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確定身份。”


    “帶我們看看!”我立刻道。


    來到停屍房,我們赫然發現楚峰赤身裸-體地躺在停屍床上,身體已經僵硬,身上有一些被毆打的傷痕,但沒有看見明顯的致命外傷。


    看見要找的人的屍體,我的心情比較複雜,沒想到真的變成一宗刑事案件了。


    我詢問道:“驗屍了嗎?”


    警察回答:“法醫化驗了他的血,血液裏酒精濃度很高,身上又傷痕累累,因此我們懷疑是酒後鬥毆致死,不過還沒有立案。”


    我說道:“這案子轉給特案組吧,你們不必調查了,對了,把法醫報告取來給我看看。”


    我走過來檢查了一下屍體,死亡時間約三天左右,與失蹤時間吻合,身上已經形成血蔭,他的體表有多處淤青、擦傷和割傷,乍一看確實像是被人打過。


    我對著他的口腔聞了聞,然後把耳朵貼在屍體胸口聽,屍體的肝髒有衰竭跡象,似乎是酒精中毒而死,但是反常的是,消化係統並沒有脫水的跡象。  酒精有吸水的特性,實驗室中的純酒精隻要打開蓋子,立即就會吸收空氣中的水蒸汽,所以濃度高的酒喝下去會有燒灼感,其實是食道的水分被吸收了。因此宿醉醒


    來會感到口幹舌燥、頭暈惡心,這也是身體脫水的信號。


    喝下去的酒達到中毒的程度,劑量一定非常大,可是屍體呈現出來的體征卻似乎在告訴我,他不是用嘴把酒喝下去的。  這極有可能是一宗精心安排的謀殺!


    第七百四八章 連環殺人


    我和孫冰心統計了一下他身上的傷,約有13道是棍棒狀物體留下來的,6道是鐵鏈之類的物體留下的,下-體三處似乎是被踢出來的,此外他的手腕的汗毛剝落,似乎曾經


    被人用膠帶反綁雙手。


    這種掙紮死者的手段,莫名地讓我聯想到上一起命案,我既興奮又不安地想道,該不會又是一樁連環殺人吧!


    我繼續在死者身上尋找蛛絲馬跡,發現死者腰部有一個腫包,腫包頂端有一個細細的眼兒,我用手指出裏麵的陳血,嗅到一股很重的酒精味。


    我讚歎道:“真是高明的手段,往死者身上注射酒精,既起到麻醉控製的作用,又可以偽造成醉酒鬥毆致死的樣子。”


    孫冰心問道:“會不會是甲醇呢?”  我擺擺手:“應該不是,甲醇畢竟是種毒物,注射進身體裏會引起淋巴係統的反應,死者身上沒有,而且死者的視網膜也沒有壞死跡象。況且高濃度的食用酒精注射進


    身體,會對肝造成巨大負荷,一樣是可以殺人的,凶手沒必要冒風險去弄工業酒精,還容易暴露身份,隨便買一瓶高濃度的伏特加就行了。”


    黃小桃道:“照這樣說,能不能看出是哪一種酒,方便調查?”  我搖頭:“酒的成分主要是酒精、水和一些添加香精,後兩者進入身體就被吸收掉了。況且隔了三天,應該是分析不出來的,除非是葡萄酒,但我覺得葡萄酒的濃度殺


    不死人。”  說到這裏,我道出了自己的想法,這可能是一宗連環殺人!有三個特征,凶手喜歡用酒精來當麻醉物,凶手對死者都懷著巨大仇恨,還有,凶手都準備好了看似合理


    的借口,來轉移警方視線。


    這次的‘借口’就是那個紅包,眼下剛剛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這名收了封口費的記者神秘失蹤,看似完全符合邏輯。


    孫冰心推測道:“我有一個想法,凶手該不會是一個職業殺手吧?不但幫雇主擺平目標,還準備好一套理由讓雇主免於被懷疑。”  我沉吟著,這分析確實有一定道理,黃小桃卻說道:“可能性比較低,這起命案凶手的手法明顯熟練了太多,隻有新手才會進步這麽快,況且上個案子漏洞也比較多,


    我個人傾向於是尋仇!”


    “尋仇?尋仇。”我沉吟著:“該不會是,和這兩人平時愛在網上噴人有關吧?”


    這好像是兩人唯一的共同點,我們自然不能忽視,我立即給老幺打電話,讓他來一趟。


    我繼續檢查屍體,我注意到死者右手食指有一道輕微的劃傷,用洞幽之瞳觀察,裏麵似乎有一些纖維物,感覺像是印刷品。


    這是生前傷,死者死前握過紙或者鈔票之類的東西?


    除此之外,他的雙手食指、拇指都有一層粘粘的東西,感覺像是不幹膠。


    我讓孫冰心取下樣,另外再抽一份血樣,待會化驗核對一下。


    驗完屍體,我照舊燒了幾張黃紙,讓分局警員把這具屍體送到市局去,然後讓一名警察帶我們去一趟棄屍現場看看。


    半小時後,我們來到一棟爛尾樓,走到四層,警察指著一根水泥柱道:“屍體就在這兒發現的,當時他身上衣服破破爛爛的,地上全是水。”


    “水?”我皺眉道:“是汗吧。”


    “是的!”警察點點頭。


    高濃度的酒精進入人體細胞,會把細胞裏的水分排擠出來,全身燥熱,心率上升,體表瘋狂排汗,我想那種死法一定極其痛苦。  當然,平時喝酒是不太容易喝死的。因為人有自我保護功能,承受不了就會往外嘔吐,減輕肝髒的負荷,像這樣被用注射器打進身體裏,吐也吐不掉,簡直生不如死


    。  警察指著外麵說道:“這一帶有一些城中村,經常有些社會閑散人員在這裏活動,治安相對比較亂,這幾年打架鬥毆致死大約也有三、四起。所以我們就把這名死者定


    性為醉酒鬥毆而死,一直在調查周圍的居民。”


    我冷笑道:“凶手真會挑地方!現場有留下什麽證據嗎?”


    “主要都是一些死者身上的東西,對了,我們還找到了一撮黑色狗毛,經鑒定是英國獵犬的毛,不過應該和本案無關,可能是被風刮到這裏來的。”警察答道。


    “獵犬的毛?待會這些證據特案組要全部拿走!”我說道。


    “好的。”警察點點頭。  我在周圍來回走動,包括進入這裏的幾個出入口全部勘察了一遍。爛尾樓裏腳印比較淩亂,但是我在幾個地方都發現了一個相同的腳印,這腳印看著比較大,似乎凶


    手個頭極高,與我之前的推理不符合,我姑且將它們拍下來。


    我們離開這裏,就看見老幺氣喘籲籲地跑來,抱怨道:“找我什麽事?沒事別叫我出來好嗎?我最不喜歡出外勤了,把我打車的錢報銷一下。”


    我笑笑:“不好意思,有台電腦需要你看下!”


    老幺張大了嘴巴:“你帶回來就是了,還非要我跑一趟,使喚人呢。”


    好不容易等老幺消停下來,我把情況大概交代了一遍,老幺漫不經心地點頭:“行行,交給我!”


    我們又去了一趟楚峰的住處,老幺把電腦主機搬走。我拿起那個帳本翻看,看到某一頁時,我說道:“冰心,你和老幺先回去,我有一件事情要處理下。”


    兩人走後,這屋子暫時被警察封了,我和黃小桃再次來到那家報社,李記者見狀,叫道:“兩位怎麽又回來了,找著人了嗎?”


    “找到了,他提供了一些重要情報,他說那筆封口費其實是你拿的。”我麵不改色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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