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洛克在醒過來之後,感覺一陣神清氣爽。


    畢竟,因為搗毀紐約兄弟會而帶來的麻煩事情,已經解決掉一個了。


    至於剩下來的神盾局?


    還是那句話。


    他敢打擾洛克的生活,洛克就敢讓他沒有任何生活。


    和前幾天一樣。


    洛克開著自己的R8,路過格溫家,等格溫出門之後,一前一後的朝著中城高校那邊開去。


    “呦。”


    學校停車場,已經好幾天不見人影,跑去拉斯維加斯參加什麽比賽的肯姆,看見洛克之後,眨了眨眼睛:“聽說你又換車了,自己買的嗎?”


    洛克被綁架的事情,肯姆已經在拉斯維加斯了,不過,還是發了短信,表示自己的關心的。


    洛克笑了笑:“好久不見,肯姆,保險公司賠的。”


    肯姆楞道:“還沒和你解約啊,保險公司?”


    洛克:“……”


    很好。


    就憑你這句話,你命中注定的那趟巴黎你是去定了,你要是敢不去,老子把你打包丟進飛機裏麵去。


    好好去巴黎體驗一下什麽叫做人世皆苦吧。


    洛克心中如是想著,但,表麵微笑著說道:“很遺憾,並沒有,而且,他們表示,如果我的車子再被那個殺手給借走的話,請務必第一時間通知他們,他們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賠付,說是給我一個三小時快速賠付的快捷通道。”


    肯姆張了張嘴,看去自己的閨蜜格溫:“真的假的?”


    格溫搖了搖頭。


    當然是真的。


    那場紐約版本的速度與激情之中,很顯然,憑借著對熱點的把控,最大的贏家就是保險公司還有在瑪莎拉蒂和猛禽之前反應過來的奧迪公司。


    洛克專門查詢了一下,這幾天,紐約城奧迪車的銷量暴增百分之五十。


    很顯然。


    在大部分的紐約人眼中,隻要事情沒有落在她們頭上,她們還是很崇拜個人主義的,一個帶著墨鏡酷到無邊的殺手也可以是她們心中的超級英雄的。


    這就很扯淡了。


    走廊中。


    格溫打開櫃子之後,看著旁邊的同學,有些好奇的說道:“利茲,怎麽了,感覺不太高興的樣子?”


    利茲也是九年級的學生。


    洛克有印象,不過,不熟,畢竟洛克也才剛來中城高校。


    得力於格溫,洛克也許不認識所有的同學,但所有的同學,似乎都認識他了。


    原因?


    誰讓格溫是校花呢,而洛克,在他們眼中,就是那個搶走校花的人呢。


    但上帝可以作證。


    洛克並沒有和格溫在拍拖,最多,算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狀態吧。


    外表也可以打八十分,稱得上一句漂亮的利茲翻了一個白眼:“我家進了一個加拿大的交換生,你不知道嗎?”


    格溫點頭:“知道,昨天我已經見過了。”


    利茲歎了一口氣:“等會兒,你們就知道,我為什麽想要死了。”


    說完。


    利茲有氣無力的關上自己的櫃子,轉身離開了。


    洛克從櫃子中取出上午要的書本,看去格溫:“你見過那個交換生了嗎?”


    剛剛他聽利茲說起轉校生,還以為卡勒姆光速呢。


    昨天夜裏跑去海外接女兒和兒子,今天就直接安排入學了。


    格溫點頭:“沒見過,但前幾天我不是去了指導老師那邊嘛,指導老師說的,畢竟我是學生助理,所以,我知道這件事情。”


    洛克點了點頭。


    格溫的學生助理職務,也是一個很大的加分項的。


    可惡啊。


    明明可以靠成績,拿錢上大學了,還這麽努力。


    洛克想了想,看去格溫:“你說,我要不要去參加個興趣小組什麽的。”


    格溫點頭:“可以啊,大學都很看重這些的,你喜歡什麽?”


    “騎馬。”


    “……”


    洛克看著格溫眨眼的動作,做了一個帶牛仔帽的動作:“我騎馬很溜,德州青少年牛仔大賽第一名。”


    還有德州熱狗吃貨王比賽第一名。


    沒辦法。


    德州地廣人稀,日常任務又少的可憐,做個刺殺任務,恨不得騎個馬跑一夜,所以洛克也隻能在這種係統也算作任務的各種稀奇古怪的大賽上發力賺取積分了。


    洛克覺得自己已經很努力了。


    這要是換個真正的鹹魚過來,估計,他跑到紐約來的時候,別說三級堅韌天賦了,恐怕就連技能,都沒有一個點到中級的。


    格溫沉默了一會:“中城高校沒有牛仔,不過,倒是有歌舞社團,你要參加嗎?”


    唱歌?


    跳舞?


    洛克擺了擺手:“那算了。”


    讓他跑去台上唱歌跳舞,他寧可選擇自盡。


    格溫想了想,也沒想出和洛克搭配的興趣愛好,和洛克一起朝著教室走去的時候,好奇道:“在德州你參加過什麽社團?”


    “牛仔社團,我騎馬賊溜!”


    “……除了牛仔。”


    “呃……”


    洛克認真的想了想,搖了搖頭:“格溫,要知道,在德州,騎馬賊溜,就是真正的牛仔了,不需要其他的認同了。”


    格溫:“……”


    他倒是認真想過去拓展一下,比如籃球,或者那個有四分衛的什麽運動來著。


    但……


    他可是德州校園第一牛仔。


    四分衛在德州都沒有他這個牛仔受歡迎的。


    要不是洛克年紀不夠,如果年紀夠了,去了德州任何一個酒吧,不管多少錢的酒,老板都是直接免單的。


    甚至是孤星啤酒都打算找他代言的。


    可惜,年紀不夠,孤星啤酒怕被告上法院,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不過……”


    洛克在自己座位上坐下來之後,看去格溫:“孤星啤酒說了,等我到二十一歲,如果還能拿第一牛仔的話,會和我簽訂五年的代言合同的。”


    格溫腦海中浮現出了,一匹駿馬上,穿著釘釘褲,胡子拉碴,帶著一頂牛仔帽的洛克舉著一杯孤星啤酒的畫麵。


    畫麵太美。


    格溫趕忙搖了搖小腦袋,認真的看向洛克:“還是換個愛好吧,這裏是紐約,不是德州了,而且,根據現有數據來看,牛仔,也已經落寞了。”


    這是實話來著。


    德州優秀的牛仔,都跑去軍方,幹起狙擊手了。


    就在這時,教室中的議論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快速的降低,幾乎是在一瞬間,就變成了鴉雀無聲的狀態了。


    這很學生。


    出現這種情況,很簡單。


    老師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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