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子夜,她已經死了。”


    “你……你說什麽?”李隱不敢置信地說:“你說她……”


    “哈哈,別那麽激動麽。”深雨撩撥了一下頭發說:“不過要救她還是可以的。她現在被一個鬼吞入了體內,勉強來說還有一口氣在,但隨時都會被徹底吞噬掉。要救她,隻有一個辦法。”


    李隱立即站起身,朝著電梯走去,打開電梯走了進去,說:“告訴我,什麽辦法!隻要你救她,什麽條件我都……”


    “談不上條件。這個公寓其實還有一個隱藏規則。一旦住戶在執行血字的時候遭遇生命危險,瀕臨死亡之際,如果某個住戶肯付出一個代價,就可以取消瀕死的那名住戶正執行的血字。”


    “直接取消?”


    “對。方法是……你到你在公寓的房間中去,然後割破手指,畫上一個倒十字。接著,就會浮現出一行血字來。血字會提示你,是否終止某名住戶正執行的血字?一旦同意終止的話,那你就要付出一個代價。”


    “代價?什麽代價?”


    “將你曾經執行血字指示的記錄消除掉一次。比如你目前完成了七次血字,消除一次,也就是說,第七次血字完成的記錄被取消掉。這樣嬴子夜正執行的血字指示,就可以被取消掉。”


    “取消掉……一次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李隱一陣愕然,這也可以?


    “對。”深雨繼續說道:“換句話說,你以後還要執行四次血字指示才能離開。順便提醒你一句,即使取消了這一次要執行的血字指示,但因為其還待在鬼所在的區域,所以一樣還是會被鬼襲擊。”


    “那,那取消不取消不都一樣?你說她現在被吞進了鬼的肚子……”


    “對。所以你還可以選擇讓她直接傳送回公寓,還可以進行治療。如果她是執行血字超過五次(不含五次)的住戶,那麽你可以再取消一次血字指示的記錄讓她被傳送回來。但她還是第五次執行血字,也就是說,你必須再取消掉兩次血字指示的記錄。換句話說,你合計要取消掉三次執行血字指示的記錄,才可以救活嬴子夜。”


    “三次?”李隱的身體也開始一陣顫栗。


    三次血字指示被取消!也就是說他還要執行六次血字指示才能離開公寓!


    “如何啊?取消掉三次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也就等同於隻完成了四次血字指示。今後的你,還要繼續執行六次血字。這個條件如何?嗬嗬,反正我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深雨當然不是大發慈悲才告訴李隱這件事情。


    隻不過,她很想看看,李隱會為了嬴子夜犧牲到何種程度?


    她絕對不相信,有住戶會不惜消除掉自己執行血字指示的記錄來換取另外一名住戶的生命。


    夏小美當初口口聲聲說愛柯銀夜,結果她是怎麽做的?


    人性就是如此。


    這時候,李隱來到了四樓,並衝入了404室。


    此刻的他,臉上帶著笑意。


    他走入廚房,拿出一把水果刀,立即割破了手指。


    “你……”深雨雖然看不見,但她聽到了李隱拿刀子割破手指的聲音。


    “你不會……”


    李隱迅速來到牆壁前,畫上了一個倒十字。


    接著,血字漸漸被滲透,融入牆壁內。隨後,牆壁上浮現出了一行新血字。隨即,心髒灼燒的感覺又再度產生了出來。


    “404室住戶,是否要將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消除一次,以換取消除另外一名住戶被發布正在執行的血字?被消除掉的血字指示記錄無法補回。如果要將該住戶傳送回公寓,如該住戶執行血字超過五次(不含五次),需要再消除一次血字指示記錄;若該住戶執行血字在五次以下(含五次),需要再消除兩次血字指示。如果願意,將該住戶的房間號碼用你自己的血寫在下方括號中,如果要傳送回公寓,就畫一個長方形的框把括號中寫上的房間號碼框住。特別提示,被救住戶的血字因為是被強行取消,即使活著回歸公寓,也不算作成功執行血字指示,不計入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中。”


    李隱,伸出了手指。


    “子夜,”他笑了起來:“我來救你了!”


    第十一卷 信 第二十三章 蒲靡靈的日記


    深雨對著電話另一頭繼續大喊:“喂,你……你難道真的願意放棄三次血字指示執行記錄?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取消掉的執行記錄是不會回來的!就為了救自己以外的人……”


    血字指示最後一行下有最後一段文字。


    “取消( )室的住戶正在執行的血字。”


    李隱的手指蘸著血,在括號內,填寫了“403”這個數字。然後,在數字外畫了一個長方形的框。


    “這樣就可以了。”李隱的身體向後傾倒了一下,但隨即他感覺到猶如被拖入了一個更深的黑暗漩渦中。


    “子夜,她可以得救吧?還是傳送回公寓底樓大廳嗎?”李隱對著電話另外一頭大喊道:“是不是?”


    然後電話被掛斷了。


    深雨不願意相信這是事實。


    怎麽可能?任何人經曆過血字指示的恐怖,都不可能會希望再多麵對一次,更何況是增加三次血字指示啊!


    李隱已經完成七次血字指示,本來隻需要再執行三次血字指示就可以離開公寓了。


    十次血字指示就可以獲得自由,這是公寓絕對的規則。隻要能夠活過第十次,一定可以離開公寓的。


    這一點,完全沒有必要懷疑。


    深雨已經見過太多太多為了自己的存貨而舍棄他人生命的住戶了,每個人都為了能夠完成十次血字,不擇手段拚盡一切,自己以外的生命都被視為螻蟻草芥。


    這才該是人類應有的姿態,這才是深雨可以活下去的世界!


    隻有扭曲的世界中,才有她這個“惡魔之子”存活的價值!


    可是為什麽……為什麽這個男人,他居然願意放棄掉三次,是三次啊,三次血字指示的執行記錄!


    他不是慕容蜃那種變態,他也是珍惜生命的人。他不可能會不怕死,也不可能會不知道這麽做的後果。


    可他還是那麽做了。而且幾乎沒有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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