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這部奇書,讀者們不論年齡大小、時代先後、地域差異多大、政治社會製度如何不同,讀後都會有不同的領悟。
一個讀者個體,他從小到老、從華南到華北、從小學到大學、從國內到海外、從大陸到台灣、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由於生活經驗的變換、知識接觸麵的擴大,他每次讀《紅樓》也會“別有一番滋味”。 一
筆者幼讀《紅樓》,亦嚐為“焚稿”垂淚,為“問菊”著迷。它是青年人情竇初開時的愛情寶庫,也是學習古今文學的初階——論舊詩詞,則盛唐而後、《花間》之前,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亂真;論白話文,則胡適、魯迅亦難望其項背。老實說,在筆者這輩“五四”以後出生的“作家”,它對我們都是新舊文學習作的啟蒙教科書。
大學時代,在防空洞再細讀《紅樓》,筆者便覺得它在文學之外實在也是一部社會史巨著——是反映我們那個兩千年未嚐有基本變動的儒家宗法社會的綜合記錄。
食色性也。“寶黛之戀”,兩千年來,何代無之?而“金玉之緣”,因“父母之命”而“終成眷屬”——在筆者這一輩以上的老人,除了“私奔”之外,亦絕無他途可循。結兩千年婚姻製度之總賬,曹霑真是第一支筆。
作為一個對社會科學才剛啟蒙的大學生,筆者在大學時代便體察出,社會科學上所揭出的“文化衝突”的概念,便是曹雪芹這位第一流天才服裝設計師,終使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都變成“半截美人”的症結所在。滿人天足,也可說痛恨纏足。康熙帝曾下詔禁止纏足,然終以入關不久,為使漢族臣民休養生息、“不願擾民”而中止。
入關百年後,滿人已泰半漢化,入境從俗,一切從漢家製度,唯獨纏足一項,以其太痛苦、太野蠻,而終未接受。曹氏本漢家子,而早入旗籍,從旗俗。入關恢複漢家舊儀,一切心悅誠服,獨對纏足一項,《紅樓》作者發生了心理上的“文化衝突”而無法處理。芹溪若使寶、黛、春、雲諸美盡纏其足,豈非人間慘事?而雪芹述筆之初,“脂硯”以次讀者或男或女,幾全係滿人,對此慘事,何能接受?
反之,若使晴雯、芳官、鴛鴦、琥珀……在粉白黛綠之間盡成“鳳陽”大腳婦人,豈不煞盡風景?因此,最佳辦法則唯有秉筆不書,馬虎了事。
芹溪為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而社會科學家,諸“夫子言之”、“概念化”(conceptualize)之,使吾心有戚戚焉!淺通之、深索之,始知鑽研《紅樓》,亦固有“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道也。
大學中期,膽大心粗,不自藏拙,竟於史係學刊上撰寫萬言長文曰《淺論我國腳藝術的流變》以申述之。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之“腳”,固均在詳細玩摩之列也。惜戰時印刷不易,拙文迄未流傳,終至遺失,迄今念之。
大學結業後,留學美國,亦嚐與愛好文藝之同學合組白馬文藝社自娛。斯時適亦僑居紐約之胡適之先生,曾戲呼之為“海外第三個中國文藝中心”。同仁每談《紅樓》,予亦屢提“社會科學處理之方法”(social science approach)應為探索《紅樓》方式之一。新紅學之考證派,隻是研究者之起步,為一“輔助科學”(auxiliary science),而非研究學術之終極目標也。其時海內“階級分析”之說正盛極一時。“階級分析”亦“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重要方麵也,偏好之,何傷大雅;罷黜百家,則托拉斯矣。
70年代“文革”以後,海峽兩岸文禁頓解。前“白馬社”舊人周子策縱,竟能重集海外同好,醵資於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於1980年間召開“第一屆國際《紅樓夢》學術討論會”,而征文及於下走。予因將數十年久積心頭之“社會科學處理方法”以治“紅學”之法螺舉例再吹之,因撰拙文《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就正於同文,時以限於篇章,書未盡意。 二
其實“文化衝突”一概念,於時興“社會科學”上並不隻限於兩族(滿漢)之間也。文化衝突亦有古今之時限。新史學上有所謂以“現時觀念”(present-mindedness)處理古事物之大忌,亦即時代不同而引起觀念衝突之一種也——斯於“美學”則尤為顯而易見者。雪芹之撰《紅樓》放諸主角服飾之設計,此一“衝突”即彰明較著,而每為一般讀者乃至為紅樓男女“繡像”之藝術家所忽略,舉例以明之:
《紅樓》第三回,黛玉初見寶玉時,且看這位“衙內”所穿的衣服:
(黛玉一看)卻是位青年公子:頭上戴著束發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戲珠金抹額,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著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宮絛,外罩石青起花八團倭緞排穗褂,蹬著青緞粉底小朝靴;麵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
寶玉這位貴公子這時所穿的是一套傳統中國自唐及明的“古裝”。我國“古裝”經過兩千年以上的不斷改進,在設計上對“美”的研究,加上絲綢製造業在發展中的配合,真可說是登峰造極。它對一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官僚大帝國中上層社會中士女的打扮,真是美不勝收——和邊疆的少數民族相比,我們實在是太高級了、太美了。
古人所謂“上國衣冠”,所謂“滿朝朱紫”、“襟袖飄香”……“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詞。它和“四夷”的服飾相比,那“上國衣冠”確是太高雅了。後來滿族入主中原,原曾有“易服”之議,可惜“美學”終於敵不過統治者的“自尊心”,而使“馬蹄袖”、“豬尾巴”把我們醜化了兩百多年。
所以我國“古裝”的設計也確有其超越時代的“客觀的美”。時至民國,還有個酷愛古裝的留學生馬君武歌頌它是“百看不厭古時裝”。服裝設計師曹雪芹,他顯然與馬君武有同好,致使榮、寧二府的主子穿的幾乎(著重“幾乎”二字)都是“古裝”,賈寶玉這位貴公子初見表妹,便是個(夾雜少許胡服的)古裝公子。他的高雅華貴之像也被所有替他“造像”的畫家——從清末的版畫、石印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畫——幾乎“造”出千篇一律的古裝之像。
其實賈公子原是曹霑筆下的旗人,他平時家居,頭上是吊著條辮子的。
且看上引同回,寶玉見過妹妹之後,遵祖母之命去看過媽媽回來時的穿著,便從“古裝”變成“時裝”了。
(黛玉見他)一回再來時,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發,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發,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垂在腦後)(此四字為筆者所加),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腳;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仍舊戴著項圈、寶玉、寄名鎖、護身符等物;下麵半露鬆綠撒花綾褲、錦邊彈墨襪、厚底大紅鞋。越顯得麵如傅粉,唇若施脂;轉盼多情,語言若笑;天然一段風韻,全在眉梢;平生萬種情思,悉堆眼角……
這一下,豈不糟糕?原來天下第一美男子、古今美女夢中的“白馬王子”,原來腦殼之後還拖了一條怪模怪樣的“豬尾巴”(pigtail),這成何事體?所以一切繡像畫家、水彩畫家——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紅樓插圖”和名家題詠的“紅樓月曆”,都“辛亥革命”起來,把美男子賈寶玉的“豬尾巴”剪掉了。
你說寶玉因年經,初見林妹妹時還拖條“辮子”,長大了就沒有了。那麽,讀者賢達,您就錯了,賈公子在“怡紅院”一天到晚都拖著辮子呢!
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回,那個小無賴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雲剛梳完了頭、洗完了臉,他不但要使用湘雲用過的髒水,還要湘雲替他梳頭。那個爽快的丫頭湘雲不幹。
寶玉道:“橫豎我不出門,不過打幾根辮子就完了。”說著又千“妹妹”萬“妹妹”的央告。湘雲隻得扶過他的頭來梳篦。原來寶玉在家並不戴冠,隻將四圍短發編成小辮,往頂心發上歸了總,編一根大辮,紅絛結住。自發頂至辮梢,一路四顆珍珠,下麵又有金墜腳兒。湘雲一麵編著、一麵說道:“這珠子隻三顆了,這一顆不是了,我記得是一樣的,怎麽少了一顆?”寶玉道:“丟了一顆。”湘雲道:“必定是外頭去,掉下來叫人揀去了,倒便宜了揀的了。”黛玉旁邊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丟,也不知是給人鑲了什麽戴去了呢!”寶玉不答……
如此看來,寶二爺不但在家中“不出門”時總拖著辮子——湘雲替他梳辮子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出得園去,和一些小戲子、小相公胡來時,也拖著辮子,並把辮子上珍貴的飾物偷偷地送人了。
賈寶玉拖辮子是肯定的了。問題是曹雪芹把他(她)們一切“古裝化”矣,為什麽卻舍不得把美男子寶二爺的“豬尾巴”割掉呢?須知雪芹雖愛“古裝”,他也愛他那18世紀清朝極盛時期高級社會裏的“時裝”,雖然這條“鬆花大辮子”的男人“時裝”,在我們有“現時觀念”作祟的讀者們看來是“七醜八怪”,但是縱在20世紀初元,它還是“美”得很呢。請聽“我的朋友”李宗仁先生剪辮子之前的回憶:
(宣統元年,1909,廣西陸軍小學)的製服全是呢料子,還有一套嗶嘰的。冬季則有呢大衣。每人每學期發兩雙皮鞋……當時我們的服飾是十分別致的,學生多數拖著一條長辮子,卻穿著現代式的陸軍製服和皮鞋。今日回想起來,雖有不調和之感,但在那時是覺得十分神氣美觀的。我們的留日返國的教官,以及少數得風氣之先的梧州籍同學,間或有將辮子剪去的,也有少數將後腦剃光或剪短,把前麵的頭發編成辮子,再把辮子盤成一個餅貼在頭頂上,然後戴上軍帽的。但他們在寢室內或操場上脫掉軍帽時,卻備覺難看(見《李宗仁回憶錄》第三章第三節)。
李宗仁在20世紀初年,穿洋服、戴洋帽、上洋操,還覺得“豬尾巴”“十分神氣美觀”;我們的美學大師曹霑,在18世紀中葉,不肯在美男子寶玉頭上“割愛”,是十分可以理解的。這條嵌珠大辮子,在18世紀的曹雪芹看來,是其美無比呢。但是在20世紀80年代,還要把我們的大眾情人賈寶玉的頭上加上一條“豬尾巴”,那就不成話了。所以我們的紅樓畫家諸同誌便全體動員,把賈公子的辮子割掉了。 三
綜上所述,不過舉一反三。蓋新興社會科學中諸“法則”與“概念”,極多均可引入作研討新紅學之新方向。弗洛伊德之唯性論、馬列恩斯之階級分析說、社會學、倫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研究中之種種成果,均可引為借鏡。
憶早年讀中國文學史如新興諸大家中之胡適、胡小石、胡雲翼等人以及專論傳統小說之周氏兄弟——樹人、作人——等,無不以“說部”為“明清文學”之主流。
然唐詩、宋詞、元曲之後,何以異軍突起,章回小說頓成兩朝文學之中堅,時至清末,書目竟多至一千六百餘種,直如野火之燎原,一發不可收拾?諸文學史家則均瞠目不知所對。晚近諸大家粗通漢籍、論文海外,竟以兩朝顯學比之歐西作品,直是糟粕之與珠玉,簡直不屑一顧,則尤為不可思議。
需知戲曲、小說均為構成人類文明社會生活成分之一部,深受社會經濟“供需律”w of supply and demand)之支配。戲曲、小說古已有之,然其“大眾化”(socialization)則有待於現代都市化工商業社會(urbanization)之崛起。有都市化之工商業社會,始有小市民階級之壯大;有壯大之小市民階級,始有小市民精神文明之“需要”,有此小市民之“需要”,始有應運而生之“供應”。
戲曲、小說之興起,必以小市民之“需要”為基礎——否則隻限於貴族之“梨園”、宮廷之“秘籍”(今日吾人於海外仍可欣賞巨冊繪圖足本殿版《金瓶梅》即屬後者之一種);無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戲曲、小說便無大眾化之可能。吾人熟讀歐洲史,固知此理,中外皆然也。
西歐中小城市之興起,約始於十五六世紀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後,小市民有此“精神食糧”之需要,西班牙空前名著之《堂吉訶德》始應運而生。《堂吉訶德》之前,西班牙非無小說也;《堂吉訶德》之後,西班牙更是作品備出,而《堂吉訶德》之所以一枝獨秀者,百年創作,沙裏淘金,千枝一秀之成果也。
16世紀之初,西、葡兩國中分天下,沿海城鎮首先都市化,而平民文學亦隨風而起,非偶然也。然西、葡兩國好景不長,後來居上則英吉利也,法蘭西也。無十八九世紀西歐之重商主義、工業革命,即無蓬勃之西歐說部文學,可斷言也。文學為時代之產品,所反映者為當世之社會生活與人民心態。故治西洋文學史者,如對西洋史學與西方社會之發展狀況初不經心,而一味以文論文,則未有不緣木求魚者也。治中國文學史者,如對“中國社會發展史”毫無概念,隻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則批者縱滿腹洋文、全盤西化,亦終不免八股習氣也。 四
我國社會經濟之都市化實始於南宋。殘趙雖偏安一隅,然其在工商業經濟上之成就則遠邁漢唐。其經濟中心則為運河南段、長江下遊、太湖沿岸之三角地區。
蒙人入主,中原諸省備受荼毒,獨於揚州及蘇杭一帶優渥有加,未遭嚴重損失,國史與私人記述記錄均詳。西人馬可·波羅亦親見之。
元去明來,江南遂為國家經濟首善之區,中小城鎮俱已漸次都市化,手工業之蓬勃,古所未有。有此豐裕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大眾化之戲曲、小說乃應運而生。暇時每讀明人筆記,事例萬端,此信念乃益堅信不移。
滿人南侵,雖經“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而江南在全國經濟上之領導地位並未動搖;再經康熙六十年(1662——1722)與民休息的升平之治,則十七八世紀間,我國江南手工業中小城鎮與夫小市民階級之興起,可能為全球之冠(更深入比較非關本題,故曰“可能”),有此小市民階級之基礎,“說部文學”始漸成氣候,“供需律”規範之也。斯時不但書賈之業大盛,與書賈血肉相關之職業批書人與職業作家乃一時俱起,“市場經濟”使然也。
金聖歎(1608——1661)便是職業文學批評家之一代奇才,置金君於世界任何文學批評圈內,其才亦不多讓,金某如不中年被害,則渠在文學批評上之成就,當更不可限量。然何以17世紀中期,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姑蘇能出一金聖歎,斯亦社會經濟發展之結果也。
聖歎死後之百餘年,曆經雍正、乾隆兩朝(1723——1795),正值公曆之18世紀,亦清室之極盛時代,帝王與上層士大夫之沉湎於金石書畫、四庫典籍,而民間之沉迷於言情小說、悲喜戲曲,不特時人有紀錄明文,吾人亦可於想象中得之。斯時江南出版業之盛極一時,毋庸贅言;小市民之愛好讀品,亦舉手可得,讀小說自是一時風氣。
曹雪芹祖孫三代寄居江南六十餘年(1663——1728),原是“南人”,富而有暇,平時聲色犬馬之外,群居終日,言不及義,而男女教育又均超人一等,其闔府上下,沉溺於時尚之小說,亦不難想象——大觀園中偷讀“傳奇”,即有明證。
再者,以創作《儒林外史》而馳名後世之吳敬梓(1701——1754)亦以皖人而寄居南京,《外史》什九即成書於南京。敬梓亦紈絝子而有才華,少年豪縱,不事生產,不求富貴,而以憤世嫉俗、著書罵人為樂,結果雖非“淚盡”,然亦以中年貧病而死,頗類雪芹。
敬梓、雪芹同時、同鄉(雪芹南京人,說南京話,《紅樓夢》中辭例至多;敬梓安徽全椒人,寄居南京。全椒實南京之“郊區”也,口音相似。胡適每好說“我的安徽同鄉吳敬梓”,其實胡適的“徽州”土話,吳敬梓聽來,一句不懂也。而吳敬梓倒是曹雪芹的真正“同鄉”),二人又有同好,性格狂狷、反抗,亦複相同。雙方均中年“食粥”而死,也大同小異,可惜一南一北,正如莊周與孟軻,兩位才人,終無一麵之緣。然二人均以不求之名而名垂後世,斯蓋當時知識分子風氣使然。清末文人有評梅巧玲、梅蘭芳祖孫之言曰:“所操至賤,而享名獨優!”
著稗官野史、寫言情小說,在18世紀的中國雖非至賤,終非高尚職業。文人學士才人如曹雪芹、吳敬梓者,竟願破產為之,蓋從所好,而群眾亦好之——亦如清末民初京戲界之票友,爾自好之,台下好之者亦眾也。
爬格子、寫文章的窮朋友,你爬出來沒人看,你爬它做甚?爬出來,雖“賒酒食粥”,隻要有人看,能膾炙人口,自得其樂,也就顧不得許多了——這就是阿q之所以為阿q,曹雪芹、吳敬梓之所以為曹雪芹、吳敬梓吧。 五
前文已敘明言情與社會小說古已有之,然何獨盛於都市小資產階級興起之後歟?說來亦無啥深文大義。
蓋以耕耘為本的農業經濟大帝國之內,農民勞動力為從事生產之最大資本。農村三月閑人少!抽出時間讓富有勞動力之青年子弟入學讀書是為最大之浪費。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農民來說,在生產勞動上,無此必要也。子弟三人,有一人入學,則損失三分之一之勞動力。在機器生產之前,農民一人之勞作,尚不足夠供應三五人之食用,胼手胝足,自顧之不暇,哪得餘資遣子弟上學讀書?
加以我國古代,啟蒙求學非為生產之必需,而為謀求進學、中舉、升官而發財也。然升官發財,豈可幸致?為此希望極微之彩票而影響舉家衣食之犧牲,有實際生活體驗之農民不願為也。筆者近年返鄉,細訪農村,仍見有此反教育之現象,遑論千百年前!
以舉國務農之大帝國,偶有城鎮,包括其國都,均為文盲麇集之農村市集而已,與現代經濟之都市化,在性質上則迥然有別矣。農民原亦有其精神文化之需要,此需要則由職業化之講書人、講古人、說書人及夏誌清教授所謂之說話人(見夏著《中國古典小說導論》)以供給之。
說書人時亦有其腳本,書商間亦以此腳本售諸少數市集讀書人以牟利。此但為少數有此需要者作有限度之供應,非今日市場經濟上之所謂通用商品modities)也。
此種說書人之腳本,雖亦為“讀”書人所喜愛,然其撰寫體例與特色,則著重於“聽”眾也。“聽眾”情緒之反應,為著作者最原始、最緊要之考慮,至於個體“讀者”之如何反應,則初不在編書者慎重考慮之列也。
以故當我國農業經濟逐步進入都市化了的工商業經濟時,小說作者之體例乃逐漸由著重“聽眾”團體之反應,而轉向“讀者”個體之反應矣。
蓋都市社會與農業社會迥異。教育在純農業社會中為“浪費”;而教育在工商業社會中則為“必需”。小市民對“深文大義”之作品,在工作上無追求之必要;而小市民“讀書識字”則為謀生求職之必需。既讀書識字矣,則工餘之暇,讀“說部”以自娛,民有所“需”,市有所“供”,則章回小說泛濫矣。
我國沿海城鎮之大規模都市化,始於《南京條約》後之五口通商。既有千萬麇集五口之小市民,章回小說泛濫至一千六百餘種,則亦是市場商品興旺之常情,不足怪矣。
一個讀者個體,他從小到老、從華南到華北、從小學到大學、從國內到海外、從大陸到台灣、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由於生活經驗的變換、知識接觸麵的擴大,他每次讀《紅樓》也會“別有一番滋味”。 一
筆者幼讀《紅樓》,亦嚐為“焚稿”垂淚,為“問菊”著迷。它是青年人情竇初開時的愛情寶庫,也是學習古今文學的初階——論舊詩詞,則盛唐而後、《花間》之前,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亂真;論白話文,則胡適、魯迅亦難望其項背。老實說,在筆者這輩“五四”以後出生的“作家”,它對我們都是新舊文學習作的啟蒙教科書。
大學時代,在防空洞再細讀《紅樓》,筆者便覺得它在文學之外實在也是一部社會史巨著——是反映我們那個兩千年未嚐有基本變動的儒家宗法社會的綜合記錄。
食色性也。“寶黛之戀”,兩千年來,何代無之?而“金玉之緣”,因“父母之命”而“終成眷屬”——在筆者這一輩以上的老人,除了“私奔”之外,亦絕無他途可循。結兩千年婚姻製度之總賬,曹霑真是第一支筆。
作為一個對社會科學才剛啟蒙的大學生,筆者在大學時代便體察出,社會科學上所揭出的“文化衝突”的概念,便是曹雪芹這位第一流天才服裝設計師,終使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都變成“半截美人”的症結所在。滿人天足,也可說痛恨纏足。康熙帝曾下詔禁止纏足,然終以入關不久,為使漢族臣民休養生息、“不願擾民”而中止。
入關百年後,滿人已泰半漢化,入境從俗,一切從漢家製度,唯獨纏足一項,以其太痛苦、太野蠻,而終未接受。曹氏本漢家子,而早入旗籍,從旗俗。入關恢複漢家舊儀,一切心悅誠服,獨對纏足一項,《紅樓》作者發生了心理上的“文化衝突”而無法處理。芹溪若使寶、黛、春、雲諸美盡纏其足,豈非人間慘事?而雪芹述筆之初,“脂硯”以次讀者或男或女,幾全係滿人,對此慘事,何能接受?
反之,若使晴雯、芳官、鴛鴦、琥珀……在粉白黛綠之間盡成“鳳陽”大腳婦人,豈不煞盡風景?因此,最佳辦法則唯有秉筆不書,馬虎了事。
芹溪為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而社會科學家,諸“夫子言之”、“概念化”(conceptualize)之,使吾心有戚戚焉!淺通之、深索之,始知鑽研《紅樓》,亦固有“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道也。
大學中期,膽大心粗,不自藏拙,竟於史係學刊上撰寫萬言長文曰《淺論我國腳藝術的流變》以申述之。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之“腳”,固均在詳細玩摩之列也。惜戰時印刷不易,拙文迄未流傳,終至遺失,迄今念之。
大學結業後,留學美國,亦嚐與愛好文藝之同學合組白馬文藝社自娛。斯時適亦僑居紐約之胡適之先生,曾戲呼之為“海外第三個中國文藝中心”。同仁每談《紅樓》,予亦屢提“社會科學處理之方法”(social science approach)應為探索《紅樓》方式之一。新紅學之考證派,隻是研究者之起步,為一“輔助科學”(auxiliary science),而非研究學術之終極目標也。其時海內“階級分析”之說正盛極一時。“階級分析”亦“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重要方麵也,偏好之,何傷大雅;罷黜百家,則托拉斯矣。
70年代“文革”以後,海峽兩岸文禁頓解。前“白馬社”舊人周子策縱,竟能重集海外同好,醵資於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於1980年間召開“第一屆國際《紅樓夢》學術討論會”,而征文及於下走。予因將數十年久積心頭之“社會科學處理方法”以治“紅學”之法螺舉例再吹之,因撰拙文《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就正於同文,時以限於篇章,書未盡意。 二
其實“文化衝突”一概念,於時興“社會科學”上並不隻限於兩族(滿漢)之間也。文化衝突亦有古今之時限。新史學上有所謂以“現時觀念”(present-mindedness)處理古事物之大忌,亦即時代不同而引起觀念衝突之一種也——斯於“美學”則尤為顯而易見者。雪芹之撰《紅樓》放諸主角服飾之設計,此一“衝突”即彰明較著,而每為一般讀者乃至為紅樓男女“繡像”之藝術家所忽略,舉例以明之:
《紅樓》第三回,黛玉初見寶玉時,且看這位“衙內”所穿的衣服:
(黛玉一看)卻是位青年公子:頭上戴著束發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戲珠金抹額,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著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宮絛,外罩石青起花八團倭緞排穗褂,蹬著青緞粉底小朝靴;麵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
寶玉這位貴公子這時所穿的是一套傳統中國自唐及明的“古裝”。我國“古裝”經過兩千年以上的不斷改進,在設計上對“美”的研究,加上絲綢製造業在發展中的配合,真可說是登峰造極。它對一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官僚大帝國中上層社會中士女的打扮,真是美不勝收——和邊疆的少數民族相比,我們實在是太高級了、太美了。
古人所謂“上國衣冠”,所謂“滿朝朱紫”、“襟袖飄香”……“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詞。它和“四夷”的服飾相比,那“上國衣冠”確是太高雅了。後來滿族入主中原,原曾有“易服”之議,可惜“美學”終於敵不過統治者的“自尊心”,而使“馬蹄袖”、“豬尾巴”把我們醜化了兩百多年。
所以我國“古裝”的設計也確有其超越時代的“客觀的美”。時至民國,還有個酷愛古裝的留學生馬君武歌頌它是“百看不厭古時裝”。服裝設計師曹雪芹,他顯然與馬君武有同好,致使榮、寧二府的主子穿的幾乎(著重“幾乎”二字)都是“古裝”,賈寶玉這位貴公子初見表妹,便是個(夾雜少許胡服的)古裝公子。他的高雅華貴之像也被所有替他“造像”的畫家——從清末的版畫、石印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畫——幾乎“造”出千篇一律的古裝之像。
其實賈公子原是曹霑筆下的旗人,他平時家居,頭上是吊著條辮子的。
且看上引同回,寶玉見過妹妹之後,遵祖母之命去看過媽媽回來時的穿著,便從“古裝”變成“時裝”了。
(黛玉見他)一回再來時,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發,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發,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垂在腦後)(此四字為筆者所加),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腳;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仍舊戴著項圈、寶玉、寄名鎖、護身符等物;下麵半露鬆綠撒花綾褲、錦邊彈墨襪、厚底大紅鞋。越顯得麵如傅粉,唇若施脂;轉盼多情,語言若笑;天然一段風韻,全在眉梢;平生萬種情思,悉堆眼角……
這一下,豈不糟糕?原來天下第一美男子、古今美女夢中的“白馬王子”,原來腦殼之後還拖了一條怪模怪樣的“豬尾巴”(pigtail),這成何事體?所以一切繡像畫家、水彩畫家——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紅樓插圖”和名家題詠的“紅樓月曆”,都“辛亥革命”起來,把美男子賈寶玉的“豬尾巴”剪掉了。
你說寶玉因年經,初見林妹妹時還拖條“辮子”,長大了就沒有了。那麽,讀者賢達,您就錯了,賈公子在“怡紅院”一天到晚都拖著辮子呢!
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回,那個小無賴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雲剛梳完了頭、洗完了臉,他不但要使用湘雲用過的髒水,還要湘雲替他梳頭。那個爽快的丫頭湘雲不幹。
寶玉道:“橫豎我不出門,不過打幾根辮子就完了。”說著又千“妹妹”萬“妹妹”的央告。湘雲隻得扶過他的頭來梳篦。原來寶玉在家並不戴冠,隻將四圍短發編成小辮,往頂心發上歸了總,編一根大辮,紅絛結住。自發頂至辮梢,一路四顆珍珠,下麵又有金墜腳兒。湘雲一麵編著、一麵說道:“這珠子隻三顆了,這一顆不是了,我記得是一樣的,怎麽少了一顆?”寶玉道:“丟了一顆。”湘雲道:“必定是外頭去,掉下來叫人揀去了,倒便宜了揀的了。”黛玉旁邊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丟,也不知是給人鑲了什麽戴去了呢!”寶玉不答……
如此看來,寶二爺不但在家中“不出門”時總拖著辮子——湘雲替他梳辮子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出得園去,和一些小戲子、小相公胡來時,也拖著辮子,並把辮子上珍貴的飾物偷偷地送人了。
賈寶玉拖辮子是肯定的了。問題是曹雪芹把他(她)們一切“古裝化”矣,為什麽卻舍不得把美男子寶二爺的“豬尾巴”割掉呢?須知雪芹雖愛“古裝”,他也愛他那18世紀清朝極盛時期高級社會裏的“時裝”,雖然這條“鬆花大辮子”的男人“時裝”,在我們有“現時觀念”作祟的讀者們看來是“七醜八怪”,但是縱在20世紀初元,它還是“美”得很呢。請聽“我的朋友”李宗仁先生剪辮子之前的回憶:
(宣統元年,1909,廣西陸軍小學)的製服全是呢料子,還有一套嗶嘰的。冬季則有呢大衣。每人每學期發兩雙皮鞋……當時我們的服飾是十分別致的,學生多數拖著一條長辮子,卻穿著現代式的陸軍製服和皮鞋。今日回想起來,雖有不調和之感,但在那時是覺得十分神氣美觀的。我們的留日返國的教官,以及少數得風氣之先的梧州籍同學,間或有將辮子剪去的,也有少數將後腦剃光或剪短,把前麵的頭發編成辮子,再把辮子盤成一個餅貼在頭頂上,然後戴上軍帽的。但他們在寢室內或操場上脫掉軍帽時,卻備覺難看(見《李宗仁回憶錄》第三章第三節)。
李宗仁在20世紀初年,穿洋服、戴洋帽、上洋操,還覺得“豬尾巴”“十分神氣美觀”;我們的美學大師曹霑,在18世紀中葉,不肯在美男子寶玉頭上“割愛”,是十分可以理解的。這條嵌珠大辮子,在18世紀的曹雪芹看來,是其美無比呢。但是在20世紀80年代,還要把我們的大眾情人賈寶玉的頭上加上一條“豬尾巴”,那就不成話了。所以我們的紅樓畫家諸同誌便全體動員,把賈公子的辮子割掉了。 三
綜上所述,不過舉一反三。蓋新興社會科學中諸“法則”與“概念”,極多均可引入作研討新紅學之新方向。弗洛伊德之唯性論、馬列恩斯之階級分析說、社會學、倫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研究中之種種成果,均可引為借鏡。
憶早年讀中國文學史如新興諸大家中之胡適、胡小石、胡雲翼等人以及專論傳統小說之周氏兄弟——樹人、作人——等,無不以“說部”為“明清文學”之主流。
然唐詩、宋詞、元曲之後,何以異軍突起,章回小說頓成兩朝文學之中堅,時至清末,書目竟多至一千六百餘種,直如野火之燎原,一發不可收拾?諸文學史家則均瞠目不知所對。晚近諸大家粗通漢籍、論文海外,竟以兩朝顯學比之歐西作品,直是糟粕之與珠玉,簡直不屑一顧,則尤為不可思議。
需知戲曲、小說均為構成人類文明社會生活成分之一部,深受社會經濟“供需律”w of supply and demand)之支配。戲曲、小說古已有之,然其“大眾化”(socialization)則有待於現代都市化工商業社會(urbanization)之崛起。有都市化之工商業社會,始有小市民階級之壯大;有壯大之小市民階級,始有小市民精神文明之“需要”,有此小市民之“需要”,始有應運而生之“供應”。
戲曲、小說之興起,必以小市民之“需要”為基礎——否則隻限於貴族之“梨園”、宮廷之“秘籍”(今日吾人於海外仍可欣賞巨冊繪圖足本殿版《金瓶梅》即屬後者之一種);無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戲曲、小說便無大眾化之可能。吾人熟讀歐洲史,固知此理,中外皆然也。
西歐中小城市之興起,約始於十五六世紀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後,小市民有此“精神食糧”之需要,西班牙空前名著之《堂吉訶德》始應運而生。《堂吉訶德》之前,西班牙非無小說也;《堂吉訶德》之後,西班牙更是作品備出,而《堂吉訶德》之所以一枝獨秀者,百年創作,沙裏淘金,千枝一秀之成果也。
16世紀之初,西、葡兩國中分天下,沿海城鎮首先都市化,而平民文學亦隨風而起,非偶然也。然西、葡兩國好景不長,後來居上則英吉利也,法蘭西也。無十八九世紀西歐之重商主義、工業革命,即無蓬勃之西歐說部文學,可斷言也。文學為時代之產品,所反映者為當世之社會生活與人民心態。故治西洋文學史者,如對西洋史學與西方社會之發展狀況初不經心,而一味以文論文,則未有不緣木求魚者也。治中國文學史者,如對“中國社會發展史”毫無概念,隻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則批者縱滿腹洋文、全盤西化,亦終不免八股習氣也。 四
我國社會經濟之都市化實始於南宋。殘趙雖偏安一隅,然其在工商業經濟上之成就則遠邁漢唐。其經濟中心則為運河南段、長江下遊、太湖沿岸之三角地區。
蒙人入主,中原諸省備受荼毒,獨於揚州及蘇杭一帶優渥有加,未遭嚴重損失,國史與私人記述記錄均詳。西人馬可·波羅亦親見之。
元去明來,江南遂為國家經濟首善之區,中小城鎮俱已漸次都市化,手工業之蓬勃,古所未有。有此豐裕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大眾化之戲曲、小說乃應運而生。暇時每讀明人筆記,事例萬端,此信念乃益堅信不移。
滿人南侵,雖經“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而江南在全國經濟上之領導地位並未動搖;再經康熙六十年(1662——1722)與民休息的升平之治,則十七八世紀間,我國江南手工業中小城鎮與夫小市民階級之興起,可能為全球之冠(更深入比較非關本題,故曰“可能”),有此小市民階級之基礎,“說部文學”始漸成氣候,“供需律”規範之也。斯時不但書賈之業大盛,與書賈血肉相關之職業批書人與職業作家乃一時俱起,“市場經濟”使然也。
金聖歎(1608——1661)便是職業文學批評家之一代奇才,置金君於世界任何文學批評圈內,其才亦不多讓,金某如不中年被害,則渠在文學批評上之成就,當更不可限量。然何以17世紀中期,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姑蘇能出一金聖歎,斯亦社會經濟發展之結果也。
聖歎死後之百餘年,曆經雍正、乾隆兩朝(1723——1795),正值公曆之18世紀,亦清室之極盛時代,帝王與上層士大夫之沉湎於金石書畫、四庫典籍,而民間之沉迷於言情小說、悲喜戲曲,不特時人有紀錄明文,吾人亦可於想象中得之。斯時江南出版業之盛極一時,毋庸贅言;小市民之愛好讀品,亦舉手可得,讀小說自是一時風氣。
曹雪芹祖孫三代寄居江南六十餘年(1663——1728),原是“南人”,富而有暇,平時聲色犬馬之外,群居終日,言不及義,而男女教育又均超人一等,其闔府上下,沉溺於時尚之小說,亦不難想象——大觀園中偷讀“傳奇”,即有明證。
再者,以創作《儒林外史》而馳名後世之吳敬梓(1701——1754)亦以皖人而寄居南京,《外史》什九即成書於南京。敬梓亦紈絝子而有才華,少年豪縱,不事生產,不求富貴,而以憤世嫉俗、著書罵人為樂,結果雖非“淚盡”,然亦以中年貧病而死,頗類雪芹。
敬梓、雪芹同時、同鄉(雪芹南京人,說南京話,《紅樓夢》中辭例至多;敬梓安徽全椒人,寄居南京。全椒實南京之“郊區”也,口音相似。胡適每好說“我的安徽同鄉吳敬梓”,其實胡適的“徽州”土話,吳敬梓聽來,一句不懂也。而吳敬梓倒是曹雪芹的真正“同鄉”),二人又有同好,性格狂狷、反抗,亦複相同。雙方均中年“食粥”而死,也大同小異,可惜一南一北,正如莊周與孟軻,兩位才人,終無一麵之緣。然二人均以不求之名而名垂後世,斯蓋當時知識分子風氣使然。清末文人有評梅巧玲、梅蘭芳祖孫之言曰:“所操至賤,而享名獨優!”
著稗官野史、寫言情小說,在18世紀的中國雖非至賤,終非高尚職業。文人學士才人如曹雪芹、吳敬梓者,竟願破產為之,蓋從所好,而群眾亦好之——亦如清末民初京戲界之票友,爾自好之,台下好之者亦眾也。
爬格子、寫文章的窮朋友,你爬出來沒人看,你爬它做甚?爬出來,雖“賒酒食粥”,隻要有人看,能膾炙人口,自得其樂,也就顧不得許多了——這就是阿q之所以為阿q,曹雪芹、吳敬梓之所以為曹雪芹、吳敬梓吧。 五
前文已敘明言情與社會小說古已有之,然何獨盛於都市小資產階級興起之後歟?說來亦無啥深文大義。
蓋以耕耘為本的農業經濟大帝國之內,農民勞動力為從事生產之最大資本。農村三月閑人少!抽出時間讓富有勞動力之青年子弟入學讀書是為最大之浪費。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農民來說,在生產勞動上,無此必要也。子弟三人,有一人入學,則損失三分之一之勞動力。在機器生產之前,農民一人之勞作,尚不足夠供應三五人之食用,胼手胝足,自顧之不暇,哪得餘資遣子弟上學讀書?
加以我國古代,啟蒙求學非為生產之必需,而為謀求進學、中舉、升官而發財也。然升官發財,豈可幸致?為此希望極微之彩票而影響舉家衣食之犧牲,有實際生活體驗之農民不願為也。筆者近年返鄉,細訪農村,仍見有此反教育之現象,遑論千百年前!
以舉國務農之大帝國,偶有城鎮,包括其國都,均為文盲麇集之農村市集而已,與現代經濟之都市化,在性質上則迥然有別矣。農民原亦有其精神文化之需要,此需要則由職業化之講書人、講古人、說書人及夏誌清教授所謂之說話人(見夏著《中國古典小說導論》)以供給之。
說書人時亦有其腳本,書商間亦以此腳本售諸少數市集讀書人以牟利。此但為少數有此需要者作有限度之供應,非今日市場經濟上之所謂通用商品modities)也。
此種說書人之腳本,雖亦為“讀”書人所喜愛,然其撰寫體例與特色,則著重於“聽”眾也。“聽眾”情緒之反應,為著作者最原始、最緊要之考慮,至於個體“讀者”之如何反應,則初不在編書者慎重考慮之列也。
以故當我國農業經濟逐步進入都市化了的工商業經濟時,小說作者之體例乃逐漸由著重“聽眾”團體之反應,而轉向“讀者”個體之反應矣。
蓋都市社會與農業社會迥異。教育在純農業社會中為“浪費”;而教育在工商業社會中則為“必需”。小市民對“深文大義”之作品,在工作上無追求之必要;而小市民“讀書識字”則為謀生求職之必需。既讀書識字矣,則工餘之暇,讀“說部”以自娛,民有所“需”,市有所“供”,則章回小說泛濫矣。
我國沿海城鎮之大規模都市化,始於《南京條約》後之五口通商。既有千萬麇集五口之小市民,章回小說泛濫至一千六百餘種,則亦是市場商品興旺之常情,不足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