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際關係上,我有幾條基本準則:
(1)不相信那些動輒匯報誰誰誰在罵你的人。
(2)不相信那些一見了你就誇獎、歌頌個沒完沒了的人。
(3)不討厭那些曾經公開地與你爭論、批評你的人。
(4)絕對不布置安排一些人去搜集旁人背後說了你一些什麽。
(5)絕對不在公開場合,尤其不能在自己的權力影響範圍內,即利用自己的權力或者影響召集一些人大談旁人說了你什麽,那樣做等於拆自己的台。
(6)不回答任何對於你個人的人身攻擊,隻討論不僅對於你和你的對手,而且對於更多的人眾,對於社會和國家,對於某種學理的建設和藝術的創造確有意義的問題。
(7)一般不做自我辯護,但可以澄清一些觀點、一些選擇、一些是非。
(8)一時弄不清或一時背了黑鍋也沒關係。你還是你,他還是他。一個黑鍋也背不起的人隻能是弱者。
(9)不隨便拒絕人,也不隨便答應人。不許願,不吊人家胃口,不在無謂的事情上炫耀自己的實力。
(10)不急於表現自己,也不急於糾正旁人,再聽一聽,再看一看,再琢磨琢磨。
(11)不在背後議論張長李短。
(12)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學人者人恒學之,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同時,說人者人恒說之,整人者人恒整之,害人者人恒害之,耍人者人恒耍之,虛偽應付人者人恒虛偽應付之。
(13)絕對不接受煽動,不接受挑撥,絕對不因a的煽動而與b為敵,也不因b的煽動而向著a衝去。
(14)在人際關係中永遠不考慮從中撈取什麽。
(15)永遠不要以為任何你接觸的人比你傻、比你笨、比你容易上套。
(16)對某人某事感到意外時,先從好處想想,可能他做這件事是為了幫助你,至少客觀上對你無損,而千萬不要立即以敵意設想旁人。
(17)永遠不與任何人包括對你最不友好的人糾纏。你搞你的人際糾紛,我忙我的業務工作。你搞糾紛的結果未必能怎樣怎樣,我搞業務工作的結果很可能有一些成績。我的一切成績都是對你的最好回答,更是對友人的最大安慰。
(18)尋找結合點、契合點,而不是隻盯著矛盾分歧。永遠安然坦然,心平氣和,視分歧為平常,視不同意見的人為現實的諍友或候補諍友,而不是小氣鬼般的一見到意見不一的人就如坐針氈,臉上紅一陣白一陣。
(19)永遠不從個人利害的角度談論與思考問題,永遠不“我、我、我”與人爭論,寧可把一切爭執學理化也不要搞狗屎化、個人化。
(20)把人際關係的處理當作一個特殊的課程,從中分析和進一步掌握我們的國情,我們的曆史,我們的社會結構,我們的哲學傳統與時尚思潮,我們的邏輯學、科學、文明、教養、心理、健康,等等,這也就是上一條所說的學理化的意思。
(21)可以用足氣力去學習、去工作、去寫作、去裝修房屋,乃至去旅遊、去賽球、去玩兒,但是用在人際關係上,用在回應摩擦上,用在對付攻擊上,最多隻發三分力,最多發力30秒鍾,然後立即回到專心致誌地求學與做事狀態,再多花一點時間和氣力,都是絕對地浪費精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以上二十一條,我自己並沒有完全做到,但我確實明白,凡這樣做的,效果極佳;凡沒有這樣做的,都是犯蠢,都是糊塗,都是枉費心機,甚至是丟人現眼。這是絲毫不爽的。類似原則還可以生發出許多許多條,這二十一條不過是拋磚引玉,以為共勉。
我還想重點解說一個“準則”: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這樣說並不是說你一生沒有朋友,沒有誌同道合的合作者。這樣的友人,第一不是絕對的,不是黑社會小集團,不是亡命徒的結合,就是說它不應該具有一種排他性。今天我們意見一致,我們盡量合作,明天意見不一,或者你突然覺得與我一道做事有某種不便之處,自可各行其道,絕不反目成仇。你此一點上與我一致,故能相合相助,這當然好;另一點上與我處境不同、角度不同故而與我不一致,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比如你有你的經驗,你認定了a先生品質惡劣難與相處,因之你選擇了與a遠遠拉開距離的態度。他或她由於實力不支,由於在a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由於有求於a,便去向a討好靠攏,你怎麽辦?因此你就認定他或她背叛了與你的友誼了嗎?因此你就與他或她絕交了嗎?我看大可不必。好的辦法,是對此種情勢你可以心中有數,可以避免在與他或她的交往合作中過多地談及a的問題,同時看到人各有情況,人各有誌,人各有方法,殺豬捅屁股,各有各的門道,剃頭使錐子,一個師傅一個傳授,鷹有鷹的道,蛇有蛇的道,你為什麽要強求別人與你的選擇絕對一致呢?
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相互的。你要求人家事事跟著你,你就得事事維護人家。讓人家為了你的利益而不怕犧牲,哪怕是一時放棄自己的利益,那麽你就必須有為了人家的利益而不惜得罪你不想得罪的人的思想準備。你不能承擔的義務,最好不要要求別人為你而承擔,你不想做的犧牲,最好不要動輒讓別人為你做出。尤其是一些自作聰明而又極不正派的人,最最感興趣的就是讓別人為自己衝殺,為自己與對手纏住、不鬆手,自己隱蔽在背後充好人,其實這都是一廂情願的鬼算盤,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仍然是自己。再如,你希望一些人對你恭恭敬敬、五體投地,那麽你對旁人能不能先人後己,吃苦在先享受在後?
人際關係又永遠是可變的、不羈的。今天蜜裏調油,明天也可能出現裂縫;今天配合默契,明天也可能三心二意。與旁人的關係好固然可喜,出現了裂痕、出現了困惑、出現了猜疑也不必痛心疾首,更不要急火攻心,氣急敗壞,而大可付之一笑,視為自然。千裏搭長棚,沒有不散的筵席,好來好散,君子之交也。
這裏說的是不要搞小圈子,借一個詞就是說不結盟。其次一個經驗是不要投靠。我的態度是:我尊重每一位領導,但是不投靠;我善待每一個朋友,但是不拉幫結派。
在一個人政治色彩尚未絕跡的社會裏,與領導的關係,給領導的印象至關重要,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方麵稍稍做得過一點就會成為奴顏婢膝、溜須拍馬,為正人君子所不齒。這首先是一個形象問題,而一個形象惡劣的人的成功必然為自己的形象所製約,這是其一。其二,投靠者也能給投機取巧者帶來某種利益,但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第一險是站錯了隊,你不正派而能夠投靠成功正說明你所投靠的那位人物也不夠正派,至少是不夠嚴格,你與之俱榮的希望也可能最後產生的是與之俱損的結果。所有不正派的人際關係都可能遭到腹誹,遭到批評,遭到彈劾,遭到查處,遭到惡報。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這也是一個方麵。你不正派的做法必然會付出不輕的代價。其三,你投靠a,他投靠b,於是你成了a的人,他成了b的狗。當權勢者變a為b的時候,你的下場如何還用問嗎?樹倒猢猻散,當a或栽倒或退下以後,你除了投靠別無長技的處境,還能有什麽好結局嗎?其四,你把學問精力都用在與別人結黨營私或投靠權勢上了,你的寶貴時間花在難登大雅之堂上頭了,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支付在處理這些不正派的關係所麵臨的巨大心理壓力上了,你還能有多少真本事,你還能有多少健康和長壽?
讓我們討論一個問題:正常的對於旁人的尊重和善意與不正派的投靠和拉攏的區別界限何在呢?這裏第一是道德原則。你的所有尊重和善意是合乎道德的嗎?第二是良知原則。你的哪怕是討好你的老板、你的上司、你的部屬、你的朋友的做法,有沒有令你的良知感到不安的東西?第三是合法原則。你對某某人好,你的好有沒有與法律準則相違背的東西?第四是公開原則。你與某某關係好,你敢不敢公開承認你們有友好的知己關係?就是說,你的人際關係的各種細節,有沒有不可告人之處?第五是尊嚴原則。你是怎麽樣來尊重旁人和施惠於旁人的?你是否在人際關係中維護了自己和對方的尊嚴?你與旁人的關係中有沒有有損於自己的人格或他人的人格的行為語言?最後是不苟樹敵、不苟鬥原則。力圖自己有良好的人緣,力圖得到更多的人的好感,這是可以理解也可以允許的,但是動不動就拿旁人的人當對立麵,動不動人前人後攻擊旁人,傳播對旁人不利的流言蜚語,乃至動不動打報告、寫告狀信、煽動一些人為你衝鋒鬥爭,則是不可取的,應該說那是可惡的、下流的、可恥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人與你意見不一致、想法不一致,這是很普通、很正常的事,不一定就是你的敵手、對手,而你如果采取一種惡棍式的至少是杠頭式的態度,如果你好鬥,動輒氣急敗壞、每事必爭、神經兮兮,你收獲的也隻能是批評、反感、反擊、厭惡、孤立、絕望、天怒人怨而又是怨天尤人,叫作六月的韭菜——臭一街。
(1)不相信那些動輒匯報誰誰誰在罵你的人。
(2)不相信那些一見了你就誇獎、歌頌個沒完沒了的人。
(3)不討厭那些曾經公開地與你爭論、批評你的人。
(4)絕對不布置安排一些人去搜集旁人背後說了你一些什麽。
(5)絕對不在公開場合,尤其不能在自己的權力影響範圍內,即利用自己的權力或者影響召集一些人大談旁人說了你什麽,那樣做等於拆自己的台。
(6)不回答任何對於你個人的人身攻擊,隻討論不僅對於你和你的對手,而且對於更多的人眾,對於社會和國家,對於某種學理的建設和藝術的創造確有意義的問題。
(7)一般不做自我辯護,但可以澄清一些觀點、一些選擇、一些是非。
(8)一時弄不清或一時背了黑鍋也沒關係。你還是你,他還是他。一個黑鍋也背不起的人隻能是弱者。
(9)不隨便拒絕人,也不隨便答應人。不許願,不吊人家胃口,不在無謂的事情上炫耀自己的實力。
(10)不急於表現自己,也不急於糾正旁人,再聽一聽,再看一看,再琢磨琢磨。
(11)不在背後議論張長李短。
(12)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學人者人恒學之,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同時,說人者人恒說之,整人者人恒整之,害人者人恒害之,耍人者人恒耍之,虛偽應付人者人恒虛偽應付之。
(13)絕對不接受煽動,不接受挑撥,絕對不因a的煽動而與b為敵,也不因b的煽動而向著a衝去。
(14)在人際關係中永遠不考慮從中撈取什麽。
(15)永遠不要以為任何你接觸的人比你傻、比你笨、比你容易上套。
(16)對某人某事感到意外時,先從好處想想,可能他做這件事是為了幫助你,至少客觀上對你無損,而千萬不要立即以敵意設想旁人。
(17)永遠不與任何人包括對你最不友好的人糾纏。你搞你的人際糾紛,我忙我的業務工作。你搞糾紛的結果未必能怎樣怎樣,我搞業務工作的結果很可能有一些成績。我的一切成績都是對你的最好回答,更是對友人的最大安慰。
(18)尋找結合點、契合點,而不是隻盯著矛盾分歧。永遠安然坦然,心平氣和,視分歧為平常,視不同意見的人為現實的諍友或候補諍友,而不是小氣鬼般的一見到意見不一的人就如坐針氈,臉上紅一陣白一陣。
(19)永遠不從個人利害的角度談論與思考問題,永遠不“我、我、我”與人爭論,寧可把一切爭執學理化也不要搞狗屎化、個人化。
(20)把人際關係的處理當作一個特殊的課程,從中分析和進一步掌握我們的國情,我們的曆史,我們的社會結構,我們的哲學傳統與時尚思潮,我們的邏輯學、科學、文明、教養、心理、健康,等等,這也就是上一條所說的學理化的意思。
(21)可以用足氣力去學習、去工作、去寫作、去裝修房屋,乃至去旅遊、去賽球、去玩兒,但是用在人際關係上,用在回應摩擦上,用在對付攻擊上,最多隻發三分力,最多發力30秒鍾,然後立即回到專心致誌地求學與做事狀態,再多花一點時間和氣力,都是絕對地浪費精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以上二十一條,我自己並沒有完全做到,但我確實明白,凡這樣做的,效果極佳;凡沒有這樣做的,都是犯蠢,都是糊塗,都是枉費心機,甚至是丟人現眼。這是絲毫不爽的。類似原則還可以生發出許多許多條,這二十一條不過是拋磚引玉,以為共勉。
我還想重點解說一個“準則”: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這樣說並不是說你一生沒有朋友,沒有誌同道合的合作者。這樣的友人,第一不是絕對的,不是黑社會小集團,不是亡命徒的結合,就是說它不應該具有一種排他性。今天我們意見一致,我們盡量合作,明天意見不一,或者你突然覺得與我一道做事有某種不便之處,自可各行其道,絕不反目成仇。你此一點上與我一致,故能相合相助,這當然好;另一點上與我處境不同、角度不同故而與我不一致,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比如你有你的經驗,你認定了a先生品質惡劣難與相處,因之你選擇了與a遠遠拉開距離的態度。他或她由於實力不支,由於在a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由於有求於a,便去向a討好靠攏,你怎麽辦?因此你就認定他或她背叛了與你的友誼了嗎?因此你就與他或她絕交了嗎?我看大可不必。好的辦法,是對此種情勢你可以心中有數,可以避免在與他或她的交往合作中過多地談及a的問題,同時看到人各有情況,人各有誌,人各有方法,殺豬捅屁股,各有各的門道,剃頭使錐子,一個師傅一個傳授,鷹有鷹的道,蛇有蛇的道,你為什麽要強求別人與你的選擇絕對一致呢?
記住,人際關係永遠是雙向的、相互的。你要求人家事事跟著你,你就得事事維護人家。讓人家為了你的利益而不怕犧牲,哪怕是一時放棄自己的利益,那麽你就必須有為了人家的利益而不惜得罪你不想得罪的人的思想準備。你不能承擔的義務,最好不要要求別人為你而承擔,你不想做的犧牲,最好不要動輒讓別人為你做出。尤其是一些自作聰明而又極不正派的人,最最感興趣的就是讓別人為自己衝殺,為自己與對手纏住、不鬆手,自己隱蔽在背後充好人,其實這都是一廂情願的鬼算盤,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仍然是自己。再如,你希望一些人對你恭恭敬敬、五體投地,那麽你對旁人能不能先人後己,吃苦在先享受在後?
人際關係又永遠是可變的、不羈的。今天蜜裏調油,明天也可能出現裂縫;今天配合默契,明天也可能三心二意。與旁人的關係好固然可喜,出現了裂痕、出現了困惑、出現了猜疑也不必痛心疾首,更不要急火攻心,氣急敗壞,而大可付之一笑,視為自然。千裏搭長棚,沒有不散的筵席,好來好散,君子之交也。
這裏說的是不要搞小圈子,借一個詞就是說不結盟。其次一個經驗是不要投靠。我的態度是:我尊重每一位領導,但是不投靠;我善待每一個朋友,但是不拉幫結派。
在一個人政治色彩尚未絕跡的社會裏,與領導的關係,給領導的印象至關重要,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方麵稍稍做得過一點就會成為奴顏婢膝、溜須拍馬,為正人君子所不齒。這首先是一個形象問題,而一個形象惡劣的人的成功必然為自己的形象所製約,這是其一。其二,投靠者也能給投機取巧者帶來某種利益,但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第一險是站錯了隊,你不正派而能夠投靠成功正說明你所投靠的那位人物也不夠正派,至少是不夠嚴格,你與之俱榮的希望也可能最後產生的是與之俱損的結果。所有不正派的人際關係都可能遭到腹誹,遭到批評,遭到彈劾,遭到查處,遭到惡報。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這也是一個方麵。你不正派的做法必然會付出不輕的代價。其三,你投靠a,他投靠b,於是你成了a的人,他成了b的狗。當權勢者變a為b的時候,你的下場如何還用問嗎?樹倒猢猻散,當a或栽倒或退下以後,你除了投靠別無長技的處境,還能有什麽好結局嗎?其四,你把學問精力都用在與別人結黨營私或投靠權勢上了,你的寶貴時間花在難登大雅之堂上頭了,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支付在處理這些不正派的關係所麵臨的巨大心理壓力上了,你還能有多少真本事,你還能有多少健康和長壽?
讓我們討論一個問題:正常的對於旁人的尊重和善意與不正派的投靠和拉攏的區別界限何在呢?這裏第一是道德原則。你的所有尊重和善意是合乎道德的嗎?第二是良知原則。你的哪怕是討好你的老板、你的上司、你的部屬、你的朋友的做法,有沒有令你的良知感到不安的東西?第三是合法原則。你對某某人好,你的好有沒有與法律準則相違背的東西?第四是公開原則。你與某某關係好,你敢不敢公開承認你們有友好的知己關係?就是說,你的人際關係的各種細節,有沒有不可告人之處?第五是尊嚴原則。你是怎麽樣來尊重旁人和施惠於旁人的?你是否在人際關係中維護了自己和對方的尊嚴?你與旁人的關係中有沒有有損於自己的人格或他人的人格的行為語言?最後是不苟樹敵、不苟鬥原則。力圖自己有良好的人緣,力圖得到更多的人的好感,這是可以理解也可以允許的,但是動不動就拿旁人的人當對立麵,動不動人前人後攻擊旁人,傳播對旁人不利的流言蜚語,乃至動不動打報告、寫告狀信、煽動一些人為你衝鋒鬥爭,則是不可取的,應該說那是可惡的、下流的、可恥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人與你意見不一致、想法不一致,這是很普通、很正常的事,不一定就是你的敵手、對手,而你如果采取一種惡棍式的至少是杠頭式的態度,如果你好鬥,動輒氣急敗壞、每事必爭、神經兮兮,你收獲的也隻能是批評、反感、反擊、厭惡、孤立、絕望、天怒人怨而又是怨天尤人,叫作六月的韭菜——臭一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