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曉認識夏至是在2009年7月,他即將升上大二的那個暑假。


    早在放假前一個星期,蘇予潔就每天打電話過來,催促他回家。他像是她手裏的一隻風箏,好像終於離開了她,卻始終未能逃脫她的掌控。


    除了不斷地接兼職、參與驢友活動,他想不到別的理由來推遲回家的日期。


    當然他也能說謊,沒必要非讓自己累死累活不可,可是每當聽到蘇予潔的聲音,他就不由自主地拉緊了聲帶,似乎一句微不足道的謊言都在逐步把他拖向深淵。


    母子間像在扯著橡皮筋拉鋸著,讓他身心疲倦。


    所有女人最終都會活成蘇予潔那個樣子嗎?眼前這個大大咧咧的女人,以後也會像蘇予潔那樣活成一把刀子?蘇曉看了看她硬塞給他的那盒酸奶,竟莫名其妙地產生了這樣的聯想。


    她穿了件白色的防曬衣,紅色的鴨舌帽壓得很低,站人群裏誰也不會注意到她。但她和他說話的時候,他留意到她的眼睛很好看。


    大而明亮,會在說話的時候閃爍,雙眼皮線條清晰,這樣一雙眼睛畫下來會很漂亮。


    她讓他收下那盒酸奶,說:“我是夏至,現在我不是別人了。你媽沒說不能要夏至給的食物。”


    還真是很橫行霸道呢,這樣的女孩,怎麽會是個社恐呢?按理說,他才是社恐啊。


    他順著qq資料點進她的微博,她的文字不像她看著那麽沒心沒肺,反而細膩動人,卻潛藏著莫可名狀的孤獨,一瞬間就攫住了他。


    他忽然覺得,他們其實是同類,牢籠裏兩隻受傷的小獸。他能為她做些什麽呢?


    嗬,他真是高估自己了,其實他又能做什麽,他自身難保。


    她總歸比他要好。她經濟獨立,思想獨立,過得快樂而自由。她早就衝破牢籠了。需要救贖的是他吧。


    他迷戀上她指間敲出的方塊字,還有她的聲音。她會時不時地調侃他,捉弄他,卻讓他無比受用。她像一束光,照亮了他偽裝得無比燦爛實則無比黯淡的大學生活。


    “蘇曉,和你打電話那個,是你女朋友吧?”張霖暢在他掛電話後賊賊地笑著問他。


    女朋友?他很珍視她,但他沒有想過。對她,或者對自己。


    每個靠近他的女孩,都讓他不由自主地想躲開。夏至是例外,也僅僅是這樣吧。不至於想逃離,可是他無法想象更進一步的接觸。


    即使是做朋友,也讓他羞愧於自己的不配。他是多麽不堪的一個人啊,如果夏至知道,可能也會厭棄他吧?


    直到現在,他還是常常會做噩夢。


    他抱著頭縮在籃球架下,他們嘻嘻哈哈的狂笑撕扯著他的耳膜。他們傳遞著那封信,一人一句地輪流讀著。不知道誰先開始揪他的衣服……夢境還是現實,如碎片紮進他心裏。


    他不想責怪淩信出賣了他。他隻怪自己為什麽要寫那樣一封信。


    他向蘇予潔和班主任杜撰了一個不存在的搶劫犯來解釋他臉上和身上的傷痕。蘇予潔痛心不已,同意了他要去學拳擊的要求。


    從小到大,蘇予潔給他報了不少培訓班,知道他有繪畫的天賦後,更是大把大把地砸錢送他去學畫畫。


    這是第一次他主動要求學一項課外技能。對蘇予潔,他說是為了防身,對自己,他知道學多好也沒有用,雙拳難敵四手。這個世界對異類並不友好。紫琅文學


    張霖暢無意中的話擦著了他。他們認為那是女朋友,那就是吧,起碼,對他們來說,他不是異類了。


    他不能不感到心慌,就像他偷走了她的某件東西、還要她對他不斷道謝那樣。他根本就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然而,多年以後,他才知道,那時候的心悸,不僅僅是因為慌張。她從那時起就跑進了他的人生,讓他再也離不開她了。


    那是他第一次畫她。2010年的元宵節,她坐在他麵前,一盞燈籠懸在兩人頭頂上,她煞有介事地一動不動。


    蘇曉忍不住笑了:“你放輕鬆一點。”


    夏至偷偷吐了下舌頭:“我沒畫過像呢,你畫好看一點。”


    “你比我畫的還要好看。”這是他真心話,但她不相信。


    他把她剛剛在第一個遊園攤位上默寫的那首《竹枝詞》提在了畫像旁。


    “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晴卻有晴。”


    寫到這一句,他筆下頓了一會兒。道是無情……卻有情嗎?他下意識地看她一眼,卻迎上了她的讚譽:“你字怎麽那麽好看?”


    “好看嗎?”他希望她沒有發現他臉上的火熱。


    “蘇曉,你是來談戀愛的還是來幫忙幹活的?”同學的叫嚷聲打破了兩人間的這種靜謐,他愧疚不已,卻還得強自鎮定。


    私底下怎麽認為,那是他們的事,但這種話,不能當著夏至的麵說出來吧……她大概會很介意……


    他之於她,就是個乳臭未幹的小孩子,她怎麽可能在乎他呢?


    他聽她說起過相親的趣事,她比他想象中還要受歡迎。想到她身邊環繞著不同的男人,他竟有些許妒忌。


    她會愛別人,她會交男朋友,她會結婚。這都與他無關,他隻是個名義上的弟弟。


    哪怕是一丁點的好感也是不應該的。她並不想與他扯上那種關係。


    這怪他,他不應該任舍友們把他那個“神秘女友”的謠言越演越烈,他甚至有點得意忘形了。


    她狠狠地推開了他:“我求求你不要再提起我的名字好嗎?我和你很熟嗎?我不希望你的生活裏有我的影子,我和你沒有任何關係!我要結婚了,我馬上就要離開楠洲了。我不是你的白月光,照亮不了你的前程,我他媽就是一毒水母。你不要再來找我!”


    這番話很符合她的個性,對不愛的人,她是可以這樣決絕的。


    這種心痛,與遭遇淩信出賣時的心痛並不一樣。他說不出有什麽不同,反正都是他咎由自取。


    如果就這樣再也不見,他會遺憾,他會……想念她。


    她說了讓他別再找她,他就不找。他qq被她拉黑了,電話號碼依舊躺在手機通訊錄裏,就算後來換手機也沒有刪除,但再也沒有撥打過。


    但凡能讓她心裏舒服一點的,他都樂意去做,哪怕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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