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晉霆這個時候沒心情跟他耍貧嘴,淡淡的說了一句“掛了”,然後就真的掛斷了電話。


    黎少彥瞪著黑了屏幕的手機,咒罵道:“有異性沒人性!”


    美國的白天,南城的黑夜。這個時候,黎少彥按著自家的密碼鎖,穆涼玉靠在牆上,看他氣的罵罵咧咧,笑了笑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這句話,本來就是騙人的。男人會為了女人,斷手足。攖”


    “滴”的一聲響,門打開了,黎少彥握著門把,忽然心裏就慌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摸胸口,揉了揉,微微皺起了眉頭償。


    他很確定他的身體健康,可為何會有剛才那種突然漏跳了一拍的不適感?


    屋內的哈士奇聽到聲音,在就候在了門口,搖著尾巴迎接主人。


    這是穆涼玉第二次來到這間公寓,那哈士奇見到陌生人,尤其還是個明豔的大美人,對著她汪汪大叫了起來,一會兒又扭過頭,對著黎少彥大叫,似乎在控訴他的變心。


    黎少彥看到這隻狗就頭痛,它把他家那幾張昂貴的皮沙發變成了波西米亞風格,把他的楠木家具,也咬的啃啃哇哇,凡是它能咬的動的,無一幸免,更別提屋子裏,擺放的那些綠植。


    “滾開,蠢狗。”嘴上那麽罵著,黎少彥還是走到牆角,給他倒上狗糧。


    “進房間裏坐吧,這客廳,已經全部都是它的地盤。”黎少彥頭疼的說著,撓著頭皮走向他的臥室。


    “這狗,是別人送你的吧?”走進房間,穆涼玉就似笑非笑的問他道。


    “你怎麽知道?”


    “你難道不知道,女人們有句傳言:恨他,就送他一直哈士奇,如果很恨他,就送他兩隻哈士奇。送你的人對你還算仁慈,隻送了你一條。”


    黎少彥仿佛開了眼界,瞥向了門口的方向,好像要透過那扇門,看到那隻拆遷大隊的狗,微微眯起了眼睛。


    穆涼玉看了看他,在床鋪上坐下,雙手撐著身體,微微往後,她道:“送你的人,是不是那位明小姐?”


    “你這也知道?”黎少彥拿了瓶礦泉水,扭開蓋子遞給了她。


    穆涼玉接過,道了聲謝,然後擺出一個了然的笑。不過是女人的直覺,加上自己的眼睛做出的判斷。


    她喝了一口水,臉色正了正,說道:“黎先生,你的心裏,有那位明小姐嗎?如果你的心裏,有她的話,我馬上退出,絕對不會影響到你們。”


    黎少彥喝著黑啤,手指一頓,想到了那個夜晚,一口酒嗆在了喉嚨,微微的辣疼。


    他看向穆涼玉,她坐在那裏,低眉看著手裏的那瓶水,好像什麽都不在乎,那張絕美的臉上,又露出一點失落的神情。


    穆涼玉撥了一下長發,因為劉海也被翻了過去,額頭上一道傷疤還很清晰。不過,她根本不在乎。女人長得再漂亮又如何,留不住最愛的男人,不過是一張毫無吸引力的臉罷了。


    殊不知,像她這樣的臉蛋,有多少女人在嫉妒,多少女人在整容醫院,指著她的照片說,想要整成她那樣的。


    穆涼玉低眉,手指一點一點的擊打在手中的玻璃瓶上,發出輕輕的擊打聲。


    有幾次,她看到黎少彥拿出手機在翻電話簿,翻到那個號碼的時候,想撥打過去,可最後又把手機收了起來,做出若無其事的樣子。


    男人對女人做出這個樣子,一定是說明了什麽的。或者因為愧疚,或者因為想念。


    而她選擇跟黎少彥,是因為他能保護她,而他身邊,也沒有別的女人。可如果,他的心有了變化,那麽她絕對不會影響到別人。


    她穆涼玉,沒有那麽賤。


    想到那天在片場,有個男人突然把她堵在車上,指著她的鼻子罵她小三,好好反省反省的時候,她一陣失神。


    黎少彥收回目光,在沙發上坐了下來,無所謂的說道:“怎麽可能?”


    不過是一場意外,那個女人也說了,忘記那個晚上。


    確實,因為酒醉,他不記得那晚的翻雲覆雨,隻記得醒來後,看到她躺在他身邊時,那種驚愕。不,不是驚愕,是驚嚇。他怎麽都沒想到,會發生那種事情。


    可身體的感覺,明明白白的告訴了他,他們確實有了關係。


    他的手,不自覺的摸了摸口袋裏的皮夾。明筱筱塞給他的兩張百元大鈔還在裏麵。


    說完那句話以後,兩人沉默了下來。她喝著她的礦泉水,他喝著他的黑啤,兩個人的目光再也沒有碰觸過。


    這天晚上,本來穆涼玉是要留下來過夜的,但她最終沒有留下,黎少彥把她送了回去。再回來的時候,那隻狗還是很熱情的坐在門口等他,圍著他轉圈。


    黎少彥皺著眉頭看了它一會兒,然後蹲下來揪了揪它脖子上的皮毛,再拍了拍,麵色一定,做出了一個決定,他道:“走,找你原來的主人去。”


    他在牆角,拿起狗繩給它戴上,牽著他出門上了車子。


    不一會兒,就到了明筱筱租住的公寓。他按了下門鈴,沒一會兒,就聽到裏麵有聲音,他馬上站直了身體,讓狗也乖乖坐好,不要亂動。


    門打了開來,出乎意料的,不是他要見的那個人。


    “你是——”


    “你是黎少彥?”


    兩個人同時開口,一個帶著疑問,一個直接問了出來。


    黎少彥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跟明筱筱聯係,突然見到麵前的男人,一時站在風中淩亂。“你是明筱筱的朋友?”


    葉修堵在門口,身高將進一米九的他,比黎少彥還要高出一點,他站在那裏,幾乎把他身後所有的光都擋住了。


    他微微的眯了眯眼睛,表情直接表現出了對來人的不喜歡,甚至是厭惡。他說道:“明筱筱不在家,你下次再來吧。”說完,就要關上門。


    在門就要關上,隻剩了裏麵透出一絲光源的時候,黎少彥突然伸出手,按住門,問道:“等一下,你是她什麽人,你還沒有回答我。”


    葉修扯了扯嘴角,那張帶著諷刺的俊臉又出現在黎少呀的麵前:“那麽請問,你又是她什麽人,憑什麽這樣問我?”


    黎少彥被他問得一梗,道:“我是她的朋友!”


    “朋友?哼。”男人實力的嘲諷了一句,掃了一眼地上的狗,道:“明筱筱值班,你要找她的話,下次再來吧。”


    “砰”的一聲,這下子,門徹底的關上了。


    黎少彥本來是還狗的,看樣子是白來了一趟。他拉了拉狗繩子:“走,回去吧。”


    沒有問到那個男人的身份,黎少彥翻來覆去沒有睡著。


    那個男人,是明筱筱的男朋友?這麽短的時間,她就有了男朋友?


    不過,這樣也好,總比把時間浪費在他這裏強。


    他閉上了眼睛。


    男人對跟自己有過關係的女人,不管是不是喜歡,心裏總是有著別樣的感情。黎少彥關心明筱筱,純粹是因為如此。


    正要將睡未睡之時,門口隱約傳來按門鈴的聲音,一下一下,似乎非要把人弄起來不可。黎少彥火大的一下子掀開了被子。


    是誰半夜三更的走錯門!


    哈奇士對著門汪汪叫著,似乎感應到了什麽,不同於之前對陌生人的警覺,伸著爪子去扒拉門。黎少彥把它趕開,打開門,就見明筱筱穿著厚厚的大衣站在門口。


    他擰了擰眉:“你不是在上班嗎?這個時候來這裏做什麽?”


    明筱筱推開他,人走進來,在他屋子裏看了一圈,馬上就看到角落的繩子,把狗給係上,說道:“我來把它接回去。”


    “現在?”黎少彥覺得她是有病,半夜三更的跑人家來接狗。


    明筱筱拉長著臉,說道:“你不是把狗都送過去了嗎?”


    她下班回家,葉修就告訴她,有個男人牽著一條狗來找她。那一刻,明筱筱轉身就出了家門,直奔這裏而來。


    來時的路上,明筱筱滿腦子的想法,最強烈的就是,既然他們已經決定要忘記那天晚上,那就最好什麽牽扯都不要有。


    黎少彥被她問住,撓了撓後腦勺。


    決定把狗送走,是因為他不想再記得那天晚上,跟她有關的東西,越少越好。


    兩個人,難得的有了一致的想法,卻是因為這件事。


    不過,對方到底是女孩子,他不想她難過,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麽。當他轉身的時候,看到那些慘不忍睹的家具,腦子一動,他道:“看看它把我家變成什麽樣子了?”


    明筱筱已經好久沒來,以前還因為小小的愧疚,幫他過來打掃一下,後來發生了那件事後,她就沒再敢過來。就著不是太亮的燈光,明筱筱看了看,哈士奇的威力,她算是真的見識到了。


    “以後不會了。”她淡淡的說了一句,拉著狗轉身要走。


    “等一下。”黎少彥還是忍不住,問道,“那個住在你家裏的男人,是你的什麽人?”


    明筱筱停下腳步,轉頭看了他一眼:“跟你何幹?我跟你什麽關係?”


    黎少彥再次躺回床上的時候,已經毫無睡意。他一腳踢開被子,煩躁的坐了起來:“好你個明筱筱,你以為我還真的稀罕你?”說著,他一把扯過被子,又躺了回去。


    明筱筱拉著哈士奇,走出電梯。雖然已經入春,可夜裏的風還是冰冷。一陣風過來,激得她打了個哆嗦,緊了緊身上的大衣。


    大半夜的,月黑風高,一個女人牽著一條狗走在路上,因為沒有人看到,也就不覺得奇怪了。


    到了車子前,明筱筱蹲下來揉了揉哈士奇身上柔軟的皮毛說道:“我真是一個傻瓜對不對?明知道他心裏沒有我,我還難過什麽呢?”


    一直被人吐槽智商低的哈士奇,這時好像聽懂了她在說什麽,也許是感應到了她的悲哀,舔了舔她的臉,對她搖搖尾巴。明筱筱摸摸它的腦袋:“還是你最好。”


    車子才進入巷子,就見到路邊的路燈下,站著一個高大的男人。他的身高,超過了很多男人,這個時候站在燈下,就更顯得突兀了。


    明筱筱的車子開到巷子裏麵進去一點,就進不去了。下車,關門,車鎖死的聲音,然後歸於平寂。


    葉修走了過來,幫她牽著狗,問道:“幹什麽非要今天去接,他又不會把狗給扔了。”


    明筱筱轉頭,眼睛裏微微帶著淚花,對著他苦笑了下:“因為想見他。”


    “……”葉修什麽話也說不出來,走過去摟住她的肩膀,讓她靠在他的身上。


    一小段的路,兩個人卻走得異常緩慢,路燈的光影,把兩個人的身影拉得很長很長。


    葉修護著她,像是捧著一個精致的寶貝,他想,若是這條路能再長一些該多好,那樣,他就能一直這樣,陪著她走下去。


    終於,路到了門口,葉修站在門口,低頭看著她道:“既然要忘,就忘個徹底,你這個樣子,還是以前那個囂張到不可一世的明筱筱嗎?”


    “我從家裏過來,不是看你這要死不活的樣子的。如果你心裏實在氣不過,我就去幫你揍他一頓,給你出氣,這樣,你心裏會舒服了嗎?”


    明筱筱本來挺傷感的,但麵對眼前的大男孩,一下子被他逗笑了:“葉修,你可真是我親弟弟,一點都不講究文明。”


    明筱筱說話時,沒有在意到,葉修明淨的眼睛深處,那抹淡淡的無奈,淡淡的黯然……


    *


    妮妮再次到了複檢的時間,等確定她的身體健康,就要去幼兒園給她報名,以後,她就可以正式上學了。


    孟清歌抱著妮妮出門,隔壁家的別墅大鐵門這時也正好打開。


    孟清歌這次,還是第一次看到這家的女主人。想不到,她竟然是個坐在輪椅上的女人。她的身邊,站著一個很漂亮的小男孩,妮妮看到他,先甜甜的叫了一聲:“雋哥哥——”


    孟清歌對著那女人打招呼:“原來你就是小雋的媽媽,我聽妮妮提起過,你好,我是妮妮的媽媽,我叫孟清歌。”


    “我是海芋。”女人微微笑著說道。


    ---題外話---問個問題,你們喜歡穆涼玉多一些,還是明筱筱呢?雖然黎渣渣的定位已經在那裏了,但不妨礙壞男人翻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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