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


    等我醒來,我發現自己坐在牆角,大概是有好心人或鄰居把我當成一個宿醉歸來的醉鬼,煩我擋道,便把我當一塊絆腳石拖到牆邊,我發現已到中午,我的汽車就停在對麵,我清醒過來,細細回想自己的醜行,長歎一聲,我想我已忘記自己的神秘使命,我重新獲得某種為人的常識,慢慢站起,打開汽車門,從車座上找到一盒煙,抽出一支,用汽車上的點煙器點燃,吸了幾口,抖擻精神,頂著仍舊不時襲來的醉意,走回家,坐到沙發裏,鼓起勇氣,去例行公事般地熬過荒唐透頂的新的一天,繼續我與這個世界之間的奇怪的關係,我雖已苟延殘喘,但仍暗下決心:要有耐心,要堅持,過一天是一天,直至把無聊進行到底。


    282


    一次次地,那些無聊讓我陷入惡心,為了對付我的惡心狀態,我給自己製定計劃:每天服用四隻死蒼蠅,早一隻,中午兩隻,晚上一隻,但願蒼蠅能救我的命。


    事實上,在我的房間裏,一隻蒼蠅也找不到,因為蒼蠅早就被無聊的我給打光了,一天到晚在一個房間裏走來走去,給自己找事幹,手裏難免不拎一個蒼蠅拍,再狡猾的昆蟲也鬥不過靈長目的人,這是我的觀點,99年夏季,由於我有充足的時間與耐心,因此,根本用不著去上街買"必撲"、"蚊香片"之類的東西,我寧願親自消滅敢鬥膽鑽入我家的任何昆蟲,而且,隻要發現除我之外的任何一個活物,我必十分興奮,因為總算有事可幹了,我轉動機警的腦袋,仔細觀察、諦聽,那些小飛蟲怎麽可能逃出我的毒手?有時,我甚至不忍心一拍子打死它們,而是決定再與它捉捉迷藏,我發現,其實那些小飛蟲十分容易對付,我隻須發現它,並把門關上,到那時,在那麽一丁點的空間內,小飛蟲是很難與我的蒼蠅拍較量的,如果我不肯通融,那麽等待它們的將是悲慘的滅頂之災。


    283


    那是一段比無聊還無聊的日子,空白的日子,一塌糊塗的日子,回頭想想,連線索都找不到,除了消滅昆蟲以外,我還幹了些什麽呢?我想,使勁地想,如同一個失憶症患者在努力治療自己的疾病一樣,我敲敲自己的腦袋,再晃蕩幾下,希望能掉出些什麽事情,可是,什麽也掉不出來,裏麵空空如也,仿佛有人把裏麵的事情偷走了一樣。


    一定是有人把某些事情偷走了,當然,不可能全偷走,還留下一些,它們存在於我的日記中,我翻開日記,裏麵充滿了有感於生活而發出的汙言穢語,其用詞之肮髒甚至超出我自己的想象,以為是別人替我記的,真沒想到99年叫我這麽不高興,從日記中,我發現自己舊的惡習毫未根除,而新的惡習倒是層出不窮,如果良心真是自己的法官的話,我簡直就可以把自己送進監獄,可即使呆在家裏,享受著比鐵窗生涯還要自由的無聊的生涯,我也沒有覺得有什麽值得自誇的事情,我的良心一定是叫什麽人給收買了,它對我的惡習與惡行毫無感覺,由此,我可斷定,在我身上,根本沒有良心這東西,以後要是有人對我說起我沒良心,出於誠實,我想我一定要忙不迭地點頭稱是。


    284


    99年夏季的一線曙光是認識了一個演員,叫高彭,這個名字代表著他的父親姓高,母親姓彭,他還有個網名,叫做高朋吹雪,由於上網時髦,因此,網名也比真名時髦,於是大家都叫他高朋吹雪,簡稱吹雪,吹雪在戲中時常扮演保持著隨地大小便等鄉土情結但卻十分多情的青年農民,但現實生活中卻與農民毫無關係,他身材修長,皮膚白皙,臉上長著幾個青春痘,穿大袋褲,帶夜視小眼鏡,他曾在大慶的一部電影裏擔任過男主角,過春節時與我相識,當時是在大慶家打麻將,他帶來一個喜愛賴賬的漂亮女友,兩人打一家,輪番上場,像比賽一樣盡快把錢輸掉,好騰出時間相互指責,因此,那場麻將打得兩人大傷和氣,傷到了兩人回去要不盡快上床就會分道揚鑣的地步,事實上,吹雪的女朋友特別厲害,是個二十出頭的悍婦,兩人吵架時,吹雪毫無例外地占盡下風,令人不解的是,趁女友上廁所之際,吹雪竟眨眨眼睛,不安地問我們:"我是不是對她太狠了?會不會傷著她?"吹雪就用這種與生俱來的心理優勢搞得我們瞠目結舌,也許正是因此,吹雪與女友的關係看來十分牢固,按指導消費雜誌的分類,屬於聾子配啞巴之類的絕配。


    吹雪是個一團和氣的熱心腸,山東人,又喜愛四處遊玩,朋友一大把,虧得有他不時打電話約我出去玩上那麽一晚,要不那段時間我非得在家漚出綠毛不可。


    下麵的一則日記記錄了我與吹雪一起度過的一夜。


    285


    今天晚上我正鬱悶得緊,忽接吹雪一個電話,約我去巴娜娜鬼混,大喜,慌忙上路,在迪廳門口給吹雪打了一個電話,吹雪出來接我,並把我帶了進去,我與吹雪上了電梯,然後進了迪廳,吹雪把我領進一個包間,不久,便有一同情無聊者的豪俠過來,手提一個塑料袋給大家發藥,每人一片,我問是什麽藥,吹雪告訴我,叫藍蝴蝶,是一種興奮劑,我用啤酒衝下,過後不久,又追了幾口大麻,於是糊裏糊塗地飛了起來。


    在迪廳,我飛起來以後,電子音樂聽來隻剩下節奏與強弱,身體很容易被音樂所引導而運動,我雖飛起,但仍有一點個人意誌,我仍可以觀察別人,我發現,興奮劑的作用在於,它可以使人假裝忘掉情感、道德倫理、文化等強加於人的東西,隻剩下人的本性。我注意到,姑娘在飛起以後,上身最常做的就是兩個動作,一個是招手,另一個是用胳膊像是擋住什麽似的,而下身的動作是晃動髖部,我認為,姑娘的上身動作表明了她們真正的本質,招手表示她想引人注目,阻擋表示她們的矛盾,即,又想讓人感興趣又不想被侵犯,晃動髖部是性欲的顯示,而男人的表現則不同,一種人與女性一樣,另一種沉浸孤獨中,獨自搖頭,再有就是拉著一個姑娘跳舞,但舞蹈重點在於,他一般拉扯幾下姑娘,姑娘看來非常願意在他的引導下動作,我還見到一個男人把頭紮在一個姑娘的兩腿間使勁搖晃,似乎要鑽進去的樣子,我猜測,那表現出他對子宮的向往,他已對人生厭倦,希望重回母體――我認為,從這些動作可看出,男人最原始的願望在於表現和控製,而女人在於抵抗與服從,兩者相同的是性欲。


    最後要談的是我自己,我發現,藥物的作用時間約五六個小時,在生理上除了讓人感到有些惡心以外,並無其他不適之處,我仍有觀察能力,但不持久,很快,我便覺得音樂很吵,人很亂,過一會,這一切便顯得不堪忍受,於是來到外麵自己的車裏,一個人坐著,雖然有點惡心,但還能對付,我也許是對興奮藥物過分敏感,一段時間內,我感到自己有幾次幾乎失去知覺,我對著儀表盤上的電子表數了一下脈搏,達每分鍾95跳,而頭腦簡直可以說是自動地運轉,思想在我頭腦中飛快地運行,完全不受意誌控製,我在藥力還未消失前,從車上的工具箱裏找到紙筆,把我在藥力的作用下頓悟出來的假思想記錄如下。


    286


    關於神存在的證據――神的存在需要證據。


    我們說出一個詞與另一詞,是靠什麽聯接的?


    是一個詞由於某種奇怪的規則產生出一個詞,還是一個詞自己創造出另一個詞,一個詞接著一個詞的出現,一個聲音接著另一個聲音的出現,一個文字(符號)接著另一個文字出現而出現,設第一個詞是原因,說話結束為結果,就構成一個十分勉強的因果關係,這個因果關係缺少邏輯性,因為詞與詞之間的相互關聯無法弄清,但效果卻是顯著的,(即使是對話,也是一個聲音接著另一個聲音。)這個過程是神秘的,是神存在的證據。


    數學沒有感情,隻是對世界的一種純粹的認識或描述,數學中有一種假定的準確性,使人可以相信,而且,它十分客觀,因此,那是神使用的語言。


    數學是神存在的證據。


    關於物理的各種學說隻在被數學描述過的情況下具有意義。


    對於數學,物理是一種形式,因為在此它可以被當作數學的內容。


    離開數學,物理便流於空談,成為沒有意義的描述。


    人的認識對於物質無能為力,使用數學後,人進入了一個奇怪的物理時代。


    人在這個時代上停留得太久了,必須發明新的、進入物質的角度。


    物理定律中有神的影子,它是一種神的映射,一種無可更改的必然。


    物理定律是神存在的證據。


    化學元素周期表上的空缺表明,神到過那裏,繼而又離棄了這門學問。


    同素異形體表明,分子的構造或然性太多,不夠準確。


    神不存在於分子中。


    音樂不是神發明的,因為音樂中含有感情。


    最純粹的音樂能夠與神接近。


    音樂作為一種純粹的形式,它的意義在於一片混沌。


    音樂不描述任何意義時,神會使用它。


    音樂在描述人的心靈時,它的精確性也令人懷疑。


    現代音樂要麽十分單調,要麽不夠單調。


    總體來說,神與現代音樂沒有關係。


    神的定義:


    神是一切事物的終極原因。


    也許,神是一種對神自身的認識,是一種純意識。


    事物是意識的表現形態(這不是唯心主義),這就如同我們自己對自己的了解一樣。


    思想會自動出現。


    這是神存在的證明。


    一件事物在人腦中是如何形成的?


    這個過程無法解釋,是神存在的證據。


    一件事物為何有那麽多描述?


    這表明,描述本身與事物相距太遠,因此,描述是無意義的。


    思想出現的規律或規則是什麽?


    答案是,神在裏麵起作用。


    從本質上看,任何結論都是盲目的。


    或者說,任何結論都是錯誤的。


    神是盲目的嗎?


    從對於事物的結論中,看不到神存在的證據。


    神如果是一種意識,那麽它很可能是盲目的。


    與人的自由意誌相對,也可能,神有一個目的。


    也許,神的目的在於認識它自己的存在。


    或者,神的目的在於控製或使用一切力量。


    神與力量的關係無法搞清,每一種力量都可能是神本身,也可能是神的一個使者。


    神或者是在創造,無中生有,或者是在毀壞,也就是有中生無,總之,從人的角度看來,神是在做著一件事,不然我們如何能看到那麽多現象,或者說跡象?


    這是神存在的證據。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能夠感受到神,因此,神具有人格,與此相對立的,神也具有物格。物質與神的關係人無從知道。


    從這個描述無法推斷出,人具有某種神性。


    但是,在數學家與物理學家身上,可以看到一種清晰,一種精確,一種簡潔,一種缺少玄虛的表述,這又像是某種神性在人身上起作用。


    必須給出一個定義才能討論人的神性與物性,比如:


    神的人格是:神是一個認識,一個知道,一個過程,一個了解。


    神的物格是:一種遇到外部力量之後的保持。


    相信是什麽?


    相信是一種強烈的幻覺。


    對於人,它是最有力量的一種幻覺。


    具體表現是:人的信念。


    這個幻覺是神存在的證據。


    神是宇宙的意誌。


    神是人的認識的終極,但人不可靠,他會由於某個偶然而終止認識,這時,神就必須找到人的代替品。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神有停止工作的一刻。


    神似乎總在工作著,從不停息,但人卻無從了解神的工作。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人在宇宙中是最高等級的。


    人是由有機物構成的。


    構成人的元素,自然界都有。


    自然界的元素或是質料比人身上具有的要多得多。


    自然界創造了人這麽一種認識,同理,也能創造別的認識。


    神也許有很多選民。


    人太簡單,從構造上看,人由碳水化合物構成,太脆弱。


    隻有客觀的知識對於人才具有價值。


    常識是除人以外,其他動物都有的能力。


    從認識的角度看,常識無意義。


    人的感官所產生的感情是對認識的一個阻礙,因為它隻同人本身交流,而無法與物質交流。


    神沒有感情,感情與認識毫無關係。


    看――視覺,眼睛,顯微鏡,望遠鏡,還有,紅外線儀,光譜儀,頻譜儀等等,哪一種看到形式是物質本身?如何才能"看"到神?


    人認識的方式:


    頓悟:頓悟裏包含的人性過多,因此,頓悟出來的思想缺乏說服力,因而缺乏價值。而且,頓悟本身也隻是一個公設,一個猜測。


    邏輯:邏輯中不含人性,是一種對事物的組織,它比感情更簡潔,更具體,更客觀。同樣,邏輯也建立在公設上,並使公設更清晰。


    邏輯是神存在的證據。


    人性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複雜的,但在具體事物上,人性的目的十分明確。


    神是完美的,是簡潔的,但神的目的不明。


    在認識事物時,人性與神性始終在人身上交織。


    痛苦:認識的本質,也是神存在的證據。


    痛苦起源於人對壞事物的預感,或幻覺。


    對於一個事物來說,所謂壞事,就是使它不能保存原來性質,是使它改變、轉化、異化或是消失、瓦解的一種性質。


    痛苦與快感一樣,是客觀存在的。


    存在:有,相對於無。


    這是神存在的證椐。


    歡樂:人存在的證明。它是主觀的。


    人發明了數學,這是可能與神交流的惟一的工具。


    也可能數學是神教給人的。


    如同大人教給孩子說話。


    事物的演化:


    意誌――宇宙――地球――自然――無機物――有機物――生命――細胞――人。


    人以後也許還有階梯,也許沒有,但最後一步還應回到意誌。


    原因:這個過程最完美,最簡潔,因而,是神存在的證據。


    自由意誌:人與神都有的一種東西。


    自由意誌存在的形式是神存在的證據。


    自由意誌與無意誌是一件事物的兩個方麵,這個事物就是神。


    認識通向兩個方麵――一個是:痛苦――毀滅――虛無。


    另一個是:喜悅――建設――完美。


    神是由這兩種力量綜合而成。


    意識是不是一種力量?


    意誌是不是一種力量?


    意識與意誌,兩者互為對方的表現形式。


    兩者的背後是一種力量。


    力量是什麽?


    命名?


    分析?


    一切事物的原因?


    語言自己會思想嗎?


    思想是語言與神的遊戲――還是――語言自己的遊戲?


    符號比語言更高級――在某種法則的作用下,符號的排列組合之後顯示出的意義是否存在於法則之中?


    不言而喻的事物是什麽意思?


    "我的思想",它的意思是否是我個人的意誌與語言的遊戲?


    想:什麽意思?


    想的方式:因果律。


    想的本質是否在於組織一個可陳述的形式?


    神在現代存在的形式之一:加權資本。


    權力是人格的。


    資本是神格的。


    在現代,資本在擺脫了權力之後,躍升為大於權力的一種力量。


    資本的本質是調節,過程是:創造――調節――滿足――新的需求――創造。


    資本創造很多滿足需要的東西――當滿足之後,資本便創造需要。


    資本是一種積極但盲目的力量。


    資本加權後,形成了一種決定人類曆史的力量。


    權力的目的是開拓空間。


    開拓空間的目的是開拓資源。


    權力所能開拓的資源是有限的。


    資源開采使用完畢之後,權力便會力不從心,讓位於加權資本。


    加權資本的一個例子:


    不加權資本:


    我有一元錢,我卻不能提取。


    加少權資本:


    我有一元錢,我有提取權,但隻能提一元錢。


    加多權資本:


    我有一元錢,但我除了提取外,還可透支一元錢。


    知識與權力結合之後,產生了加權資本。


    現在,知識承擔了權力的使命,知識中的實用知識,也就是技術,正在開拓新資源。


    資源有限,因此,就必須發現新的資源,這就靠發明新的知識。


    合理地使用調節資源:要靠加權資本,所謂商業,就是這麽回事。


    加權資本是我能看到的一個新事物,有史以來,人類隻在這個時代出現了這件事。


    資本最終是否能從一切角度調節人,從而把人異化成一種認識的生物呢?


    資本是盲目的嗎?非理性的,還是理性的?


    資本的內部鬥爭:理性,非理性。


    理性勝利:人將變成(進化)成一個認識的存在。


    人隻是認識的一個階段。


    人無法超越空間與時間。


    時間與空間是人創造的認識形式,除此以外,沒有意義。


    人要超越時間,就先要超越空間。


    如果人會變成一種有實體或無實體的認識,這樣就會長生不老,人就可超越時間。


    認識沒實體,空間中若沒有實體,也就會取消空間,從而超越空間。


    感官不可靠,這是確定無疑的。


    世界的本質絕不是一個畫麵,也絕不是一個聲音,也絕不是一種有關軟硬的質感,更不是一種味道,更不是一種感覺,一種觀念。


    世界的本質更像是一個定律,一個百分之百有效的定律。


    在世界的本質中,絕不存在意外、偶然之類的東西。


    速度、節奏與音色構成了聲音,對於人,它能傳達一點信息,比起符號來,這類信息缺乏價值。


    資本有積極與消極兩個方麵。


    人現在處於毀壞破壞解構階段,它的特征是:技術發達,思想退化。


    資本解構了一切,直到標準。


    美被瓦解了。


    倫理被瓦解了。


    道德被瓦解了。


    直至瓦解到思想――資本也許就到了末日。


    過去,一個事物,不在一個方麵有意義,總會另一個方麵有意義,現在,事物對於資本,隻在金錢方麵有意義,從而瓦解了其他意義。


    資本與思想遭遇時,資本可能被認識,也就是說,被消解。


    認識消解一切。


    認識不知能否消解神意?


    人會再次建立標準,那時就會到達一個建設的階段。


    人必須建立一種與神直接對話的語言,以便有機會傾聽神吐露的秘密。


    作為認識的生物,一旦人知道了神的秘密,意味著人的使命完成,人便不必存在,但也可說是神直接要人消解。


    或許,認識與神重合。


    或許,認識取代神。


    這是終極。


    是無?還是有?是否終極不是一個存在,而是一個虛無?


    也許,生命比想象的還要有力――還要積極。


    生命不夠簡潔,太羅唆。


    生命,一種積極的力量。


    神的力量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也許兩者都有。


    神的秘密是什麽?


    通過對後現代社會的觀察,我認為,種種跡象表明,我們已處於資本的控製之中,加權資本已取得了第一位,但人們還未意識到。


    資本是個怪獸,它把我們帶向未知,資本取得成功的速度很快――現在它已滲入人類的大腦――學術機構。


    科學不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是人類的好奇心。


    惡心。心慌。


    藍蝴蝶讓我很興奮,寫下上麵的文字。


    我還有更多的想法,更多討論,但我已不再想記下去了。


    就到這裏。


    287


    兩天後,我把那幾頁假思想拿出來,冷靜看過之後,認為毫無價值,除了連篇的顛三倒四的昏話以外,別無其他,甚至連一個稍稍完整的表達方式都算不上,而且,就這麽些昏話,還是我日常看書思考的一切碎片,根本沒有什麽新的發現,其作用隻能供擅長思想的人取笑而已。


    兩天後的日記中還有一些自我分析,頗能說明我那時的狀態,放在下麵:


    我認為我不適合用興奮劑,我認為它是那些平時不習慣思考的頭腦的良藥,而我不行,我最興奮的狀態不在於形體表現、性欲、控製之類,而在於表現頭腦中的思想,當思想在我頭腦中硝煙彌漫時,我沒有感到放鬆,而是感到一種思想的痛苦與快感,與我平時具有清醒的意識時並無兩樣。因此,我推斷,在我個人的生活當中,我以為無所謂的精神生活,實際上已占據了不少世俗生活的領地,我在長期的孤獨中,漸漸變成了一個現實生活的思考者,而不是生活者,這使我有時越過了普通生活,也就是說,被普遍意義上的生活拋之門外,這樣的效果是,我很不快樂,我對知識分子的生活方式不熟悉,通過東拚西湊的自我教育,慢慢地有了一點叫我莫名其妙的精神生活,我想,這不對頭,會讓我變成一個精神病患者,因為精神生活不符合我的天性,對我來講,如果我相信精神生活,那麽,我便會墜入狂妄,而且,對我來講,最好的生活是從容不迫的市俗生活,有點錢,有點時間,有點色情,有點可談論的話題,有點能夠分享這一切的朋友,如此而已,而且,由於我缺乏應有的訓練與準備,精神生活的痛苦多於快樂,我對痛苦十分畏懼,因此,我要極力爭取擺脫,甚至,前兩天的經曆,使我審視自己的生活之後,決定努力改變一下現狀,我想我應立刻投入行動,我的行動最好是繼續爭取拍戲,多做一些事務性工作,多多與人在一起,創作和拍攝一些輕鬆的東西,好讓我自己感到更自在,除此以外,我還能如何呢?


    288


    後來,我又磕過幾次藥,發現磕藥生活枯燥空洞,十分單調,沒什麽意思,這事兒也就不了了之了。


    289


    由於經常寫作,我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所謂作者的想像力,我認為,想象力即幻覺――那些預言家就是受幻覺強烈襲擊的人,他們的預言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根據,他們隻是在講出他們的幻覺,充滿豐富幻覺的作品令我很反感,認為那是不負責任地把胡言亂語當才能,有些蠢貨竟還理解地說,那是對生活真相的隱喻,去他媽的吧!放著真相不直接說,轉來轉去地瞎隱喻個什麽勁兒呀,也不嫌麻煩!但凡誰要是想在我麵前賣弄什麽一錢不值的想象力,我都叫他走人滾蛋,什麽東西!自己胡思思亂想想就完了,為什麽還要寫出來發表浪費別人的時間呢?可以說,對於異想天開的作家,我避之惟恐不及,要是我說話算數的話,一定叫他們統統去見鬼,寫到這裏我直後悔前麵提到的博爾赫斯,把他與中國謎語作者相提並論真是高抬了他,謎語還有被猜出來的時候呢,而他炮製幻覺垃圾卻實難猜透,他蒙人可真有一手,當然,作為一個文體學家,他也後繼有人,更多新秀將會把他昏話連篇的作風發揚光大,這一點我是不會懷疑的。


    可我懷疑另一點,那就是我的寫作,到底裏麵有多少是幻覺呢?


    搞不清,就像搞不清那些遍布世界的宗教到底是算集體迷信活動還是算集體審美活動一樣。看來,就任何一件事,說說自己的觀點很容易,而按照自己的觀點做出來卻很難保證,也就是說,說一套做一套完全是社會守則,它置身於人的能力之外,放之四海皆準,唉,如此說來,我犯不著擔心我說的是什麽了,因為無從著手,我隻須不斷地說下去就成,管它呢!反正我要寫的是一本名著,名著的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吸引不管什麽人的注意,而不是什麽追求真相,再說我還能這麽寬慰自己――反正寫名著與追求真相也不一定矛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而且,我注意到,既使是我自己的好惡也受著心情的影響,心情好的時候,我甚至能寫一篇論文證明這個世界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心情不好的時候,我看誰都不順眼,連把《聖經》當色情小說讀的興致都沒有。據我觀察,所謂客觀地寫作也不過是一種願望罷了,誰去關心能否做到呢?


    重要的是,我要接著寫,接著寫,寫嗡嗡,寫一個姑娘,寫我的生活,我的市俗生活,我的精神生活,寫那些沒邊沒影兒的事情。


    290


    99年夏季一過,天氣變得涼爽起來,一天夜裏我接到嗡嗡的電話,她高興地告訴我,她花了1300塊錢在宿舍裏裝了一個電話,現在,她可以隨便打電話啦。隨後,她又告訴我一個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她今天白天陪一個同學到西單去逛商店,把錢包丟了,裏麵有1000多塊錢,心裏特別特別不痛快,加上裝電話,裏外裏3000塊錢都沒了,"心裏一點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她一字一頓地說。


    "那怎麽辦呢?"我問她。


    "你安慰安慰我就可以,要不然,我就會覺得自己沒有人關心,沒有人愛護!就會很不高興!"她說。


    "那我怎麽安慰你呢?""你又明知故問是不是?""我可是真不知道。""那好,再見。"她假裝生氣地按下一串她那頭的電話數字鍵,以加重語氣,當然,我這邊的聽筒裏傳來一陣刺耳的怪響。


    "那我接你去吧?""那好吧――"她拖長聲調,聲音清脆地說道,"快點來,一起享受享受。""享受什麽?""享受就是享受嘛,你還羅唆什麽,快點來吧,我一會兒到門口等你。"


    291


    事實上,我完全不用羅唆,我知道嗡嗡指的享受是什麽,那就是跟我在一起,我想,她的這種享受觀有問題,非得有一天,我倒了大黴,她就會懂得跟我在一起也會走向享受的反麵,我是說,受罪。


    閑話少說,我把車開到嗡嗡團裏,下了車,向著一排關著門的小平房喊了幾聲,一個門開了,嗡嗡蹦蹦跳跳地出來,一直走到我麵前,抬腿踢了我一腳,嘴裏說著:"是不是躲著我,不敢見我呀!"又用手指點了一下我腦門兒,你以為你把我趕走了就沒事兒了?"接著挽起我的一隻胳膊,笑嘻嘻地說:"老怪,咱們走,一起去享受享受。"我們走到汽車邊,上了車,嗡嗡把頭頂到我胸前,然後小聲說:"人家心裏可不高興啦,上個月演出了一個月,錢全丟了,就買了一雙襪子,才8塊錢,衣服也沒有買成,隻有跟你在一起享受享受才會好。""那我們一起吃飯去吧?""不餓。""那我陪你在這附近散散步。""沒力氣。""那我陪你聊聊天兒。""沒興趣。""那我叫上老巍,咱們仨一起去看電影。""不願意。""那我帶你回家。""不去。"她白了我一眼,拖長聲調說,"快走吧――"隨後她把頭扭向車窗外,得意地"吱吱"笑了起來,活像一隻大老鼠,我知道,出於習慣勢力,她又想對我撒嬌了。


    292


    習慣勢力,也許那是生活中惟一值得慶幸的內容,我成年後,知道很多事物諸如飲食、穿衣、談話等等無不出於習慣勢力,沒有習慣的控製,我的生活就會更加混亂,沒有習慣的安排,嗡嗡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不會想到要對我撒嬌,隨著歲數變大,我認識到,習慣是一種對司空見慣的生活內容的熟能生巧,它如同條件反射,如同本能,從根本上支持著我繼續耗在這個世界上――這明明是耍無賴麽!因為隻要我不自作多情的話,就會意識到,這世上有我一個不多,沒我一個不少,所以嘛,好習慣壞習慣都是我的致勝法門兒,添一個是一個,我可不能輕意改掉我的任何習慣,那樣,我的生活內容就會減少一大塊,這種對自己的缺德事兒我可不能輕易做出來――我最好是寫一首名為《我親愛的惡習》的歌,時常唱給自己聽聽。


    但是,這首歌一定不好聽,尤其是嗡嗡在向我彈出有關撒嬌的調子的時候。


    293


    我與嗡嗡回到家,看著她進屋後十分熟練地開燈、放下小背包,並把它掛在門口的衣架上,又脫去外套,也掛在衣架上,再脫去鞋,從鞋櫃裏拿出拖鞋穿上,進屋後,她插上電熱暖瓶的電源,隨手用遙控器打開電視,然後回到廚房,打開熱水器,又跑到洗手間洗澡,出來穿上一身幹淨而貼身的棉布衣服,用那把她用慣的藍色塑料梳子梳著頭,走到我麵前,調皮地向我眨眨眼睛,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就如同她天天仍到這裏來一樣,我感到有些難過,當然,這不是出於習慣勢力。


    "你要喝什麽,水開了,我給你衝。"嗡嗡坐到餐桌前對我說。


    "紅茶吧,你呢?""我也喝紅茶。""那為什麽?""你喝什麽,我就喝什麽。"嗡嗡往一個小玻璃茶壺裏倒進開水,然後放入一袋紅茶,抬手從放茶杯的架子上拿出她的茶杯與我的茶杯,分別倒滿,她往我的茶杯裏放入一小塊方糖,用一隻小茶勺攪了攪,把杯子遞給我:"給,喝吧。"我坐到她對麵,與她一起喝茶,隻見嗡嗡喝了一口,看我一眼,揚起頭來,伸了一個懶腰,長出一口氣,隨口說:"真是享受!"我笑了一下。


    "你笑什麽?"她把茶杯往桌上頓一頓,"告訴你,我現在不高興了,你倒是天天在這裏享受,我呢,把錢包都丟了,哼!""這有什麽享受的,不就是喝杯茶嘛。""就是享受、就是享受嘛,"她說著起身,從對麵走過來,一下坐到我腿上,摟住我的頭,揪了揪我的耳朵,"你說你是不是天天一個人偷偷地享受?""不是。""你再說!你再說!我告訴你,我已經不高興了!"我知道,每當嗡嗡說我不高興的時候,實際上,她都很高興。


    "你坐椅子上好不好,把我腿都坐麻了,一會兒成瘸逼了誰管?""我就坐你腿上,就坐你腿上,我告訴你,今天我心情不好,你得好好照顧我,你一會兒還要給我做飯,不許趕我走,請神容易送神難,你把我接來,就算你倒黴,知道嗎?"她假裝出一副蠻橫的樣子,用手在我臉上指指點點,就像是在訓我。


    "你餓嗎?""一會兒就會餓。""那我做飯去。""做什麽?""我有印度咖喱,咱們吃咖喱雞塊,米飯,配西紅柿牛肉末湯,怎麽樣?""好啊好啊,"話音未落,她忽然挑起眉毛,生氣地說,"我不吃了!""為什麽?""你一定趁我不在的時候老和別的姑娘吃,要不怎麽眼睛都不眨就能說出要吃什麽呢!"我做了一個鬼臉,沒理她,走進廚房,她跟進來,抱住我的一條胳膊:"老怪,你說你是不是?""是什麽?""你是不是老躲著我跟別的姑娘一起享受,是不是?""不是。""一定是,一定是,"她在我麵前上躥下跳起來,且手舞足蹈,"你茶都沒喝完就跑到這裏做飯,就是想躲著我,人家錢包都丟了,也不安慰安慰人家。"我抱住她,吻她,她臉上露出笑容,我鬆開手,她說:"可是,我還是不高興。""又怎麽了?""我――我――"她支支吾吾,似乎想不出來有什麽不高興的事情了,隨後她甩開我的手,"我不理你了,媽叉兒的,我看電視去了。"她誌得意滿地扭出了廚房,我知道,她撒完嬌,就會十分高興。


    294


    夜裏,我們睡在一起,亂搞時,嗡嗡還哭了,盡管她沒有出聲,我還是從她臉上的眼淚中發現了這一點,我想,她也許想我了,也許,她居然也長大到了解傷感的年齡了,我沒有對她提這件事,她已20歲,仍像一塊豆腐般的柔軟,她的身體仍然多情而可愛,她睡起覺來仍然悄無聲息,她身上仍散發出香噴噴的氣味,一句話,很久未見,她仍未改變。


    我睡不著,下了床,穿好衣服,來到廳裏,關上兩道門,打開音響,一個人聽音樂。


    一整夜,我聽著舒伯特的三重奏,他的編號898的樂曲如此富於人性,那麽甜蜜,那麽憂傷,那麽消沉,那種從音樂中流出的情感在我聽來十分動人,仿佛我與舒伯特本人在黃昏之中,在喝下幾杯美酒之後,默默地徘徊於河邊,渾身上下被暖意簇擁著,此刻,我們肩並肩地走著,身上背負的人生不再冰冷,不再堅硬,而是以一種柔軟多情的麵貌出現,此刻,我寧願在他的音樂中沉醉,就像一條魚願意在水中遊弋一樣,我暫時忘記多日的疲倦與沮喪,被幻覺中多姿多彩的人世間所吸引,陷入糾纏不清的情感之中。


    295


    第二天天剛亮,我睡去了,嗡嗡大概是中午起的床,我起來後,發覺屋子被她收拾得幹幹淨淨,她還拉著我看她擦過的角落,並用責怪的口吻對我說:"老怪,你以後也收拾收拾屋子,那麽髒。"


    到了晚上,她照例拉著我坐在一起聊天,奇怪的是,嗡嗡非常喜愛跟我聊天,貧嘴也罷,東說西說也罷,隻要是跟她說話就行,她對我講起她們隨歌舞團到外地演出,講起她們同學誰和誰又吹了,誰和誰又好了,並不時看我一眼,說:"反正你也有她們的電話,看,這不是機會來了,還不趕快打去,臭流氓。"她總是這樣,我是說,故意帶著愛意把我說得特別可恨。


    她還刺探我,套我的話:"這一段我不在你過得不錯吧?""還行。""行什麽行!說,都操了哪幾個姑娘,有沒有我們班同學?""沒有。""胡說――你成天到晚打她們主意,以為我不知道呀!""哪兒輪得上她們呀。""喲!你行呀――早晚得上性病,病死你!"奇怪的是,由於她的視野隻停在她們團裏,因此,隻要是她知道我沒有與她的同學有什麽關係,她就放心了,別的她倒不太感興趣。


    隨後,我們又聊了些別的,電視新聞啦,明星私生活啦,拖拖拉拉地說了一晚上,最後,她像是說累了,忽然說:"我怎麽覺得一切都那麽沒意思呀!"此言一出,我也頹了,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是,這話是出自嗡嗡之口,一個20歲的小姑娘。


    296


    接下一天,她接到同學電話,要她回團排練,臨走時,她有些戀戀不舍,但還嘴硬:"我告你老怪,我可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你別以為能把我甩開,我就賴著你,跟你死磕,你聽清沒有?"


    297


    接下來以後,她仍不時要我去接她,有時,我叫上老巍,我們三人一起出去吃飯,駕車兜風。


    對於我們倆的關係,我對她也有過暗示,比如,我問她最近是否交到什麽男朋友,嗡嗡始終對這句話反應強烈,有時她大嚷大叫,說我不要她,趕她走,還有時,她有點自怨自艾,偷偷地哭泣,並對我說:"可是,你已經把我給操了,反正也不值錢了,我就跟你這兒賴著。"更有時,她對我不理不睬,置若罔聞,一生氣就半天。


    總之,她就如同一塊貼在我傷口上的橡皮膏,貼著多餘,撕下來又讓我疼痛,因此,我一直不知如何才好,但有一點我很清楚,嗡嗡留戀的是我身上的假象,我並不具備她喜歡的那些東西,我知道我會一再傷害她,因為她正處於人生的早期,她盲目地相信世上有一種使人們朝夕相處的情感,而我卻早已不相信了,並且,我不願意撒謊。


    也曾有過幾次,嗡嗡以她的可愛深深地打動了我,甚至讓我暗下決心,我想過,也許我這一生都不會快樂,但看來我有能力讓嗡嗡快樂,既然如此,那麽,為什麽不讓她快樂下去呢?這又不費我什麽勁,我隻須不再去弄新的姑娘就可讓她滿足。


    但是,事過境遷,我便會懷疑自己是否能堅持下去,而且,嗡嗡是否會長久地滿足於此呢?答案令人灰心。


    298


    這不是一本叫我倒胃的純情小說,我也沒有絲毫在寫作中言情的打算,純粹的情感故事也許能打動很多無知的蠢貨,但別想讓我與那些著名騙子一起用情感去搭建莫須有的空中樓閣,我已30多歲,再恬不知恥也不屑於用情感來欺騙自己與別人,我寫作,是用文字來尋找一種形式,一種關於表達的形式,通過這種形式,我希望自己能發現點滴的生活真相,這是我的個人願望,這個願望在我寫作時,十分可悲地始終沒有得到滿足,也許,這對破除我對寫作的迷信有好處,但是,我深深意識到,情感,作為泛上生活表麵的陳渣,無疑擁有為數眾多的信徒,連我自己都無法不把情感注入到文字中去,這使得我的寫作變得毫無意義,因為它無法始終麵對一種真實的存在,主觀上,我不想當一個貌似無知的說謊迷,但我發現,由於無能,我一點正經事也沒做成,寫作這件事,隻是被我用來填補了一些我的空虛時間,我想我是利用了寫作,但利用得不夠好,這表明我十分沒有出息,失望之餘,也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真麵目,看來,除了荒唐地與騙子們一起爭名逐利以外,我不可能有所作為了,事到如今,我手邊剩下的事兒隻是諸如攀比攀比類似昆德拉之類的暢銷書作家,或是看看諸如達裏奧。福之類的粗俗藝人的笑話,瞧著他領著一家人夾塞兒擠進諾貝爾獎大騙子的行列,不以為恥,反而傻逼到以為真的在糊口之餘搞成了藝術,這一切,對於我的生活來講,也算是一點無聊的樂趣。


    299


    人類的狂妄由來已久,比如前世、來生這些概念,盡管沒有一絲一毫證據表明這些事物確實存在,但人們仍舊願意相信它,這種無法理喻的一廂情願,可表現出人類情感的可笑之處,即在情感上,人們是多麽地願意相信自己離奇古怪的意願,而把真相放在一邊。


    在我看來,情感的首要特點就是一廂情願,這種一廂情願平空而起,肆無忌憚,它表現出情感的荒謬與可笑,情感為我們的存在找到一個又一個理由,在情感的作用下,這個世界被描繪成這樣或那樣,真的或假的,美的或醜的,善的或惡的,其目的無非是為人生找到一個可以一過的借口,最討厭的一種情感便是好奇心,它以探索這個世界為樂趣,不管遇到多大的痛苦,都能被好奇心所理解,不幸的是,所有的情感都是人類的一廂情願,這個世界並不因人的情感而存在,更與人的情感毫無關係,我可以這樣說,世界對人的情感漠不關心,我還可以更準確地描述這件事:這個世界與我們的一廂情願毫無關係,行星不依我們的情感而運動,恒星發出光然後冷卻,與我的情感沒有聯係,情人離我而去,與我的情感沒有瓜葛,我在變老,我在死去,這與我的情感仍無關係,事實上,我的情感是如此依賴於這個世界,一場洪水衝毀我的家園,一次地震使我的親人慘死,這使我的情感受到震動,我的情感被這個世界牽著走,它戲弄嘲笑著我的情感且永遠充滿惡意,這才是真正的事實,難道不是嗎?


    讓我們承認吧,情感是人生的賴皮臉之處,它是那麽卑賤地向著這個世界搖尾乞憐,希望得到憐憫與安慰,而這個世界卻對這種一廂情願不屑一顧,難道懷有情感的人們不覺得可悲嗎?


    300


    我還注意到,在精神生活中,情感幹了很多混淆黑白的事情,它敗壞了人們的欣賞趣味,使人們把注意力過多地集中在那些不須艱苦的腦力勞動就可輕鬆到手的漫談之上,並傻乎乎地自以為得計,真是無法弄!下麵我就隨手談談臭了街的"真善美",用以說明情感給人們的精神生活帶來的災難,雖然我知道,這種談論對於麻木不仁的家夥是不會起作用的。


    通過觀察與思考,我相信:


    未被發現的美是冷漠的,不具情感的,它讓凡人無法領略,甚至讓人望而生畏,它是一種神秘,一種懷疑,一種冷靜而客觀的假象,美一旦被冒險揭示,就會走向它的對立麵,成為一種美的製度,美的暴力,一旦被這種暴力征服,我們就會成為匍匐在美腳下的乞丐。


    對於這種美,我想到的例子是一個未被發現的數學公式,或是一個物理定律。


    已被發現的美被人賦予了太多的情感而毫無價值。


    善也不具情感,因為它的終點是一種判斷,如同對一個命題真偽的判斷,如同道德判斷一樣,它隻有對與錯,準確與不準確,它同樣也是冷冰冰的,如同我們置身於其中而其毫不知情的宇宙一樣,它十分神秘,令人望而生畏。在人類的曆史上,善至今仍是一種理想,一個空缺,沒有一種知識價值體係能把善收入帳下。


    對於這種善,我想到的例子是一個有待證明的數學命題。


    已被發現的善也被人賦予了太多的情感而變得十分空洞,毫無意義。


    對於真,我想,它是假象的代名詞,在真所存在的一切領域中,它竟肆無忌憚地欺騙著人的理智,使人們一次次上了經驗的當,因為在"真"的領域裏,被賦予了最多的情感色彩,我們寧願相信我們腳下的土地是踏踏實實的,我們寧願相信我們的感覺、知覺,我們甚至為其創造各種觀念,這一切,表明我們是多麽怯懦和可笑,我還是實話告訴你吧,在人類的知識領域內,我們至今仍未獲得關於真的半點認識途徑,我們隻是漫無邊際地胡猜亂撞,我們隻是煞有介事地坐在假象的黑暗中,虛頭八腦地猶豫不決而已。坦白地承認吧,人類是一種十分低級的生物,根本沒有能力去認識那使人萬劫不複的真相。


    對於真,我想到的例子是一個對世界的邏輯認識係統,它涉及的知識還未曾被全部發現。


    已被發現的真同樣因為被人賦予了太多的情感而變成了真的對立麵。


    另外,我再次強調,真善美不是一種情感,不是一種意願,而是一種知識體係,是關於這個世界存在的客觀性認識,所有的藝術與真善美毫無關係,雖然藝術打著真善美的旗號在世間行騙已久,藝術倒是有這個傳統,但千萬不要再繼承下去了,做為感官方麵的享受,波普藝術已提供足夠的材料,誰要是在精神上接近了藝術,那麽,這個人就一定是瘋子,一般瘋瘋就是所謂的妄想狂,就是藝術大師,瘋得狠點兒就是預言家,兩種瘋法都令我反感,真善美做為一種或幾種信念存在於人的頭腦裏就夠可笑的了,就不要把它們往藝術上毫無必要地強拉硬扯了,那種提法與一個農民提到觀世音並無二致,我想,這方麵我就不用舉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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