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年間,曆城縣令夢見城隍向他要人去服役,他就從自己衙門裏挑選了八名皂隸,將他們的姓名寫在文牒上,到城隍廟燒了。當天晚上,這八個人就都死了。


    城隍廟東有個酒店,店主人原來和其中一個皂隸有交情,碰巧那天晚上那皂隸來買酒,店主人問他:“款待誰呀?”答道:“同事很多,買壺酒一起熟悉熟悉。”天亮後,店主人見了別的皂隸,才聽說那人已經死了。去廟裏開了門,見酒瓶在那兒,裏麵酒也沒動。主人又回店看付的酒錢,都是紙灰。縣令讓人給這八個人在城隍廟裏塑了像。其他皂隸每逢出差,都要先用酒食酬告了塑像才出發,否則就會受到縣令的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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