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說過:每解決一個問題,就會出現新的問題。


    擺在墨痕軒麵前的也是這般,在察覺到自己所煉和正常修士相差甚遠之後,他立即就開始轉換思路。


    變強始終要變強的,不過條條道路通羅馬,達成目標的方法是有很多的,他也不是那種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


    然而說到搞發明,就他這個隻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來說難度也不比修煉小。


    在前世裏,小孩子都會利用手邊的工具做幾件像樣的玩具來。


    刀槍劍戟這些玩具之中,威力最大的還要屬“洋火槍”這東西。


    火槍這玩意,重點在於槍體和火藥。


    磺、硝、木炭,隻要按照神秘的比例將之配比好,火藥也就隨之誕生。


    硝的獲取難度不高,早在半年前,他便以魔王的身份下達命令大力發展養殖業。


    如今各個部落之中也開始有不少養豬的,要找硝,豬圈轉轉應該就能得到。


    叫上夢青,再叫上四個麵相猙獰的有熊氏憨憨,墨痕軒大魔王的第一次部落視察開始了。


    路上,幾個屬下顯得異常興奮,好似在他們的印象中這種視察還是第一次。


    墨痕軒的目的很明確,他可是要找硝來的。


    他的領地不大,五個部落也按照他半年前的要求遷徙到了一起。


    部落中人原本是靠著打獵為生,饑一頓飽一頓很正常。


    而遷徙到一起之後,他開始大力推廣種植和養殖業,子民的生活也在慢慢得到好轉。


    南部澹州的氣候條件足以滿足一年三熟,運氣更好的是,在兩個月前,被他找到了最早期的稻穀。


    雖然產量不高,味道也差了點意思,但這新世界終歸有一件墨痕軒熟悉的東西了。


    再過幾個月,第一批穀物也將成熟,再經過一些改良,相信味道和產量會越來越喜人。


    再加上些雜七雜八的命令和發現,部落裏人們將墨痕軒一度認定為是天神下凡。


    如今,墨痕軒帶著五個手下行走在部落中,周圍的眼神不再是敬畏,而是崇拜,當然還有別的眼神。


    特別是那些身穿草裙,臉上烏漆嘛黑的壯碩女子,哪一個眼中不帶點光?


    若非墨痕軒的魔王身份讓她們高攀不上,恐怕他的腦袋早被大棒招呼,而後拖進山洞裏嘿嘿嘿了。


    且說正事。


    眼前是幾間土坯房,上邊蓋著茅草屋,四麵有些漏風,看上去十分簡陋。


    豬圈裏黑色的小野豬哼哼嗤嗤地吃著青草,雖然野性還未完全被馴服,但也多少接受了被圈養的事實。


    一部落子民走了上前,指著豬圈中的豬仔就一頓大誇特誇。


    墨痕軒一邊含笑點頭,一邊繼續尋找著。


    終於,他發現些白色的地霜出現在豬圈的邊角。


    是了,這玩意就是硝。


    “夢青,你告訴他將這些地霜全部收集起來,我有大用。”


    夢青看著地上的白霜,有些詫異地問道:“老大,您要這東西幹嘛?”


    墨痕軒笑道:“現在還不是說的時候,等到我的發明問世,你們自然會知道的。”


    “老大,我來幫你弄!”四個有熊氏憨憨卻沒有夢青那麽多問題,找了個破陶罐就開始徒手收集。


    最終收集起來的地霜隻裝了小半個陶罐,再經過一下午的提煉,剩下的就更加少了。


    現在已經有了兩樣原料,就差硫磺了。


    墨痕軒在前世中聞過硫磺香皂的味道,心想按著這個味道找應該沒錯。


    但以現在的條件,想要找到硫磺還真不好找。


    正在他一籌莫展之時,有熊氏的四個憨憨帶著一子民來到了他的院落。


    那是個瘦瘦黑黑的漢子,剛見麵就給墨痕軒跪下了。


    “首領,求求您救救我家孩兒。”


    墨痕軒眉頭一皺,問道:“你家孩兒怎麽了?”


    那人回道:“昨天我們出去打獵,我家孩兒被野獸傷到了,現在渾身燒得厲害。”


    經過十來天的修煉,墨痕軒已經知曉了修為對於凡人的諸多神奇作用,可眼下他不過煉氣一層,想要做到得用法力救治他人,實力至少得上煉氣九層才行。


    想到此處,他將目光拋向了四個憨直的手下。


    幾人連忙把腦袋一縮,說道:“老大,您不是不知道,我們現在隻有煉氣七層,怕是……”


    墨痕軒恍然,看來眼下隻能硬著頭皮上了,他煉氣一層的修為不能暴露,不然會立馬露餡。


    但子民的性命他也得救治,一方麵他要保持自己的權威性,另一方麵那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


    藥,重點是藥。


    那小孩的傷勢,問題就在於傷口感染。


    “這種問題,隻要使用抗生素就能治愈。”


    他抓住了要點,在路上的時候詢問手下:“有熊大,咱們部落中最懶的人住在什麽地方。”


    有熊大是四人的大哥,名字也起得簡單,四人分別叫大、二、三、四。


    有熊大一怔,有熊四卻顫顫巍巍地插嘴道:“老大,您問這幹嘛?我雖然……”


    看著他這幅神情,墨痕軒了然,打斷道:“走,去你家!”


    一行人也摸不著頭腦,他們也不敢說,他們也不敢問,隻得老老實實帶路。


    魯迅說過:人類的進步許多都來自於懶惰!


    在有熊四的屋裏,墨痕軒果然找到了一些吃了一半的爛果子,上邊已經長了一層厚厚的綠毛。


    他拽了一撮拿到鼻前聞了聞,沒有刺激性的味道,是這個沒錯了。


    多虧這幾撮綠毛,孩子在黃昏前退了燒。


    黑瘦漢子跪在墨痕軒的腳邊感謝了老半天。


    而經過這一手,墨痕軒在有熊氏的四個兄弟心中的形象又高大了幾分。


    “老大,我懷疑你不是我們老大了!”待黑瘦漢子走後,有熊大突然說道。


    這話把墨痕軒嚇了一跳,冷汗瞬間打濕了背部。


    “完,暴露了?現在該怎麽辦,交代?跑路?”


    還未等墨痕軒組織好語言,有熊大又說道:“老大,我還以為您隻會用法力治病,沒想到您還會用綠毛治病。


    這手段也不知道比隔壁的王醫厲害幾百倍,簡直是天神下凡,”


    聽聞這話,墨痕軒差點摔倒,“大哥你說話別停頓這麽久好麽,嚇死個天神了!”


    他趕緊換了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說道:“那可不,你不看本魔王是誰?”


    “等等,你說的王醫是?”


    有熊大不假思索地道:“王醫是隔壁部落的醫師啊,老大,您不記得了麽?”


    墨痕軒聽到此處,並未接他的話,因為他突然想起初中曆史有講過,硫磺最早的用途就是藥用。


    在現在這個時代,說不定硫磺這東西,王醫那就有。


    想到此處,墨痕軒幾乎快要按捺不住內心的喜悅,“準備一下,我們後天前往隔壁的燧氏部落拜訪他們的首領!”


    幾人一聽墨痕軒要去拜訪燧氏部落,個個精神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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