前,我們沒人想過這個。現在丹蒂說了出來,我望望前後左右,誰都不敢接我的目光。


    紳士哈哈大笑。


    “黑心?”他說,“哎喲,上帝保佑你,丹蒂,這當然黑心了!黑得跟一萬五千鎊一樣——噢,可是黑得多美妙,黑得多來勁啊。話說回來,這錢當初是怎麽掙來的,你以為是幹淨錢嗎?別傻了!錢從來就不是幹淨的。是像她家祖上那種人,從窮人那兒搶來的——逼死二十個人賺一個先令這樣搶來的。你聽過羅賓漢的故事吧?”


    “誰沒聽過!”她說。


    “那就對了,蘇和我就像他一樣,從富人手裏奪回金子,還給那些窮人。”


    約翰撇了撇嘴。“就你這娘炮,”他說,“羅賓漢可是英雄,耿直漢子。還什麽把錢還給窮人?什麽人啊!你想從女人身上搶錢,去搶你媽吧。”


    “我媽?”紳士回答道,漲紅了臉,“我媽跟這有什麽關係!你來啊,吊死她呀!”然後他看見了薩克斯比大娘的眼色,轉向我說,“哦,蘇,”他說,“請原諒。”


    “沒關係。”我很快地說。我望了望桌子,他們又都默不作聲了。也許他們都在想,就像他們在看行刑的時候一樣,“她可真勇敢。”我希望他們這麽想。可是,我又不希望他們這麽想,因為,我也說過,我從來就不勇敢,但十七年來他們一直以為我勇敢。現在,紳士需要一個大膽的姑娘,他趕了遠路——按他的說法,四十英裏寒冷潮濕的遠路——找到了我。


    我抬起眼,望著他的眼睛。


    “兩千英鎊,蘇。”他輕聲說。


    “閃閃發光的銀子。”易布斯大叔說。


    “還有那些裙子和珠寶首飾!”丹蒂說,“噢,蘇啊,你穿起來會多好看啊!”


    “你穿起來會像個千金小姐。”薩克斯比大娘說,我聽到這話,感覺到她的目光,我知道她正看著我,就像以前她無數次看著我——透過我的臉,她看到的是我媽媽的臉。你是要發財的——我幾乎能聽到她說,你是要發財的,蘇,還有我們,我們也會……


    確實,她說對了。我發財的機會來了,就這麽掉在我眼前——是的,終於來了。我還能說什麽?我又看了看紳士,我的心狂跳起來,就像無數錘子在裏麵亂敲。我說:


    “好吧,這活我接了。但我要三千鎊,不是兩千。而且,要是那位小姐不喜歡我,叫我回家的話,我也要收一百鎊辛苦費。”


    紳士做出遲疑的樣子,像是在考慮。當然,也就是裝裝樣子。過了一秒鍾他就微笑了,然後對我伸出手,我也把手伸過去。他握住我的手指,笑了起來。


    約翰黑著臉說:“我跟你們十塊賭一塊,過不了一個禮拜,她就會哭著回來。”


    “我會穿著絲絨裙子回來,”我說,“戴著這麽長的手套,還有帶麵紗的帽子,還有滿袋子銀幣。你還得管叫我小姐,是吧,薩克斯比大娘?”


    他呸了一口唾沫,“叫你小姐,等我先撕了自己的舌頭!”


    “我來幫你撕!”我說。


    我說話像個孩子。我就是個孩子!也許薩克斯比大娘也這麽想。因為,她什麽都沒說,隻是坐在那裏,望著我,手放在柔軟的嘴上。她在微笑,神情卻透著些焦慮。我覺得,幾乎可以說是害怕。


    或許她真的在害怕。


    又或許,我現在這樣想,是因為後來我知道,接下來發生的事將是多麽黑暗和讓人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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