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沒有搭理審訊室裏的塗根,直接離開了審訊室。
這一點叫隨行的警員實在有點不解,為什麽丁凡之前明顯是很急切的想要知道他嘴裏的消息,可在最後他已經想要合作了,卻轉身離開那?
難道是之前丁凡就在裏麵已經看出了什麽東西嗎?
剛剛丁凡的分析,已經叫這個警員目瞪口呆了,就算是現在有人對他說,身邊這個年輕的領導,已經從塗根的臉上看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他都絲毫不會有任何一點懷疑。
觀察入微,嫌疑人的任何一點動作,都能成為他判斷根據,這樣的人實在可怕,重要的是你永遠都不知道他的心裏想的是什麽。
後麵的行動,丁凡已經安排好了,叫這個警員先在就通知胡局,申請搜查令,然後帶著到塗根的家裏進行搜查。
等他們出發了之後,丁凡這才手上端著水杯,回到了審訊室裏麵,隨意的坐在塗根麵前。
雖然他沒有說話,可帶給塗根的壓力絲毫不少,甚至就連周圍的空氣都變得有點壓抑了。
“有個好消息要跟你說,他們已經去你家了,你覺得想要從你家裏將東西都找出來,需要多長時間?”
丁凡端著杯子,喝了一口水,順便看看自己手上的時間,一臉輕鬆的樣子。
反倒是給了塗根很大的壓力,他自己很清楚,家裏藏的東西,雖說是比較隱蔽,可丁凡已經將位置點出來了,想要找出來也用不上多長時間。
現在他想跟丁凡合作,可他問出來的東西,實在不是他知道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年,誰現在還能想的起來當初的事情啊?
何況本身就是一個陌生人,想要記起來,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警官,您這是在為難我呀!我是真的不認識那個人,我剛剛已經想了好長時間了,真的想不起來那個人長什麽樣子!”
丁凡毫不在意的點點頭,翻開桌上的一份資料,話也不說的看著,一點多餘的話都不說,就好像剛剛塗根說的話,他一點沒有聽見似的。
“我就記得五年前,有一天晚上,一個穿著工作服的人,突然找上門來,說是有東西想要融了,我一看這個金戒指也就是剛剛打出來沒有多長時間,融了也挺可惜的,我就說我出錢收了。”
工作服?
丁凡聽到這個詞,也就是翻了一下眼睛,掃了塗根一眼,手上拿著筆,在一邊的本子上麵隨意的寫了兩個字,繼續看手上的資料。
“不是,警官,你到是說句話呀!我真的不認識他,你相信我,我就見過他一次,對這個人也沒有什麽印象!”
塗根已經有點急了,說話的時候甚至帶著一點哭腔了。
丁凡將手裏的資料用力的一合,伸手在桌上重重的拍了一下抬起頭來說道:“你說不認識這個人,可你從他手上收了東西,你難道連東西哪裏來的都沒有問嗎?穿著一身工作服,你叫我上哪裏找他去?幹*你們這一行的,難道都不問來曆嗎?”
塗根被問的啞口無言,也是沒有想到,丁凡對他們這個行業,還挺了解的。
其實所有在外麵收黑貨的人,多少都會了解一下東西的出處。
誰能保證這些東西都是幹淨的?
牽涉了小案子,他們還敢伸手,順勢打壓一點價格。
可這東西一旦牽扯了
大案子的時候,這幫人誰都不敢伸手,到手了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這一點當初丁凡在東北的時候,就已經了解過,並且跟這些人打過交道,很清楚他們這些人做事的風格。
“我實話跟你說了吧,這東西是當初白雲縣滅門案中丟失的東西,我這樣跟你說了,我想你應該明白這意味著什麽了對吧?”
白雲山滅門案!
說實話,塗根之前雖然有過這方麵的想法,也懷疑過這東西會不會就是那一次案子中流出來的。
可當初他也是財迷心竅,知道這邊的案子之後,現在想這些,已經來不及了。
五年的時間過去了,他想著這件事應該沒有人會在繼續查了,這才將這個戒指送給了自己的老婆,畢竟老婆這是懷了孩子。
他是萬萬沒有想到,這個戒指才戴上了幾天的時間,一轉眼就被警察盯上了。
“警官,你不會是在懷疑我吧?”
塗根低頭想了一會兒,突然抬頭一臉吃驚的看著丁凡。
誰知道,丁凡竟然一臉淡然的點了點頭。
“現在看來,好像你是最有可能的,我想來想去,現在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任何一個人有完美的作案動機,另外你看看你的身材,做這件事,完全遊刃有餘呀!”
這話一出,塗根的臉當時都綠了,他在外麵收售黑貨,這就已經夠判的了,這白雲縣的滅門案子啊,一旦真扣在他身上,完全夠要他命了。
“不是……警官,事情不能這樣說呀,對了,我想起來了,那個人說話結巴,我記得清楚他說話的時候有點結巴。”
丁凡一聽,冷笑了一聲。
這幫人果然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
之前叫他自己想的時候,他們永遠都不會想到這些關鍵的東西。
可一道這件事關係到了他們的身上,他們才會主動的出力,發動自己的全部腦細胞去想這件事。
說白了,這幫人就是賤,不用鞭子在後麵抽打他們,永遠別想這些人努力。
“就這些嗎?身高,體態,相貌,有沒有什麽特征。”
塗根臉色有點慌亂的開始回憶,希望將當初的那個人大概的身高之類的想起來。
可這一點顯然有點難為他了,他當時收到東西的時候,還真的就沒有太注意這些細節的東西。
不過他也知道,自己要是在說自己不知道,丁凡一定甩手走人,後麵這個案子說不準就要在自己的身上扯點關係。
所以現在他就算是咬牙切齒也要將當初的事情回憶起來,不然後果就嚴重了。
“那個人比我高一點,身材也就是跟我差不多……不是不是,他比我瘦,還有,還有,他手上有一條疤,好像很深的樣子,上麵有縫合針孔。”
丁凡一聽,有點皺眉了,這個消息,還算是有點用處,拿起手上的筆丟在他的麵前。
“畫出來,就畫在你的手上,想清楚位置在畫。”
這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線索,聽塗根的意思,當初找上他出手戒指的人,手上傷疤應該不小,不然他也不會記得這麽清楚。
果然,在丁凡的逼視之下,塗根很快在手上畫出了傷痕的大概形狀,以及位置。
丁凡一看,終於定下心了。
從塗根畫出來的位置,還有傷口的大
小來看,這傷口應該對手掌會有很嚴重的影響,很有可能已經傷到了筋骨的位置,這樣的傷到醫院調查一下,應該會有存檔才對。
至於他說的那個所謂的工作服,這一點丁凡也有注意到,隻是之前劉健已經調查了周邊的所有大小工廠企業,零零總總加起來差不多有三十多家。
相對正規一點的,專門配備了工作服的那些,雖然不是很多,但也有將近一半左右,單獨隻是調查這些人,就有幾萬人,調查的難度可想而知。
但也算是一條線索,後麵調查的時候,到是可以順著這條線找找看。
不過再次之前,丁凡還是要拿出了之前畫好的人像,放在了塗根的麵前,叫他看看,有沒有看著相似的。
結果塗根到是看的很仔細,可最後隻是從其中拿出了一張,還有點不太咬定。
“警官,這個人看著有點像,但有點差距,臉型到是沒有啥問題,隻是這個眼睛和鼻子,稍微有點不像。”
這人像本身就是按照竇博奇的印象畫出來的,其中有一定的不準確,也是能理解的,想要拚出一個人像來,也不是那麽容易。
至於叫塗根幫忙將人像完善一下,丁凡隻是想了一下,就放棄了,就他那個眼睛,估計就是看了也沒有用,說定還要添亂。
“之前你說的工作服還記得嗎?畫出來,我要衣服的大概圖樣,顏色,還有上麵的廠標,你最好是畫的詳細一點,我早一天抓到凶手,你的功勞就越大,興許到時候你在裏麵呆的時間還能短一點。”
說完,丁凡伸手在他肩膀上麵拍了一下,又給他拿了紙筆,叫他盡快將之前看到的衣服都畫出來,叫裏麵看守的警員看著他。
離開了審訊室之後,丁凡馬上打了電話問了一聲秦璐現在的位置,叫她跟自己到醫院走一趟,打算查一下五年前的醫療檔案。
不過暫時來說,想要調查這些東西出來,恐怕有點困難。
因為白雲縣這邊的醫院情況,丁凡還不是很清楚,五年前傷口縫合手術應該是很多醫院都能完成的,可剛剛他看到的那個傷口,似乎不是簡單的傷口,很像是機器造成的,內部一旦傷及筋骨,這樣的手術就不好做了,當年也不知道這樣的情況,鎮上的醫院能不能完成。
就在丁凡為此犯愁的時候,趙隊長一臉興奮的從外麵跑了回來,一進門就直奔他跑了過來。
“找到了,馬路的事情,我查清楚了,五年前,他根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當天晚上,他跟朋友在一起喝酒,晚上回去的時候,喝的有點多了,開車在外麵出了一點意外,車子撞壞了,連夜找了人一起到外麵修車去了,還是第二天快中午了才回來。”
丁凡看了一眼趙隊長,對於他的話,多少有點懷疑。
到不是懷疑他會說假話,主要是他之前就因為輕信別人的話,調查不細致,導致了現在的案子變得十分複雜,因此才特意多問了一句。
“證人都找過了?”
“找過了,之前馬路有點不想說,因為那天晚上他的事情,他那個兄弟跟老婆鬧出了很大的矛盾,現在兩個人還沒有和好,他一直都覺得對不住那個兄弟,我也是在三的詢問之後,才知道的這個人,剛剛問清楚了,案發的當天,他跟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
結婚,鬧別扭?
好像這個詞之前也聽人說過,難道是同一個人?
這一點叫隨行的警員實在有點不解,為什麽丁凡之前明顯是很急切的想要知道他嘴裏的消息,可在最後他已經想要合作了,卻轉身離開那?
難道是之前丁凡就在裏麵已經看出了什麽東西嗎?
剛剛丁凡的分析,已經叫這個警員目瞪口呆了,就算是現在有人對他說,身邊這個年輕的領導,已經從塗根的臉上看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他都絲毫不會有任何一點懷疑。
觀察入微,嫌疑人的任何一點動作,都能成為他判斷根據,這樣的人實在可怕,重要的是你永遠都不知道他的心裏想的是什麽。
後麵的行動,丁凡已經安排好了,叫這個警員先在就通知胡局,申請搜查令,然後帶著到塗根的家裏進行搜查。
等他們出發了之後,丁凡這才手上端著水杯,回到了審訊室裏麵,隨意的坐在塗根麵前。
雖然他沒有說話,可帶給塗根的壓力絲毫不少,甚至就連周圍的空氣都變得有點壓抑了。
“有個好消息要跟你說,他們已經去你家了,你覺得想要從你家裏將東西都找出來,需要多長時間?”
丁凡端著杯子,喝了一口水,順便看看自己手上的時間,一臉輕鬆的樣子。
反倒是給了塗根很大的壓力,他自己很清楚,家裏藏的東西,雖說是比較隱蔽,可丁凡已經將位置點出來了,想要找出來也用不上多長時間。
現在他想跟丁凡合作,可他問出來的東西,實在不是他知道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年,誰現在還能想的起來當初的事情啊?
何況本身就是一個陌生人,想要記起來,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警官,您這是在為難我呀!我是真的不認識那個人,我剛剛已經想了好長時間了,真的想不起來那個人長什麽樣子!”
丁凡毫不在意的點點頭,翻開桌上的一份資料,話也不說的看著,一點多餘的話都不說,就好像剛剛塗根說的話,他一點沒有聽見似的。
“我就記得五年前,有一天晚上,一個穿著工作服的人,突然找上門來,說是有東西想要融了,我一看這個金戒指也就是剛剛打出來沒有多長時間,融了也挺可惜的,我就說我出錢收了。”
工作服?
丁凡聽到這個詞,也就是翻了一下眼睛,掃了塗根一眼,手上拿著筆,在一邊的本子上麵隨意的寫了兩個字,繼續看手上的資料。
“不是,警官,你到是說句話呀!我真的不認識他,你相信我,我就見過他一次,對這個人也沒有什麽印象!”
塗根已經有點急了,說話的時候甚至帶著一點哭腔了。
丁凡將手裏的資料用力的一合,伸手在桌上重重的拍了一下抬起頭來說道:“你說不認識這個人,可你從他手上收了東西,你難道連東西哪裏來的都沒有問嗎?穿著一身工作服,你叫我上哪裏找他去?幹*你們這一行的,難道都不問來曆嗎?”
塗根被問的啞口無言,也是沒有想到,丁凡對他們這個行業,還挺了解的。
其實所有在外麵收黑貨的人,多少都會了解一下東西的出處。
誰能保證這些東西都是幹淨的?
牽涉了小案子,他們還敢伸手,順勢打壓一點價格。
可這東西一旦牽扯了
大案子的時候,這幫人誰都不敢伸手,到手了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這一點當初丁凡在東北的時候,就已經了解過,並且跟這些人打過交道,很清楚他們這些人做事的風格。
“我實話跟你說了吧,這東西是當初白雲縣滅門案中丟失的東西,我這樣跟你說了,我想你應該明白這意味著什麽了對吧?”
白雲山滅門案!
說實話,塗根之前雖然有過這方麵的想法,也懷疑過這東西會不會就是那一次案子中流出來的。
可當初他也是財迷心竅,知道這邊的案子之後,現在想這些,已經來不及了。
五年的時間過去了,他想著這件事應該沒有人會在繼續查了,這才將這個戒指送給了自己的老婆,畢竟老婆這是懷了孩子。
他是萬萬沒有想到,這個戒指才戴上了幾天的時間,一轉眼就被警察盯上了。
“警官,你不會是在懷疑我吧?”
塗根低頭想了一會兒,突然抬頭一臉吃驚的看著丁凡。
誰知道,丁凡竟然一臉淡然的點了點頭。
“現在看來,好像你是最有可能的,我想來想去,現在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任何一個人有完美的作案動機,另外你看看你的身材,做這件事,完全遊刃有餘呀!”
這話一出,塗根的臉當時都綠了,他在外麵收售黑貨,這就已經夠判的了,這白雲縣的滅門案子啊,一旦真扣在他身上,完全夠要他命了。
“不是……警官,事情不能這樣說呀,對了,我想起來了,那個人說話結巴,我記得清楚他說話的時候有點結巴。”
丁凡一聽,冷笑了一聲。
這幫人果然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
之前叫他自己想的時候,他們永遠都不會想到這些關鍵的東西。
可一道這件事關係到了他們的身上,他們才會主動的出力,發動自己的全部腦細胞去想這件事。
說白了,這幫人就是賤,不用鞭子在後麵抽打他們,永遠別想這些人努力。
“就這些嗎?身高,體態,相貌,有沒有什麽特征。”
塗根臉色有點慌亂的開始回憶,希望將當初的那個人大概的身高之類的想起來。
可這一點顯然有點難為他了,他當時收到東西的時候,還真的就沒有太注意這些細節的東西。
不過他也知道,自己要是在說自己不知道,丁凡一定甩手走人,後麵這個案子說不準就要在自己的身上扯點關係。
所以現在他就算是咬牙切齒也要將當初的事情回憶起來,不然後果就嚴重了。
“那個人比我高一點,身材也就是跟我差不多……不是不是,他比我瘦,還有,還有,他手上有一條疤,好像很深的樣子,上麵有縫合針孔。”
丁凡一聽,有點皺眉了,這個消息,還算是有點用處,拿起手上的筆丟在他的麵前。
“畫出來,就畫在你的手上,想清楚位置在畫。”
這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線索,聽塗根的意思,當初找上他出手戒指的人,手上傷疤應該不小,不然他也不會記得這麽清楚。
果然,在丁凡的逼視之下,塗根很快在手上畫出了傷痕的大概形狀,以及位置。
丁凡一看,終於定下心了。
從塗根畫出來的位置,還有傷口的大
小來看,這傷口應該對手掌會有很嚴重的影響,很有可能已經傷到了筋骨的位置,這樣的傷到醫院調查一下,應該會有存檔才對。
至於他說的那個所謂的工作服,這一點丁凡也有注意到,隻是之前劉健已經調查了周邊的所有大小工廠企業,零零總總加起來差不多有三十多家。
相對正規一點的,專門配備了工作服的那些,雖然不是很多,但也有將近一半左右,單獨隻是調查這些人,就有幾萬人,調查的難度可想而知。
但也算是一條線索,後麵調查的時候,到是可以順著這條線找找看。
不過再次之前,丁凡還是要拿出了之前畫好的人像,放在了塗根的麵前,叫他看看,有沒有看著相似的。
結果塗根到是看的很仔細,可最後隻是從其中拿出了一張,還有點不太咬定。
“警官,這個人看著有點像,但有點差距,臉型到是沒有啥問題,隻是這個眼睛和鼻子,稍微有點不像。”
這人像本身就是按照竇博奇的印象畫出來的,其中有一定的不準確,也是能理解的,想要拚出一個人像來,也不是那麽容易。
至於叫塗根幫忙將人像完善一下,丁凡隻是想了一下,就放棄了,就他那個眼睛,估計就是看了也沒有用,說定還要添亂。
“之前你說的工作服還記得嗎?畫出來,我要衣服的大概圖樣,顏色,還有上麵的廠標,你最好是畫的詳細一點,我早一天抓到凶手,你的功勞就越大,興許到時候你在裏麵呆的時間還能短一點。”
說完,丁凡伸手在他肩膀上麵拍了一下,又給他拿了紙筆,叫他盡快將之前看到的衣服都畫出來,叫裏麵看守的警員看著他。
離開了審訊室之後,丁凡馬上打了電話問了一聲秦璐現在的位置,叫她跟自己到醫院走一趟,打算查一下五年前的醫療檔案。
不過暫時來說,想要調查這些東西出來,恐怕有點困難。
因為白雲縣這邊的醫院情況,丁凡還不是很清楚,五年前傷口縫合手術應該是很多醫院都能完成的,可剛剛他看到的那個傷口,似乎不是簡單的傷口,很像是機器造成的,內部一旦傷及筋骨,這樣的手術就不好做了,當年也不知道這樣的情況,鎮上的醫院能不能完成。
就在丁凡為此犯愁的時候,趙隊長一臉興奮的從外麵跑了回來,一進門就直奔他跑了過來。
“找到了,馬路的事情,我查清楚了,五年前,他根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當天晚上,他跟朋友在一起喝酒,晚上回去的時候,喝的有點多了,開車在外麵出了一點意外,車子撞壞了,連夜找了人一起到外麵修車去了,還是第二天快中午了才回來。”
丁凡看了一眼趙隊長,對於他的話,多少有點懷疑。
到不是懷疑他會說假話,主要是他之前就因為輕信別人的話,調查不細致,導致了現在的案子變得十分複雜,因此才特意多問了一句。
“證人都找過了?”
“找過了,之前馬路有點不想說,因為那天晚上他的事情,他那個兄弟跟老婆鬧出了很大的矛盾,現在兩個人還沒有和好,他一直都覺得對不住那個兄弟,我也是在三的詢問之後,才知道的這個人,剛剛問清楚了,案發的當天,他跟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
結婚,鬧別扭?
好像這個詞之前也聽人說過,難道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