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世之方治也,如大川安流而就下;及其亂也,潰溢四出而不可止。水非樂為此,蓋必有逆其性者,泛溢而不已。逆之者必哀,其性必複;水將自擇其所安而歸焉。古之善治者,未嚐與民爭;而聽其自擇,然後從而導之。“渙”之為言,天下流離渙散而不安其居,此宜經營四方之不暇。而其《彖》曰“王假有廟”;其《象》曰“先王以亨於帝立廟”,何也?曰:犯難而爭民者,民之所疾也;處危而不偷者,眾之所恃也。先王居渙散之中,安然不爭,而自為長久之計;宗廟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天下之心始有所係矣。“剛來而不窮者”,九二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六四也。“渙”之得民,惟是二者,此所以“亨”也;然猶未免乎“渙”。“王假有廟”,謂五也;王至於有廟,而後可以涉大川,於是“渙”始有所歸矣。有所歸而後有川,有川而後可涉,“乘木”,乘舟也。舟之所行,川之所在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初六:用拯馬壯,吉。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九二在險中,得初六而安,故曰:“用拯馬壯,吉。”“明夷”之六二,有馬不以自乘,而以拯上六之傷;“渙”之初六,有馬不以自乘,而以拯九二之險。故《象》皆以為“順”,言其忠順之至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象》曰:“渙奔其機”,得原也。


    得初六而安,是謂“機”也1。


    【校注】


    1機:《蘇氏易傳》均作“杌”,誤。


    六三:渙其躬,無悔。


    《象》曰:“渙其躬”,誌在外也。


    渙之世,民無常主。六三有應於上,誌在外者也;而近於九二,二者必爭焉,故“渙其躬”,無所適從,惟有道者是予而後安。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上九之有六三者,以應也;九五之有六四、九二之有初六者,以近也;皆有以群之。“渙”而至於群,天下始有可收之漸。其德大者,其所群也大;其德小者,其所群也小。小者合於大,大者合於一,是謂“渙其群”也。近五而得位,則四之所群者最大也,因君以得民,有民以自封殖,是謂“丘”也;“夷”、平也,民之蕩蕩焉,未有所適從者也。彼方不知其所從,而我則為丘以聚之,豈“夷”者之所思哉?民之所思,思夫有德而爭民者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汗”,取其周浹而不反也。宗廟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大號”令出焉。其曰“渙,王居”,何也?《彖》曰:“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渙然之中,不知其孰為臣、孰為主1;至於有廟,而天下始知王之所在矣,故曰“渙,王居”,言“渙”之中有王居矣。


    【校注】


    1孰為臣、孰為主:《蘇氏易傳》作“孰為主、孰為臣。”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上九求六三,必與九二爭而傷焉;“渙其血”,不爭也;九二“剛來而不窮”,不可與爭者也。雖不爭而處爭之地,猶未免也,故去而遠出,然後無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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