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在巴黎有一個家,每年會來住一陣子,不過直到今天這個城市從未出現在我筆下。或許要寫巴黎我得離開遠遠的:如果說寫作是因為想念、需要的話。或許得更投入,那麽我應該從年輕時就住在這裏:如果說賦予我們想像世界形體的是我們人生最初那幾年,而非成熟期。我來解釋清楚一點:一個場所必須變成內在場景,讓想像開始在此定居,是為劇場。今天,巴黎在世界文學的許多篇幅中,和我們大家都讀過,在我們生命中曾占一席之地的許多書本中都當過內在場景。與其說它是真實世界中的一個城市,巴黎,對我和上百萬全世界各地的人一樣,是透過書本得知的虛幻城市,一個經由閱讀而熟識的城市。從小讀《三劍客》,然後是《悲慘世界》,同時,或隨即,巴黎變成了曆史之城,法國革命之城;稍晚,在青少年讀物中,巴黎又變成波特萊爾,流傳上百年的偉大詩篇、繪畫、不朽的小說之城,巴爾紮克、左拉、普魯斯特……。


    以前我以過客身分來此,巴黎是我參觀的那個城市,是已為人所熟知我亦認得的意象,無須贅述的意象。如今人生際遇帶我到巴黎來,有自己的房子,一個家;其實可以說我仍是一個過客,因為我的事業,我的工作範圍始終不離義大利,但畢竟居住型態不同了,受製於家庭生活上百成千繁瑣的實際問題。說不定,將它融入我的個人經曆、日常生活,拋開文學、文化在它意象上所加諸的那圈光暈,巴黎可以重新變成一個內在城市,那麽我就可以寫它了。不再是故事說盡的城市,而是我棲居的一個平凡無奇、沒有名字的城市。


    有幾次我出自本能地將虛構故事背景安排在紐約,而我一生中在這個城市隻住過短短幾個月,誰知道為什麽,大概因為紐約最單純,至少對我來說,最簡明扼要,一種城市原型:就其地形、眼睛所見及社會而言。巴黎卻十分濃濁,很多東西、很多涵意深藏不露。或許它讓我有一種歸屬感:我說的是巴黎的意象,不是城市本身。然而又是城市讓你一落腳立即感到親切。


    仔細想想,我從來沒將任何一個作品的背景安排在羅馬過,明明我在羅馬住的時間長過在紐約,或許也多過在巴黎。另一個我說不出口的城市,羅馬,另一個被寫盡了的城市。不過,所寫關於羅馬的相較於關於巴黎的實在相形見絀:唯一的共同點是,無論羅馬或巴黎都很難找到新鮮不至於重複的話題;至於新事物呢,任何一點改變都會立時有一群評注者蜂擁而至。


    許是我不具備與場所建立個人關係的能力,我總是有點半調子,欲走還留。我的書桌彷彿一個島:可以在這裏也可以在那裏。再說今天城市與城市正合而為一,原來用以分示彼此的歧異消失不見,成為綿亙一片的城市。之所以有《看不見的城市》這個靈感,是鑒於我們之中甚為普遍的生活方式:有人不斷由一個機場換到另一個機場,過的是他在任何城市所過雷同的生活。我常說,重複太多次都有點不想說了,我在巴黎的家是一棟鄉間小屋,我的意思是從事寫作,我的部分工作可以在孤獨中進行,哪裏不重要,可以是一棟與世隔絕的鄉間小屋,可以在島上,而我的這棟鄉間小屋在巴黎市區。所以,在義大利主要是與工作相關的生活,來巴黎是當我能夠或需要獨處的時候,巴黎比較有此可能。


    義大利,至少都靈和米蘭,距巴黎隻一個小時的航程。我住的地方上高速公路很近,所以去奧利機場很方便。當城內因堵車路上寸步難行時,我去義大利,舉個例子,還比到champs-élysées快。我也可以「通勤」,可能喔,說起來住在歐洲如同住在一個城市的日子不遠了。


    同樣地,一個城市不再被視為一個城市的日子也不遠了:短距離移動比長途旅行需要的時間還更多。當我人在巴黎時可以說從不離開這間書房,不變的習慣是每天早上去st.germain-des-prés買義大利報紙,來回都乘地鐵,所以我不是閑蕩人,像波特萊爾筆下神化的那位在巴黎街頭瞎晃的傳奇人物。你看,不論國際旅行或城市間往來都不再是走過各式場所的一次探險,純然隻是從一點移動到另一點,之間的距離是一片空茫,不連續性。坐飛機旅行,是一段雲中插曲,市區內移動,是一則地下插曲。


    從我年輕時第一次到巴黎發現了地鐵這個簡便、全城就在我腳下的交通工具後,我就一直很信賴它。猜想我跟地鐵之間的這種關係還與地下世界的魅力有關:威恩(julesverne)的小說中我最喜歡的是《黑色印度群島》和《地心之旅》。也可能吸引我的是那份匿名的快感:我可以夾在人群中觀察大家,保持絕對隱形。


    昨天地鐵裏有一個光著腳的男人,既不是流浪漢亦非嬉皮,跟我及大多數人沒有兩樣,戴著一副眼鏡在看報紙,看起來像大學教授,典型的心不在焉忘了穿襪穿鞋的教授。那天下著雨,而他赤腳走路,沒有人注意他,沒有人好奇,隱形的夢想成真……。當我所在環境讓我自以為是隱形人時,我覺得無比自在。


    上電視的感覺完全相反,攝影機對著我,把我釘死在看得見的我,我的臉上。我認為作者一旦曝光,損失不小。以前真正受歡迎的作家根本沒人知道他們是誰、長什麽樣子,他們隻是書皮上的一個名字,而這一點使他們擁有非比尋常的魅力。加斯東·勒魯(gastonleroux)、莫裏斯·勒布朗(mauricelenc)(繼續這個使巴黎神話在上百萬人中流傳的作家話題)是當時極受歡迎的作家,而我們對他們一無所知;還有一些更知名的作家,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們的教名,隻有開頭字母。我覺得對一個作家而言理想境界應該是,接近無名,如此,作家的至高威信才得以遠播。這個作家不露麵、不現身,但他呈現的那個世界占滿整個畫麵。像莎士比亞,關於他,沒有留下任何畫像讓我們窺其相貌,也沒有任何史料能真正說明他的二三事績。今天,作家愈想越俎代庖,他所呈現的那個世界就愈空洞,作者亦被掏空,最後落得兩敗俱傷。


    有一個匿名盲點,那才是寫作的出發點,正因為如此,要界定我提筆寫作的地方與環繞其外的世界的關係對我來說並不容易。我在旅館房間內可以寫得很順,那裏,在我眼前的是一張白紙,別無選擇,沒有退路。也許這個條件在年紀較輕時更理想,世界就在那裏,在門外,密密麻麻的訊息,寸步不離地跟著我,這般濃鬱,我隻需稍離一步就可以下筆。如今某些東西變了,隻在屬於我的地方我才有辦法安心寫作,身邊還得有書,彷彿隨時得參考一些不知道什麽資料。或許不在於書本身,而是書所建構的一種內在空間,宛如將我自己視為一間我理想中的圖書館。


    然而,我始終沒能擁有一間完整的圖書館,我的書總是散落各處,每次我人在巴黎想查一本書,那本書在義大利,而每次我在義大利想要查一本書,那本書又在巴黎。這邊寫邊查書的習慣差不多有十來年了,以前不是這樣的,我寫的東西,一切都來自記憶,一切都屬於活過的經驗。包括每一個文化方麵的引述都應該原本就在我內心,屬於我,否則就有違遊戲規則,我就不能拿它當作素材訴諸紙上。現在完全相反:就連世界也成為我偶爾參考的對象,而在這個書架及外麵的世界之間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道鴻溝。


    所以我可以說,巴黎到底是什麽呢,巴黎是一本巨大的參考書,是一本查閱這座城市的百科全書:打開這本書,它給你一連串的資訊,包羅萬象為別的城市望塵莫及。我們來看商店,它提供一個城市所能有的最開放、最具號召力的話題:我們難道不一直是沿著商店在閱讀一個城市、一條街和一段人行道。有些商店是一篇論文的幾個章節,有些是百科全書上的詞條,有些則是幾頁報紙。在巴黎有乳酪店陳列著上百種不同的乳酪,各自標著名字,有外頭裹了一層灰的乳酪,有核桃乳酪:是一種博物館,乳酪羅浮宮。由這些乳酪看出一個文明的多樣性,讓為數可觀的相異形式存活下來,使產品就經濟角度來說得以營利,同時維持其不同風貌,隻要前提是提供選擇,不違乳酪體係、乳酪語言。不過主要還是分類學、命名學的天下。如果哪一天我想寫乳酪,可以出門去參閱巴黎,當它是乳酪百科全書。或者去某幾間雜貨鋪,那裏找得到屬於上個世紀的異國情調,殖民主義初期商業氣息濃厚的異國情調,我們可以說來自萬國博覽會。


    在某一種商店內你會感受到這就是讓人麵對文化,即博物館時心領神會的城市,博物館反之又賦予日常生活形形色色以意義,使得羅浮宮各廳與商店櫥窗連成一氣。我們大可說街頭種種隨時能收入博物館,或博物館隨時可將街頭種種收納進來。所以我最喜歡的博物館是題獻給巴黎生活及曆史的嘉年華博物館並非偶然。


    視城市為百科全書、集體記憶其來有自:想想看哥德式教堂的每一個建築細部與裝飾,每一處空間與元素都牽涉到全方位學問的認識,表示在其他涵構可以找到相對應之處。同樣地,我們可以「閱讀」城市如同一本參考書,例如「閱讀」聖母院(透過維奧爾·勒·迪克的維修),一個柱頭看完再看一個,一束拱筋看完再看一束。同時,我們可以像閱讀集體無意識那樣閱讀城市:集體無意識是一本厚重目錄,一本厚重的動物寓言故事;我們可以將巴黎詮釋為一本夢之書,一本收藏我們無意識的相簿,一本妖魔大全。所以身為稚齡女兒玩伴的我這個父親的行進路線上,巴黎可供查閱的有植物園裏的寓言動物,鬣蜥和變色蜥蜴悠哉悠哉的蛇園和爬蟲區,史前動物,以及我們的文明擺脫不掉的龍窟。


    我們身外有形的無意識妖魔與幽靈是這個曾為超現實主義首都的城市的固有特色。因為巴黎,早在布雷東(andrebreton)之前就吸納了所有後來變成超現實文學作品的基本元素;全城無處不見超現實主義留下的足跡、曳痕,那正是強調影像魅力的一種方法,像在某些超現實風格的書店裏,或在某些規模不大,例如冥河,專放恐怖片的電影院裏。


    巴黎的電影院也是博物館,或供查閱的百科全書,我指的不光是電影資料館浩瀚的影片,還有拉丁區裏密密麻麻的所有電影放映室。在這些窄小、臭哄哄的放映室裏,你可以看到巴西或波蘭新導演剛拍完的片子,也可以看到默片或二次大戰時期的老片。稍微留點神加上運氣,每個觀眾都能將電影史一片片拚湊起來。像我最迷三○年代的電影,因為那個時候電影對我而言就是全部的世界。在這裏我可以獲得成就感,我是說尋找失去的時光,重看我少年時期的電影或補上當年失之交臂,我以為再也看不到的電影。在巴黎你永遠有希望找回你以為失去的,找回過去,重歸己有。另外一個看巴黎的方法是:一間偌大的失物招領室,有點像《憤怒的奧蘭多》裏的月亮,收集世間所有遺失的東西。


    我們現在談的是癖好收集者的遼闊無垠的巴黎,這個城市引誘你收集所有東西,囤積分類重新分配,像在考古現場一般在這裏尋尋覓覓。屬於收集者的城市,同時可以是一次存在的冒險,藉物研究自己,勘測世界並且自我實現。不過我不算具備收集者精神,或許應該說隻有像老電影畫麵、回憶、黑白幻影這類觸摸不著的東西我才有收集的欲望。


    我得到的結論是,我的巴黎是成熟期的城市,我是說我不再以青少年冒險犯難發現新大陸的眼光來看它。我與世界之間的關係由探索改為谘詢,也就是說世界是所有資料的總合,獨立於我之外,這些資料,我可以比對、組合、傳送,也許,偶爾有節製地享受一下,但自始至終保持外人身份。我家下麵有一條老舊的環城鐵路,巴黎環城線,幾近停擺,但一天兩次,還是有一列小火車會經過,讓我想起拉福格(juleforgue)的詩:


    我永遠不會有奇遇;


    大自然中,多麽渺小,


    巴黎環城鐵路!


    作者按:


    本文是瓦雷裏歐·利瓦(valerioriva)於1974年為瑞士義大利區電視台所做的一次訪問。同年由龐塔雷(pantarei)出版社於盧卡諾(lugano)限量出版,內附有四張朱瑟培·阿伊蒙內(giuseppeajmone)的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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