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夏娃


    我們的朋友,開小飯店的亞當,在上個月意外的中了一張獎券,獎金大約是一百多萬西幣,折合台幣五十多萬的樣子。


    這個數目,在生活這麽高的地方,要置產是不太可能,如果用來買買生活上的小東西,便是足足有餘了。在我碰到亞當的太太卡門時,我熱烈的恭喜了她一番,最後很自然的問她:“你買了些什麽新的東西嗎?”


    卡門非常愉快的拉我回家,向我展示了她一口氣買下的二十八雙新鞋子,我蹲下去細細的欣賞了一番,竟沒有一雙是我敢穿在腳上的,尤其可怕的是,她居然買了一雙花格子布做的細跟高統長靴——真難為她找得到這麽難看的東西。


    我告辭了卡門出來,心裏一想再想,一個多了一些金錢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應該更暢通些才是,她不用這些錢去享受生命,竟然買下了二十幾雙拘束自己雙腳的東西回來,實在不明白這是出自什麽心理。


    其實我個人對鞋子一向亦是十分看重的,回憶起童年時代的生活,我常常搬了小板凳坐在陽光下,看家中老傭人替我納鞋底,做新鞋,等不及的要她挑一塊小花布做鞋麵。


    那時候,抗戰已經勝利了,我們家住在南京鼓樓。一幢西式的大房子裏,有前院有後院,還有一個停車的偏院。童年的生活,所記得的不外是玩耍的事情,玩耍又好似與奔跑總脫不開關係,雖然不過是三四歲吧,可是當年如何跨了大竹杆圍著梧桐樹騎竹馬,如何在雪地裏逃不及吃了堂哥一顆大雪彈,如何上家中假山采桑葉,又如何在後院被鵝追趕,這種種愉快的往事,全得感謝我腳下那雙舒服的純中國鞋子。那時候我們家的孩子們,夏天穿的是碎布襯底,縫上鞋麵,加上一條布絆扣橫在腳麵上,如同蠶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沒有橫絆扣,它們的形狀是胖胖的如同元寶似的一種好玩的東西,穿著它好似踏進溫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來卻不覺得有什麽重量。


    記得有一年聖誕節,母親給我穿上了一雙硬幫幫的小皮鞋,我吃了一驚,如同被套了個硬殼子一般的不舒服,沒有幾天,新鮮的感覺過了,我仍是吵著要回舊布鞋來穿,還記得母親歎了口氣,溫柔的對我說:“外麵多少小孩子飯都沒得吃,你們有皮鞋穿,還要嫌東嫌西的吵。”


    到了台灣,大人背井離鄉,在離亂的大時代裏,丟棄了故鄉一切的一切,想來在他們的內心是感觸極深的。可是做孩子的我們,哪懂那些天高地厚的道理,當我從中興輪上下來,進了台北建國北路那幢小小的日式房子,發覺每一個人都要脫鞋才能上榻榻米的地時,簡直沒將我高興得發狂,跟著堂哥和姐姐盡情的又叫又跳,又低頭看著自己完全釋放的光腳丫,真是自由得心花怒放,又記得為了大家打赤足,堂哥竟亂叫著:“解放了!解放了!”為了這一句可怕的共產黨才用的字,我們這些也跟著亂喊起解放來的小孩子還被大人打了一頓,喝叱著:“以後再也不許講這句話,再喊要打死!”天曉得我們隻是為了光腳在高興而已。


    初進小學的時候,我姐姐是三年級,我是一年級。我們班上的同學大部份不穿鞋子,這使我羨慕得不堪,每天下了課,打掃教室的時候,我便也把鞋襪脫了,放在書包裏,一路滴滴答答的提著水桶潑進教室去玩。下課回家時,踏著煤渣路和雞糞,一步一刺的慢慢走著,再怎麽也不肯穿上鞋子,快到家之前,舒蘭街的右邊流著一條小河,我坐下來洗洗腳,用裙子擦擦幹,這才穿上鞋襪,衣冠整齊的回到母親麵前去給她看。


    小學生的日子,大半穿的是白球鞋,高小時比較知道愛美了,球鞋常常洗,洗清潔了還給塗上一種鞋粉,曬幹了時,便雪也似的白亮,襯上白襪子,真是非常清潔美麗的,那時候我的鞋子就是這一種,上學的路也仍是那一條,小小的世界裏,除了家庭、學校之外,任何事都沒有接觸。社會的繁華複雜,人生的變化、歡樂和苦痛都是小說裏去看來的,我的生活,就像那雙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球鞋也是布做的,布的東西接近大自然,穿著也舒適,後來不知為了什麽,大家都改穿起皮鞋來了,連小孩子都逃不掉,如果我穿了球鞋出門,母親便會說:“新鞋子擱著不穿嗎?再放著又要小了。”


    我的回答照例千篇一律:“新鞋磨腳呢!再說穿新鞋天一定下雨。”


    少女時代的我是個非常寂寞的怪物,念書在家,生活局限在那一幢寂寂的日式房子的高牆裏,很少出門,沒有朋友,唯一的真快樂,就是埋頭狂啃自己喜愛的書籍,那時候我自卑感很重,親友間的聚會大半都不肯去。回想起來,在那一段沒有身分也沒有路走的黯淡時代裏,竟想不起自己穿過什麽式樣什麽顏色的鞋子,沒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沒有什麽用處了。


    再想起我的鞋,已是十六歲了,那時候,我在顧福生老師的畫室裏開始學畫,每星期去兩次,因為遇見了這位改變我一生的恩師,我的生活慢慢的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朦朦朧朧的煙霧逐漸的散去,我的心也蘇醒了似的快樂起來。


    有一陣,母親帶我們去永和鎮父親的朋友鄭伯伯的鞋廠裏訂做皮鞋,姐姐挑了黑色的漆皮,那幾年我一向穿得非常素暗,可以說是個鐵灰色的女孩,可是,我那天竟看中了一塊明亮柔和的淡玫瑰色的皮革,堅持要做一雙紅鞋。鞋子做好了,我踏著它向畫室走去,心情好得竟想微笑起來,那是我第一雙粗跟皮鞋,也是我從自己藏著的世界裏甘心情願的邁出來的第一步,直到現在回想起來,好似還在幽暗而寂寞的光線裏神秘的發著溫柔的霞光。


    灰姑娘穿上了紅鞋,一切都開始不同了。


    因為顧老師給我的啟發和幫助。我慢慢的認識了許多合得來的朋友,潛伏了多年的活潑的本性也跟著逐漸美麗的日子煥發起來。那時候,生活一日一日的複雜廣闊,不知什麽時候開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輕的野馬,在心靈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馳起來,每天要出門時,竟會對著一大堆鞋子發愣,不知要穿哪一雙才好。


    那時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頭細跟的,並不自然,也不很美麗,可是它們有許多其他的用處,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後,總覺得自己長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長的年齡裏,它給了我某種神秘的滿足感,那已不是虛榮心可以解釋的了。


    我的涼鞋時代來得很晚,如果說木拖板也算某種形式的涼鞋,那便另當別論了。可是在記憶裏,我從來沒有穿木拖上過街。總覺得將趾腳露出來是在海邊和洗澡時才能做的事情。那時候的社會風氣跟現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裝扮,越是一般的覺得好看,也可以說,當時的文明,是那個樣子的。十八歲的時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麵扣著硬高領不能咽口水,下麵三寸高跟鞋隻能細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說好看,我那時傻得厲害,還特為去拍了一張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隻穿了那麽一年,以後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麽自己也不記得了,球鞋從那時候一直到現在,我都極愛穿。


    在我進了華岡的校園裏去做旁聽生的時候,我的朋友強尼從遠遠的夏威夷給我寄來了一雙美麗的淡咖啡色的涼鞋,收到那個包裹的時候,真是說不出有多麽新鮮高興,那時候市麵上也有空花皮鞋賣了,可是完全平底,簡直沒有什麽鞋麵,隻有兩條簡單皮革繞過的涼鞋,在那時的台北真是不多見,我在家裏試穿著它們,亂動著完全釋放的腳趾,那份自由的歡欣,竟像回到了兒時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腳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馬上將它穿在腳上跑到學校去了。父親在我放學回來時才看見我那副樣子,他很愣了一會兒,最後才婉轉的對我說,“你這種像打光腳一樣的鞋子,還是不要穿了吧!別人會誤會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國人的吧女呢!”


    我聽了父親的話倒是改了一點,從那時候起,我上學總是穿件白襯衫,洗得泛白了的藍卡其布裙,下麵,還是那雙涼鞋,就算別人先看我的腳,再一始頭看我的衣,兩相印證一番,便錯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涼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見恨晚,一見鍾情,這樣的東西踩在腳下,一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來,人生自然的態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為簡簡單單的腳下釋放,給了我許多書本裏得不到的啟示。


    當時,為了這份涼鞋的感動,我死命鼓勵我的姐姐和大弟也來試試這種東西,大弟說得有趣,一個大男人,把腳趾露出來是多麽難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這種鞋子,他裏麵還是要加襪子。姐姐在當年是人人必爭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亂來,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來的照片裏,居然也是一雙早年死也不肯穿的涼鞋,真是滄海桑田。這個世界變化得真快,我們還沒有老,鞋子卻打了好幾十個圈子在流行了。


    離家以後我一直不再穿什麽高跟鞋,那種東西,隻是放在架上,也許一年一度去聽歌劇了,去參加別人的婚禮了,為了對他人的敬重和禮貌,我才勉強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裏去忍耐幾個小時。好在我這一生也隻聽過不到十次歌劇,婚禮嗎,隻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雙涼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來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種經驗,高高長統的馬靴,總使我回憶起小時候那雙黃色橡皮長統雨鞋,台風一過,小孩子們都穿了那種有趣的東西在巷子裏口止尚水。這甜蜜的回憶,使我天生的對馬靴產生了好感。在德國,長靴不是時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著它踏著厚厚的積雪去學校,在教室休息時,雙腳往暖氣管上一放,擱著烘幹,跟同學們談天說地,那份舒適,女皇來了也不換。


    馬靴不用來騎馬,沙漠裏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裏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麵長裙一蓋,誰也看不出裏麵的乾坤來。動刀子我是不會,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時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從加納利群島飛了兩千裏路去馬德裏看看朋友們,當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兒帶女的,一派主婦風味,她們腳下的鞋子,卻失去了風華,半高跟素麵,說不出什麽道理來,三個人一個樣的鞋。


    那幾日大家不停的見麵,在有限的時間裏,恨不能說盡無限平凡生活的哀樂,說著說著話題繞到打扮上去了,這些女友們看我仍是一雙涼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買下一雙四周有東西圍住的“鞋子”,我試了幾次,實在不舒服,她們硬說好看,我無可奈何的買了一雙,還是說了一句:“在我們那群島上,度假的氣氛濃,每個人都悠悠閑閑的,這種鞋,跟當地氣氛是不稱的。”


    鞋子買了,我穿了一次,就給丟在旅館裏了,平日仍是幾根帶子綁在腳上,大街小巷的去亂逛。


    回家來了,荷西驚見我竟多了一雙高跟鞋,大笑了起來,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這種東西,我給取了個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還可以,走十步已經不耐煩了,走百步必然大發脾氣,隻有將它們脫下來光腳走下去來得自在,我喜歡我的心靈和我的肉體都與世無爭,鞋子決定我心情的寧靜和舒泰,這是勉強不來的事。


    我常常看見我的女友們在照片中穿著高跟鞋,我想,這是我與她們在社會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別,在這個社會上,尤其是辦公室裏的婦女,她們的衣著和打扮,不隻是為著一己的舒適,也包括了對工作環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許有一天,這種觀念會慢慢改變過來,舒適自然的打扮,其實才是對個人生命最大的認知和尊敬,那時候,踩一雙平底涼鞋去參加雞尾酒會大概也不會被人視為失禮了。


    秋天來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場怡人的小雨,我出門買菜時,已經脫線的涼鞋踩進一個小水塘裏,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們便“吱呀!”的響一聲,我覺著好玩,快走了幾步,它們又接連著響了好幾聲,我再想試試,在空曠無人的街道上狂跑起來,腳下的鞋,竟然不斷的唱起歌來——吱呀!吱呀!吱呀!好有節拍的。我想。無論中不中獎券,腳下的涼鞋又得再買一雙了。


    後記:蘭小春給我來信,說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給他上鞋,他可愛的小腳趾總是向裏麵拚命縮,努力爭取赤足的自由,結論是——豆豆十分的鄉土!


    我真慶幸這世界上還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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