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明駿挺高興。


    高興了一會兒又覺得不對勁,忍不住問道:“我沒結婚的時候不靠譜嗎?”


    這時,檢方要求第二位證人出庭作證,打斷了兩人的交談。


    第二位證人是位中年女士,檢察官介紹她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心理醫師,曾經在數年前為莊佳治療,診斷莊佳患有睡眠障礙、夢遊症等。


    “反對。”慕紫起身,“證人發言與本案無關。”


    法官看向檢察官。


    秦磊忙道:“法官大人,被告莊佳將犯罪事實當做虛假的故事,我認為她的心理狀況與本案息息相關,而心理醫師恰好可以證明這一點。”


    法官說道:“反對無效。”


    慕紫蹙起眉,重新坐下。


    曲明駿忍不住低聲道:“這檢察官是不是傻,如果推導出莊佳在精神失常的狀況下殺人,不就相當於無罪釋放嗎?”


    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因為他們在法律上不是完整的人,即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慕紫麵色微沉,“如果被他推導成功,莊佳確實會無罪釋放,可我們怎麽指控丁候煒?”


    法庭上,秦磊正在向那名心理醫師問話。


    “請問您認識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嗎?”


    “認識。”


    “能說說你們是怎麽認識的嗎?”


    “大概在……十一年前左右,她的媽媽帶她來到我的診所,我確診她患有睡眠夢遊症,並為她醫治了大約一個月時間。”


    “能解釋一下睡眠夢遊症這個名詞嗎?”


    “可以,夢遊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動,而後再回床繼續睡眠的怪異現象。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做出一些危險的舉動。”


    “危險的舉動……”秦磊語調放緩,指向莊佳,“有沒有可能殺死某個人,而自己完全不知情?”


    心理醫師點頭:“這是完全有可能,有些夢遊患者會伴隨暴力行為,睡醒後,患者對夢遊一無所知。”


    秦磊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嘴角微微勾起,看向法官:“我問完了。”


    輪到慕紫做交叉詢問。


    “你剛才說,為我當事人醫治了一個月時間,請問是幾次?”慕紫問道。


    證人回道:“每周一次,大概四五次左右。”


    “每次多長時間?”


    “一小時。”


    “經過你的治療,我當事人的睡眠障礙是否有所改善?”


    心理醫師遲疑了會兒,點頭道:“是的。”


    慕紫繼續道:“治療一個月後她恢複如常,所以治療隨之結束,是嗎?”


    “是的……”


    “就你所知,在我當事人接受治療的期間,她在夢遊時有過任何暴力行為嗎?”


    “沒有。”心理醫師不自在的看了一眼莊佳。


    “她有在夢遊時傷害過任何人嗎?”


    “沒有。”心理醫師試圖解釋,“她當時隻有九歲……”


    “是的,當時她隻有九歲,剛剛遭遇了父母離婚、父親再娶等一係列事故,心理和情感上都遭受創傷,因此出現了睡眠障礙。”慕紫看向陪審團,“可是這與本案有何關係?


    一個僅見過我當事人五次、相處時間不超過五小時的心理醫師,以十一年前的一次心理診斷作為理由,指控我當事人謀殺罪!


    十一年前我當事人夢遊時沒有任何暴力行為,在治愈之後,反而病情嚴重,以致殺人分屍而不自知?大家想一想,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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