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嘩然。


    陪審團成員們臉上也顯出異色。


    辛藍的描述讓每個人都感到不適。


    梅芙難以置信的問道:“你……把你自己的骨肉,稱之為,那團肮髒的東西?”


    “不然呢?”辛藍微笑看著梅芙,“鏹奸犯在你肚子裏留下的種,難道你會視其為珍寶?”


    嘩然聲再起,旁聽席上議論紛紛。


    梅芙的臉色猛地一變,高聲道:“請求不予記錄!證人的證詞沒有相關證據支持!”


    慕紫也是一陣錯愕。


    曲明駿在她耳旁感歎:“遲了,就算書記官不記錄,可是陪審團成員已經聽到了,咱們還沒出手,梅芙就要被她玩死了……”


    憐弱心理是種本能,陪審團會同情那個不幸的胎兒,也會同情遭遇不幸的辛藍女士。


    法官敲響法槌,要求肅靜,隨後提醒陪審團成員:“證人剛才在證詞中,對訴方進行了婚內鏹奸的指控,但是她的指控沒有相關證據支持,所以你們可以忽略剛才的證詞。”


    “法官大人。”慕紫站起來,“我想補充一點,無論我當事人的身體是否健康,無論我當事人是否遭到鏹暴,她作為一個人,都有權利任意處置自己的身體。”


    “對方律師認為女性在處置自己身體時,可以無視另一個人的人權?”梅芙忍不住道,“請恕我直言,對方律師是否認為女權至高無上,高於丈夫的生育權,甚至高於子女的生命權?”


    “我已經反複說過很多次,本案和女權無關!”慕紫略微動怒,“你看到的是一個未出生的胎兒的人權,我看到的是此刻坐在這裏的,這個活生生的女人的人權!憑什麽胎兒的人權要淩駕於母體的人權之上?!強行要求她生下孩子,這才是對人權最嚴重的侵犯!”


    “可是那個孩子已經七個月了!”梅芙高聲斥責,“他有心跳!有大腦!他是有血有肉的生命!而你的當事人身體狀態健康,經濟狀況良好,她完全有能力撫養孩子!”


    “但她偏偏不想養啊!”慕紫冷然駁斥,“她不想放棄國外的高薪工作,不想繼續忍受失敗的婚姻,不想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陪伴一個來自於前夫的孩子!她就是這樣自私!


    我也希望她能偉大些,忍辱負重將孩子生下來,為了這個純潔的生命,放棄事業,放棄夢想,無怨無悔的奉獻自己!但她就是自私,就是不偉大、不高尚!她就是要為自己而活!這是她的個人意願,而我們的法律,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誌!因為自由!憲法保障我們每一個人,人身自由不受侵權!”


    梅芙憤怒,張嘴正要反駁,慕紫卻打斷她:“你很瞧不起女權是嗎?你知道女人曾經不能讀書嗎?知道女人曾經不能外出工作嗎?知道女人曾經連褲子都不能穿嗎?1932年影星瑪蓮笛特瑞因為穿著長褲被抓進警察局,女人開始流行褲裝至今不過五十年罷了!


    女權從沒想要淩駕任何權利,女權是自由選擇權,女人可以選擇當商業女強人,也可以選擇當家庭婦女,可以選擇穿裙子,也可以選擇穿褲子,更加可以選擇讓自己的子宮什麽時候生孩子!


    恕我直言,梅芙小姐,你能有今天的成就,當真好感謝女權主義堅持不懈的努力!”


    ——嘭、嘭、嘭!


    法官用力的反複敲響法槌。


    正常的庭審程序,是不允許如此過激的爭辯的。


    慕紫和梅芙停下來,法官深深的看了她們一眼,道:“現在休庭,明天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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