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喧嘩的大街,人來人往,帝王般高貴的夜色頗為狼狽,筆挺的西裝上血跡斑斑,混雜著泥土,嘴角不斷有血跡沁出,朗朗蹌蹌,幾天內連著受傷,鐵人也承受不住,他還是太過自信了,先是傷在水鬼趙老爺子手上,今天又被元木和王小虎傷的不輕,即使如此他還是從十幾個術數高手中從容走脫,他相信自己是最強的,隻不過大意了些而已。


    夜色記住了那個讓他遭受挫折的名字,王小虎,一個土氣到掉渣的名字,一個看上去虎頭虎腦沒什麽出奇的家夥,竟然讓自己受傷了,想到這他就覺得好笑,那個小子現在一定很得意,那就讓他先得意兩天吧。


    不知不覺走到一條繁華的商業街上,身體的疲憊,和眼前的一陣陣的發黑,使得他沒有注意到身邊來往的人群,不小心碰到了一個二十來歲美麗的女人身上,隻是輕輕的擦了一下邊,可是她身邊的男人不幹了,上來照著夜色就是一腳,凶狠罵道:“瞎了你!你撞我女朋友了知道嗎?快他媽來鞠個躬,趕緊道歉!”


    夜色被他踢倒,神情很愕然,他竟然被一個普通人給踢倒了?他愣愣的瞧了瞧踢他的男人,二十出頭的年紀,留著貝克漢姆頭,耳朵上吊著耳環,帶著勞力士金表,一看就是個蠻橫慣了的富二代。自己竟然被這麽個玩意給踢倒下了!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他忽然覺得很好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看上去像是一個瘋子。


    “你嘚瑟啥,人家根本就不怕你。”男人身邊的女人穿的相當另類,看上去也不是什麽好鳥,不僅不勸,反而在那挑事,旁邊有了圍觀的人群,在那指指點點,富二代先是被夜色的笑聲嚇住,隨即又被另類女的話激起了火氣,又見十幾個人圍觀,起了性子,朝夜色走過來,大聲道:“笑尼瑪啊笑!”抬腳就要踹,可腳還沒等落下,夜色突然消失了,然後他的耳邊傳來一個溫柔的聲音:“去一邊撞牆,撞到死為止!”


    富二代神情瞬間凝固住,他呆呆的看了看旁邊一家服裝店的牆麵,好多的美女啊,各個都在向他招手,嬌笑著道:“你用頭撞到誰,誰就是你的……”於是他嘿嘿傻笑著走了過去,對著堅硬的牆壁一下一下的用頭去撞……


    另類女尖叫一聲,過去拉富二代,卻看到了夜色那張帶著傷痕的臉,對她輕輕道:“你願意做我的女奴嗎?”


    女人的瞳孔在夜色溫柔的聲音中慢慢渙散:“是的,我的主人。”


    “開上你的車,帶我離開這裏。”


    “好的,我的主人。”另類女溫順如貓,帶著夜色走到街邊一輛紅色奧迪邊,拉開了車門恭敬的請夜色坐進去,然後小心的坐到駕駛位置上,與此同時,不遠處噗!的一聲響,富二代的腦袋被他自己撞得猶如摔碎的西瓜,一身是血軟軟跌倒。


    紅色的奧迪發動,朝著城市中心而去,天色陰霾,風雨欲來!


    第一百六十七章 自閉


    豪華的五星級總統套房內,夜色舒舒服服的洗了個澡,換上一身柔軟的睡衣,手中拿著一個小小的精致瓷瓶,慢慢盤膝坐在地上,女奴束手垂頭待在一邊,夜色瞧了瞧她,仍然是溫柔的語氣,對她道:“我給你一個地址,你去那看看,有什麽動靜都回來稟告我,記住不要驚動任何人。”


    “是,我的主人,我這就去。”女奴躬身離開,輕輕替他關上房門,夜色輕輕吸了口氣,打開小瓷瓶的塞子,倒出一顆藍色的小藥丸,吞進口中,盤膝打坐,打坐中他身上冒出若有若無的黑氣,而他的臉色也一點點變得紅潤起來,就連臉上那一道被王小虎中指劃開的傷痕也在一點點的結疤。


    兩個小時後,夜色慢慢睜開眼睛,又變回原來的模樣,他輕輕給自己倒了一杯冰鎮可樂,拉來一把椅子,坐到窗戶邊上,一邊品嚐著可樂,一邊欣賞著整個城市無邊的夜色。


    今天的挫折讓他有些心驚,他需要平複這種情緒,讓自己的心緒穩定下來,夜色點了一根古巴雪茄,輕輕抽了一口,潔白的香煙盤旋向上,也讓他的思緒慢慢飄回到了以前,五年前,他十五歲,隻是孤兒院裏一個患自閉症的可憐男孩。


    他不知道父母是誰,也不知道為何來到了這個世界上,孤獨的活著,沒有人愛,也不會愛人,但他有自己的世界,他幻想自己是草原上的一個少年,那裏有藍天白雲,有溫暖的蒙古包,有一匹匹神駿的馬兒,他每天都會在馬上馳騁,馳騁在藍天白雲下,馳騁在屬於他自己的世界中,如果不是遇到了師傅,他或許永遠都生活在那個世界裏。


    自閉不是傻子,他感覺得到整個世界對他的排斥,譏笑,和藐視,那些冰冷的惡言惡語,像是一把把利劍,把他刺的體無完膚,於是他更加的自閉,他恨現實中的世界,他恨現實中世界裏的每一個人,也隻有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才能感覺到自在,找到活著的證據。


    五年前的一天,不知怎麽的,他獨自走出了孤兒院,撞到了一個人,一個英俊的三十四五歲的男人,一個神一樣的男人,男人並沒有像別人一樣對他惡言惡語,說他是傻子,而是很溫柔的問他叫什麽名字。


    他在男人身上感覺到了安全,那是一種很溫暖的感覺,而且他忽然就有了傾訴的衝動,於是他打開了話匣子,把所有的一切都說了出來,說的很雜亂無章,說的很亂,但是男人還是聽懂了,邀請他去肯德基吃薯條。


    他從來沒有去過肯德基,情不自禁的跟著去了,那是他第一次喝可樂,他沒想到世界上還有這麽好喝的東西,從此他就迷戀上了可樂,男人問他,最想要的是什麽,他就說他想要一匹馬,帶著他離開這裏,回到屬於他的草原,回到屬於他的世界。


    男人笑了一下,走到門口,輕輕的揮了揮手,叫他過來看。


    他走過去,看見門邊有一匹純白色的駿馬,一絲雜色也沒有,高大健壯,鞍鐐齊全,跟他幻想中的白馬一模一樣,立刻他就愛上了這匹白馬。


    男人的臉上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道:“你想要這匹馬嗎?我可以送給你。”


    他毫不猶豫的點頭,未加思索就騎上了馬,男人把韁繩遞給他,然後在馬的屁股上使勁地拍了一下。白馬箭一樣的衝了出去,追風趕月,帶著他穿過城市,躍過高山穀地、草原河堤,走了幾天幾夜,穿越了千山萬水。最後,白馬把他摔在了一個陌生的曠野上,頭也不回地消失在前方。


    他跋山涉水,艱難地走出了曠野,來到了一個牧區。正是他夢中的樣子,藍藍的天,白白的雲,青青的河水,綠綠的草,這裏的牧民以放牛放羊來維持生活。他一無所有,隻能是乞討為生,因為人生地不熟,而且語言不通,他像狗一樣流浪了許多日子。後來和牧民慢慢接觸多了,他開始聽懂了他們的語言。幸運的是,牧民們都很善良,送給了他一些羊,還有一匹小馬,他就以這樣的方式生活著。


    天天看著藍天白雲,漸漸的厭煩了起來,他結交了一幫馬匪,開始四處劫掠,因一次分贓不均互相仇殺起來,就剩下他一個人,帶著傷,流浪到遠方的一個草原,和當地的一位姑娘相愛並成了家。為了照顧家庭,他整天忙著放牧和打獵,他們生了三個兒女,在把兒女一個個養大的過程中,他怕他們著涼、生病、饑餓,怕他們夭折。兒女病了他寧願用自己的死來代替,在飽嚐諸如此類的無數擔心和折磨的過程中,兒女們被漸漸養育長大。


    未曾想,兒女們稍大之後,卻不聽父母的話,互相吵鬧打架,摔壞貴重的東西,看到好的東西就要,父母看不到時就偷。而且夫妻兩個之間還經常吵架,互相責罵,甚至有幾次還打得頭破血流,成了一對離也離不了、分也分不開的冤家夫妻。他們缺衣少食,日子過得十分艱苦。好不容易熬過了艱難歲月,孩子們長大,變得比較懂事,知道孝敬父母了,可他已經老了,變成了像山羊一樣的老頭。


    因為年紀大了,又因為養活家人吃了很多苦,而且家人總是吵吵鬧鬧,加上他的身體還有各種疾病,他變得像個餓鬼一樣,自卑,而又無可奈何,他誰都不想見,就想麻木的活著,可是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去打獵。


    年輕的時候,他可以獵到跑的最快的羚羊,抓到最狡猾的兔子。可現在他身體衰老,手腳關節疏鬆,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來,站起來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時就像馬背上的幹柴掉落在地,走路時沒有氣力朗朗蹌蹌。曾經俊美銳利的眼睛現在看不清遠方,上眼皮耷拉下來幾乎要蓋到下眼皮,嘴癟癟的像皺巴巴的羊皮口袋。想說話但是口齒不清,想交談卻聽不清對方說話。就這樣他還得去上山打獵,盡管空手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但他還是拚命去做。踏著晨霜,披著夜星,度過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獵,走了很久之後,在一個山坳裏發現了一頭剛剛產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體十分虛弱、動彈不得。他非常無情地殺害了它們,然後以槍作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著羚羊的屍體往家走。走到家的河對岸時,小兒子看見爸爸帶著獵物回來,非常高興,一邊喊著爸爸,一邊興衝衝地跑過來。


    不慎一個失足從橋上掉了下去,立刻就被洶湧的河水衝走了,哥哥姐姐看見弟弟掉到河裏,趕緊跳下去救,結果也被河水衝走。妻子目睹這一切,大哭大叫,不顧一切地跳進了河裏。眼看一家人轉眼間都被河水衝走,他傷心欲絕、昏倒在地,不知過了多久才清醒過來。他倚著槍想站起來,卻又倒了下去。


    活著還有什麽意思?他曾經所珍視的不過是一片虛無,此時他的心中一片淒涼,他希望中的世界為什麽會是這個樣子?這一切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已經沒有勇氣在活下去,於是他抓住了獵槍,對準了自己的喉嚨,然後扣動了扳機。


    槍聲響起來的一瞬間,他感覺天地之間有一道霹靂劃過天際,刺穿了他混沌的一聲,他立刻清醒過來,一看自己還坐在肯德基中,半伏在桌子上,淚流滿麵,手中的冰鎮可樂,還是涼涼的,麵前的那個男人,手指在輕輕扣動桌麵,而他的眼睛竟然呈現出一種隻有星辰才會有的光芒。


    男人笑著對他道:“起來喝可樂吧。”他感到十分驚訝,短短幾分鍾的時間裏,他經曆了一生的坎坷和痛苦!他無法相信這一切,更分不清現實與虛幻,愣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


    他走出了自己幻想中的世界,脫離了自閉的狀態,男人笑盈盈的看著他,一瞬間他知道男人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曾經的生命已經在那短短的幾分鍾過完了,現在他的恍若重生,他不願意去過那樣的日子,而能幫他改變命運的,隻能是眼前這個男人。


    他跪了下去,請求男人收他為徒,他想過過另一種生活,一種榮耀的生活,男人告訴了他,他們這個職業有一個很古老的名字,幻術師,還有一個名字,神!可以主宰世間的一切,但想成為神,先要吃盡大苦頭,而且沒有退路,不能成為幻術師,就隻有一個結果,死!


    他已經死過一次了,還有什麽可怕的呢?於是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成了男人的徒弟,也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夜色,師傅告訴他,夜色是神秘而且憂鬱的,所有偉大的或是不幸的事都發生在夜晚,夜色就像是所有人的情人,當它降臨的時候,沒有人可以抗拒。


    從此,他的名字叫做夜色。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三才命局


    夜色臉上帶著笑意,至今他也不知道師傅的名字是什麽,他甚至沒法給師傅起一個代號,因為師傅就像是一個無所不能的神,顛覆天下,俯視眾生,接下來的回憶,就不怎麽美妙了,他被師傅真帶到了草原上,教給了他幾個簡單幻術的技巧,就將他和一隻受了傷的草原狼困在一個山穀中,並告訴他,三天後,如果他降服不了這隻草原狼,他不介意來收屍。


    現在想想,當初師傅教給他的不過是一些普通催眠的法子,想到這,他忍不住撇了撇嘴,很多人認為幻術師是玩戲法的,能夠製造幻術都是催眠是結果,可愚蠢的世人怎麽能夠知道,真正的幻術是何當才強大,那些所謂的催眠大師,碰到幻術師,就如同兔子碰到了老虎。


    三天後,夜色的屁股後麵跟著溫順如貓一樣的草原狼走出了山穀,但他的身上也充滿了一條條醜陋的傷痕,可這又怎麽難得到師傅,隻是在他身上抹了上了一層涼涼的藥,又教給了他記個呼吸的法子,三天後他就恢複了原樣。


    接下來的經曆,更加的觸目驚心,隨著他學到的幻術越來越深,他被師傅扔到過鱷魚潭裏,還被師傅點住了全身的穴道,動彈不得的扔到藏人天葬的山頂……然後他獨自一個人闖進過保安森嚴的大英博物館,為的不過是取回白天師傅扔在哪裏的一張偷來的名片,他還獨自一個人趁著夜色潛進了金三角的一個將軍府邸上,讓他自己割下了自己的頭,為的隻不過是師傅說他家裏的紅酒很好,讓他取一瓶回來……


    沒有人能抵抗他的幻術,除了師傅,他成了這個世界上的第二個神,所有人的在他的眼中都是玩偶,是他的奴隸,隻有他和師傅是高高在上的,直到師傅給了他一幅畫,一個名字,讓他找到一枝古老的毛筆,查察筆。


    師傅沒有告訴他這支筆有什麽用,他也不想知道,他相信很快就能把筆找到,也果真找到了,卻碰到了王小虎,想起王小虎,夜色忍不住眯了一下眼睛,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手,很久沒有碰到這麽有趣的對手了,竟然能夠傷的了他。


    太過輕易得到的東西,總是少了一些趣味,少了一些刺激,而且他覺得自己的幻術最近進步的很慢,師傅說過,隻有找到強大的對手,才能激發潛能,隻有對手,才能幫助自己強大,王小虎對他來說是一個機遇,一個可以使他更上一層樓的機遇,現在他希望的是王小虎夠強,能夠挺得下去。


    人生有時候就是充滿了諷刺,對你幫助最大的那個人,往往是你的敵人,這個發現讓夜色很想笑,現實中的世界就是這麽荒謬,他緩緩的喝下杯中已經不那麽涼的可樂,繼續他的沉思,他現在要做的是,先替師傅去到查察筆,再去找王小虎較量,畢竟師傅的事才是最重要的。


    沉思中,女奴回來,輕輕走到他的身邊,輕輕的說道:“主人,我在你說的地方,門口看到了一塊黑板,上麵寫著字,是寫給你的,我記下來了。”女奴拿出手機,點開記事本,小心遞到夜色的手中。


    夜色輕輕接過她的手機,看到王小虎的挑釁的言語,眉頭輕輕皺起,他的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憤怒的情緒,他王小虎有什麽資格藐視自己?怎麽有資格跟自己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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