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靈重重地哼了一聲,沒好氣地道:“這樁案子,大理寺已經審過了,刑部也已經審過了,本來就不需要再從頭到尾地質詢一遍,如果楊郎中這般審訊,這堂三司會審莫非要審到猴年馬月去麽!”
楊帆攤開雙手道:“照程寺直這麽說,那麽咱們都不需要提犯人上堂了,隻需你我各自取出本衙門的訊問筆錄來,大家比照著瞧一瞧不就成了麽?”
程靈怒聲道:“本官是說,擇其重要!”
楊帆振聲道:“本官以為,這很重要!”
禦使台的趙禦使忙打圓場道:“好啦好啦,既然楊郎中以為有必要再問一遍,那再審一遍就是啦。”
程靈嗔目道:“這麽說,你禦使台是要站在刑部一邊了?”
趙久龍勃然大怒道:“豈有此理!本官是說,既然兩位一個覺得有必要,一個覺得沒必要,那麽再審一遍也不過就是費些功夫,可是依你程寺直之見不許犯人陳述的話,楊郎中少不得要說你一個辦案草率,兩相權衡,當然再審一遍妥當,怎麽叫做我禦使台與刑部站在一起了呢?”
楊帆連忙解勸道:“兩位消消氣,都不要發火啦。三司會審所為何來啊?就是叫咱們三司共審,最後統一意見嘛,所以到最後咱們三法司必然都是站在一邊的,何必為此爭執不下呢?”
程靈和趙久龍同時冷哼一聲。袖子一拂,頭便扭向一邊。
楊帆咳嗽一聲,對常之遠道:“常之遠,你慢慢說,不要著急,不可疏漏一處。”
常之遠見他麵色和藹。膽氣便壯了些,答應一聲,細細解說起來。直到此刻,常之遠也未認出這個楊帆就是那天晚上為他娘親解圍的刑部官員,隻管將他和娘親逛街時遇到潘君藝。潘君藝調戲他娘親的經過一一說來。
聽到一半,趙久龍忽道:“且慢!你說當時有一個刑部公人為你娘親解圍,這人是誰?”
程靈也道:“不錯!楊郎中,你們刑部有沒有這麽個人?本官懷疑,七夕那晚並不曾發生過什麽,很可能是常家欠人錢財又無力償還,所以反咬一口。哼。刁民嘛,為了賴債什麽手段使不出來!”
楊帆肅容道:“常之遠所言確有其事,當日,就是本官與……娘子同遊定鼎長街,救了他們母子。”
常之遠聽了也不禁驚在那裏,仔細看看,才隱約覺得此人確與那晚義施援手的那人有些相似。
楊帆歎道:“本官那晚在天津橋畔救下了他們母子,當時雖然天色昏暗,橋畔燈火不夠明亮,可我還能記得這個孩子的模樣。此事,乃本官親眼所見!唉,當時以為打跑了那登徒子也就是了,誰知後來竟會引出這麽多的事情。”
程靈和趙久龍倒沒想到居然那個人證就在現場,這個質疑再也無法提起了。詢問確證之後,隻好聽那常之遠繼續陳述。
楊帆堅持要從七夕那晚講起,當然是為了坐實潘君藝用心不良。否則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單純的因為索債而釀成的悲劇,他對這相關的兩起案件的判決,其道義基礎就蕩然無存了。
大理寺當初問案時,本就有意偏袒潘家,所以根本沒有認真查證這位相關的刑部公人。他們刻意地把重點放在了“索債—殺人”上麵,不想牽扯太多。不曾想當晚的見證人橫空出世,居然就是本案主審,他和常家既不沾親也不帶故,這個證人大可做得。
程靈無奈,隻好打起精神,試圖在接下來的案情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可是他聽那常之遠陳述著,卻是越聽眉頭皺的疙瘩越大。
常之遠講的很細致,諸如潘君藝逼迫常家償還賭債,他的父親如何悲憤理論,如何發生口角,潘君藝廝打中如何扼住他父親的喉嚨,他父親臉孔漲紅幾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時被潘君藝一把甩開撞在棺木上,如何順手抓起靈位衝上前去擊打,胡亂擊打一番後如果發現潘君藝頹然倒地,腦後有血……
程靈越聽越不對勁兒,這樁案子在大理寺時就是由他審的。那時常家父子的口供與現在相比並沒有什麽不同,可又大大不同。說它相同,是因為事情經過一模一樣,說它不同,是因為……他現在說的太細了!
當初在大理寺的時候,常之遠的口供很簡單,就是講潘君藝登門討債,他和父親正為亡母燒紙,父親憤怒之下與潘君藝發生了口角,兩人廝打起來,他又驚又怕,上前拉架,因為年幼體弱,被潘君藝甩開,就拿起……
現在說的過程並無二致,隻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詞兒,諸如父親被“扼住喉嚨,”“臉孔漲紅幾欲窒息”,他被甩撞在棺木上,“順手”抓起靈牌,“胡亂”擊打幾下,待潘君藝倒地後,這才“猛然發現”他腦後有血……
隻是加了幾個形容詞,給人的感覺就是他的父親在廝打中要被潘君藝活活掐死了,而他上前解勸卻無力阻止,驚慌之下順手抄起靈牌,隻是想要阻止潘君藝行凶……
程靈當然清楚在判決時這些關健詞意味著什麽,他立即很敏感地就這些細節反複質詢起來,雖然他貌相莊嚴,板起臉時更加駭人,那常之遠被他駭得小臉慘白,渾身哆嗦,但是對於這些陳述始終沒有改口。
程靈的反複確認,反而讓這些小細節在供詞筆錄中顯得更加明顯了。
楊帆本來就沒有教這個常家小子作偽供,這種老實巴交且又年輕識淺沒甚麽見識的孩子,如果你教他一些偽供,根本不需要動刑,那些有經驗的司法官員隻消動上一點訊問技巧,就能套出虛實。
楊帆……隻是對他做了一點小小的啟發而已。
常家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或者說,以他們的素質,不知道供述時該怎麽說、說些什麽。再加上當時的場麵太過激烈,他們身為局中人,肯定會忽略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在供述時,就隻能幹巴巴地講個粗略的過程,這一來,旁人自可在細節上大做文章。
楊帆前些天在二堂審問這對父子,反反複複、來來去去,顛顛倒倒,其實就隻做了一件事情:誘導性發掘!
楊帆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細節都給挖掘了出來,把他父子二人已經無法記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詢問、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完善了起來。
被楊帆挖掘出的細節,本來就是他們的經曆,隻是疏忽了,或者不覺得有供述的必要,如今既然想起來、說出來,他們當然不會再改口。
楊帆依據他們供述的事發過程,在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添補到記憶空白區裏的東西,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他們的記憶,他們已確信無疑那是他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東西,你就算拿著測謊儀也休想證明他們在說謊。
程靈有些坐不穩了,可是常之遠的供詞與他在大理寺的供詞並不衝突,僅僅是更細致了而已,他能提出什麽疑議呢?質疑常之遠為什麽在刑部的招供比在大理寺時更細致?那就隻能得出一個刑部辦案謹慎,大理寺問案草率的結論了!
何況禦使台也不可能幫他站腳助威,禦使台是主張輕判的。所以趙久龍出手必定是在量刑的時候,那時才與刑部就輕判與免刑一較長短,目前他絕不會扯楊帆的後腿。
想到這裏,程靈隻得忍住,待常之遠退下,又帶常林上堂時,出現了與常之遠一樣的問題,他的證詞也更細膩了、更完善了。
他在大理寺招供時,隻說平素嗜賭,結果與潘君藝賭錢時欠下巨債無力償還,潘君藝便提出要他妻子陪宿還債。而在楊帆的反複詢問提示下,一些被常林忽略掉的有助於幫他兒子減刑的要點都一一挖掘出來。
比如,常林特意提到,他以前賭錢時從沒見過潘君藝;他還提到,他因為貧窮,賭的數額並不大,而這位出手豪綽的闊郎君卻願意與他賭錢,並屢屢借錢給他叫他賭;再比如,潘君藝索債不成要他拿娘子抵債時,他曾問過對方如何知道自己娘子美貌,對方曾經答說在定鼎街頭、天津橋畔見過……
如此一來,常林的回答就把潘君藝此前街頭調戲程氏娘子以及謀人妻子設局騙賭的罪名給坐實了。
程靈心中焦急起來,可是此刻是三司會審,他不可能對常林用刑。
程靈眼珠亂轉,心中盤算:“楊帆處心積慮,自然是為了給常之遠脫罪。可是,潘君藝即便調戲過程氏娘子,又為此設局誘常林賭錢,也不過是色迷心竅,行為不端。常之遠殺人總是事實,如今看來,隻有在量刑時據法力爭了!”
想到這裏,程靈幹脆放棄在供詞方麵糾纏的想法了,他雙目半闔半閉的聽著常林的證詞,一條條相關的律法從他識海中緩緩掠過,他的心神又定了下來。
另一邊的趙久龍早就在養神了,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是對減刑有利的,他當然不會提出什麽質疑,因為他所代表的禦使台本就是提議減刑的,他現在等的就是討論量刑的那一刻。
“把常林帶下!”
楊帆吩咐完了,向左右拱拱手:“兩位仁兄……”
“啊?”
趙久龍精神一振,道:“現在開始討論量刑麽?”
楊帆笑吟吟地道:“巳時已經過半了,咱們還是先吃午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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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靈怒聲道:“本官是說,擇其重要!”
楊帆振聲道:“本官以為,這很重要!”
禦使台的趙禦使忙打圓場道:“好啦好啦,既然楊郎中以為有必要再問一遍,那再審一遍就是啦。”
程靈嗔目道:“這麽說,你禦使台是要站在刑部一邊了?”
趙久龍勃然大怒道:“豈有此理!本官是說,既然兩位一個覺得有必要,一個覺得沒必要,那麽再審一遍也不過就是費些功夫,可是依你程寺直之見不許犯人陳述的話,楊郎中少不得要說你一個辦案草率,兩相權衡,當然再審一遍妥當,怎麽叫做我禦使台與刑部站在一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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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靈和趙久龍同時冷哼一聲。袖子一拂,頭便扭向一邊。
楊帆咳嗽一聲,對常之遠道:“常之遠,你慢慢說,不要著急,不可疏漏一處。”
常之遠見他麵色和藹。膽氣便壯了些,答應一聲,細細解說起來。直到此刻,常之遠也未認出這個楊帆就是那天晚上為他娘親解圍的刑部官員,隻管將他和娘親逛街時遇到潘君藝。潘君藝調戲他娘親的經過一一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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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帆肅容道:“常之遠所言確有其事,當日,就是本官與……娘子同遊定鼎長街,救了他們母子。”
常之遠聽了也不禁驚在那裏,仔細看看,才隱約覺得此人確與那晚義施援手的那人有些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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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帆堅持要從七夕那晚講起,當然是為了坐實潘君藝用心不良。否則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單純的因為索債而釀成的悲劇,他對這相關的兩起案件的判決,其道義基礎就蕩然無存了。
大理寺當初問案時,本就有意偏袒潘家,所以根本沒有認真查證這位相關的刑部公人。他們刻意地把重點放在了“索債—殺人”上麵,不想牽扯太多。不曾想當晚的見證人橫空出世,居然就是本案主審,他和常家既不沾親也不帶故,這個證人大可做得。
程靈無奈,隻好打起精神,試圖在接下來的案情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可是他聽那常之遠陳述著,卻是越聽眉頭皺的疙瘩越大。
常之遠講的很細致,諸如潘君藝逼迫常家償還賭債,他的父親如何悲憤理論,如何發生口角,潘君藝廝打中如何扼住他父親的喉嚨,他父親臉孔漲紅幾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時被潘君藝一把甩開撞在棺木上,如何順手抓起靈位衝上前去擊打,胡亂擊打一番後如果發現潘君藝頹然倒地,腦後有血……
程靈越聽越不對勁兒,這樁案子在大理寺時就是由他審的。那時常家父子的口供與現在相比並沒有什麽不同,可又大大不同。說它相同,是因為事情經過一模一樣,說它不同,是因為……他現在說的太細了!
當初在大理寺的時候,常之遠的口供很簡單,就是講潘君藝登門討債,他和父親正為亡母燒紙,父親憤怒之下與潘君藝發生了口角,兩人廝打起來,他又驚又怕,上前拉架,因為年幼體弱,被潘君藝甩開,就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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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帆……隻是對他做了一點小小的啟發而已。
常家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或者說,以他們的素質,不知道供述時該怎麽說、說些什麽。再加上當時的場麵太過激烈,他們身為局中人,肯定會忽略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在供述時,就隻能幹巴巴地講個粗略的過程,這一來,旁人自可在細節上大做文章。
楊帆前些天在二堂審問這對父子,反反複複、來來去去,顛顛倒倒,其實就隻做了一件事情:誘導性發掘!
楊帆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細節都給挖掘了出來,把他父子二人已經無法記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詢問、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完善了起來。
被楊帆挖掘出的細節,本來就是他們的經曆,隻是疏忽了,或者不覺得有供述的必要,如今既然想起來、說出來,他們當然不會再改口。
楊帆依據他們供述的事發過程,在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添補到記憶空白區裏的東西,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他們的記憶,他們已確信無疑那是他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東西,你就算拿著測謊儀也休想證明他們在說謊。
程靈有些坐不穩了,可是常之遠的供詞與他在大理寺的供詞並不衝突,僅僅是更細致了而已,他能提出什麽疑議呢?質疑常之遠為什麽在刑部的招供比在大理寺時更細致?那就隻能得出一個刑部辦案謹慎,大理寺問案草率的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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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常林特意提到,他以前賭錢時從沒見過潘君藝;他還提到,他因為貧窮,賭的數額並不大,而這位出手豪綽的闊郎君卻願意與他賭錢,並屢屢借錢給他叫他賭;再比如,潘君藝索債不成要他拿娘子抵債時,他曾問過對方如何知道自己娘子美貌,對方曾經答說在定鼎街頭、天津橋畔見過……
如此一來,常林的回答就把潘君藝此前街頭調戲程氏娘子以及謀人妻子設局騙賭的罪名給坐實了。
程靈心中焦急起來,可是此刻是三司會審,他不可能對常林用刑。
程靈眼珠亂轉,心中盤算:“楊帆處心積慮,自然是為了給常之遠脫罪。可是,潘君藝即便調戲過程氏娘子,又為此設局誘常林賭錢,也不過是色迷心竅,行為不端。常之遠殺人總是事實,如今看來,隻有在量刑時據法力爭了!”
想到這裏,程靈幹脆放棄在供詞方麵糾纏的想法了,他雙目半闔半閉的聽著常林的證詞,一條條相關的律法從他識海中緩緩掠過,他的心神又定了下來。
另一邊的趙久龍早就在養神了,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是對減刑有利的,他當然不會提出什麽質疑,因為他所代表的禦使台本就是提議減刑的,他現在等的就是討論量刑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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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帆吩咐完了,向左右拱拱手:“兩位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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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久龍精神一振,道:“現在開始討論量刑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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