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抱歉,那晚給你們潑冷水了。


    對了,那是罪犯使的手段?


    嗯,有點無法理解。


    《發帖者:satie》 11月22日(mon)01:57


    ■喂喂


    怎麽回事?發生了什麽?


    早知道我就早點上來了。


    那個,是發言不謹慎的帖子嗎?對不起。


    《發帖者:帕斯卡》 11月22日(mon)01:59


    ■對了


    對了,never71和鐵人29號怎樣了?


    一直沒有看到他們的身影啊。


    《發帖者:鐵人29號》 11月22日(mon)02:02


    ■喂


    喂,帕斯卡。我在這兒!說實話,我有點退縮了。


    對這種爭風吃醋,我很發怵。


    先說明一句,我可不是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 11月22日(mon)02:04


    ■鐵人在啊!


    那麽罪犯是never71?


    那家夥好像很懂電腦哦。


    《發帖者:嗜睡嬰兒》 11月22日(mon)02:06


    ■致帕斯卡


    喂,帕斯卡。尋找罪犯的遊戲也該結束了吧?


    我想忘了這一切。


    《發帖者: philia》 11月22日(mon)02:08


    ■停止吧


    隻要罪犯自己不站出來承認一切,這個問題就沒有著落。假如因為這個,而使得這個網站崩潰,我作為管理員可不能袖手旁觀。


    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


    《事件依舊迷霧一團,就這樣,一星期過去了。》


    《發帖者:青貓》 12月1日(wed)00:40


    ■告諸位書


    我原想永遠不再上這個網站來了,


    但發生了許多事情,我回來了。


    沒想到在我發了最後一份帖子之後,竟然出了那麽多事情。


    網站上確實存在一個惡意的主人。


    我和阿冬一直通過郵件交往。


    可是,這一個星期以來,我給她發了許多郵件,卻一直沒有回音,


    我很擔心她。


    網站上登的那些我們倆的往來書信是真的。


    但那些郵件內容始終都是我和她才知道的。


    為什麽我們的郵件會被登在網站上?


    也許罪犯侵入了我和她的電腦中,並把一切公開在這裏。


    我不得不這麽想。


    我知道,或許我應該早一點把這些事告訴大家。


    也許大家的電腦也受到了黑客侵入。


    請大家留意了。


    《發帖者:大熊》 12月1日(wed)00:52


    ■re.告諸位書


    我不知道該說什麽了,隻覺得一股怒火騰騰升起。


    我絕對不原諒那罪犯。


    假如這是網站上的哪位幹的,那麽拜托了,請不要讓我看到你。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0:59


    ■好久不見


    各位,好久不見啦。


    我去北海道出差了一段時間,所以無法發帖了。


    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大事情啊。看了以往的記錄,我嚇了一大跳。


    罪犯究竟是誰啊。真是個卑鄙的家夥。順便說一句,可不是我喲。我的工作的確和電腦程序相關,正因為如此,我自認網絡上的道德水平可是比誰都要高。帕斯卡懷疑是我幹的,這可是名譽誹謗。


    希望你能向我道歉。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1:05


    ■我的推理


    根據我的推理,帕斯卡相當可疑。為了使自己的犯罪嫌疑不被人發現,才大聲叫嚷著罪犯是誰,不是這樣的嗎?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2日(thu)01:08


    ■喂,never71


    我道歉,我把你的名字提了出來。但我沒說你就是罪犯啊。


    當然我也不是罪犯。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呀。


    以後別再折騰了。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1:10


    ■為了帕斯卡


    就這樣吧。這也是為了渾身嫌疑的帕斯卡好啊。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2日(thu)01:15


    ■喂!


    你真會說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還第一次聽說北海道沒有電腦。


    對了,之前你不是說買了台筆記本電腦嗎?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32


    ■致諸位


    自從那件事以後,這個網站就蕭條了許多,


    帖子數量也急劇減少。


    這個月莉莉周終於要在四葉大廈舉行現場演唱會了。


    我建議大家舉行一次歌迷會吧。


    大家見個麵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裏相見,想必也覺得拘束吧。


    讚成這個提議的人請舉手!


    《發帖者:鐵人29號》 12月4日(sat)00:37


    ■re.致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舉行!


    那樣的話,需要什麽標記吧。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40


    ■幹脆去四葉


    事先說明一下,我身材幹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對大家隱瞞了,真抱歉。


    不過,要說標記的話,大家覺得莉莉周的cd怎麽樣?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4日(sat)00:44


    ■re.幹脆去四葉


    我也讚成!


    不過帶莉莉周的cd的話,看不出來啊。


    現場一定有其他人帶cd的。


    沒有什麽更容易區分的標記嗎。


    例如,玫瑰花?有點惡心吧。


    例如,在鼻梁上寫上"莉莉周"字樣?


    《發帖者:philia》 12月4日(sat)00:48


    ■提議!


    我認為大熊的提議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還是有些人不願露臉。


    在此我提議:


    大家事先決定自己的標記。不想露臉的人可以不做標記。規則是那天在四葉大廈,我們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樣待到結束。那天發生的事,我們回來後在這裏再聊,怎麽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 12月4日(sat)00:50


    ■讚成


    我讚成philia的提議。


    我不想露臉。因為沒有自信。


    我去時不做任何標記,不過我會辨認大家的。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4日(sat)00:53


    ■ok!


    就這麽辦吧。


    說不定到了見麵時,我會怯場了呢。


    我戴紅色手套去,隻露出中指,就請大家憑這來找我吧。


    《發帖者:philia》 12月4日(sat)00:55


    ■其實


    我會穿這個網站的t恤去。


    其實我已經偷偷做好了。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57


    ■我


    好想要那件t恤!> philia


    我會帶個熊娃娃去。


    《發帖者:satie》 12月4日(sat)00:59


    ■我會是黃色!


    我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去的。這樣大家就會明白啦!


    《發帖者:鐵人29號》 12月4日(sat)01:03


    ■找29!


    請大家找29這個數字。


    《發帖者:青貓》 12月4日(sat)01:08


    ■我也去


    我也去。


    我會帶著青蘋果去。


    《發帖者:never71》 12月4日(sat)01:09


    ■喂


    抱歉了,那天我要去衝繩出差。當學生,真好啊。


    大家玩得開心點。


    《現場演唱會當天》


    《發帖者:philia》 12月8日(wed)23:40


    ■莉莉周降臨!


    莉莉周降臨在四葉大廈。


    今天是莉莉周之夜!


    《這條留言之後,"lili-philia"網站就消失了》


    帕斯卡重新開啟。


    真正目的是什麽?


    故事漸入高xdx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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