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杏第一時間去了公安局,見到了偷衣服的小賊。


    總共五個人,全都未成年,最大的才剛滿十七歲。家境俱都貧困,住在郊區的村子裏,還有一個共通點,獨生子,姐姐妹妹好幾個,可兄弟沒有,其中一個還是單親家庭,父親已經過世。五人從小被溺愛長大,缺少管教,遊手好閑,附近出了名的問題少年。


    不過他們一直是小偷小摸,這次幹一票大的,也是因為其中一個跟姑娘表白,誰知對方嫌棄他太窮,不接受。恰逢聽人說李家的衣服特別值錢,蹲點觀察後抑製不住拿錢讓心愛的姑娘後悔的想法,最終選擇下手。


    銀杏恨不得怒吼,小夥子們,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麽嗎?再過一二十年,你們可能成為拆二代,進而發展成富二代,還擁有他人奮鬥半輩子可能還求而不得的戶口,為什麽要作天作地胡作非為。


    更可惡的是,原因竟然是因為一個姑娘,如果是家裏有人生病,或者為了兄弟姐妹,還能讓人唏噓一把這孩子孝順,也許還會讓聽眾流一把同情淚,感歎生活不易。


    結果了,隻讓人恨得牙癢癢。


    這下好了,姑娘沒了,錢沒了,自由沒了,雖說包吃包住,前提是得幹活。


    弄清楚他們的身份後,銀杏更想知道那個躲在背後慫恿的人是誰。


    公安局的動作很快,一天的時間把事情調查的七七八八,連帶著所有出現在偷竊案中的相關人員以及他們扮演的角色了解的一清二楚。


    於是,李家也都知道了。


    綜合幾個人的口述,事情的發展是這樣的。


    話說六月初的時候,幾個無所事事的少年跟著老大一起去百貨大樓,準備給未來大嫂買禮物。


    老大看中了一條連衣裙,很漂亮,得四十二塊錢。幾個人把身上所有的錢湊起來,才三十八,站在櫃台後的售貨員看幾人穿的寒酸,眼露鄙視,“買不起就別過來丟人現眼,浪費時間。”


    無巧不成書,這個囂張的售貨員就是王紅梅。


    幾個人不幹了,這娘們說話真衝。老大滿肚子心眼,給身後的小弟們使眼色,製止他們準備擼袖子吵架的舉動,帶著大家平靜的走出百貨大樓。


    不是他慫,而是他有了新主意。


    嫌棄他買不起,那就幫幫忙唄。


    把計劃一五一十的說出口,四個小弟賊眼冒著精光,豎起大拇指,馬屁不停的拍,“老大就是厲害”,“老大就是棒”,“老大真牛”,“老大不愧是老大”。


    聚在一起商量片刻後,四位小弟自動請纓往東南西北方向而去,把附近的交通摸通摸熟,查看哪裏是較好的下手地。因為不知道那個售貨員下班到底走哪條路,隻能用這種萬全之策。


    沒錯,他們打算用偷來湊錢,對象是剛才眼睛瞪上天的售貨員,瞧不起他們,這下讓你知道厲害。


    一切準備就緒,踩好點後,幾個人在百貨大樓前麵蹲守。


    終於到了下班時間,目標身影出現後,五人收起嘻嘻哈哈,遠遠的跟在身後。


    已經再次分工好,二號小弟和三號小弟從後麵邊跑邊追打,從目標人物身邊經過,吸引她的注意力,再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錢夾走。如果不行,再跟一段路,四號和五號小弟上。


    事實證明,現實中隨時隨地會發生各種突發事件。


    二號小弟已經追到王紅梅身邊,手輕輕伸進她的軍綠色包包裏,手指已經摸到錢。別問他怎麽知道那是錢,如果非要找個原因,大概是偷得次數多了,有手感。


    就在這緊張的時刻,王紅梅的鞋跟斷了,是的,就是這麽坑,她的高跟鞋鞋跟毫無征兆的掉了。


    她的身子往旁邊一趔趄,背在身上的包包卻紋絲不動,懸在空中。


    很不幸的,“作戰經驗豐富”的二號小弟暴露了。


    “好啊,你個小偷,社會敗類,渣滓,毒瘤,跟我去公安局。”王紅梅可不是省油的燈,當場叫囂起來。


    老大一看情景不妙立馬站了出來,他很有團體精神,和幾位小弟發過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與死,但求同甘共苦同進退。


    難怪看著小偷眼熟,再看旁邊冒出的這人,王紅梅指著老大的鼻子罵,“我認識你,你就是下午那個買不起衣服的窮酸貨,你們一丘之貉。”


    三號到五號小弟也慢慢圍過來,想趁其不意把二哥搶回來。


    奈何王紅梅非常防備,使出大力,緊緊抓住二號的衣服領子不放手。


    “你這個娘們,快放手,把我二哥勒的喘不過氣了。”


    “別過來啊,再往前走,我就喊抓流氓。”王紅梅往後退,當然,是帶著二號一起。


    “這位大姐,有事好商量,你先放開我二弟,有什麽事好商量。”


    “商量?以為我傻,放開他,好讓他跑,打量我不知道你們的小九九。”


    “二哥隻是不小心把手放到你的包裏,你有什麽證據說他是偷東西?”四號非常不耐煩,什麽都沒丟,還不依不撓。


    “這還不是偷東西?”王紅梅自詡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如果強詞奪理狡辯的還是第一個。


    “那你有什麽值得我們偷,”四號學著王紅梅在百貨大樓的樣子,眼睛往上一翻,“個窮酸貨,裝大頭,穿著鞋子斷鞋跟。”


    王紅梅氣的渾身發抖,脫口而出,“那你們有本事去偷有錢人啊。”


    本是一句氣急的話,可王紅梅就跟著魔似的,一個念頭在腦海中漸漸升起。


    對門一家就是她的克星,自從他們來後,家裏的老太太不好好安度晚年,天天鼓搗著要丟人現眼去當小販。她的工作也不順利,營業額每況愈下,而對門卻每天門庭若市,領導知道她和銀杏樂購對門後,臉色越來越不好看,對著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好像她是商業間諜一樣。


    嫉妒壓過理智,確切的說,她已近沒有理智,隻剩下瘋狂,“偷我算什麽,有本事去偷京大附近桃林胡同裏銀杏樂購的衣服,值上萬塊錢,偷到那個才算本事,直接成為萬元戶。”


    桃林胡同就是銀杏家所在的胡同名,王紅梅喪心病狂,一不做二不休,把底子透的幹淨。


    “行,你放開我二哥,我們就去。”四號趕緊應承,去不去再說,先把人救下來。


    “你們去不去跟我沒關係,但看你們想不想發財。”王紅梅撇清關係,卻漸漸鬆開手,在這幾個人心中種下一顆小小的發財幼苗,她相信,假以時日,一定會長成參天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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