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睡了二十分鍾,精力恢複不少,隨後花十五分鍾回憶梳理整個庭審過程。


    出庭前,她吃了兩片披薩,喝了一些水,感覺自己徹底滿血複活了。


    重新回到法庭,氣氛依舊莊嚴肅穆。


    庭審已經進入尾聲。


    控方檢察官先行進行結案陳詞。


    雖然檢察官已經意識到,案件中存在疑點,但是必要的程序,仍然要一絲不苟的完成。


    他走到陪審團麵前,斟酌著詞句,似乎在思考從哪一句開始,“……本案被告,陳北岸先生,陳氏集團的繼承人,我想大家應該都非常熟悉,在他入獄前,京陵市娛樂版新聞從來不缺他的身影,他富有、傲慢,同時豔遇不斷,哪怕在他結婚以後——”


    話音忽然揚高,檢察官接著說道:“哪怕是結婚後,他的桃色新聞依然層出不窮,他的婚姻出現危機,與妻子蔡欣發生無數次爭吵,甚至動過手!家裏的傭人曾經聽到他一次又一次對他的妻子咒罵,你為什麽不去死?!以及,該死的,我要殺了你!然後有一天,他們再次吵了起來。


    這一次,陳北岸情緒失控,他拿起茶幾上的水果刀,殺死了蔡欣,並殘忍的割斷她的頭,偽裝成入室殺人案!他在逃走時心慌意亂,渾然不知自己被家裏的女傭看見,他把頭埋在核桃林,而後又擔心被人發現,倉促下趕去西郊的別墅,那裏平日裏無人居住,最適合藏匿屍首!而等他藏好,在回來的路上,被警方逮捕!”


    檢察官說完,停頓片刻,看著陪審團的諸位,沉聲道:“今天辯方出具了許多證據,蟲卵,農藥,各種報告和文字材料,可是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們腳下的土地,永遠埋藏著我們無法預知的東西!


    也許那隻蛾子真的就在花圃裏產卵了呢?也許那點農藥成分來自於飛蛾身上呢?這些都是未知的!現在,我們坐在這裏,無比清楚的知道——女傭親耳聽見了陳北岸與蔡欣爭吵!親眼看見陳北岸逃走!然而辯方律師卻告訴我們,女傭聽錯了,女傭看錯了!證人不值得相信,難道我們要去相信一隻蛾子嗎?


    你們信嗎?至少我是不信的!我隻相信在座的諸位,一定會給出最理性,最公正的決定!”


    話音最後一句,鏗鏘有力。


    檢察官結束陳詞,轉身回到座位,目光落在慕紫身上。


    慕紫朝他笑了下。


    檢察官覺得頭皮發麻。


    他頭一次見初級律師擔任刑辯律師,且一點也不知道緊張的人。


    慕紫站起身,走向陪審團,麵帶淺淺微笑。


    “控方檢察官的故事演繹法很棒。”慕紫笑著說,“為了避免大家感到厭煩,我不講故事了,我們來做一道數學題怎麽樣?


    女傭報警時是晚上8點43分,警察將陳北岸逮捕時是9點24分,也就是說,陳北岸先生從案發地點離開,到被抓的這段時間,隻有短短的41分鍾。


    你們知道這短短的41分鍾發生了什麽嗎?他要趕往40公裏外的核桃林,挖坑、埋頭,接著他覺得不妥,把頭重新挖出來,再趕往60公裏外的西郊別墅,再次挖坑、埋頭,做完這一切,再去10公裏外的公路被警察抓!哦對了,在趕路過程中,他還要洗個澡,換上幹淨的衣服!因為割斷頭顱時,血會濺得他滿身都是!


    41分鍾洗澡換衣服,並且完成一段長達110公裏的路程!諸位,請認真看看被告席,你們覺得,我的當事人是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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