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忙死了。”


    “是啊,你是大忙人,要做翻譯官,還要做酒吧老板娘。就你這女朋友角色,做的最失職。他走哪兒,你的酒吧就開到哪兒,他的一分錢你都舍不得外流。這樣,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電話那頭,忽然沉默了一下,聽筒裏傳來嘩嘩翻書頁的聲音,喬南一聽就知道,陶晴又是一邊在看翻譯書,一邊跟他講電話。


    職業女強人,能把事業做得有聲有色,但感情上,卻未必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尤其,這位陶翻譯官的男朋友,還是簡應琛這種浪子。


    “喬南,你知道嗎,我誰也不擔心把我男人搶走,就擔心你。”陶晴開玩笑的說。


    “哦?是嗎?我還以為你是故意秀恩愛,讓我羨慕嫉妒恨呢?”


    兩人又講了一會兒電話,最後,陶晴先掛的電話,因為她已經講不下去。


    對著厚厚的翻譯詞典,陶晴其實一個字也沒有看進去,撐著下巴,把詞典翻得嘩啦嘩啦響。


    她不喜歡簡應琛跟喬南一起喝酒,因為隻有跟他在一起,簡應琛才會放鬆,把自己灌得爛醉。


    他們有共同的秘密。


    她把藍蓮開在每一個有他的地方,隻是不想他忘記她。


    攤開的筆記本上,淩亂的寫滿了簡應琛三個字……


    *


    三天的時間很快,妮妮出院那天,喬南就拿著檢測報告給她,告訴她數據一切正常,隻是妮妮的體重偏瘦,需要加強營養。


    孟清歌在答應霍晉霆好好學廚藝那天,就去書店買了關於料理的書翻看,這幾天天天翻著花樣做飯。


    事實證明,沒有不懂料理的女人,隻有不肯花功夫的懶女人。


    孟清歌照著書本做,七七八八也能做出不錯的菜來。


    郊區比市區的好處,其中之一,就是有比超市新鮮的食材,還能買到真正的有機菜。


    她站在賣泥鰍的小攤前,買了一斤泥鰍,準備回家燉湯。宰殺泥鰍的女人身材非常敦實,看了孟清歌好幾眼,問道:“你是那家別墅新請的保姆吧?”


    孟清歌愣了一下,保姆?


    就見那女人湊近了一點,神神叨叨的看了四周一圈,曖昧一笑說:“別跟我裝啦。我家就距離那別墅不遠,我幾次見到你從那兒進進出出了。”


    孟清歌蹲在盆子邊,手指伸進盆子裏攪弄那些滑溜溜的泥鰍,聞言輕輕皺了下眉,沒有吭聲。


    女人又道:“那別墅,平時都不見人影的。幾年前,就看到有個小孩住過,後來也不知道出了什麽事,沒有再看到過。不過前些日子,我看到那家男人回來住了。那個小孩也回來了。你有沒有見到,那家女人是誰?”


    女人往左邊攤位看了眼道:“聽說,那孩子是那個男人的情人生的小孩,藏在這裏的。”然後,她的聲音就大了起來,用無所謂的口氣繼續說,“現在的有錢人呐,都這樣。把情人藏在郊區鄉下,隻要家裏那位不鬧,怎麽都行了。”


    - - - 題外話 - - -


    剁手節,大家都去買買買了吧?理智購物,可不要吃土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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