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笛忽然裝模作樣的拉開抽屜,從裏頭摸出一根人參,道:“這東西對你有用,回去每天切一片,慢慢嚼著吃,吃完這麽一根,或許能增加三、五年的陽壽。”
杜悅笙看呆了:“老天,竟然有這麽大個的人參?這算是參王了吧?人說八兩為寶,我看它最少有一斤半!秦先生,我已經承受了您的大恩,若再接受這根人參,就還不清你的恩義了!”
秦笛笑道:“哈哈,我這人重情重義,隻要是我的朋友,我都會盡可能為他們延長壽命。杜老板,你看看我的相貌,是不是還很年輕?”
“是,秦先生駐顏有術,端的讓人欽佩。”杜月笙比秦笛大十二歲,他已經垂垂老矣,而對方也有45歲了,看著卻還是少年人,這讓他不得不羨慕。
“我是修道之人,壽命比一般人長。你知道,前些年有個李青雲,傳說活了兩百多歲,而我告訴你,我的壽命比他還長,你信嗎?”
杜悅笙心中感慨,說道:“我已經猜出來了,您和晏雪姑娘都是長生中人,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麽好的功夫。青幫也有武林高手,但是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您一根小手指頭。”
秦笛道:“先不說功夫高低,隻說我一個長壽之人,最不喜歡看熟悉的朋友漸漸凋零!所有的朋友都死光了,我的心裏也感到不爽!杜先生為人有俠氣,我是拿你當朋友看的。”
杜悅笙聞言,心裏很感動:“哎呀,秦先生,我想請問您,有沒有長生的法子,可以傳授與我的?”
秦笛望著對方,沉吟許久,道:“我有兩種法子,各有利弊,你若有興趣,可以挑選一個。”
杜悅笙大喜:“竟然有兩種法子?還請先生教我。”
“第一種法子,我傳你‘鍛神訣’,等你死了以後,我收取你的靈魂,助你轉世重生。這種法子有缺陷,因為你不是武功高強的人物,缺乏堅凝的武魂,所以在轉世重生的過程中,容易丟失一些魂魄,搞不好會變成白癡。”
“啊?聽著有些凶險,那另一種法子呢?”
“第二種法子,因為你身上缺乏靈根,所以我沒法傳你‘人道修仙’的功法,但我有一種逆天改命的手段,可以先傳你妖修功法,讓你活著的時候,陽壽增加一倍,死了之後,化生為某種動物,然後繼續修煉,如果順利的話,將來還有機會,超越妖修變成仙人。”
杜月笙聽得目瞪口呆!
耳聽秦笛繼續道:“這種法子的好處是,不但延長陽壽,而且頭腦清醒,不會變成傻子。
它最大的缺點是,在你死後,靈魂依附在某種動物身上,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要以動物的模樣存在,未免顯得有些屈辱。所以此法修行不易,非大丈夫能屈能伸者,很難做到這一點。”
秦笛覺得,杜悅笙乃是梟雄,或許會選擇第二條路。
杜悅笙聞言呆愣了好大一會兒,問道:“我今年57歲了。我的身體很差,恐怕活不過二十年!你是說,修煉了妖修功法,我還能多活六十年?那可是天壤之別啊!”
秦笛點頭:“沒錯。你至少能活到120歲。如果運氣好,說不定能活到150歲!”
“那麽我死後,會變成什麽動物呢?”
“這可不一定,取決於你身邊有什麽動物,比如說有一隻貓,你可能變成貓;比如說有一隻老虎,你可能變成老虎……不是你變成動物,而是你的靈魂進入獸類的體內……”
“那我臨死之前,身邊放一群汗血寶馬行不行?我想變成駿馬,自由自在的飛奔!”
“可以,但你得小心,被人捉住,放上馬鞍,被人騎乘。豈不是也很悲催?”
“先生,到時候您得幫我!”
“你如果修煉了我傳授的功夫,也就變成了我的徒弟,我自然有責任,引領你走上仙路。”
“多謝先生,您讓我考慮一下,好嗎?”
“你最多有三年的考慮時間。如果超過60歲,再修煉這門功法就晚了。因為這不是朝夕之功,至少要修煉一甲子的光陰,才能保證後續的變化。”
“明白了,我會在三個月內做決定。”
“這件事不能說給別人聽!否則會被人攻擊為妖言惑眾,有損我的名聲。”
“是,我曉得利害。”
秦笛之所以願意幫杜悅笙,是因為他看出了此人身上的潛力,每個人的成功都是有原因的,杜悅笙能以貧賤之身,變成橫霸一方的青幫大佬,被譽為“中國版教父”,“三百年幫會第一人”,自然有他超乎常人的優點,如果變成妖仙的話,將來會成為秦笛的助手。
而這門妖修功法不是每個人都能修煉成功的,要不然秦笛把自家人都引上這條路得了。
曆史上的杜悅笙,死於1951年,終年63歲。
黎元洪給他的評價是:“春申門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將他比成“當代春申君”。
杜悅笙有功有過,曾經在1927年幫著清先生殺害工人領袖,所以解放後不敢留下來。但他也做過很多好事,比如說他曾花巨資,購買大赤黨出版的《紅星照耀中國》、《周守庚全集》,燙上“杜悅笙”贈的金字,送給租界內的各大圖書館……
早年的魔都街上,杜悅笙穿著藍色長衫。身材很瘦,像個教書先生,然而他卻是江湖大佬。他身後跟著幾個小乞丐,吹著口哨,對著他喊:“杜先生,給點錢!”杜悅笙並不生氣,吩咐手下多給點。杜悅笙14歲闖蕩上海,一開始在水果店做事,練就了單手削梨的本領,江湖上稱他為“水果悅笙”。有時候,熟悉的朋友坐一起侃大山,會打趣的遞上一隻梨:“削一個!”杜悅笙不生氣,削好梨和大家一起分享。他常說:頭等人,有本事,沒脾氣;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氣;末等人,沒本事,脾氣大。當年魔都的黃包車夫、短衫階層,也曾喊出“做人要做杜先生”的口號。
秦笛看中了此人的低調,所以才願意提攜他。
杜悅笙看呆了:“老天,竟然有這麽大個的人參?這算是參王了吧?人說八兩為寶,我看它最少有一斤半!秦先生,我已經承受了您的大恩,若再接受這根人參,就還不清你的恩義了!”
秦笛笑道:“哈哈,我這人重情重義,隻要是我的朋友,我都會盡可能為他們延長壽命。杜老板,你看看我的相貌,是不是還很年輕?”
“是,秦先生駐顏有術,端的讓人欽佩。”杜月笙比秦笛大十二歲,他已經垂垂老矣,而對方也有45歲了,看著卻還是少年人,這讓他不得不羨慕。
“我是修道之人,壽命比一般人長。你知道,前些年有個李青雲,傳說活了兩百多歲,而我告訴你,我的壽命比他還長,你信嗎?”
杜悅笙心中感慨,說道:“我已經猜出來了,您和晏雪姑娘都是長生中人,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麽好的功夫。青幫也有武林高手,但是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您一根小手指頭。”
秦笛道:“先不說功夫高低,隻說我一個長壽之人,最不喜歡看熟悉的朋友漸漸凋零!所有的朋友都死光了,我的心裏也感到不爽!杜先生為人有俠氣,我是拿你當朋友看的。”
杜悅笙聞言,心裏很感動:“哎呀,秦先生,我想請問您,有沒有長生的法子,可以傳授與我的?”
秦笛望著對方,沉吟許久,道:“我有兩種法子,各有利弊,你若有興趣,可以挑選一個。”
杜悅笙大喜:“竟然有兩種法子?還請先生教我。”
“第一種法子,我傳你‘鍛神訣’,等你死了以後,我收取你的靈魂,助你轉世重生。這種法子有缺陷,因為你不是武功高強的人物,缺乏堅凝的武魂,所以在轉世重生的過程中,容易丟失一些魂魄,搞不好會變成白癡。”
“啊?聽著有些凶險,那另一種法子呢?”
“第二種法子,因為你身上缺乏靈根,所以我沒法傳你‘人道修仙’的功法,但我有一種逆天改命的手段,可以先傳你妖修功法,讓你活著的時候,陽壽增加一倍,死了之後,化生為某種動物,然後繼續修煉,如果順利的話,將來還有機會,超越妖修變成仙人。”
杜月笙聽得目瞪口呆!
耳聽秦笛繼續道:“這種法子的好處是,不但延長陽壽,而且頭腦清醒,不會變成傻子。
它最大的缺點是,在你死後,靈魂依附在某種動物身上,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要以動物的模樣存在,未免顯得有些屈辱。所以此法修行不易,非大丈夫能屈能伸者,很難做到這一點。”
秦笛覺得,杜悅笙乃是梟雄,或許會選擇第二條路。
杜悅笙聞言呆愣了好大一會兒,問道:“我今年57歲了。我的身體很差,恐怕活不過二十年!你是說,修煉了妖修功法,我還能多活六十年?那可是天壤之別啊!”
秦笛點頭:“沒錯。你至少能活到120歲。如果運氣好,說不定能活到150歲!”
“那麽我死後,會變成什麽動物呢?”
“這可不一定,取決於你身邊有什麽動物,比如說有一隻貓,你可能變成貓;比如說有一隻老虎,你可能變成老虎……不是你變成動物,而是你的靈魂進入獸類的體內……”
“那我臨死之前,身邊放一群汗血寶馬行不行?我想變成駿馬,自由自在的飛奔!”
“可以,但你得小心,被人捉住,放上馬鞍,被人騎乘。豈不是也很悲催?”
“先生,到時候您得幫我!”
“你如果修煉了我傳授的功夫,也就變成了我的徒弟,我自然有責任,引領你走上仙路。”
“多謝先生,您讓我考慮一下,好嗎?”
“你最多有三年的考慮時間。如果超過60歲,再修煉這門功法就晚了。因為這不是朝夕之功,至少要修煉一甲子的光陰,才能保證後續的變化。”
“明白了,我會在三個月內做決定。”
“這件事不能說給別人聽!否則會被人攻擊為妖言惑眾,有損我的名聲。”
“是,我曉得利害。”
秦笛之所以願意幫杜悅笙,是因為他看出了此人身上的潛力,每個人的成功都是有原因的,杜悅笙能以貧賤之身,變成橫霸一方的青幫大佬,被譽為“中國版教父”,“三百年幫會第一人”,自然有他超乎常人的優點,如果變成妖仙的話,將來會成為秦笛的助手。
而這門妖修功法不是每個人都能修煉成功的,要不然秦笛把自家人都引上這條路得了。
曆史上的杜悅笙,死於1951年,終年63歲。
黎元洪給他的評價是:“春申門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將他比成“當代春申君”。
杜悅笙有功有過,曾經在1927年幫著清先生殺害工人領袖,所以解放後不敢留下來。但他也做過很多好事,比如說他曾花巨資,購買大赤黨出版的《紅星照耀中國》、《周守庚全集》,燙上“杜悅笙”贈的金字,送給租界內的各大圖書館……
早年的魔都街上,杜悅笙穿著藍色長衫。身材很瘦,像個教書先生,然而他卻是江湖大佬。他身後跟著幾個小乞丐,吹著口哨,對著他喊:“杜先生,給點錢!”杜悅笙並不生氣,吩咐手下多給點。杜悅笙14歲闖蕩上海,一開始在水果店做事,練就了單手削梨的本領,江湖上稱他為“水果悅笙”。有時候,熟悉的朋友坐一起侃大山,會打趣的遞上一隻梨:“削一個!”杜悅笙不生氣,削好梨和大家一起分享。他常說:頭等人,有本事,沒脾氣;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氣;末等人,沒本事,脾氣大。當年魔都的黃包車夫、短衫階層,也曾喊出“做人要做杜先生”的口號。
秦笛看中了此人的低調,所以才願意提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