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順治年間,山東滕縣、嶧縣一帶,十個百姓中就有七個是盜寇,官府也不敢抓捕他們。後來,這些盜寇受了招撫,歸順了朝廷,縣官把他們另立戶冊,稱之為“盜戶”。凡“盜戶”與一般老百姓發生爭執,官府總千方百計地袒護他們,為的是怕他們重新造反。後來打官司的人便往往冒稱是“盜戶”,而另一方卻極力揭發對方是假的。每每打官司時,訴訟雙方先不去爭論是非曲直,而是苦苦爭辯誰是真盜假盜,還得煩勞官府去查閱戶籍。正巧,官署裏經常有狐狸作祟。縣官的女兒被狐狸迷住了,請了法師,用符咒捉住了狐狸,放進了一個瓶子裏,準備用火燒死它。這時,狐狸在瓶子裏大聲喊叫:“我是盜戶!”聽到的人無不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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