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名】名亦名燔針、淬針、燒針、煨針。


    【主治】


    火針,用的是鋼針,是燒過的鋼針。方法是:在燈盞裏,放二十七莖燈草,注滿麻油,把燈草點燃。然後把針不斷沾油,不斷持向燈火裏去燒。要燒到通紅才能用,用時須按穴道針刺。或針末燒紅或是冷針,那不但不能治病,而且於人有害。


    火針,“乃為筋寒而急者設”。所謂筋寒而急,指肌肉受寒,猛縮不已。這是火針自古的用途。以後,又有人用以刺積塊,又有人用以刺癰疽。以後,還有人用以治傷寒症。那就不免要出些副作用了。


    總結火針的用途,行之有效者,約有下列四項:


    1、治風寒筋急攣引痹痛,即所謂急抽筋。


    2、治癱瘓不仁。


    3、治症塊、結積(腹中結塊)。


    4、治癰疽發背,有膿無頭。


    前兩項,按穴刺,拔針要快。拔針後,急用指頭按穴孔,否則痛甚。第三項,針刺入,可轉動,拔針要慢。第四項,要讓膿流出來,所以不宜按穴孔。“凡用火針,太深則傷經絡,太淺則不能去病。”應當進針適當。針後如有發熱惡寒,這是對了症的表現,是好現象。據《靈樞經》講:刺到病人內部如有知覺,就行了,刺到病人叫痛,就不算好。病在臉部以夏天在濕熱在兩腳時,都不可用火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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