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副武裝之時,尚且拿獠牙重裝的人毫無辦法,現在赤手空拳就更加沒什麽勝算了。


    犀牛不打算跟對方廢話,所以隨手抄起插在越野車上的鋼板,接著劈頭蓋臉的拍在了槍手的腦袋上。


    槍手瞬間斃命,連句求饒的機會都沒有。


    另外一邊,光頭兄弟剛從車子裏下來,就已經被老酒一劍斬斷了雙腿,甭管他有沒有反抗的能力,這是態度,也是警告。


    “米爾斯蘭將血色獠牙帶到哪裏去了?”


    老酒手中的巨劍還在滴血,詢問的聲音更是猶如死神的勾魂之音一般,令光頭兄弟有些毛骨悚然。


    雙腿斷掉,血流如注。


    痛苦已經不是他在意的事情,恐懼才是。


    “機場,他們去了機場。”


    光頭兄弟本想硬氣兩句的,可是當他看到鳳凰和戰神秋的身影也已經從遠處走到近前的時候,這硬氣就隨即拋到了一邊。


    按照現在的失血速度,他最多活不過十分鍾的時間。


    十分鍾,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基本上就是死亡的倒計時了。


    他可不相信獠牙重裝的人會放他一馬,所以死是必然,唯一不同的是,怎樣才能死的痛快一點。


    作為魔方科技的精銳戰術小組,他所接受的訓練當中,有一部分就是有關審訊的訓練。


    他很清楚落到一個職業傭兵的手中,下場會有多麽的淒慘。


    那種折磨的痛苦,可不是什麽人都能承受得了,與其痛苦,倒不如灑脫點,反正算算時間,米爾斯蘭這會早已經帶著血色獠牙上飛機離開了。


    就算告訴他們也是毫無問題的。


    “殺了吧。”


    鳳凰看了一眼老酒,而後話鋒一轉:“他既然這麽痛快的就告訴了我們,也就是確定了自己的任務已經完成,這會老大怕是已經被帶上飛機飛走了。”


    的確,鳳凰所說的話沒有什麽毛病。


    老大已經被帶走,留著這麽一個小嘍囉似乎也沒什麽用處了,直接幹掉斬草除根省的留下什麽完全沒有必要的隱患。


    “他是米爾斯蘭的親信吧?”


    老酒看了一眼鳳凰,目光中帶著一抹淡淡的笑意:“我記得,boss說過,他是跟在米爾斯蘭身邊的人,那他應該知道魔方科技的大本營在哪吧?”


    老酒的話聲音並不高,但是落在光頭老兄的耳朵裏,卻讓他心中一驚。


    毫無疑問,老酒所說的話是靠譜的。


    既然光頭老兄是跟在米爾斯蘭身邊的人,而且,他還是跟著米爾斯蘭跑去打劫了大頭龜仙人實驗室的人,那麽他一定是米爾斯蘭的親信,他也一定知道魔方科技的大本營到底在哪。


    魔方科技的大本營一直都是獠牙重裝眾人苦苦尋找的目標,然而,魔方科技的人很擅長藏匿。


    魔方科技的基地,大本營的消息外界根本就是完全封鎖的狀態,沒人知道。


    那麽多的情報組織都沒能找的到,這絕對不是什麽偶然。


    魔方科技對於大本營的隱匿,有著自己獨到的方式和手段,除非有知情人透露,否則的話,外界根本不可能知曉。


    顯而易見,這位黑人兄弟恰恰就應該是知情人之一。


    他要是剛剛被直接幹掉了,那這消息多半也就沒機會獲取到了,畢竟,就算血色獠牙的身上帶著某種特別的定位裝置,卻也不能確保百分之百的始終不被發現。


    隻要他身上帶著的定位裝置一旦被發現,那麽,獠牙重裝的其他人,就會失去他的位置,所以在有機會挖掘出魔方科技大本營的時候,無論如何都要試一試才行。


    “你們死了這條心吧,我不會出賣基地的位置的。”


    光頭老兄的脾氣躥了上來,出賣米爾斯蘭帶著血色獠牙去了機場,是因為就算說了,獠牙重裝的人也沒辦法再去追擊。


    可是如果出賣了魔方科技的大本營基地的所在位置,那就相當於把整個魔方科技一口氣賣了一個幹幹淨淨。


    他們都是跟在米爾斯蘭身邊的人,對於魔方科技與血色獠牙之間的那些恩恩怨怨,了解的那是相當的清楚。


    獠牙重裝是血色獠牙的傭兵團,他們若是知道了魔方科技的大本營,那絕對是要直接衝過去大開殺戒的。


    雖然光頭老兄對魔方科技的硬實力有信心,可是,獠牙重裝不隻有一個基因戰士,這情報魔方科技始終都未曾獲取到。


    若不是親眼所見,他知道的應該跟米爾斯蘭是差不多的,隻知道血色獠牙本人是基因戰士,其餘的人,好像都是普通人。


    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就剛剛的戰鬥,犀牛百分之百是基因戰士,而那個背著巨劍的絡腮胡大光頭,也九成九是基因戰士。


    一劍劈開越野車,普通人哪有那麽強悍的戰鬥力!


    如此一算,獠牙重裝保守估計就有三個基因戰士了,這可是魔方科技的情報係統中一直都未曾確認過的信息。


    他得想辦法把這個經過了確認的信息傳遞出去,在死之前一定要傳遞出去,否則的話,魔方科技可能會有大麻煩!


    硬氣起來隻是第一步,這是讓他身體的腎上腺素分泌加速,好讓自己能夠多活幾分鍾的時間。


    多活幾分鍾,就意味著能夠有多幾分鍾的時間和機會去傳遞信息。


    隻不過,他似乎對自己的抗審訊能力太高估了。


    而且,惹上這幾位大佬,光是嘴炮硬沒什麽用的。


    “呃,各位,交給我吧。”


    戰神秋笑著走了出來,四個人當中,就屬這貨的樣貌看上去很好惹。


    老酒是光頭絡腮胡,目露凶光,氣場強大,加上一劍劈開了越野車,不能惹的人物,他絕對排在第一位。


    犀牛這貨更不用提了,兩米多的大塊頭,幾百斤的鋼板就跟紙片子一樣在手裏玩的那叫一個輕鬆愜意,這個家夥更不能惹。


    還有那個暴風女,一頭長發五顏六色,看上去還不是染出來的,能個加入獠牙重裝的女人,絕對是有些東西的,不好惹。


    隻剩下了戰神秋身材挺拔帥氣,雖然眸光淩厲,可氣質卻是那種雅帥雅帥的,說白了就是看外表很想老實人的那種。


    這個,應該是最軟的那個柿子了。


    至少,光頭老兄自己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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