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許多年以前,有一個人,是北非撒哈拉沙漠的居民,他的名字叫做伊地斯。


    當年的伊地斯常常到我們家來,向我的先生借用潛水器材,他借去了潛水的東西之後,總要消失十多天才回鎮上來。後來我們聽人說起才知道伊地斯去了西屬沙漠的海岸,用空氣瓶下海捉龍蝦,然後賣給在沿岸打魚的西班牙漁船,每去一次,可以賺一個月的生活費回來。


    我的先生一向堅決反對背著空氣瓶下海打漁或捉任何生物,總是說,肺潛是合法的,一口氣潛下去一趟,打不著也算了,如果在水中帶著空氣瓶,好整以暇的在水裏打獵,如果人人這麽做,海洋的生物便受不到保護,再說,龍蝦是一種生長緩慢而又稀少的高貴珍寶,像伊地斯那種捉法,每次好幾麻袋,的確是太過了,包括尺寸很小的龍蝦也是不放過的。


    後來伊地斯再來家借器材,就借不到了。我跟他說,我們打魚是用肺潛的,龍蝦絕對不去捉,這在當時的西屬撒哈拉,就跟野羚羊不許射獵一樣,是為著保護稀少動物所定的法律。


    伊地斯趁著我先生不在家,又來借器材,說他有家小要養,這次隻打大群的紅魚,保證不去捉龍蝦了。我又借給了他,說好是最後一次,借了之後心虛得厲害,瞞著先生,怕他知曉了要怪責。


    沒過幾日,伊地斯來還東西,同時交給我一個口袋,打開來一看,竟是一堆龍蝦——送我的。“那麽小!”我抬起頭來問他,他很無奈的說:“大的早打光了,就算小也請你收下吧。”就是因為那麽幼小的也給打上來,才引得我發怒的,而伊地斯卻誤會了我們,以為當初沒有送龍蝦所以藉口不再借器材,又誤會我是想得些大號的龍蝦。他用手指了指,又說就算小尺寸也一共有十三隻。


    那天我不肯拿他的禮物,一定不肯要,伊地斯走的時候彼此都受了窘,以後他就不來家裏了。


    等到沙漠政情有了變化,我立即要離開沙漠的那幾日,伊地斯突然來了,交給我紮緊的一個小紙包,一定要我收下當紀念品,說裏麵是他最珍愛的東西。我問是什麽,他說是兩塊石頭。我雙手接下了小包,他急著要走,我們握握手就散了。記得我當時問他以後的路,他說:“去打遊擊。”


    等到真正發覺伊地斯送我的是兩塊什麽樣的所謂石頭時,他已上吉普車遠走了,兵荒馬亂的當時,無法再找到他。


    我認識,這兩塊磨光的黑石,是石器時代人類最初製造的工具,當時的人用棍子和藤條夾住這尖硬的石塊,就是他們的刀斧或者矛的尖端。


    總聽說,在沙漠某些神秘的洞穴裏仍然可以挖出這樣的東西來,隻是聽說而已,人們從來沒有找到過,起碼在我的撒哈拉威朋友裏,沒有一個人。認識這種石塊,是因為在一本述說石器時代的書本上看過同樣的圖片。


    一直帶著這兩塊東西,深夜裏把玩的當時,總會看見石器時代的人群,活活的人群,在我眼前的大平原上呼嘯而過,追逐著洪荒怪獸,他們手中舉著的矛,在烈日荒原下閃閃發光。


    這兩塊石片裏,浸過獸血和人汗,摸上去,卻是冰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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