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三忠在李成棟進攻廣東時,一同組織了抗清勢力。
連李成棟也沒料到,明明憑幾十名騎兵便搞定了廣州城,滅了紹武帝,周邊地方義軍的抵抗卻是恁般殊死激烈。
李成棟與嶺南三忠所率的義軍,進行了多番激烈血,損失慘重不說,就連李成棟本人都差一點被義軍一炮給崩死了。
胯下戰馬都被義軍炮火炸成了一堆渣渣了,李成棟從血泊中爬起來,腳下踩中濕滑的血肉又摔了個大馬趴。
嘴裏仍不服軟:“爾等宵小竟敢對某家開炮,忘了某家可是製造過嘉定三屠的人!”
他的吼聲被炮聲淹沒了,陳子壯當然知道李成棟是製造嘉定三屠的劊子手,故而他的抵抗根本是決死的,完全不留後路。
李成棟對義軍的防禦強攻不成,白白在防禦圈外堆砌了大量的屍體,便想起了捉拿義軍家人押到陣前威脅這一妙招。
義軍固然也防著敵人這一手,分別把家中父母妻兒帶在陣後,然而他們還是低估了李成棟的殘忍,也忘了每個人不知有父母妻兒,還有九族,甚至是十族。
同為嶺南三忠之一的張家玉有個表弟名叫李郝思,李成棟找到李郝思時也挺奇怪的,不是有句話叫做打仗親兄弟嗎,李郝思這麽年輕為啥沒參加義軍呢?
李郝思回答說自己參加了,且包括布置防守都有他的參與,不過自己怕死,後來又逃出來了。
李成棟一聽眼睛一亮啊,便許諾給了他一大片田地,看他能否幫到大軍什麽忙把義軍給滅了。
李郝思一聽能得到田地,自己不是發了麽,便很痛快的把自己表兄和無數同鄉組成的義軍給出賣了。
嶺南三忠都是大明的精英,武備之事顯然也很專業,他們將防禦布置的密不透風,且還配備有火炮。
李郝思卻為李成棟指明了一處義軍防禦的薄弱點,似乎是一條水渠,李成棟便沿著這條進攻路線一下便把起義軍擊潰了。
是役,又是一場血戰,麵對突入而來的清軍,三個文弱書生戰鬥到了最後一滴血。
嶺南三忠全部犧牲,義軍兵敗垂城,戰後,李成棟虜獲了他們的家小,其中便包括陳子壯的小妾趙氏。
陳子壯是萬曆四十七年的探花郎,還是崇禎帝的講官。
崇禎帝稱其為先生,從不直呼其名,對他很是尊敬。
這樣一名賢臣,竟是死於鼠輩的出賣,然而在大同,在宣府,在北京城,在山海關,在江北,在許多地方,大明朝這樣的鼠輩何其多也?
陳子壯通兵法,有文采,幾乎出口成詩。
小時候的一年中秋,家人與友人一起賞月,奈何當晚卻是個陰天,根本看不到月亮。
父親的友人於是便歎息道:“天公今夜意如何,不放銀燈照碧波?”
眾人都讚歎詞句妙極,卻沒想到年僅七歲的陳子壯搖了搖頭,給人感覺他像是有話說。
眾人眼光都投向了還沒有桌子高的陳子壯,陳子壯也很是從容,信口便說接著友人的詩和道:‘待我明年遊上苑,探花因便問嫦娥。’
詩句一落,震驚了四座啊,可有感覺他這詩比駱賓王七歲時的‘鵝鵝鵝’還要強上一大截?
史上有兩人在七歲所做的詩比七歲的駱賓王厲害,除了陳子壯,便是和駱賓王同時代的七歲女的那首《送兄》。
武後召見,令賦送兄詩,應聲而就。
別路雲初起,離亭葉正稀。
所嗟人異雁,不作一行歸。
駱賓王七歲《詠鵝》稚氣未脫,陳子壯七歲得空問嫦娥,誌存高遠,詼諧幽默。
而且日後陳子壯真的蟾宮高中,試問此等人才怎能庸庸碌碌一生?
他也真的成為了遊園皇家上苑的探花郎,中了萬曆四十七年大考的一甲探花。
如果陳子壯不是生於憂患死於憂患,恐怕會續寫明代第一才子楊慎那樣的傳奇吧?
然後說趙氏成為陳子壯的妾室以後,深受他的影響,奈何陳子壯兵敗後,霸占她身子的卻是個胸無點墨的草寇:李成棟。
這兩個男人的反差確實有點大,陳子壯的天縱英才,李成棟的庸俗不堪;陳子壯的為國而死,李成棟的賣國求榮。
陳子壯不止有才,還是一個男神級別的帥大叔,說不出的風流倜儻。
李成棟的形象呢,怎一個慘不忍睹來形容?
大長鼻子,鞋拔子臉,須發虯張,形象比李逵強點兒不多,比黑猩猩也漂亮不到哪去。
一團粗糲的護胸毛和胳肢窩連成一片,並向身後勻速蔓延,都快長後背上去了,簡直跟黑猩猩成精了似的。
而且最奧妙的是此君長了一雙小眯縫眼兒,且還生得不咋對稱,右眼高左眼低,一會兒一米六,一會兒一米七。
別以為言過其實,陳子壯和李成棟兩人都留有畫像的,喜歡動物的小朋友大可以度娘一下李成棟的絕代風騷。
古時候的畫像就和美顏軟件一樣,多少得把人畫得漂亮些,可見李成棟本人比慘不忍睹的畫像還要慘不忍睹,而陳子壯則是帥到沒朋友的類型。
很難想象趙氏如何適應這樣的反差。
趙氏喜好詩文,為一代才女,歎服迷戀於陳子壯的才學和人格魅力,然而這個時代,女人隻是男人的附屬品,無法左右自己人生的趙氏,現實中隻能違心侍奉一隻獸人。
李成棟固然迷戀趙氏的風姿綽約,喜歡她的文靜高雅和才貌雙全,然而那些原本美好的東西反而害了她,讓得她成為殺害自己愛人的凶手的禁臠。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
人倒是紅顏薄命,會否老天故意為難,讓趙氏的命如此淒涼?
她有著絕色姿容和淡然不俗的氣質,李成棟卻更喜歡暴力粗俗的調調。
她的手臂或脖頸總會莫名出現許多傷痕,丫鬟和府中人等則無人敢問。
李成棟雖然寵愛她,卻從來不知道什麽是憐香惜玉。
這樣氣質高貴,出塵脫俗的女子,任哪個男人都會珍之重之吧?
偏偏李成棟最喜歡折磨和褻瀆她的高貴和脫俗。
(本章完)
連李成棟也沒料到,明明憑幾十名騎兵便搞定了廣州城,滅了紹武帝,周邊地方義軍的抵抗卻是恁般殊死激烈。
李成棟與嶺南三忠所率的義軍,進行了多番激烈血,損失慘重不說,就連李成棟本人都差一點被義軍一炮給崩死了。
胯下戰馬都被義軍炮火炸成了一堆渣渣了,李成棟從血泊中爬起來,腳下踩中濕滑的血肉又摔了個大馬趴。
嘴裏仍不服軟:“爾等宵小竟敢對某家開炮,忘了某家可是製造過嘉定三屠的人!”
他的吼聲被炮聲淹沒了,陳子壯當然知道李成棟是製造嘉定三屠的劊子手,故而他的抵抗根本是決死的,完全不留後路。
李成棟對義軍的防禦強攻不成,白白在防禦圈外堆砌了大量的屍體,便想起了捉拿義軍家人押到陣前威脅這一妙招。
義軍固然也防著敵人這一手,分別把家中父母妻兒帶在陣後,然而他們還是低估了李成棟的殘忍,也忘了每個人不知有父母妻兒,還有九族,甚至是十族。
同為嶺南三忠之一的張家玉有個表弟名叫李郝思,李成棟找到李郝思時也挺奇怪的,不是有句話叫做打仗親兄弟嗎,李郝思這麽年輕為啥沒參加義軍呢?
李郝思回答說自己參加了,且包括布置防守都有他的參與,不過自己怕死,後來又逃出來了。
李成棟一聽眼睛一亮啊,便許諾給了他一大片田地,看他能否幫到大軍什麽忙把義軍給滅了。
李郝思一聽能得到田地,自己不是發了麽,便很痛快的把自己表兄和無數同鄉組成的義軍給出賣了。
嶺南三忠都是大明的精英,武備之事顯然也很專業,他們將防禦布置的密不透風,且還配備有火炮。
李郝思卻為李成棟指明了一處義軍防禦的薄弱點,似乎是一條水渠,李成棟便沿著這條進攻路線一下便把起義軍擊潰了。
是役,又是一場血戰,麵對突入而來的清軍,三個文弱書生戰鬥到了最後一滴血。
嶺南三忠全部犧牲,義軍兵敗垂城,戰後,李成棟虜獲了他們的家小,其中便包括陳子壯的小妾趙氏。
陳子壯是萬曆四十七年的探花郎,還是崇禎帝的講官。
崇禎帝稱其為先生,從不直呼其名,對他很是尊敬。
這樣一名賢臣,竟是死於鼠輩的出賣,然而在大同,在宣府,在北京城,在山海關,在江北,在許多地方,大明朝這樣的鼠輩何其多也?
陳子壯通兵法,有文采,幾乎出口成詩。
小時候的一年中秋,家人與友人一起賞月,奈何當晚卻是個陰天,根本看不到月亮。
父親的友人於是便歎息道:“天公今夜意如何,不放銀燈照碧波?”
眾人都讚歎詞句妙極,卻沒想到年僅七歲的陳子壯搖了搖頭,給人感覺他像是有話說。
眾人眼光都投向了還沒有桌子高的陳子壯,陳子壯也很是從容,信口便說接著友人的詩和道:‘待我明年遊上苑,探花因便問嫦娥。’
詩句一落,震驚了四座啊,可有感覺他這詩比駱賓王七歲時的‘鵝鵝鵝’還要強上一大截?
史上有兩人在七歲所做的詩比七歲的駱賓王厲害,除了陳子壯,便是和駱賓王同時代的七歲女的那首《送兄》。
武後召見,令賦送兄詩,應聲而就。
別路雲初起,離亭葉正稀。
所嗟人異雁,不作一行歸。
駱賓王七歲《詠鵝》稚氣未脫,陳子壯七歲得空問嫦娥,誌存高遠,詼諧幽默。
而且日後陳子壯真的蟾宮高中,試問此等人才怎能庸庸碌碌一生?
他也真的成為了遊園皇家上苑的探花郎,中了萬曆四十七年大考的一甲探花。
如果陳子壯不是生於憂患死於憂患,恐怕會續寫明代第一才子楊慎那樣的傳奇吧?
然後說趙氏成為陳子壯的妾室以後,深受他的影響,奈何陳子壯兵敗後,霸占她身子的卻是個胸無點墨的草寇:李成棟。
這兩個男人的反差確實有點大,陳子壯的天縱英才,李成棟的庸俗不堪;陳子壯的為國而死,李成棟的賣國求榮。
陳子壯不止有才,還是一個男神級別的帥大叔,說不出的風流倜儻。
李成棟的形象呢,怎一個慘不忍睹來形容?
大長鼻子,鞋拔子臉,須發虯張,形象比李逵強點兒不多,比黑猩猩也漂亮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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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奧妙的是此君長了一雙小眯縫眼兒,且還生得不咋對稱,右眼高左眼低,一會兒一米六,一會兒一米七。
別以為言過其實,陳子壯和李成棟兩人都留有畫像的,喜歡動物的小朋友大可以度娘一下李成棟的絕代風騷。
古時候的畫像就和美顏軟件一樣,多少得把人畫得漂亮些,可見李成棟本人比慘不忍睹的畫像還要慘不忍睹,而陳子壯則是帥到沒朋友的類型。
很難想象趙氏如何適應這樣的反差。
趙氏喜好詩文,為一代才女,歎服迷戀於陳子壯的才學和人格魅力,然而這個時代,女人隻是男人的附屬品,無法左右自己人生的趙氏,現實中隻能違心侍奉一隻獸人。
李成棟固然迷戀趙氏的風姿綽約,喜歡她的文靜高雅和才貌雙全,然而那些原本美好的東西反而害了她,讓得她成為殺害自己愛人的凶手的禁臠。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
人倒是紅顏薄命,會否老天故意為難,讓趙氏的命如此淒涼?
她有著絕色姿容和淡然不俗的氣質,李成棟卻更喜歡暴力粗俗的調調。
她的手臂或脖頸總會莫名出現許多傷痕,丫鬟和府中人等則無人敢問。
李成棟雖然寵愛她,卻從來不知道什麽是憐香惜玉。
這樣氣質高貴,出塵脫俗的女子,任哪個男人都會珍之重之吧?
偏偏李成棟最喜歡折磨和褻瀆她的高貴和脫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