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已經活到了人生的中途,拿一日來比喻人的一生,現在正是中午。人在童年時從朦朧中醒來,需要一些時間來克服清晨的軟弱,然後就要投入工作;在正午時分,他的精力最為充沛,但已隱隱感到疲憊;到了黃昏時節,就要總結一日的工作,準備沉入永恒的休息。按我這種說法,工作是人一生的主題。這個想法不是人人都能同意的。我知道,在中國,農村的人把生兒育女看作是一生的主題。把兒女養大,自己就死掉,給他們空出地方來——這是很流行的想法。在城市裏則另有一種想法,但不知是不是很流行:它把取得社會地位看作一生的主題。站在北京八寶山的骨灰牆前,可以體會到這種想法。我在那裏看到一位已故的大叔墓上寫著:係副主任、支部副書記、副教授、某某教研室副主任,等等。假如能把這些“副”字去掉個把,對這位大叔當然更好一些,但這些“副”字最能證明有這樣一種想法。順便說一句,我到美國的公墓裏看過,發現他們的墓碑上隻寫兩件事:一是生卒年月,二是某年至某年服兵役。這就是說,他們以為人的一生隻有這兩件事值得記述:這位上帝的子民曾經來到塵世,以及這位公民曾去為國盡忠,寫別的都是多餘的,我覺得這種想法比較質樸……恐怕在一份青年刊物上寫這些墓前的景物是太過傷感,還是及早回到正題上來吧。


    我想要把自己對人生的看法推薦給青年朋友們:人從工作中可以得到樂趣,這是一種巨大的好處。相比之下,從金錢、權力、生育子女方麵可以得到的快樂,總要受到製約。舉例來說,現在把生育作為生活的主題,首先是不合時宜;其次,人在生育力方麵比兔子大為不如,更不要說和黃花魚相比較;在這方麵很難取得無窮無盡的成就。我對權力沒有興趣,對錢有一些興趣,但也不願為它去受罪——做我想做的事(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寫小說),並且把它做好,這就是我的目標。我想,和我誌趣相投的人總不會是一個都沒有。


    根據我的經驗,人在年輕時,最頭疼的一件事就是決定自己這一生要做什麽。在這方麵,我倒沒有什麽具體的建議:幹什麽都可以,但最好不要寫小說,這是和我搶飯碗。當然,假如你執意要寫,我也沒理由反對。總而言之,幹什麽都是好的,但要幹出個樣子來,這才是人的價值和尊嚴所在。人在工作時,不單要用到手、腿和腰,還要用腦子和自己的心胸。我總覺得國人對這後一方麵不夠重視,這樣就會把工作看成是受罪。失掉了快樂最主要的源泉,對生活的態度也會因之變得灰暗……


    人活在世上,不但有身體,還有頭腦和心胸——對此請勿從解剖學上理解。人腦是怎樣的一種東西,科學還不能說清楚。心胸是怎麽回事就更難說清。對我自己來說,心胸是我在生活中想要達到的最低目標。某件事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認為它不值得一做;某個人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覺得他不值得一交;某種生活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會以為它不值得一過。羅素先生曾言,對人來說,不加檢點的生活,確實不值得一過。我同意他的意見:不加檢點的生活,屬於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種。人必須過他可以接受的生活,這恰恰是他改變一切的動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來改變自己的生活。


    中國人喜歡接受這樣的想法:隻要能活著就是好的,活成什麽樣子無所謂。從一些電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來:《活著》、《找樂》……我對這種想法是斷然地不讚成,因為抱有這種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種糟糕的樣子,從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義。高尚、清潔、充滿樂趣的生活是好的,人們很容易得到共識。卑下、肮髒、貧乏的生活是不好的,這也能得到共識。但隻有這兩條遠遠不夠。我以寫作為生,我知道某種文章好,也知道某種文章壞。僅知道這兩條尚不足以開始寫作。還有更加重要的一條,那就是:某種樣子的文章對我來說不可取,絕不能讓它從我筆下寫出來,冠以我的名字登在報刊上。以小喻大,這也是我對生活的態度。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6年第10期《遼寧青年》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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