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仁沒吭聲,繼續翻找,跟著挑出了一些散碎的指甲和骨頭。看到這些東西,趙半括哇的一聲就吐了,軍醫和大牛也跟著吐了滿地,廖國仁倒是冷靜,把戒指挑到一邊,問王思耄:“你看,這戒指上寫的什麽?”


    王思耄抬了抬眼鏡,盯了半天說道:“是個人名,應該是個外國女人的名字,可能是結婚戒指。這是美式戒指,應該又是個美國人。”


    廖國仁對著天光看著戒指,皺著眉頭說道,“這兒的美國毛子都不怎麽走運啊。”


    小刀子插嘴道:“隊長,野豬跑過來的方向在西邊,要不,咱們順著這頭豬的腳印過去找找?”


    “怎麽又要找?萬一有野豬群怎麽辦?”軍醫有些猶豫,“我們還扛著這頭野豬委員長的肉呢,我看還是別去找那個晦氣,一個死人的戒指說明不了什麽問題。”


    廖國仁看了他一眼,道:“小鬼子都不怕還怕豬?”直接擺了擺手,抬腿朝野豬的腳印方向搜索了過去。


    一群人順著野豬的腳印,斷斷續續跟出去將近一裏地,前麵出現了幾棵大樹,參差的倒藤瀑布一樣從高達幾十米的樹冠吊下來。


    腳印到了這裏變得非常淩亂,又是剛下過雨,腳印亂成一團漿糊,完全看不清楚走向。大家也不用多說,直接散開到四周,想看看附近有沒有這團淩亂腳印的延伸。


    不過,很快他們就發現不需要再看了,在一邊的樹下,他們看見了幾塊完全支離破碎的人的上半身,已經被完全啃爛了,隻剩下幾根帶著肉渣的骨頭。要不是最開始發現了非常明顯的人的頭骨,他們還有可能沒法確認這是不是人的骨頭。


    一時間他們無從判斷這個人是不是那個美國毛子,因為頭皮是完全看不到的,能吃得那麽幹淨,肯定不隻是野豬光顧過,恐怕老鼠什麽的也貢獻了力量。而從常理來推斷,想來應該這就是戒指的主人。


    並且,不知道該怎麽說的是,這一次比上次更徹底,上次是衣服裏什麽都沒有,這次索性連肉也沒有了。


    看著發黃發黑的骨頭和肉渣,趙半括立即響起了剛才他們吃掉的野豬,人的屍體和豬的肉重疊在一起,一股難以遏製的惡心馬上不受控製地湧了上來。還好剛才都吐光了,否則一定又是一地。


    他忍住惡心不再去看,對於死亡的麻木終究會被更加殘酷的景象擊破,他不怕死,不過說實話,他有點怕會變成毛子這樣。


    一行人不約而同甩掉了身上的野豬肉,這東西是不可能再去吃它了,大牛表現出覺得有點可惜的樣子,直接說他們當年打狼,哪隻狼沒吃過人?吃回去才是男人。但是沒人理他,沒人比他神經大條。


    一下子大家情緒低落,剛才的美味變成了噩夢,廖國仁很快就招手,讓所有人上路。


    他們弄了點樹葉蓋住屍骨,繞開它歎氣而去。


    才走了幾步,長毛卻做了個等等的手勢,低頭看向自己的腳。


    “怎麽了?”廖國仁問。


    “葉子,”長毛蹲下來,“這兒的葉子踩起來感覺不對。”


    “踩起來?”軍醫就笑,“你他娘的雞巴長在腳底,這你都能踩出來?”


    “老子的腳是用來蹚雷的,看上去是什麽樣的地踩上去就應該是什麽感覺,這裏踩上去不對。”長毛道。


    廖國仁看了看地麵,用手摸了一下,麵色立刻一變對其他人使了個眼色。軍醫罵了一聲娘,所有人立即開始扒地上的落葉。


    叢林中的落葉非常厚,趙半括扒了兩下,也發現手感不對,而且,一股極其難聞的味道散發了出來。三分鍾後,就聽到軍醫一聲驚叫,一下子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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