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象上一次救楊宗寶一樣,九郎也是先建立好了補給基地,才讓二姐夫秦明,帶了從未出過門的五十個年輕男丁,又讓八姐帶了五十位能說會拉的女下人,一起騎馬,用了三個晚上,到了陳州基地。


    經打聽,包大人還未到,楊九郎給每人發了五百兩銀票,二姐夫和八姐各一千兩,讓他她們換上便裝,用楊家寨的公款,去陳州體驗生活去了,“沒有重大信息,不要回來”。


    眾人離開後,楊九郎做了兩個小菜,切了盤牛肉,一邊喝酒一邊回憶著前世關於《鍘包勉》的兩個不同的版本。


    《鍘包勉》是京劇裏麵著名的劇目,主要是講包公的親侄子犯了法,包公沒有顧及親戚的關係,反而大義滅親鍘了包勉的故事。


    包公的親侄子包勉,在某縣擔任地方官,但他仗著自己的權勢竟然貪贓枉法,最終事情敗露,而案卷經過幾個展轉,最後到了包公的手上,而包公在看完案卷之後,非常生氣,因為他是自己最疼愛的親侄子,反而不知所措。


    細節是,包公在劇目中自小就失去了父親,由包勉的母親撫養他長大,所以稱呼她為嫂娘,嫂娘對他恩重如山,包勉又是嫂娘唯一的兒子,包公左右為難,但是在公私兩難之中,他選擇了前者,最後大義滅親,決絕地鍘下了包勉的頭,又回到赤桑鎮向嫂娘下跪請求原諒。


    這是戲劇裏麵的情節,在真實的曆史上存不存在,無人給出答案,最大可能是,民間為了想歌頌包拯的鐵麵無私而進行編寫的劇情。那麽,真實的曆史中,包公鍘包勉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按照宋朝的律法規定,如果辦案之人與被告人有親戚關係,或者是姻親關係,是必須要回避的。


    包公與包勉是叔侄的關係,如果包公選擇大義滅親,就會觸及到宋朝的法律,也就是說,他明知該回避而沒有去做,因此就又產生了一個悖論,包公是知道該回避卻還要犯法,這怎麽能還說他是“官清如水”呢?


    而根據清代古典名著《三俠五義》第四十六回、四十七回、四十八回,《鍘包勉》內容又不同。


    包公的侄子叫包世榮,是包公大哥的三兒子,原著裏把此段放在了五鼠鬧東京的時候,最後查出包三公子是被冒名冤枉的,因為龐太師設計故意陷害包公,終於洗清了罪名。


    但京劇是口口相傳下來的,你不能完全否認它的曆史真實性,而《三俠五儀》也是出自於清朝,與宋仁宗時代相差了幾百年,你更不能確定它的真相,想來想去,還是自己好好查一下吧。


    而現在僅僅能夠確定的是,故事發生地就在陳州附近,主人公叫包勉,已為官,但絕不是《三俠五儀》中的包世雄,包拯的出身地也不是江南廬州府的包家村,而是離此五百裏之遠的赤桑鎮。


    三天之後,回來了第一位體驗生活之人,“小人查到,包勉乃是陳州鄰居吳州的齊陽縣令,他是包公大哥的獨子,比包大人早出生一個月,兩人自小一起玩耍,一塊讀書,同時中進士,分別在定遠縣和齊陽縣做了縣令,口碑都很好,隻是包拯大人提升的太快,所以,世人很多都不知包勉和包大人的關係,事實上,兩人每年都會見上一麵,關係好得很”,停了停,又接著道,“隻是不知為什麽,包勉今年沒有去看包大人,而且與必定死罪的販賣私鹽也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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