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威爾著


    孫仲旭譯


    就流浪漢問題,我想談幾點粗略的看法。人們在想到時,會覺得流浪漢是種奇特的產物,值得仔細考慮。奇怪的是許多人,有成千上萬人,竟會像很多四海為家的猶太人一樣,在英國到處流浪。然而盡管顯然應該考慮這種情形,但是除非一個人能夠擯除一些成見,否則連開始考慮都不可能。這些成見植根於這樣一種看法,即每個流浪者本身是個無賴。我們從小就得到教導,說流浪漢是無賴,因此在我們心目中,存在著一種想像的或者說典型的流浪漢——叫人厭惡、非常危險的一類人,他們寧可去死,也不願幹活或者洗澡,什麽都不想幹,隻想乞討、喝酒和偷雞摸狗。這種“流浪漢怪物”和雜誌故事裏陰險的中國佬一樣,都是全然失實的,然而這種形象卻很難消除。單單是“流浪漢”這個詞,就能在人們心目中喚起這一形象,對此形象的認可掩蓋了有關流浪的真正問題。


    提一個關於流浪的根本問題吧:究竟為何有流浪漢?說來奇怪,但是很少人知道是什麽讓流浪漢選擇了流浪。另外,因為認可流浪漢怪物形象,有人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例如有人說流浪漢流浪是逃避幹活,乞討得更容易,瞅機會犯罪,甚至——這種理由最不可能——因為他們喜歡流浪。我甚至在一本關於犯罪學的書上讀到過流浪是種隔代遺傳現象,是向人類之遊牧階段的回歸。同時,流浪的十分明顯的理由卻近在眼前。流浪漢當然不是遊牧性格的隔代遺傳現象——還不如說旅行推銷員是隔代遺傳的呢。流浪漢流浪,並非他喜歡這樣,而是跟小汽車必須靠左行一個道理,因為剛好有條法律迫使他這樣。一個赤貧者,教區不管的話,隻能從臨時收容所那裏得到救濟,而因為每間收容所都隻允許他住一晚,他就自然而然不得不一直換地方。他之所以到處流浪,是因為在現行法律下,不這樣就挨餓。可是大家從小就形成了這種流浪漢怪物形象,因此寧可認為流浪的動機中多少有些是邪物,其中一件惡的。


    事實上,這種流浪漢怪物形象很少經得起推究。以普遍持有的流浪漢是危險角色這一觀念而言,完全不需要親身經曆,就可以靠推理得出結論:危險的流浪漢屬極少數,因為他們危險的話,就會被相應對待。一間臨時收容所一晚上經常進來上百名流浪漢,負責管他們的至多有三個門房,三個手無寸鐵的人不可能控製住一百個惡棍。的確,如果你能看到流浪漢們怎樣任由濟貧院裏管事的欺負,就很容易看出他們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聽話、最沒誌氣的人。要麽拿流浪漢全是酒鬼這一看法來說——一望即知,這個看法是荒唐的。無疑有許多流浪漢有機會就要喝酒,然而現在,那種叫做啤酒的顏色蒼白、味道像水的玩意兒在英國賣六便士一品脫,要想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是真的有那麽半克朗可以支配的人常常不是流浪漢。以為流浪漢是厚臉皮的社會寄生蟲(“身強體壯的乞丐”)並非絕對毫無根據,但是隻有百分之幾的情況才是如此。為意為之、憤世嫉俗的寄生性——就像在傑克·倫敦關於美國流浪生活的書裏讀到的——在英國人的性格中並不存在。英國人是種充滿良知感的民族,對貧困有種很強烈的負罪感,你想像不到一個普通的英國人會故意轉而去過寄生生活,這種民族性格不一定因為一個人失了業就會改變。的確,如果人們記著一個流浪漢隻是個失了業的英國人,因為法律所迫而到處流浪,那麽流浪漢怪物的印象將不複存在。我當然不是說多數流浪漢都十全十美,隻是說他們無非是普通人而已,要是他們比別人壞,那是他們的生活方式使然,而非他們選擇那種生活方式的原因。


    由此可知,對流浪漢經常持有的“真他媽活該”態度跟如此看待殘疾人和病人都同樣不公平。意識到這一點後,人們就會設身處地考慮流浪漢的情形,理解他過著什麽樣的生活。這是種極為碌碌無為、極其難挨的生活。我已經描述過臨時收容所——流浪漢的日常生活——可是需要強調一下三種特別的不幸。其一是饑餓,這幾乎是流浪漢的普遍命運。收容所給他們發的食物份額大概本來就不是讓他們夠吃,想多吃一點都必須靠乞討——也就是說,通過犯法得到。結果是幾乎每個流浪漢都因為營養不良而搞壞了身體,要想證明這一點,隻需要看看在任何一間臨時收容所外排隊的人。流浪漢生活中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好像比前一種不幸輕得多,然而穩居第二位——即他完全無緣接觸女性。這一點需要詳述。


    首先,流浪漢接觸不到女性,因為在他們這一社會層次中很少有女性。人們有可能想像在赤貧之人中間,男女像在別處一樣數量平衡,但並非如此。事實上,你幾乎可以說在某個社會層次之下,幾乎完全隻有男性。下麵的數字是由倫敦郡議會1931年2月13日一次夜間統計後發表的,可以說明赤貧男性和與女性的相應數量:


    街頭露宿:男性60,女性18;


    在住宿站和無牌公共寄宿舍:男性1057,女性137;


    在“田野裏的”聖馬丁教堂地下室:男性88,女性12;


    在倫敦郡議會所辦的臨時收容所及寄宿舍:男性674,女性15。


    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在依靠公共救濟這一層次上,男女比重在十比一左右。推測起來,原因在於失業對女性的影響比對男性的影響要小。另外,任何一個稍具姿色的女性在走投無路時,總可以托身某個男人。結果,對一個流浪漢而言,他被迫長期禁欲,因為當然不言而明,如果一個流浪漢在自己的階層找不到女人,那些在其上的——即使是隻高一點點的——對他來說,就像月亮一樣遙不可及,原因自不待言。可是無疑女性從來不會,要麽是很少俯就比自己窮很多的男性。因此,流浪漢從他踏上流浪之路開始,就成了個禁欲者。他完全沒希望成家、找位情物,其中一件婦或者任何一種女性,除非——在他能攢起幾先令時,這極其少有——去找妓女。


    這樣注定有何後果顯而易見,例如同性戀以及偶爾出現的強奸事件。然而比這更深一層的,是在那些明白自己甚至被認為不適合結婚的人身上,會更見其萎靡不振。毫不誇張地說,性衝動是種根本衝動,這種衝動未得到滿足時,幾乎能像吃不飽一樣摧人意誌。貧困的惡果與其說讓人受罪,倒不如說是在身體和精神上都把人摧垮。可以說性饑餓無疑在這種摧垮人的過程中起了作用。對一個流浪漢而言,由於跟所有女性都無法接觸,覺得自己被貶低到與殘廢人或者瘋子為伍,沒有哪種侮辱比這更傷自尊。


    流浪漢生活的另外一種極大不幸是被迫無所事事。由於我們的遊民法,順理成章地導致一個流浪漢不是走路,就是在一個小房間內坐著,要麽是短時間躺在地上等待臨時收容所開門。這顯然是種令人消沉、奪人誌氣的生活方式,特別對一個不曾受過教育的人而言。


    除了這些,還能列舉出幾十種次要的不幸——單說一種吧,不適感,這跟流浪生活密不可分。不妨記住,一般的流浪者除了身上所穿別無衣物,靴子不合腳,一連幾個月沒坐過椅子。然而最重要的,是流浪漢所受的罪毫無必要。他過著極為艱苦的生活,毫無目的。他們從一處監獄走向另一處,每天也許十八個鍾頭都花在小房間裏或者路上,事實上,人們不可能想出比這更無所作為的日常生活。在英國肯定有幾萬名流浪漢,他們每天不知消耗多少英尺磅(譯注:一種能量單位)能量——足夠犁幾千頃地,修幾英裏路,蓋起幾十座房子——卻隻是浪費到無用的走路上。這些人每天總計浪費也許有十年的光陰去盯著小房間的牆壁。他們每人每周至少要花國家一英鎊,卻完全沒有回饋。他們就像沒完沒了地玩乏味的“瞎子送信”遊戲,轉了一圈又一圈,根本無用,甚至根本沒打算對任何人有點用。法律讓此過程保持下去,我們對此已經很習慣,以至於不再吃驚,然而這很是荒唐。


    流浪漢生活的虛擲既見於此,問題就是究竟有無可能改進。例如,顯然有可能讓臨時收容所往得更舒服,有幾間收容所正在這樣做。去年,幾間臨時收容所的狀況已經改善——如果所述屬實,是變得認不出來了——聽說所有收容所都將這樣做,但這並未觸及問題的根本。問題是怎樣把流浪漢從窮極無聊、渾渾噩噩的遊民變成自尊自重的人,僅僅讓他們過得更舒服些並不能做到這一點。即使臨時收容所變得很豪華(但絕對不會),作為一個流浪漢的日子仍是白白度過,他仍會是個貧民,無緣結婚和過上家庭生活,於社會是個損失。需要做的,是讓他脫貧,隻能通過給他找份工作——不是為工作而工作,而是讓他能夠享受到其好處的工作。目前,在絕大多數臨時收容所裏,流浪漢什麽活也不幹。他們曾被要求砸石頭才有吃的,然而這種做法沒能繼續下來,因為他們砸的石頭夠用好幾年,讓砸石頭的失了業。現在他們被迫一直無所事事,因為似乎沒什麽讓他們幹。然而有種很是顯而易見的方法可以讓他們有所用,即:每間濟貧院都可以經營一個小農場,要麽有至少一塊自用菜園,可以要求每個前來的身強體健的流浪漢好好地幹一天活。農場或者菜園的出產可以給流浪漢們吃,至少好過隻有麵包、人造黃油和茶糟糕地吃一頓。當然,臨時收容所永遠不可能完全自給自足,然而會向這一目標邁進很多,長遠而言,大眾也很可能受益。必須記著在現行體製下,流浪漢對國家而言是完全未能控製的損失,因為他們不僅不工作,而且他們賴以活命的一日三餐注定將影響他們的健康;因此這一製度造成的損失不僅是金錢上的,而且是人命上的。值得試試有何方案可能既讓他們吃得可以,又讓他們至少生產一部分自己的食物。


    也許有人反對說一間農場甚或一塊菜園都不可能利用收容所裏的勞動力來經營,然而並沒有說得過去的理由解釋為什麽流浪漢不可以在每間收容所待一天,如果有活給他們幹,他們也可能待上一個月甚至一年。流浪漢不停流動完全是人為造成。目前,一個流浪對大眾而言就是一項花費,每間濟貧院的目標就是把他們趕到另一間,因此有隻能在一處待一夜這種規定。如果他一個月之內又回來,懲罰是被拘留一周,這樣很大程度上他就是坐監,當然他得一直換地方。可是如果他對濟貧院來說代表的是勞動力,在他眼裏濟貧院又代表好的食物,情況又有所不同。濟貧院將逐步變成自給自足的機構,流浪漢根據對其需要,在這兒或者那兒住下來,會做些相對有用的事,得到像樣的食物,過上穩定的生活。方案奏效的話,甚至有可能他們逐漸不再被認為是貧民,可以結婚,並且得到較好的社會地位。


    這隻是個粗淺的想法,顯然有很多反對其的理由。盡管如此,它還是提出了既能改進流浪漢的現狀,又不給大眾增加負擔的途徑。不管怎麽樣,解決方法將是這一類。因為問題是怎樣解決那些食不裹腹、無所事事者的問題,答案會自動呈現出來:讓他們自種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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