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校園那一刻,夏至覺得自己背已直不起來了,鞋跟被她拖在地上,腳掌像骨折了似的,每走一步都痛得鑽心,真想直接把鞋踢掉,光著腳走回去。


    蕭以晴先叫了出來:“終於回來了……我好累……我不想去飯堂……”


    “我們先回宿舍吧,我換雙鞋子去幫你打飯。”


    “打飯回來又要洗碗……”


    “我幫你洗啊!”不僅僅是因為今天蕭以晴的幫忙,平日裏夏至就很樂意給舍友們當跑腿。


    “哈!夏至你最好了!”蕭以晴抱著她直蹦。


    “你再跳,能跳得動說明有力氣洗碗。”


    “別嘛……”說著說著,她們已經能看到宿舍樓了,蕭以晴遠遠看見門口站著的男生,就籲起氣來,“呃,我的飯是不是沒人打了……”


    夏至也看到了潘銳,但她說:“沒事,我們別理他。”


    說到做到,當潘銳迎上來的時候,夏至直愣愣地看著前方,像不認識他似的。


    潘銳訕笑著:“我沒打通你電話,打到你宿舍,梁璐說你去招聘會了,我覺得應該也快回來了,就過來等你。”


    夏至充耳不聞,一個勁地拖著蕭以晴走向門口,進門時,潘銳巴巴地看著,蕭以晴忽然回頭朝他嚷道:“她說別理你,她等下要下來打飯。”


    潘銳張嘴朝蕭以晴說了句無聲的“謝謝”,蕭以晴回了他一個“ok”的手勢,換來了夏至的白眼。


    夏至說:“我算是知道了,你今晚不想吃飯。”


    “我這不是給你找台階嘛……難道你還真想他不來找你了?幹嘛不接人家電話啊?”


    “手機沒電關機了。”一台破諾基亞8310,用了三年,可以用來當錘子敲核桃,就是電池老化嚴重,剛好今天出門急,夏至忘了帶備用電池。


    夏至嘴上怪著蕭以晴,回到宿舍換好拖鞋,還是第一時間衝淨了她的飯盒出門。


    蕭以晴趴在床上把飯卡扔給她,嚷嚷道:“我要吃燒鴨!”


    夏至沒撿她的飯卡:“不用,有人請。”


    “……那再給我加個煎蛋和一個涼拌番茄。”蕭以晴也是老實不客氣。


    夏至已走到了走廊,她扒著門框回頭說:“再給你帶兩個麵包當夜宵?”


    “我不要!我胖了你要負責!”


    夏至嘿嘿笑道:“就要你胖,胖死你!”


    她嘴角帶笑,一路走到了宿舍樓門廳,看到門外潘銳穿著籃球背心、趿著人字拖來回踱的身影,才把笑意斂了起來。


    潘銳173的個子,身材勻稱,平日沒事就像長在了籃球場上似的,打球熱了,也不忌諱有沒有女生,掀掉上衣就繼續打。


    他結實的胸肌、若隱若現的腹肌,帶球過人時的流暢和瀟灑,三分投籃的準確,很能吸引女生的眼球。在開始找工作前,他還留了一頭長劉海,很有點《灌籃高手》裏流川楓的味道。


    不過當然這是夏至認為的了,三個舍友都統一認為潘銳最多隻能說有點帥,離流川楓差了不止一點點。夏至也不在乎,情人眼裏出西施,她喜歡就好啊!


    她說不上她到底喜歡他哪一點。好像哪裏都喜歡,又好像哪裏都不怎麽出色。


    說打球好吧,也算不上全場mvp;說個性好吧,強起來一頭牛也拉不過他;說很會關心人吧,她痛經的時候就隻會說多喝熱水;說學習很認真吧,成績在計算機學院也就過得去。


    有些人就是這樣,說不上哪裏好,就是讓人念念不忘。


    那個念念不忘的時刻發生在去年的社團聯合迎新晚會上。


    她是文學社社長,作為嘉賓坐在了觀眾席第一排,他是吉他協會副會長,作為表演者在台上彈唱了一首《那些花兒》。她從此就記住了他的名字。


    她對他說:“聽說你還寫歌?歌詞不錯啊,你們會長給我看過。我們文學社有詩會,可以來玩玩啊。”


    他說:“那加個qq唄!”


    潘銳後來還是沒去過文學社每月一次的詩會,他寫的歌,隻唱給她一個人聽。


    手機錄音隻能錄一分鍾,他就一節節地錄下來,在qq上發給她,或者抱著吉他,在圖書館門前的草地上唱。


    他的手掌很粗糙,指關節很大,被琴弦和籃球磨的,他拉著她的手時,習慣時不時地用拇指摩擦著她的手背。


    她知道了那個唱著“她們已經被風吹走散落在天涯”的沙啞男聲就是心動的聲音。


    年少的心動總是很容易的,比相處容易得多。


    他們會為了雞毛蒜皮的事爭吵,然後她讓步,或者他來哄她。跌跌撞撞地過了大半年,他們算是大學情侶裏長久的一對了。


    可是現在呢?如果真的要各自散落在天涯,他們還能在一起嗎?


    夏至走向潘銳的腳步又猶豫了。


    他沒給她時間考慮,直接走過來和她並排走著,走向飯堂。


    潘銳把手伸向蕭以晴的飯盒:“我幫你拿。”


    “不用。”夏至縮了一下。


    “別生氣了,我也不一定能考上啊。”潘銳的每一個字都是討好的氣味。


    “要是考上了呢?”其實夏至覺得自己不是真的生氣,她是難過。沒有人談戀愛是以分手為目的的,至少她不是。


    “那你就跟我去泰城嘛!”潘銳試著拉一拉她的衣角,被她一手打掉了。


    夏至橫他一眼:“我才不去。”


    泰城市中心離楠洲150公裏,遠說不上,經濟上也受到了楠洲的輻射,但也就僅僅是輻射,不管是城市化進程還是文化事業的發展都遠遠不如楠洲。


    如果是泰城市中心也還好,潘銳這次去考的是泰城市全市公務員統考,報的地稅,萬一考上了,具體分到那個縣鎮都是未知數。


    像潘銳家住的大河縣五穀鎮,聽名字就透著一股貧困縣鎮的氣息。潘銳的家境也確實很一般,父母是果農,收入得看天,底下還有兩個讀中學的弟妹,比她家還要差一截。


    夏至自然是不想去那種報紙隻是用來墊飯桌的地方,報刊業的發展是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成正比的,她希望自己的知識能獲得尊重,希望自己能一展所長。


    她也是有夢想的啊,她喜歡他,但還不至於為了他放棄夢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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