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春秋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君子道消,雖有國,與無同矣。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誌在君也。


    自“泰”為“否”也易,自“否”為“泰”也難。何也?陰陽易位,未有不誌於複,而其既複,未有不安其位者也。故“泰”有“征”,而“否”無“征”。夫苟無“征”,則是終無“泰”也而可乎?故“坤”處內而不忘貞於“乾”,斯所以為“泰”之漸矣,故“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陰得其位,欲包群陽,而以承順取之。上說其順而不知其害,此小人之吉也。大人之欲濟斯世也,苟出而爭之,上則君莫之信,下則小人之所疾,故莫如否。大人否而退,使君子小人之群不相亂,以為邪之勝正也,常於交錯未定之間,及其群分類別,正未有不勝者也,故“亨”。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三本陽位,故包承群陽而知羞之矣。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象》曰:“有命無咎”,誌行也。


    君子之居“否”,患無以自行其誌爾1。初六有誌於君,而四之應;苟“有命”,我無庸咎之矣。故君子之疇獲離其福。“疇”,類也。


    【校注】


    1患無以自行其誌爾:《蘇氏易傳》無“以”字。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係於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九五,大人之得位,宜若甚安且強者也。然其實製在於內。席其安強之勢,以與小人爭而求勝,則不可。故曰“休否,大人吉”。恃其安強之勢,而不虞小人之內勝,亦不可。故曰“其亡其亡,係於苞桑”。“休否”者,所謂“大人否”也,小人之不吾敵也,審矣。惟乘吾急,則有以幸勝之,利在於急,不在於緩也。苟否而不爭,以休息之,必有不吾敵者見焉,故“大人吉”。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否”至於此,不可複因。非傾蕩掃除,則喜無自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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