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v章節, 不支持轉載 天色漸漸地暗了下來, 楚翊已經在外麵流浪了一整天。
其實變成貓真的是件挺痛苦的事, 尤其還是一隻無主的流浪貓。但活著,哪怕是感受饑餓寒冷, 也比無知無覺的死了要好。
楚翊嘴硬的說著要等死, 但事實上她卻從偏僻髒亂的小巷走到了京城最繁華的朱雀大道, 四隻嬌嫩的小爪子都要磨破了也沒停下。
天色越來越晚,肚子越來越餓, 夜晚的寒風比起白天來不知冷了多少。楚翊沒有找到可以入口的東西, 更沒有找到一個溫暖的,能夠落腳的地方。
這大約, 是她這一生中最狼狽的時候了吧?
還好,還好沒有人看見,沒人看見堂堂女帝變成了一隻貓,還如此的潦倒。隻有一隻狸花貓,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跟在了她的身後。
是下午偷魚的那隻狸花貓。
楚翊很輕易的就認了出來。明明當初在她眼裏貓都長的差不多, 尤其是狸花貓那樣的, 連毛色都如此接近, 看著簡直都是一個樣。然而現在,哪怕隻是下午的時候匆匆一瞥,她也輕易的認出了這隻貓。
楚翊不知道這隻貓為什麽要跟著她,也不太想搭理它,她還沒真淪落到與貓為伍。
兩隻貓一前一後的走在寬敞的大道上, 時不時靈巧的閃身避過行人的腳,在嚇人一跳之後,繼續邁著貓步優雅前行。
許久,狸花貓似乎終於失去了耐性,一個閃身跑不見了。
楚翊發現了,略有些失落。她雖然不屑於與貓為伍,但有隻貓陪在身邊,總好過她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陌生的街頭流浪。
然而還沒等楚翊有更多的時間悲春傷秋,那隻突然跑開的狸花貓又突然跑了回來,而且嘴裏還叼著什麽東西。
難道這家夥又去偷魚了?
看著狸花貓叼著東西回來,楚翊第一反應就是魚。因為她記得,貓好像都是喜歡吃魚的,而這隻狸花貓今天還當著她的麵偷過魚。
可惜,剛重生當了一天貓的楚翊還是太甜了。她光記得貓喜歡吃魚,卻忘了,貓除了魚之外,還會捕獵另一種十分常見的動物——老鼠!
沒錯,狸花貓叼著一隻老鼠回來了,還是活的,還會動!
楚翊剛發現狸花貓叼著的似乎是個活物,就見著它嘴一鬆,“吧嗒”一聲將嘴裏叼著的東西扔在了地上。然後不等那小小的黑影翻身逃跑,就毫不客氣的一爪子按了上去。
“吱——”的一聲慘叫隨之傳來。
楚翊看著那個黑影“噌噌噌”連退了好幾步,一雙金色的貓眼瞪得溜圓,甚至連一身貓毛都跟著炸了起來。如果她沒聽錯,那應該是她在冷宮時,最討厭的生物——老鼠發出的叫聲吧?!
我的天,這隻狸花貓叼隻老鼠回來幹嘛?
大驚失色的女帝陛下恨不得拔腿就跑,卻見著眼前那隻狸花貓歪著腦袋看了她一眼,圓乎乎的貓眼裏滿是無辜。然後,這隻無辜的貓就伸著爪子,把按著的老鼠往前推了推,一副要把老鼠送給楚翊的模樣。
“……”朕謝謝你了,雖然朕很餓,但朕真的不吃老鼠。
楚翊縮著爪子往後退,半點兒都不想碰狸花貓為她找來的獵物。然而對方似乎很堅持,見著楚翊後退,還“喵”了一聲,一爪子把老鼠刨了過來。
黑乎乎的老鼠骨碌碌的滾了過來,哪怕楚翊還是一隻小奶喵,也可以一爪子結結實實的按住。但她當然不能這麽做,光是想想這東西可能剛從垃圾堆之類的地方被抓來,她就覺得連周圍的空氣都彌漫著一股怪味兒。
楚翊看到老鼠滾到腳下,弓著背“喵”的叫了一聲,然後扭頭就跑。
一個人流浪大概也比被一隻貓追著送禮物要好吧,尤其是這禮物還是一隻活生生髒兮兮的老鼠!
對,那隻狸花貓追上來了,還十分敏捷的叼上了那隻逃跑再次失敗的老鼠……
楚翊被追得欲哭無淚,如果她懂貓語,肯定要衝著那隻狸花貓大喊一句:“壯士,不勞您費心了,朕自己可以找到吃的養活自己,真的!”
可惜,楚翊並不會貓語,所以她隻能拔足狂奔。眼見著自己的小短腿跑不過狸花貓就要被追上,為免和惡心的老鼠來一次親密接觸,女帝陛下慌不擇路的跑進了一家燈火通明的酒樓。
之後?之後就是一場災難。
“什麽東西剛從我腳邊躥過去了?!”有人最先驚呼。
“啊,老鼠,有老鼠!”有女客開始尖叫。
“是野貓!躥過去了,小二,小二……”有人最終道出了真相。
狸花貓似乎挺怕人的,並沒有跟進店裏,但不知道怎麽回事,它堅持把那隻老鼠扔進去了……
酒樓的幾個跑堂已經都過來了,然而搗亂的貓崽兒很小很靈活,亂跑的老鼠更小更靈活。幾人看著這樣的情況麵麵相覷,試著圍了幾次都沒能抓住,反而把場麵弄得更亂了。
已經有客人趁亂離開了,也不知結過賬沒有。
對於酒樓的客人們來說,這場麵已經夠混亂的了,然而對於貓崽兒楚翊來說,這場麵就不隻是混亂,簡直可以用驚險來形容了——滿地都是動來動去的腳,落腳之處毫無規律可言,而在場隨便哪隻腳在她身上踩一下,她估計都得交代在這兒了。
真是,這輩子都沒這麽憋屈過!
欲哭無淚的楚翊回頭看了一眼,隻有兩個跑堂還跟在後麵追她,其餘人似乎都去抓那隻老鼠去了。這個發現讓她稍稍鬆了口氣,然後一回頭就正好看見了上二樓的樓梯。
在被一群人亂腳踩死和上樓之間,隻要有腦子的人都知道怎麽選。
楚翊毫不猶豫的衝去了樓梯口,然後憑著貓類絕佳的彈跳力,貓崽兒“噌噌噌”的就躥上了二樓。
和一樓的人多又混亂不同,這酒樓二樓的布置明顯要雅致不少,而且這一層總共不過零零散散的擺了五六張桌子。而此時,這五六張桌子也沒坐滿,整層樓不過三桌客人。
楚翊站在樓梯口掃了一眼,正準備趁著樓下的跑堂還沒追上來,找個角落藏一藏。但那一掃眼之間,她似乎瞥到張有些眼熟的臉。
窗戶邊那桌側對著樓梯口的少年看起來有些眼熟啊,是哪家大臣的孩子嗎?
楚翊覺得,能夠讓她憑著一個側臉就覺得眼熟的,這少年他爹或者他哥肯定很了不得。要麽是朝中不可或缺的股肱之臣,要麽俊朗得讓人過目不忘。
沒錯,女帝陛下是個顏控,天生喜歡長得好的人。能入得她眼還讓她記住的,除了那些成天在她耳邊念叨著國家大事的股肱之臣外,便隻有那些相貌絕佳,讓人過目難忘的人了。比如太醫院那個新來的小禦醫,再比如去年殿試時她欽點的探花郎……
憑著這一掃眼的印象,楚翊覺得,這少年的父親或者哥哥肯定是憑著一張臉讓她記住的。因為哪怕隻看了個側臉,這少年看著也是俊逸非凡,讓人過目難忘,和她記憶中那些頂著張橘子皮老臉的股肱之臣看不出半分相似。
除非張丞相或者李尚書他們的夫人出去偷人了,否則肯定生不出這麽俊朗的兒子來!
隻是這片刻功夫,楚翊還真沒想起來這個少年像誰。不過時間已經不容她繼續想了,耽擱的這片刻功夫,身後的樓梯便已經傳來了“咚咚咚”的腳步聲——那兩個跑堂追上來了!
楚翊嚇了一跳,慌忙的扭頭四顧,卻絕望的發現這一層樓布置得太過簡約大氣,幾乎一眼就能看穿,完全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
抬頭看了看通往三樓的樓梯,又扭頭看了看那個有些眼熟的少年……
按照一般酒樓的規格,二樓都這樣布置了,三樓就應該是包廂了,上去之後大約更沒地方躲吧?更何況,在顏控的心裏,長得好看的都應該是好人!!!
貓崽兒楚翊猶豫了一秒,扭著屁股就衝著那俊朗少年顛顛兒的奔了過去,然後在少年敏銳的轉身看過來時,縱身一躍……
楚翊永遠記得,自己從冷宮裏被接出來時,是延平二十四年的冬天。
從記事起,楚翊最厭煩甚至是憎恨的季節就是冬天了。
天寒地凍的時節,整個皇宮的宮人們都穿上了新的冬衣,看上去光鮮亮麗。但那不包括冷宮,冷宮裏的皇女甚至也比不上冷宮外一個小小的宮女,她沒有新衣,也沒有炭火。
延平二十四年的冬天,和往年的冬天似乎沒有什麽不同。楚翊裹著衣擺長得拖到地上卻絲毫不保暖的陳舊冬衣,每天都在冷宮那小小的地盤裏胡亂的走著。
她的屋裏沒有炭火,棉被也冷硬得不再保暖,坐著隻會更冷。而走走雖然身上會熱起來,卻也是個兩難的選擇。因為走得多了,便很容易感覺到餓——十二歲的孩子正是能吃的時候,但冷宮裏的殘羹冷炙在冬天甚至是凍上的,讓人根本無法下口。
作者有話要說: 在考慮,程爹什麽時候發現自家那不是兒子是女兒比較好?還是說,幹脆別讓他知道了?
ps:來來來,大家熱情一點,熱情些會有二更驚喜啊
再ps:有時候你們的腦洞真讓人無言以對……
其實變成貓真的是件挺痛苦的事, 尤其還是一隻無主的流浪貓。但活著,哪怕是感受饑餓寒冷, 也比無知無覺的死了要好。
楚翊嘴硬的說著要等死, 但事實上她卻從偏僻髒亂的小巷走到了京城最繁華的朱雀大道, 四隻嬌嫩的小爪子都要磨破了也沒停下。
天色越來越晚,肚子越來越餓, 夜晚的寒風比起白天來不知冷了多少。楚翊沒有找到可以入口的東西, 更沒有找到一個溫暖的,能夠落腳的地方。
這大約, 是她這一生中最狼狽的時候了吧?
還好,還好沒有人看見,沒人看見堂堂女帝變成了一隻貓,還如此的潦倒。隻有一隻狸花貓,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跟在了她的身後。
是下午偷魚的那隻狸花貓。
楚翊很輕易的就認了出來。明明當初在她眼裏貓都長的差不多, 尤其是狸花貓那樣的, 連毛色都如此接近, 看著簡直都是一個樣。然而現在,哪怕隻是下午的時候匆匆一瞥,她也輕易的認出了這隻貓。
楚翊不知道這隻貓為什麽要跟著她,也不太想搭理它,她還沒真淪落到與貓為伍。
兩隻貓一前一後的走在寬敞的大道上, 時不時靈巧的閃身避過行人的腳,在嚇人一跳之後,繼續邁著貓步優雅前行。
許久,狸花貓似乎終於失去了耐性,一個閃身跑不見了。
楚翊發現了,略有些失落。她雖然不屑於與貓為伍,但有隻貓陪在身邊,總好過她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陌生的街頭流浪。
然而還沒等楚翊有更多的時間悲春傷秋,那隻突然跑開的狸花貓又突然跑了回來,而且嘴裏還叼著什麽東西。
難道這家夥又去偷魚了?
看著狸花貓叼著東西回來,楚翊第一反應就是魚。因為她記得,貓好像都是喜歡吃魚的,而這隻狸花貓今天還當著她的麵偷過魚。
可惜,剛重生當了一天貓的楚翊還是太甜了。她光記得貓喜歡吃魚,卻忘了,貓除了魚之外,還會捕獵另一種十分常見的動物——老鼠!
沒錯,狸花貓叼著一隻老鼠回來了,還是活的,還會動!
楚翊剛發現狸花貓叼著的似乎是個活物,就見著它嘴一鬆,“吧嗒”一聲將嘴裏叼著的東西扔在了地上。然後不等那小小的黑影翻身逃跑,就毫不客氣的一爪子按了上去。
“吱——”的一聲慘叫隨之傳來。
楚翊看著那個黑影“噌噌噌”連退了好幾步,一雙金色的貓眼瞪得溜圓,甚至連一身貓毛都跟著炸了起來。如果她沒聽錯,那應該是她在冷宮時,最討厭的生物——老鼠發出的叫聲吧?!
我的天,這隻狸花貓叼隻老鼠回來幹嘛?
大驚失色的女帝陛下恨不得拔腿就跑,卻見著眼前那隻狸花貓歪著腦袋看了她一眼,圓乎乎的貓眼裏滿是無辜。然後,這隻無辜的貓就伸著爪子,把按著的老鼠往前推了推,一副要把老鼠送給楚翊的模樣。
“……”朕謝謝你了,雖然朕很餓,但朕真的不吃老鼠。
楚翊縮著爪子往後退,半點兒都不想碰狸花貓為她找來的獵物。然而對方似乎很堅持,見著楚翊後退,還“喵”了一聲,一爪子把老鼠刨了過來。
黑乎乎的老鼠骨碌碌的滾了過來,哪怕楚翊還是一隻小奶喵,也可以一爪子結結實實的按住。但她當然不能這麽做,光是想想這東西可能剛從垃圾堆之類的地方被抓來,她就覺得連周圍的空氣都彌漫著一股怪味兒。
楚翊看到老鼠滾到腳下,弓著背“喵”的叫了一聲,然後扭頭就跑。
一個人流浪大概也比被一隻貓追著送禮物要好吧,尤其是這禮物還是一隻活生生髒兮兮的老鼠!
對,那隻狸花貓追上來了,還十分敏捷的叼上了那隻逃跑再次失敗的老鼠……
楚翊被追得欲哭無淚,如果她懂貓語,肯定要衝著那隻狸花貓大喊一句:“壯士,不勞您費心了,朕自己可以找到吃的養活自己,真的!”
可惜,楚翊並不會貓語,所以她隻能拔足狂奔。眼見著自己的小短腿跑不過狸花貓就要被追上,為免和惡心的老鼠來一次親密接觸,女帝陛下慌不擇路的跑進了一家燈火通明的酒樓。
之後?之後就是一場災難。
“什麽東西剛從我腳邊躥過去了?!”有人最先驚呼。
“啊,老鼠,有老鼠!”有女客開始尖叫。
“是野貓!躥過去了,小二,小二……”有人最終道出了真相。
狸花貓似乎挺怕人的,並沒有跟進店裏,但不知道怎麽回事,它堅持把那隻老鼠扔進去了……
酒樓的幾個跑堂已經都過來了,然而搗亂的貓崽兒很小很靈活,亂跑的老鼠更小更靈活。幾人看著這樣的情況麵麵相覷,試著圍了幾次都沒能抓住,反而把場麵弄得更亂了。
已經有客人趁亂離開了,也不知結過賬沒有。
對於酒樓的客人們來說,這場麵已經夠混亂的了,然而對於貓崽兒楚翊來說,這場麵就不隻是混亂,簡直可以用驚險來形容了——滿地都是動來動去的腳,落腳之處毫無規律可言,而在場隨便哪隻腳在她身上踩一下,她估計都得交代在這兒了。
真是,這輩子都沒這麽憋屈過!
欲哭無淚的楚翊回頭看了一眼,隻有兩個跑堂還跟在後麵追她,其餘人似乎都去抓那隻老鼠去了。這個發現讓她稍稍鬆了口氣,然後一回頭就正好看見了上二樓的樓梯。
在被一群人亂腳踩死和上樓之間,隻要有腦子的人都知道怎麽選。
楚翊毫不猶豫的衝去了樓梯口,然後憑著貓類絕佳的彈跳力,貓崽兒“噌噌噌”的就躥上了二樓。
和一樓的人多又混亂不同,這酒樓二樓的布置明顯要雅致不少,而且這一層總共不過零零散散的擺了五六張桌子。而此時,這五六張桌子也沒坐滿,整層樓不過三桌客人。
楚翊站在樓梯口掃了一眼,正準備趁著樓下的跑堂還沒追上來,找個角落藏一藏。但那一掃眼之間,她似乎瞥到張有些眼熟的臉。
窗戶邊那桌側對著樓梯口的少年看起來有些眼熟啊,是哪家大臣的孩子嗎?
楚翊覺得,能夠讓她憑著一個側臉就覺得眼熟的,這少年他爹或者他哥肯定很了不得。要麽是朝中不可或缺的股肱之臣,要麽俊朗得讓人過目不忘。
沒錯,女帝陛下是個顏控,天生喜歡長得好的人。能入得她眼還讓她記住的,除了那些成天在她耳邊念叨著國家大事的股肱之臣外,便隻有那些相貌絕佳,讓人過目難忘的人了。比如太醫院那個新來的小禦醫,再比如去年殿試時她欽點的探花郎……
憑著這一掃眼的印象,楚翊覺得,這少年的父親或者哥哥肯定是憑著一張臉讓她記住的。因為哪怕隻看了個側臉,這少年看著也是俊逸非凡,讓人過目難忘,和她記憶中那些頂著張橘子皮老臉的股肱之臣看不出半分相似。
除非張丞相或者李尚書他們的夫人出去偷人了,否則肯定生不出這麽俊朗的兒子來!
隻是這片刻功夫,楚翊還真沒想起來這個少年像誰。不過時間已經不容她繼續想了,耽擱的這片刻功夫,身後的樓梯便已經傳來了“咚咚咚”的腳步聲——那兩個跑堂追上來了!
楚翊嚇了一跳,慌忙的扭頭四顧,卻絕望的發現這一層樓布置得太過簡約大氣,幾乎一眼就能看穿,完全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
抬頭看了看通往三樓的樓梯,又扭頭看了看那個有些眼熟的少年……
按照一般酒樓的規格,二樓都這樣布置了,三樓就應該是包廂了,上去之後大約更沒地方躲吧?更何況,在顏控的心裏,長得好看的都應該是好人!!!
貓崽兒楚翊猶豫了一秒,扭著屁股就衝著那俊朗少年顛顛兒的奔了過去,然後在少年敏銳的轉身看過來時,縱身一躍……
楚翊永遠記得,自己從冷宮裏被接出來時,是延平二十四年的冬天。
從記事起,楚翊最厭煩甚至是憎恨的季節就是冬天了。
天寒地凍的時節,整個皇宮的宮人們都穿上了新的冬衣,看上去光鮮亮麗。但那不包括冷宮,冷宮裏的皇女甚至也比不上冷宮外一個小小的宮女,她沒有新衣,也沒有炭火。
延平二十四年的冬天,和往年的冬天似乎沒有什麽不同。楚翊裹著衣擺長得拖到地上卻絲毫不保暖的陳舊冬衣,每天都在冷宮那小小的地盤裏胡亂的走著。
她的屋裏沒有炭火,棉被也冷硬得不再保暖,坐著隻會更冷。而走走雖然身上會熱起來,卻也是個兩難的選擇。因為走得多了,便很容易感覺到餓——十二歲的孩子正是能吃的時候,但冷宮裏的殘羹冷炙在冬天甚至是凍上的,讓人根本無法下口。
作者有話要說: 在考慮,程爹什麽時候發現自家那不是兒子是女兒比較好?還是說,幹脆別讓他知道了?
ps:來來來,大家熱情一點,熱情些會有二更驚喜啊
再ps:有時候你們的腦洞真讓人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