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整容美女混娛樂圈,天然美女做私藏,二更
隱婚99天,總裁好眼光! 作者:酒酒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孟清歌從醫院那邊回來便去了公司。上班時間已經過了,她寫了張請假條,然後送到經理那邊去批字,部門經理看到她笑著說道:“也就小半天時間,誰家沒點事情,這就算了吧。那個……簡總找你,你去一趟吧。攖”
稍有眼力的人,誰看不出來他們倆有什麽,經理樂得做順水人情。
孟清歌從經理辦公室出來,便直接去了簡應琛那邊。門敲了兩下,聽到門後傳來說進的聲音,她才推開門進去。
簡應琛正在打電話,轉頭看到她進來就掛斷了電話。他走到孟清歌麵前,看了她好一會兒,孟清歌摸了摸臉頰,心裏有些虛,嘴唇一抿正要說話,簡應琛的嘴唇便落了下來,一點一點的極有耐性的吻著她。
他的吻不似霍晉霆像是一把烈火要燃燒一切,而是像一股清流,洗滌一切。
是的,他隻是在洗滌不屬於她的味道……他看出來了…償…
孟清歌一直直愣愣的站著,承受著他的索吻,沒有回應,也沒有反抗,垂下的手指一根根的握了起來,心裏就起了一股屈辱的感覺。
過了很久,簡應琛似乎也膩了這種冷漠的接吻,鬆開了她。
他的雙手扣住她的肩膀,清潤的眼極力的隱藏著自己的怒火還有害怕,故作平靜的道:“我以為你不回來了。”
孟清歌望著他,過了幾秒鍾後說道:“簡應琛,若是你介意……我跟過他,我可以馬上走。”
有些事情非她本意,如果他心裏不舒服,那她也不會強求什麽。
孟清歌說完,扭頭就要離開,就在快要脫離簡應琛掌心的時候,他一把攥住了她,這時候,他不再隱藏他的怒火。“清歌,我介意的是你的心裏還有他。”
隻要他的一句話,她就頭也不回的跟著走了。這對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他沒有那麽大度!
孟清歌抿著嘴唇微微的皺了下眉,她想了會兒說道:“在我最絕望的時候,他救我於水火,那份恩情我不會忘。他給了我一個家,讓我免於流離,這份親情我也不會忘……”說到這兒,她停了下來,簡應琛更進一步的望著她:“還有呢?”
她愛他嗎?還愛著他?
孟清歌卻沒有再說下去,隻是淡淡的笑了一下:“你是要我保證什麽嗎?”說完,她的笑就落了下來,“簡應琛,我跟你說過的,我們在一起,是為了妮妮,沒有什麽別的什麽理由了。”
說來諷刺,從來都是男人對女人講條件,孟情歌居然可以對簡應琛這樣的男人講起了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不知是諷刺了誰。
“簡總,如果沒有別的事的話,我就先出去工作了。”
孟情歌挺了挺背就要出去,在手要碰到門把的時候,簡應琛叫住了她。“等一下。”
“……”孟清歌站在門口,簡應琛走過來,理了理她有些微亂的頭發,此時他的目光又是那種溫柔寵溺的眼神,他道:“晚上有一個宴會,你陪我去參加。現在也別忙著工作了,我們先去吃午飯。”
手指從她的肩膀滑下一直到她的手,強悍的叉開她細瘦的手指與她交纏在一起。
既然老天再給了他這樣的一次機會,他又怎麽肯放過。就算她的心裏這個時候沒有他,一天天一月月,總會有焐熱她的一天。
*
午飯就在一家中餐店吃了一些,吃過後簡應琛就帶著孟清歌去了一家美容所。
專業的美容護膚,再有造型師設計造型,當孟清歌從布簾後麵走出來,簡應琛幾乎看呆了。
其實在上流社會,一直流傳著一句話:整容美女混娛樂圈,天然美女做私藏。
孟清歌無疑屬於後種。她的漂亮不顯山露水,稍加點綴就是絕美。
造型師給她做了一個簡單的盤發,發髻上並無別的什麽發飾,隻垂下兩根固定頭發的發繩,繩尾連著兩根羽毛,她走路的時候,那兩片白色羽毛微微飄起,端莊中有一股靈動的美,清靈毓秀。
孟清歌身上穿的是改良過的旗袍,胸口以上的部分是白色歐根莎,若隱若現的露出她幼滑白皙的皮膚,前有漂亮的鎖骨,後有完美蝴蝶骨,脖子間連多餘的珠寶裝飾都不需要,隻有一個很有韻味的燕銜綠枝的盤扣。
簡應琛繞著孟清歌走了一圈,眼睛裏隻有驚豔。
造型師顯然一眼就看出了孟清歌的好底子,帶著她走出來的時候,對著簡應琛笑道:“簡先生哪兒找來的這麽漂亮的美女,我都不敢輕易下手。”
這樣的純天然美女,就像一顆蒙塵的珍珠,若是眼神差的設計錯了路子,這麽一個美人就隻有蹲牆角的命運了。
簡應琛嘴唇微微一勾,單手伸出來讓她的手放到自己的手心,再順勢一拉,讓他可以輕易的摟住她纖細的腰肢。
他摟著她,並肩的走出美容所,嗒嗒的腳步聲裏,他微微的抬著下巴,神情倨傲,那樣子,好像得到的是全世界。
她們都不會知道,在六年前的喬家小院子裏,那個鴿子圍繞著飛舞的女孩有多漂亮。
那時,簡應琛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在心裏說,她就是他一輩子要的女孩兒。
這顆明珠,隻是又回到了他的手裏……
*
車子在路上開著,孟清歌看著街邊景物往後飛奔而去,眉心一直攏著,手指也焦躁的摳著掌心,沒有任何要去宴會的興奮或者緊張。
一隻大手覆了過來,按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孟清歌轉頭看過去道:“現在時間還早,我們——”
這個時候,車子在一個拐彎處拐了一下,孟清歌一個不注意,身子也跟著往一邊倒去,嘴裏的話暫時中斷了,當車子重新平穩的開在路麵上,孟清歌看到熟悉的街景,詫異的看了一眼簡應琛,他微微一笑,了然道:“我知道你在想什麽。”
孟清歌早上答應過要接妮妮回家的,無論如何,她都不會跟孩子失約。
這個時候正是幼兒園放學的時候,簡應琛連這點時間都掐好了。
車子在校門口停下,孟清歌往周圍看了一圈,霍家的車子好像還沒到。她不管了,她的女兒,憑什麽要霍晉霆來做主,她非得把孩子帶回去不可。
妮妮正背著那隻鼓鼓囊囊的小書包從學校裏麵走出來,這回,她連陸雋都沒讓背,自己吭哧吭哧的駝著像隻烏龜在慢爬。
陸雋跟著她龜爬似的速度,小男子漢一隻手拎著書包上的把手幫她減輕一點分量,好奇的問她道:“你這裝的是什麽?”
妮妮的小肉手抹了臉上一把汗道:“這裏麵是所有我的家當。”
她的衣服,她的鞋子,她的奶瓶,就連她的玩具都塞在裏麵。她要跟媽媽去過。
陸雋歪了歪頭看了她一眼,沉默著不做聲了。自從妮妮跟孟阿姨從隔壁搬走後,那邊的別墅裏後來又搬進來一個奇怪的女人,他媽媽跟他說,以後妮妮可能會受苦。
那天,他還聽到隔壁傳來大吵大鬧的聲音,孟阿姨還被人趕出了門。
陸雋同情的看了眼妮妮說道:“妮妮,你跟你媽媽來我家住吧。”
那個老男人雖然看起來不怎麽樣,但保護女人跟孩子的本事總是有的。
妮妮一臉的感動,烏溜溜的大眼睛冒著星星:“雋哥哥,真的可以嗎?”
自從她搬走以後,就再也不能晚上到雋哥哥家裏去玩了,也不能跟海芋阿姨學鋼琴了。
“臭小子,這麽小就在這裏拐騙小女生。”黎少眼輕而易舉的就把妮妮背上的小書包給拎了起來,妮妮吊在半空中,手腳揮舞了起來,黎少彥手臂一勾,就穩穩的把小娃娃抱住了。
“你爸還舍不得你這麽早就跟別人跑了,走吧,今天是黎叔叔接你回家。”
老鍾在醫院照顧霍晉霆,他自告奮勇的來了。
校門口,孟清歌怎麽都沒想到,霍家的車沒來,來的卻是黎少彥,她立刻擰緊了眉毛。黎少彥抱著孩子轉身,就看到站在那邊的孟清歌,輕輕的挑了下眉毛。
此時的孟清歌跟早上見到的好像大變了個樣兒,整個人容光煥發了一樣。孟清歌外麵套了一件風衣,把裏麵全部包裹住了,但黎少彥那雙閱曆過無數女人的眼,一眼就看出她是精心打扮過了的,皮膚都透著一層朦朦朧朧的珍珠光澤。
他淡淡的看了一眼孟清歌旁邊站著的男人,微微眯起眼睛,有些眼熟。
這麽看來,孟清歌這是又找到了別的男人?
她跟霍晉霆也算愛過一場,這麽快就變心另投懷抱?
妮妮看到孟清歌,馬上就伸出小手往她那邊傾過身子在那兒叫媽媽,黎少彥抱著妮妮往她那邊走過去,在孟清歌的麵前站定道:“你是來接孩子的?”
孟清歌點了下頭,對著妮妮張開手。妮妮已經往孟清歌那邊過去了,清歌就要接住她時,黎少彥忽然伸出一隻手,把妮妮往懷裏按了回去:“清歌,孩子我不能讓你帶走。”
他的確想過要幫孟清歌把孩子要回去,但此時,他改主意了。
稍有眼力的人,誰看不出來他們倆有什麽,經理樂得做順水人情。
孟清歌從經理辦公室出來,便直接去了簡應琛那邊。門敲了兩下,聽到門後傳來說進的聲音,她才推開門進去。
簡應琛正在打電話,轉頭看到她進來就掛斷了電話。他走到孟清歌麵前,看了她好一會兒,孟清歌摸了摸臉頰,心裏有些虛,嘴唇一抿正要說話,簡應琛的嘴唇便落了下來,一點一點的極有耐性的吻著她。
他的吻不似霍晉霆像是一把烈火要燃燒一切,而是像一股清流,洗滌一切。
是的,他隻是在洗滌不屬於她的味道……他看出來了…償…
孟清歌一直直愣愣的站著,承受著他的索吻,沒有回應,也沒有反抗,垂下的手指一根根的握了起來,心裏就起了一股屈辱的感覺。
過了很久,簡應琛似乎也膩了這種冷漠的接吻,鬆開了她。
他的雙手扣住她的肩膀,清潤的眼極力的隱藏著自己的怒火還有害怕,故作平靜的道:“我以為你不回來了。”
孟清歌望著他,過了幾秒鍾後說道:“簡應琛,若是你介意……我跟過他,我可以馬上走。”
有些事情非她本意,如果他心裏不舒服,那她也不會強求什麽。
孟清歌說完,扭頭就要離開,就在快要脫離簡應琛掌心的時候,他一把攥住了她,這時候,他不再隱藏他的怒火。“清歌,我介意的是你的心裏還有他。”
隻要他的一句話,她就頭也不回的跟著走了。這對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他沒有那麽大度!
孟清歌抿著嘴唇微微的皺了下眉,她想了會兒說道:“在我最絕望的時候,他救我於水火,那份恩情我不會忘。他給了我一個家,讓我免於流離,這份親情我也不會忘……”說到這兒,她停了下來,簡應琛更進一步的望著她:“還有呢?”
她愛他嗎?還愛著他?
孟清歌卻沒有再說下去,隻是淡淡的笑了一下:“你是要我保證什麽嗎?”說完,她的笑就落了下來,“簡應琛,我跟你說過的,我們在一起,是為了妮妮,沒有什麽別的什麽理由了。”
說來諷刺,從來都是男人對女人講條件,孟情歌居然可以對簡應琛這樣的男人講起了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不知是諷刺了誰。
“簡總,如果沒有別的事的話,我就先出去工作了。”
孟情歌挺了挺背就要出去,在手要碰到門把的時候,簡應琛叫住了她。“等一下。”
“……”孟清歌站在門口,簡應琛走過來,理了理她有些微亂的頭發,此時他的目光又是那種溫柔寵溺的眼神,他道:“晚上有一個宴會,你陪我去參加。現在也別忙著工作了,我們先去吃午飯。”
手指從她的肩膀滑下一直到她的手,強悍的叉開她細瘦的手指與她交纏在一起。
既然老天再給了他這樣的一次機會,他又怎麽肯放過。就算她的心裏這個時候沒有他,一天天一月月,總會有焐熱她的一天。
*
午飯就在一家中餐店吃了一些,吃過後簡應琛就帶著孟清歌去了一家美容所。
專業的美容護膚,再有造型師設計造型,當孟清歌從布簾後麵走出來,簡應琛幾乎看呆了。
其實在上流社會,一直流傳著一句話:整容美女混娛樂圈,天然美女做私藏。
孟清歌無疑屬於後種。她的漂亮不顯山露水,稍加點綴就是絕美。
造型師給她做了一個簡單的盤發,發髻上並無別的什麽發飾,隻垂下兩根固定頭發的發繩,繩尾連著兩根羽毛,她走路的時候,那兩片白色羽毛微微飄起,端莊中有一股靈動的美,清靈毓秀。
孟清歌身上穿的是改良過的旗袍,胸口以上的部分是白色歐根莎,若隱若現的露出她幼滑白皙的皮膚,前有漂亮的鎖骨,後有完美蝴蝶骨,脖子間連多餘的珠寶裝飾都不需要,隻有一個很有韻味的燕銜綠枝的盤扣。
簡應琛繞著孟清歌走了一圈,眼睛裏隻有驚豔。
造型師顯然一眼就看出了孟清歌的好底子,帶著她走出來的時候,對著簡應琛笑道:“簡先生哪兒找來的這麽漂亮的美女,我都不敢輕易下手。”
這樣的純天然美女,就像一顆蒙塵的珍珠,若是眼神差的設計錯了路子,這麽一個美人就隻有蹲牆角的命運了。
簡應琛嘴唇微微一勾,單手伸出來讓她的手放到自己的手心,再順勢一拉,讓他可以輕易的摟住她纖細的腰肢。
他摟著她,並肩的走出美容所,嗒嗒的腳步聲裏,他微微的抬著下巴,神情倨傲,那樣子,好像得到的是全世界。
她們都不會知道,在六年前的喬家小院子裏,那個鴿子圍繞著飛舞的女孩有多漂亮。
那時,簡應琛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在心裏說,她就是他一輩子要的女孩兒。
這顆明珠,隻是又回到了他的手裏……
*
車子在路上開著,孟清歌看著街邊景物往後飛奔而去,眉心一直攏著,手指也焦躁的摳著掌心,沒有任何要去宴會的興奮或者緊張。
一隻大手覆了過來,按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孟清歌轉頭看過去道:“現在時間還早,我們——”
這個時候,車子在一個拐彎處拐了一下,孟清歌一個不注意,身子也跟著往一邊倒去,嘴裏的話暫時中斷了,當車子重新平穩的開在路麵上,孟清歌看到熟悉的街景,詫異的看了一眼簡應琛,他微微一笑,了然道:“我知道你在想什麽。”
孟清歌早上答應過要接妮妮回家的,無論如何,她都不會跟孩子失約。
這個時候正是幼兒園放學的時候,簡應琛連這點時間都掐好了。
車子在校門口停下,孟清歌往周圍看了一圈,霍家的車子好像還沒到。她不管了,她的女兒,憑什麽要霍晉霆來做主,她非得把孩子帶回去不可。
妮妮正背著那隻鼓鼓囊囊的小書包從學校裏麵走出來,這回,她連陸雋都沒讓背,自己吭哧吭哧的駝著像隻烏龜在慢爬。
陸雋跟著她龜爬似的速度,小男子漢一隻手拎著書包上的把手幫她減輕一點分量,好奇的問她道:“你這裝的是什麽?”
妮妮的小肉手抹了臉上一把汗道:“這裏麵是所有我的家當。”
她的衣服,她的鞋子,她的奶瓶,就連她的玩具都塞在裏麵。她要跟媽媽去過。
陸雋歪了歪頭看了她一眼,沉默著不做聲了。自從妮妮跟孟阿姨從隔壁搬走後,那邊的別墅裏後來又搬進來一個奇怪的女人,他媽媽跟他說,以後妮妮可能會受苦。
那天,他還聽到隔壁傳來大吵大鬧的聲音,孟阿姨還被人趕出了門。
陸雋同情的看了眼妮妮說道:“妮妮,你跟你媽媽來我家住吧。”
那個老男人雖然看起來不怎麽樣,但保護女人跟孩子的本事總是有的。
妮妮一臉的感動,烏溜溜的大眼睛冒著星星:“雋哥哥,真的可以嗎?”
自從她搬走以後,就再也不能晚上到雋哥哥家裏去玩了,也不能跟海芋阿姨學鋼琴了。
“臭小子,這麽小就在這裏拐騙小女生。”黎少眼輕而易舉的就把妮妮背上的小書包給拎了起來,妮妮吊在半空中,手腳揮舞了起來,黎少彥手臂一勾,就穩穩的把小娃娃抱住了。
“你爸還舍不得你這麽早就跟別人跑了,走吧,今天是黎叔叔接你回家。”
老鍾在醫院照顧霍晉霆,他自告奮勇的來了。
校門口,孟清歌怎麽都沒想到,霍家的車沒來,來的卻是黎少彥,她立刻擰緊了眉毛。黎少彥抱著孩子轉身,就看到站在那邊的孟清歌,輕輕的挑了下眉毛。
此時的孟清歌跟早上見到的好像大變了個樣兒,整個人容光煥發了一樣。孟清歌外麵套了一件風衣,把裏麵全部包裹住了,但黎少彥那雙閱曆過無數女人的眼,一眼就看出她是精心打扮過了的,皮膚都透著一層朦朦朧朧的珍珠光澤。
他淡淡的看了一眼孟清歌旁邊站著的男人,微微眯起眼睛,有些眼熟。
這麽看來,孟清歌這是又找到了別的男人?
她跟霍晉霆也算愛過一場,這麽快就變心另投懷抱?
妮妮看到孟清歌,馬上就伸出小手往她那邊傾過身子在那兒叫媽媽,黎少彥抱著妮妮往她那邊走過去,在孟清歌的麵前站定道:“你是來接孩子的?”
孟清歌點了下頭,對著妮妮張開手。妮妮已經往孟清歌那邊過去了,清歌就要接住她時,黎少彥忽然伸出一隻手,把妮妮往懷裏按了回去:“清歌,孩子我不能讓你帶走。”
他的確想過要幫孟清歌把孩子要回去,但此時,他改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