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霄有一個多禮拜沒有主動和海百合聯係了,海百合有點發愁,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露水姻緣,沒有承諾,沒有約定,隨時可以單方麵結束。
她以前也幹過這種提起褲子不認人的事,約過就喪失了興趣,微信拉黑,兩個人就斷的一幹二淨。
但梁霄幹什麽那麽做呢?難道是厭倦她了?不可能啊!明明上一次還很意猶未盡以至於第二天早上又磨蹭著來了一次才分開。
總不可能是因為她睡覺的時候把他的胳膊當尾巴蹭來蹭去還流了點口水吧,吃都吃過了,不會不會。
那他是在顧忌什麽?難不成是她的上回的試探被他看穿了?他為了不和她發展下去,才幹脆一刀兩斷?
海百合發愁了,換做別人,她也許沒有那麽糾結,消失就消失唄,她才懶得操這個心。
但她對梁霄的感情是不一樣的。
除了對他皮相的迷戀,她對他也有某種不同尋常的感情,喜歡是有的,他這樣的男人很難不讓人喜歡,因為他的身世和遭遇,憐愛或者說母愛也有一點,因為兩個人共同經曆了兩次非同尋常的遭遇,還有點類似於革命友情(?)的奇特感情。
綜上所述,她對他很有興趣,並且在短時間內不想結束這段關係。
但要是太主動,她又怕把人嚇跑,梁霄的顧慮太多,而且剛剛受過情傷,如果她不是真正喜歡他又要去招惹他,那未免也太過分了。
“喂……百合?”牧歌在她眼前用力晃了晃,“你想什麽那麽出神,看帥哥呢?”她張頭探腦,試圖在擁擠的食堂裏找到一個值得被海百合側目的大帥哥。
她當然失望了。
海百合用筷子挑著番茄炒蛋裏僅有的兩塊蛋,語氣遊移:“你說……我要是對一個男人有非常強烈的興趣,我該不該去追他?”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牧歌問,“想睡他的興趣?”
“關鍵來了,我睡過他了,我承認這方麵他很吸引我,但我……”海百合咬了咬下唇,“我對他的內心世界也很感興趣,我想了解他,你覺得我是不是喜歡他?”
牧歌手裏的湯匙吧嗒一下掉在了不鏽鋼飯盆上,她驚呆了:“你是……戀愛了嗎?”她覺得這個世界突然魔幻了,“對不起我要冷靜一下。”
牧歌的反應其實並不奇怪,她和海百合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但兩個人的感情經曆截然不同。
她的初戀發生在高一,暗戀對象是隔壁班的學習委員,她有一天突然就喜歡上了這個男孩子,也許是因為他對她笑的時候樣子很好看,也許是因為她掉了一片姨媽巾卻偏偏被他撿到了,不管是什麽原因,愛情突然就降臨了。
她開始主動被動地去注意他,身邊的人說到他的名字時,她會豎起耳朵不放過每一個字,她知道他的生日,他的考試成績,他最喜歡的女明星,當別人問她你覺得某某某怎麽樣的時候,她會像被發現了小秘密似的麵紅耳赤。
做操的時候,她會因為和他排成相鄰的兩排隊伍而竊喜,這就意味著她做側身動作的時候可以偷偷看她了,去上廁所的時候,她也會故意從他窗前走過,希望他看到,又怕他看到。
後來,這位學習委員和同班的一個女生好上了,她看見他們倆手牽手在操場上走,為此她傷心了很久,覺得天都塌了。
這樣美好而青澀的體驗雖然有個令人遺憾的結尾,但卻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記憶。
可海百合喜歡過很多男孩子,包括初三時談過的那個所謂“男朋友”,可她並沒有想過要時時刻刻在一起,那種喜歡……和她不一樣。
牧歌回味了一下自己的初戀,很確定地下了結論:“你喜歡他。”
“那我要不要去追呢?”海百合十分糾結。
牧歌是知道她的心結的,海百合看見合眼緣的都會撩一下,想睡的更是直奔目標,但如果真的談到感情,她又害怕自己移情別戀太快,最後傷害到對方,所以她很堅定地說:“追!喜歡就追!你告訴我的。”
海百合咬著筷子,拿不定主意:“我怕我追了人家到時候又不喜歡了……”其他人也就罷了,梁霄剛剛被人甩過一次,那萬一再被甩一次怎麽辦?
牧歌忍不住吐槽:“照你那麽說,大家都別戀愛了,談戀愛為的是過程,又不是結果,誰能保證都有一個好結果呢,你以為是寫小說呢,作者說是he就一定會是。”
海百合有點患得患失,她一方麵覺得梁霄說的不動真心享受當下挺符合胃口,沒有壓力,但又有點不甘心,她有點想獨占他。
“這真的不像你啊。”牧歌挑著三鮮裏的肉丁來吃,邊吃邊問,“你以前從來不在意這個,幹嘛,真有那麽喜歡他?”
海百合沉吟了一會兒:“那倒也不至於,我是不在意結果的,但我……不想傷害他。”
除此之外,她還有另一重顧慮,她總覺得梁霄在故意疏遠她,沒有理由,沒有前兆,就是第六感。
難道是他看出了那天晚上的試探,覺得她動了心,所以要像她絕了莊一劍的念頭似的,絕了她的想頭?
“沒有試過就不知道結果,說不定就最後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呢。”
海百合覺得很有道理,這樣猜來猜去的也沒意思,不如主動出擊,五點半下了課,她和牧歌在食堂隨便吃了點就飛奔回宿舍。
牧歌就坐在書桌前看她五分鍾換好了衣服又用十分鍾畫好了妝,這就算了,她原本走都要走了,還折回來問她:“你是不是買了mm豆,給我一包。”
“你拿吃的幹什麽?”牧歌囧囧有神,“沒吃飽嗎,我還有巧克力棒。”
海百合也沒客氣,全都裝進了自己的拎包裏,牧歌看著她新買的包包好奇:“你怎麽不背小包啦?”
和其他出門喜歡帶一堆東西的女孩不同,海百合通常都隻背小包,放一個錢包一部手機一支口紅一小瓶香水就放滿了的那種,海百合給了她一個悲痛的眼神:“你不懂!”
她現在不在身邊帶點吃的就覺得不安全,為此,她最近的飯量都大了不少,就怕哪天又來一次,餓得饑腸轆轆還要和怪物搏鬥。
然而牧歌徹底想歪了:“噢!我懂了,去他家裏過夜是吧,那得帶不少護膚品,女生出門過一夜和過一個禮拜並沒有什麽區別。”
海百合的腳步微微頓了頓,但她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那我走啦。”
“拜拜,不給你留門了。”牧歌對她揮揮手。
海百合直接到了花樣年華,華燈初上,酒吧裏的人還不多,颶風樂隊的人和她一前一後進的門。
莊一劍叫了她一聲,海百合掛上笑容和他們打招呼:“嗨,你們今天來得那麽早?”
“今天沒堵車。”毛曉從後麵探出頭來,笑嘻嘻地說,“最近不知道怎麽回事,我們都不愛坐地鐵,公交堵得厲害,我們就提早出門了,沒想到今天沒堵,真幸運。”
雖然對毛曉也有所猜測,但親眼看到他一切安好還是令海百合感到高興,她的笑容更真心了一分:“幹嘛不坐地鐵了,你們學校坐公交過來要轉好幾趟吧?”
“是啊。”毛曉和王冬都是熱情開朗的性格,區別在於毛曉對於漂亮女孩子都很熱情,“可就是不想坐地鐵,我還以為是我一個人的毛病呢,沒想到大家都這樣。”
熊寶寶插了句嘴:“肯定是因為之前地鐵站裏有人失蹤了,我聽說可能是連環殺人犯呢!”
海百合吃了一驚,她以為在隧道裏死去的人都該和胡楊鄉一樣活過來,比如毛曉不就好端端在這裏嗎?怎麽會有人失蹤了?
“什麽失蹤?”她忙不迭地問。
熊寶寶眨巴了一下眼睛:“你沒聽說嗎?聽說那天晚上,對,就是我們吃小龍蝦的那天,有個女人進地鐵就失蹤了,監控裏有她進地鐵站的記錄,可就是沒有看到她出來。”
“怎麽會?”海百合咬著嘴唇,“那個女人長什麽樣?”
“她媽媽在地鐵站門口貼了好多尋人啟事呢,我還拍了一張。”熊寶寶把手機裏的照片翻出來給她看。
海百合看了一眼,雖然照片有些失真,她還是認出這個失蹤者就是那天痛經無法走動的白領女子。
她汗毛都豎起來了,本以為現實世界裏看到那個地精一樣的怪物已經是夠驚悚的了,現在還有人真的失蹤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王冬笑著說:“你想什麽呢,如果因為有人在地鐵裏失蹤就不敢坐地鐵,那那麽多人出車禍,你怎麽還敢坐車?”
“那你說為什麽?”熊寶寶和他嗆聲,她和莊一劍在一起的時候總是“莊哥”“莊哥”地撒嬌,像是個小女孩兒,和王冬在一起就喜歡嗆聲拌嘴。
“好了。”莊一劍看了海百合一眼,靜靜道,“快去準備一下,要八點了。”
他們這才鬧哄哄地去後台化妝換衣服,海百合歎了口氣,坐到吧台邊,酒保笑眯眯地看著她:“又來啦?怎麽愁眉苦臉的?”
“畢業生的痛苦。”海百合心裏還惦記著剛才失蹤的事,隨口敷衍著,“今天周二,怎麽不是狄小姐來?”
“颶風明天要去參加一個義演,和狄小姐換班了。”酒保問,“喝什麽?”
“隨便。”
“哎喲,這是怎麽了?”酒保給她倒了杯冰水,“失戀了?那我可不敢給你喝酒了,酒是越喝越悶的。”
說起戀不戀的海百合就生氣,她哼了一聲:“沒有戀,哪來的失戀?”
“我還看不出來?”酒保笑著說,“來酒吧喝酒的女人裏,有一半兒以上是失戀的,怎麽,和我們老板吵架了?”
海百合點了杯日出:“吵架?你想什麽呢,情侶才會吵架,炮-友吵什麽架,無聊。”
“哎哎哎。”酒保忍俊不禁,“我就說呢,怪不得老板來了也沒下來,躲樓上和人說悄悄話呢。”
這裏的酒吧一共有兩層樓,一樓是開放式的環境,喧鬧嘈雜,而樓上有幾個隔出來的包廂,比起樓下當然私密很多,通常情況下都不大和諧。
“在樓上?”她挑了挑眉,沒忍住,又歎了口氣,“好吧,我白來了,趕緊給我換苦艾,我借酒消愁一下。”
酒保遲疑了一下:“這麽早就喝烈酒,你真失戀了?”
“不,我打算喝醉了看看有沒有人會把我撿回去。”
酒保啼笑皆非:“不是吧你,撿屍體這種事你也要試試?明天發現被人拍了豔照你可別哭。”
“今天就讓你看看我的酒量。”海百合說,“一瓶苦艾,我要是喝醉了,我給你五百,我要是喝不醉,下次有好看的帥哥介紹給我。”
酒保想想覺得自己絕對不虧:“賭了!”
玻璃杯裏,濁化的苦艾酒有著牛奶般的色澤,海百合晃了晃杯子,一飲而盡,她指了指酒瓶,示意他繼續倒。
苦艾酒在沒有加水稀釋前是綠色的,但加入冰水後會變成乳白色,所以一瓶苦艾稀釋後會得到好幾杯酒,這要是全都喝下去……酒保回憶了一下,他好像真的沒見到過海百合喝得爛醉如泥,不知道是她酒量特別好還是比較克製。
第二杯也下去了。
喝到第三杯的時候,酒瓶裏的酒也隻剩下了一小半,而海百合身邊逐漸圍了不少人,有叫好聲,有起哄聲,美女喝烈酒,總歸叫人腎上腺素飆升。
海百合的確一點醉意都沒有,酒精進入身體,瞬間被衝淡,隻有齒間的清香留存,她有點意外,從地鐵站出來後,她有一段時間沒喝酒了,沒想到會有這樣的變化。
她加快了速度,喝到了第四杯。
梁霄從樓上下來了,挽著他胳膊的是一個風情萬種的大美人,他看到那裏圍了那麽多人,停下來看了一眼。
透過重重人群,他看見海百合對他揮了揮手。
同樣是不怎麽聯絡,是忙還是有了要離開的念頭,就算不說,對方也能感覺得到,這種直覺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但偏偏真實存在。
梁霄知道她感覺到了。
這一眼,也什麽都說盡了。
她沒有上來打招呼,也沒有說什麽,轉過頭把空杯子對著酒保亮了一下:“最後一杯了啊。”
酒保預感到自己要輸,他把最後一杯酒給她倒上:“行了姐姐,你厲害,我服了,心服口服。”
海百合喝完了最後一杯酒,刷卡付錢,沒有接受在座任何一個男人的邀請,慢吞吞往外走。
還有不死心的男人跟在她身後,試圖在她醉倒的時候占一占便宜。
可海百合異常清醒,她扭過頭,似笑非笑地說:“離我遠點。”
然而,酒壯人膽,這位喝得微醺的仁兄就是如此,他不僅沒有退縮,反而上前一步試圖摟住她的肩膀。
誰知道海百合被人拉著胳膊後退了一步,他的動作落了個空。
梁霄說:“我送你回去。”
海百合歪頭看著他,好長時間沒說話,梁霄不禁問:“怎麽了?”
海百合慢慢笑了:“不好意思,喝多了,我還以為回到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了。”
他們第一次見麵,在火車裏,她被陌生男人占便宜,也是他挺身而出解圍,當時他說了什麽來著……記不清了,但差不多。
梁霄心酸至極,他說:“我送你回去吧。”
“好啊。”
相識一場,今夜送你歸家,明天天一亮,就是再也沒有關係的陌生人了。
她以前也幹過這種提起褲子不認人的事,約過就喪失了興趣,微信拉黑,兩個人就斷的一幹二淨。
但梁霄幹什麽那麽做呢?難道是厭倦她了?不可能啊!明明上一次還很意猶未盡以至於第二天早上又磨蹭著來了一次才分開。
總不可能是因為她睡覺的時候把他的胳膊當尾巴蹭來蹭去還流了點口水吧,吃都吃過了,不會不會。
那他是在顧忌什麽?難不成是她的上回的試探被他看穿了?他為了不和她發展下去,才幹脆一刀兩斷?
海百合發愁了,換做別人,她也許沒有那麽糾結,消失就消失唄,她才懶得操這個心。
但她對梁霄的感情是不一樣的。
除了對他皮相的迷戀,她對他也有某種不同尋常的感情,喜歡是有的,他這樣的男人很難不讓人喜歡,因為他的身世和遭遇,憐愛或者說母愛也有一點,因為兩個人共同經曆了兩次非同尋常的遭遇,還有點類似於革命友情(?)的奇特感情。
綜上所述,她對他很有興趣,並且在短時間內不想結束這段關係。
但要是太主動,她又怕把人嚇跑,梁霄的顧慮太多,而且剛剛受過情傷,如果她不是真正喜歡他又要去招惹他,那未免也太過分了。
“喂……百合?”牧歌在她眼前用力晃了晃,“你想什麽那麽出神,看帥哥呢?”她張頭探腦,試圖在擁擠的食堂裏找到一個值得被海百合側目的大帥哥。
她當然失望了。
海百合用筷子挑著番茄炒蛋裏僅有的兩塊蛋,語氣遊移:“你說……我要是對一個男人有非常強烈的興趣,我該不該去追他?”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牧歌問,“想睡他的興趣?”
“關鍵來了,我睡過他了,我承認這方麵他很吸引我,但我……”海百合咬了咬下唇,“我對他的內心世界也很感興趣,我想了解他,你覺得我是不是喜歡他?”
牧歌手裏的湯匙吧嗒一下掉在了不鏽鋼飯盆上,她驚呆了:“你是……戀愛了嗎?”她覺得這個世界突然魔幻了,“對不起我要冷靜一下。”
牧歌的反應其實並不奇怪,她和海百合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但兩個人的感情經曆截然不同。
她的初戀發生在高一,暗戀對象是隔壁班的學習委員,她有一天突然就喜歡上了這個男孩子,也許是因為他對她笑的時候樣子很好看,也許是因為她掉了一片姨媽巾卻偏偏被他撿到了,不管是什麽原因,愛情突然就降臨了。
她開始主動被動地去注意他,身邊的人說到他的名字時,她會豎起耳朵不放過每一個字,她知道他的生日,他的考試成績,他最喜歡的女明星,當別人問她你覺得某某某怎麽樣的時候,她會像被發現了小秘密似的麵紅耳赤。
做操的時候,她會因為和他排成相鄰的兩排隊伍而竊喜,這就意味著她做側身動作的時候可以偷偷看她了,去上廁所的時候,她也會故意從他窗前走過,希望他看到,又怕他看到。
後來,這位學習委員和同班的一個女生好上了,她看見他們倆手牽手在操場上走,為此她傷心了很久,覺得天都塌了。
這樣美好而青澀的體驗雖然有個令人遺憾的結尾,但卻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記憶。
可海百合喜歡過很多男孩子,包括初三時談過的那個所謂“男朋友”,可她並沒有想過要時時刻刻在一起,那種喜歡……和她不一樣。
牧歌回味了一下自己的初戀,很確定地下了結論:“你喜歡他。”
“那我要不要去追呢?”海百合十分糾結。
牧歌是知道她的心結的,海百合看見合眼緣的都會撩一下,想睡的更是直奔目標,但如果真的談到感情,她又害怕自己移情別戀太快,最後傷害到對方,所以她很堅定地說:“追!喜歡就追!你告訴我的。”
海百合咬著筷子,拿不定主意:“我怕我追了人家到時候又不喜歡了……”其他人也就罷了,梁霄剛剛被人甩過一次,那萬一再被甩一次怎麽辦?
牧歌忍不住吐槽:“照你那麽說,大家都別戀愛了,談戀愛為的是過程,又不是結果,誰能保證都有一個好結果呢,你以為是寫小說呢,作者說是he就一定會是。”
海百合有點患得患失,她一方麵覺得梁霄說的不動真心享受當下挺符合胃口,沒有壓力,但又有點不甘心,她有點想獨占他。
“這真的不像你啊。”牧歌挑著三鮮裏的肉丁來吃,邊吃邊問,“你以前從來不在意這個,幹嘛,真有那麽喜歡他?”
海百合沉吟了一會兒:“那倒也不至於,我是不在意結果的,但我……不想傷害他。”
除此之外,她還有另一重顧慮,她總覺得梁霄在故意疏遠她,沒有理由,沒有前兆,就是第六感。
難道是他看出了那天晚上的試探,覺得她動了心,所以要像她絕了莊一劍的念頭似的,絕了她的想頭?
“沒有試過就不知道結果,說不定就最後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呢。”
海百合覺得很有道理,這樣猜來猜去的也沒意思,不如主動出擊,五點半下了課,她和牧歌在食堂隨便吃了點就飛奔回宿舍。
牧歌就坐在書桌前看她五分鍾換好了衣服又用十分鍾畫好了妝,這就算了,她原本走都要走了,還折回來問她:“你是不是買了mm豆,給我一包。”
“你拿吃的幹什麽?”牧歌囧囧有神,“沒吃飽嗎,我還有巧克力棒。”
海百合也沒客氣,全都裝進了自己的拎包裏,牧歌看著她新買的包包好奇:“你怎麽不背小包啦?”
和其他出門喜歡帶一堆東西的女孩不同,海百合通常都隻背小包,放一個錢包一部手機一支口紅一小瓶香水就放滿了的那種,海百合給了她一個悲痛的眼神:“你不懂!”
她現在不在身邊帶點吃的就覺得不安全,為此,她最近的飯量都大了不少,就怕哪天又來一次,餓得饑腸轆轆還要和怪物搏鬥。
然而牧歌徹底想歪了:“噢!我懂了,去他家裏過夜是吧,那得帶不少護膚品,女生出門過一夜和過一個禮拜並沒有什麽區別。”
海百合的腳步微微頓了頓,但她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那我走啦。”
“拜拜,不給你留門了。”牧歌對她揮揮手。
海百合直接到了花樣年華,華燈初上,酒吧裏的人還不多,颶風樂隊的人和她一前一後進的門。
莊一劍叫了她一聲,海百合掛上笑容和他們打招呼:“嗨,你們今天來得那麽早?”
“今天沒堵車。”毛曉從後麵探出頭來,笑嘻嘻地說,“最近不知道怎麽回事,我們都不愛坐地鐵,公交堵得厲害,我們就提早出門了,沒想到今天沒堵,真幸運。”
雖然對毛曉也有所猜測,但親眼看到他一切安好還是令海百合感到高興,她的笑容更真心了一分:“幹嘛不坐地鐵了,你們學校坐公交過來要轉好幾趟吧?”
“是啊。”毛曉和王冬都是熱情開朗的性格,區別在於毛曉對於漂亮女孩子都很熱情,“可就是不想坐地鐵,我還以為是我一個人的毛病呢,沒想到大家都這樣。”
熊寶寶插了句嘴:“肯定是因為之前地鐵站裏有人失蹤了,我聽說可能是連環殺人犯呢!”
海百合吃了一驚,她以為在隧道裏死去的人都該和胡楊鄉一樣活過來,比如毛曉不就好端端在這裏嗎?怎麽會有人失蹤了?
“什麽失蹤?”她忙不迭地問。
熊寶寶眨巴了一下眼睛:“你沒聽說嗎?聽說那天晚上,對,就是我們吃小龍蝦的那天,有個女人進地鐵就失蹤了,監控裏有她進地鐵站的記錄,可就是沒有看到她出來。”
“怎麽會?”海百合咬著嘴唇,“那個女人長什麽樣?”
“她媽媽在地鐵站門口貼了好多尋人啟事呢,我還拍了一張。”熊寶寶把手機裏的照片翻出來給她看。
海百合看了一眼,雖然照片有些失真,她還是認出這個失蹤者就是那天痛經無法走動的白領女子。
她汗毛都豎起來了,本以為現實世界裏看到那個地精一樣的怪物已經是夠驚悚的了,現在還有人真的失蹤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王冬笑著說:“你想什麽呢,如果因為有人在地鐵裏失蹤就不敢坐地鐵,那那麽多人出車禍,你怎麽還敢坐車?”
“那你說為什麽?”熊寶寶和他嗆聲,她和莊一劍在一起的時候總是“莊哥”“莊哥”地撒嬌,像是個小女孩兒,和王冬在一起就喜歡嗆聲拌嘴。
“好了。”莊一劍看了海百合一眼,靜靜道,“快去準備一下,要八點了。”
他們這才鬧哄哄地去後台化妝換衣服,海百合歎了口氣,坐到吧台邊,酒保笑眯眯地看著她:“又來啦?怎麽愁眉苦臉的?”
“畢業生的痛苦。”海百合心裏還惦記著剛才失蹤的事,隨口敷衍著,“今天周二,怎麽不是狄小姐來?”
“颶風明天要去參加一個義演,和狄小姐換班了。”酒保問,“喝什麽?”
“隨便。”
“哎喲,這是怎麽了?”酒保給她倒了杯冰水,“失戀了?那我可不敢給你喝酒了,酒是越喝越悶的。”
說起戀不戀的海百合就生氣,她哼了一聲:“沒有戀,哪來的失戀?”
“我還看不出來?”酒保笑著說,“來酒吧喝酒的女人裏,有一半兒以上是失戀的,怎麽,和我們老板吵架了?”
海百合點了杯日出:“吵架?你想什麽呢,情侶才會吵架,炮-友吵什麽架,無聊。”
“哎哎哎。”酒保忍俊不禁,“我就說呢,怪不得老板來了也沒下來,躲樓上和人說悄悄話呢。”
這裏的酒吧一共有兩層樓,一樓是開放式的環境,喧鬧嘈雜,而樓上有幾個隔出來的包廂,比起樓下當然私密很多,通常情況下都不大和諧。
“在樓上?”她挑了挑眉,沒忍住,又歎了口氣,“好吧,我白來了,趕緊給我換苦艾,我借酒消愁一下。”
酒保遲疑了一下:“這麽早就喝烈酒,你真失戀了?”
“不,我打算喝醉了看看有沒有人會把我撿回去。”
酒保啼笑皆非:“不是吧你,撿屍體這種事你也要試試?明天發現被人拍了豔照你可別哭。”
“今天就讓你看看我的酒量。”海百合說,“一瓶苦艾,我要是喝醉了,我給你五百,我要是喝不醉,下次有好看的帥哥介紹給我。”
酒保想想覺得自己絕對不虧:“賭了!”
玻璃杯裏,濁化的苦艾酒有著牛奶般的色澤,海百合晃了晃杯子,一飲而盡,她指了指酒瓶,示意他繼續倒。
苦艾酒在沒有加水稀釋前是綠色的,但加入冰水後會變成乳白色,所以一瓶苦艾稀釋後會得到好幾杯酒,這要是全都喝下去……酒保回憶了一下,他好像真的沒見到過海百合喝得爛醉如泥,不知道是她酒量特別好還是比較克製。
第二杯也下去了。
喝到第三杯的時候,酒瓶裏的酒也隻剩下了一小半,而海百合身邊逐漸圍了不少人,有叫好聲,有起哄聲,美女喝烈酒,總歸叫人腎上腺素飆升。
海百合的確一點醉意都沒有,酒精進入身體,瞬間被衝淡,隻有齒間的清香留存,她有點意外,從地鐵站出來後,她有一段時間沒喝酒了,沒想到會有這樣的變化。
她加快了速度,喝到了第四杯。
梁霄從樓上下來了,挽著他胳膊的是一個風情萬種的大美人,他看到那裏圍了那麽多人,停下來看了一眼。
透過重重人群,他看見海百合對他揮了揮手。
同樣是不怎麽聯絡,是忙還是有了要離開的念頭,就算不說,對方也能感覺得到,這種直覺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但偏偏真實存在。
梁霄知道她感覺到了。
這一眼,也什麽都說盡了。
她沒有上來打招呼,也沒有說什麽,轉過頭把空杯子對著酒保亮了一下:“最後一杯了啊。”
酒保預感到自己要輸,他把最後一杯酒給她倒上:“行了姐姐,你厲害,我服了,心服口服。”
海百合喝完了最後一杯酒,刷卡付錢,沒有接受在座任何一個男人的邀請,慢吞吞往外走。
還有不死心的男人跟在她身後,試圖在她醉倒的時候占一占便宜。
可海百合異常清醒,她扭過頭,似笑非笑地說:“離我遠點。”
然而,酒壯人膽,這位喝得微醺的仁兄就是如此,他不僅沒有退縮,反而上前一步試圖摟住她的肩膀。
誰知道海百合被人拉著胳膊後退了一步,他的動作落了個空。
梁霄說:“我送你回去。”
海百合歪頭看著他,好長時間沒說話,梁霄不禁問:“怎麽了?”
海百合慢慢笑了:“不好意思,喝多了,我還以為回到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了。”
他們第一次見麵,在火車裏,她被陌生男人占便宜,也是他挺身而出解圍,當時他說了什麽來著……記不清了,但差不多。
梁霄心酸至極,他說:“我送你回去吧。”
“好啊。”
相識一場,今夜送你歸家,明天天一亮,就是再也沒有關係的陌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