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隨著這兩個哥,煙消雲散。


    “他明知道不行還去,而在昨天晚上,他找我的時候,還跟我說,他有必勝的把握。小凡,對不起。”二叔低著頭說道。


    “那一對蛇人呢?”我問道。不管怎麽說,父親死的罪魁禍首,還是他們。


    “你父親不會白死,雖然沒殺的掉他們,卻再一次的,把他們鎮壓了。”二叔說道。


    知道了一切,我反而又安靜了下來,淚水都止住了,或許二叔是對的,父親也是對的,死,對於他來說,是一種解脫,我抬頭看向火焰。


    朦朦朧朧之中,我放佛看到一身花旦的老娘,一襲長衫拉二胡的父親,那一晚的雙輪明月,那一生的絕唱。


    我想起了九兩。


    人世間,情字最醉人,也最累人。


    第八十五章 林語堂之番外


    林語堂之番外篇


    有一個年輕人,他叫林語堂,跟當年的一個大文豪是一個名字,河南洛陽市,一個偏遠的小山村林家莊的人。


    空有一個文豪霸氣的名字,卻沒有在文學上能有什麽造詣。


    他有一個老爹,銅煙袋,黃板牙,二十年如一日的渾身皺紋如同老樹盤根,抽著旱煙袋子,沒有人知道他老爹在想什麽。


    林語堂卻知道,他的老爹林老麽,是一個極其厲害的人,他在下棋,他會在不知不覺的時候,整個人就暈倒幾天,村兒裏的赤腳醫生根本就查不出病因,開了草藥吃了,沒用啊,偏方也找了不少,同樣沒用。


    家裏窮,那個黃板牙的老爹似乎也心疼錢,說要去大醫院看看,他也不同意,不過就這樣挺好,因為老爹林老麽除了偶爾昏倒之外,真的沒別的毛病。


    林語堂是個懶散的人,懶散的人追逐懶散的生活,他知道自己的老爹,不是一個普通人,那隱藏在黑色皮膚下的小眼睛,是不是的看著遠處愣神,這說明了一切,可是,這跟林語堂有什麽關係呢?


    他隻是一個偏處於林家莊的一個人,沒有見過天,自己眼中的天,就巴掌那麽大,混吃等死而已,何必去問?


    老爹看起來是隱藏著心事,但是隱藏心事多累啊對不對。


    因為他從來就沒想去知道,也不想那麽累,所以在那一晚上,他那個似乎一直以來都把心事藏在心底的老爹忽然告訴他了很多真相,什麽林家為天下先,為天下安,等等等等的話,這些話,一般人聽了會馬上豪情萬丈,可是林語堂沒有,他本身就是個極其懶散的人,何苦來哉?天塌了,不是還有高個子頂著麽?


    第二天,這個叫林語堂的慫包年輕人,就走了,離家出走,毛病吧?我一個小農民,要什麽沒什麽,我想那麽多幹嘛?


    你是我爹,我不想招惹你,我躲遠點還不行?


    他就這麽走了,在窮困潦倒的時候,進了一個戲班兒。混口飯吃,起碼餓不死不是?


    然後他看到了她,一身大青衣的她,美豔無雙,那胸挺的,那屁股翹的,家裏老娘可是一直在說一句話,頭大聰明腳大英雄,屁股大了生兒子,這丫頭帶回去,絕對討人喜歡。


    正跟每一個青澀少年心中都會有一個女神夢一樣,害羞,膽小,不善言辭,每天過的迷迷糊糊的林語堂終於不邋遢了,會在早上對著戲班兒裏的銅鏡,用水把頭皮抹的油光噌亮的,走在她麵前的時候,腳步都是飄的,要是她能看他一眼,那他娘的一天不吃飯都成,多大事兒啊不是?秀色可餐這個詞林語堂雖然不知道,但是他懂。


    戲班兒裏終於發份子錢了,他跑了十幾裏路,草鞋磨破了三雙,買了一小盒的胭脂水粉,戲班兒本身就是小牌坊,這姑娘不化妝也好看,化上戲妝之後也是美豔傾城,但是有了我這個胭脂一擦,那絕對是要驚掉一地眼珠子的吧?


    胭脂盒子上滿是汗,長這麽大,林語堂還沒跟這麽好看的姑娘說過話,禮物是買回來了,但是小夥兒想給不敢給啊,每一次,抽自己十幾巴掌,可是真的站在姑娘麵前了,手心全是汗,別人問一句有事兒麽,馬上就落荒而逃了,他娘的,這小心髒跳的,老衲真的受不了啊。


    這個胭脂一星期沒有送出去,就不用送出去了,女神有人了,戲班兒了化女妝足以驚豔全場的一個男人,俊俏,誰都知道,林語堂也知道,之前還會去捏捏他的臉蛋,說你一大老爺們兒的,皮膚這麽水嫩,你老娘生你的時候,是不是就是個姑娘,然後拿泥巴捏了一個小兄弟給你安上了?


    生活對林語堂,沒有太大的改變,或許最大的變化是,以前他偷看她一個人吃飯,滿臉興奮,那一張一合的櫻桃小嘴足以讓他醉掉,要是她破天荒的對他笑一下,絕對玉米麵窩窩,能多吃三個,多硬的都成。


    以前是偷看,現在也是偷看。


    以前看的是一個人,現在看的是一對人。


    姑娘愛笑,以前看到戲班兒的人都會笑,現在,卻隻對那個俊俏後生一個人笑。


    每個人都知道,那個大胃王的林語堂最近瘦了,拉二胡也走神兒,但是沒人知道為啥。


    那一晚,演出前,他看到那個俊俏的後生跟她親了個嘴,心裏那叫一個不是滋味兒,林語堂想走,看到心疼蛋也疼,走了吧,走了得了,可是走到一家農院兒的時候,看到窗台一瓶酒。


    他去拿了,留了兩毛錢,不喝酒的他不知道價錢,但是估摸著,估計是夠了吧?


    那一晚,演出前,從來沒喝過酒的林語堂喝光了那一斤瓶的白酒,那時候還比較實在,一斤就是一斤,不會隻給你九兩。


    林語堂醉了,一塌糊塗的,口袋裏的那一盒胭脂還他娘的沒送出去呢,怎麽就送不出去了呢?


    他醒的時候,有點渴,醉了一場等於死了一次,也整明白了,不管是自己騙自己也好,真整明白了也罷,飯得吃,水也得喝,回戲班兒吧,大不了自己少看她幾眼就成了,不會掉塊肉,不是麽?


    回去之後,他見到了她,隻不過這時候是個死人。


    死的一點都不好看呢,吊死的人,眼睛凸著,舌頭伸著,這是他看過她最難看的表情,可是卻變不回來了。就算現在把胭脂塗到她臉上,她也不好看了,不是麽?


    誰也不知道,戲班兒裏死個人,為啥拉二胡的林語堂哭的跟死了親娘似的。


    因為他他娘的喜歡她啊!


    林語堂走了,飯可以不吃,水也可以不喝,仇得報,姑娘是被當時想要糟蹋她的生產隊隊長給糟蹋的,死的時候都不肯閉眼,那俊俏男人不肯去報仇,還說什麽冤冤相報何時了,他得去,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圖了個啥,是以什麽身份去的?不管為啥,都是要去的,因為他想去,那就去了,別人怎麽看,那不重要。


    他盯了那個生產隊隊長幾天,那人膀大腰圓的,他還不一定是對手,他在路邊藏了一星期,機會得等,殺完這個人,就回林家莊,盡孝吧?林語堂這麽想道。


    機會從來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他等到了,那個人喝醉了,哼著小調叫著張寡婦的屁股白又白的在路邊兒走著。


    月黑風高,這他娘的剛好是殺人夜啊!


    他沒刀,就有一個削尖的木棍兒,但是他認為自己能成,他殺過豬,剖過野兔,心髒在哪他知道,刺過去,興許那姑娘在那邊兒,就閉上眼了吧?


    他衝了過去,卻被打倒在地。


    自己果真不是一個職業殺手,盯梢時候都被別人發現了,這是給自己設了一個套讓自己鑽呢,棍棒不要錢一樣的打在他的身上,可是他不覺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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