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誰是知識分子


    我到現在還不確切知道什麽人算是知識分子,什麽人不算。插隊的時候,軍代表就說過我是“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那一年我隻有十七歲,上過六年小學,粗識些文字,所以覺得“知識分子”這四個字受之有愧。順便說一句,“小資產”這三個字也受之有愧,我們家裏吃的是公家飯,連家具都是公家的,又沒有在家門口擺攤賣香煙,何來“小資產”?至於說到我作為一個人,理應屬於某一個階級,我倒是不致反對,但到現在我也不知道“知識青年”算什麽階級。假如硬要比靠,我以為應當算是流氓無產者之類。這些已經扯得太遠了。我們國家總以受過某種程度的教育為尺度來界定知識分子,外國人卻不是這樣想的。我在美國留學時,和老美交流過,他們認為工程師、牙醫之類的人,隻能算是專業人員,不算知識分子,知識分子應該是在大學或者研究部門供職,不坐班也不掙大錢的那些人。照這個標準,中國還算有些知識分子。《紐約時報》有一次對知識分子下了個定義,我不敢引述,因為那個標準說到了要“批判社會”,照此中國就沒有或是幾乎沒有知識分子。還有一個定義是在消閑刊物上看來的,我也不大敢信。照那個標準,知識分子全都住在紐約的格林威治村,憤世嫉俗,行為古怪,並且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後一個知識分子。所以我們還是該以有一份閑差或教職為尺度來界定現在的知識分子,以便比較。


    如果到曆史上去找知識分子,先秦諸子和古希臘的哲學家當然是知識分子,但是距離太遙遠。到了中古,我們找到的知識分子的對應物就該是這樣的:在中國,是一些進了縣學或者州學的讀書人,在等著參加科舉的時候,能領到些米或者柴火;學官不時來考較一下,實在不通的要打一頓;等到中了科舉當了官,恐怕就不能算是知識分子;所研究的學問,屬於倫理學或者道德哲學之類。而在歐洲,是些教士或修道士,通曉拉丁文,打一輩子光棍,萬一打熬不住,搞了同性戀,要被火燒死,研究的學問是神學,一個針尖上能立幾個天使之類。雖然生活清苦,兩邊的知識分子都有遠大的理想。這邊以天下為己任,不亦重乎?那邊立誌獻身於上帝,不亦高尚乎?當然,兩邊都出了些好人物。咱們有關漢卿、曹雪芹,人家有哥白尼、布魯諾,不說是平分秋色,起碼是各有千秋。所以在中古時中外知識分子很是相像。到了近代就不像了。 二、中國的知識分子的中古遺風


    現代中國的知識分子,相比之下中古的遺風多些,首先表現在受約束上。試舉一例,有一位柯老說過,知識分子兩大特點,一是懶,二是賤……三天不打,尾巴就翹到天上去了。他老人家顯出了學官的嘴臉。前幾天我在電視劇《針眼兒胡同》裏聽見一位派出所所長也說了類似的話,此後我一直等待正式道歉,還沒等到。順便說說,當年軍代表硬要拿我算個知識分子,也是要收拾我。此種事實說明,中國知識分子的屁股離學官的板子還不太遠。而外國的例子是有一位赫赫有名的福柯,頗有古希臘的遺風,是公開的同性戀者,未聽說法國人要拿他點天燈。


    不管怎麽說,中外知識分子還是做著一樣的事,隻是做法不同——否則也不能都被叫做知識分子——這就是做自己的學問和關注社會。做學問的方麵,大家心裏有數,我就不加評論了。至於關注社會,簡直是一目了然——關心的方式大不相同。中國知識分子關注社會的倫理道德,經常赤膊上陣,論說是非;而外國的知識分子則是以科學為基點,關注人類的未來;就是討論道德問題,也是以理性為基礎來討論。弗羅姆、馬爾庫塞的書,國內都有譯本,大家看看就明白了。人家那裏熱衷於倫理道德的,主要是些教士,還有一些是家庭婦女(我聽說美國一些抵製色情協會都是家庭婦女在牽頭——可能有以偏概全之處)。我敢說大學教授站在講壇上,斷斷不會這樣說:你們這些罪人,快懺悔吧……這與身份不符。因為口沫飛濺,對別人大做價值評判,層次很低。教皇本人都不這樣,我在電視上看到過他,笑眯眯的,說話很和氣,遇到難以教化的人,就說:我為你禱告,求上帝啟示於你——比之我國某位作家動不動就“警告xxx”,真有天壤之別。據我所知,教皇博學多識,我真想把他也算個知識分子,就怕他不樂意當。


    我國知識分子在討論社會問題時,常說的一件事就是別人太無知。舉例言之,我在海外求學時,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說現在大學生水平太低,連“郭魯茅巴”都不知道,我登時就如吃了一悶棍。我想這是個蒙古人,不知為什麽我該知道他。想到了半夜才想出來,原來他是郭沫若、魯迅、茅盾、巴金四位先生。一般來說,知識的多寡是個客觀的標準,但把自編的黑話也列入知識的範疇,就難說有多客觀了。現在中學生不知道李遠哲也是個罪名——據我所知,學化學的研究生也未必能學到李先生的理論;他們還有個罪名是“追星族”,鬼迷心竅,連楊振寧、李政道、李四光是誰都不知道。據我所知,這三位先生的學問實在高深,中學生根本不該懂,不知道學問,死記些名字,有何必要?更何況記下這些名字之後屈指一算,多一半都入了美國籍,這是給孩子灌輸些什麽?還有一個愛說的話題就是別人“格調低下”,我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兄弟我格調甚高,不是俗人!”我在一篇匈牙利小說裏看到過這種腔調,小說的題目叫《會說話的豬》。總的來說,這類文章的要點是說別人都不夠好,最後呼籲要大大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平,否則就要國將不國。這種挑別人毛病的文章,國外的報刊上也有。隻是挑出的毛病比較靠譜,而且沒有借著貶別人來抬自己。如果把道德倫理的功能概括為批判和建設兩個方麵,以上所說的屬於批判方麵。我不認為這是批判社會——這是批判人。知識分子的批判火力對兩類人最為猛烈:一類是在校學生,尤其是中學生;另一類是踩著地雷斷了腿的同類。這道理很明白——別人咱也惹不起。


    現在該說說建設的方麵了。這些年來,大家蜂擁而上讚美過的正麵形象,也就是電視劇《渴望》裏麵的一位婦女。該婦女除了長得漂亮之外,還像是封建時期一個完美的小媳婦。當然,大夥是從後一個方麵,而不是前一個方麵來讚美她;這也是中古的遺風。不過,要旌表一個戲中人,這可太古怪了。我們知識分子的正麵形象則是:謝絕了國外的高薪聘請,回國服務。想要崇高,首先要搞到一份高薪聘請,以便拒絕掉,這也太難為人了;在知識分子裏也沒有普遍意義。所以,除了樹立形象,還該樹立個森嚴的道德體係,把大家都納入體係。從道德上說事,就人人都能被說著了。


    所謂道德體係,是價值觀念裏跟人有關的部分。有人說它森嚴點好,有人說它鬆散點好,我都沒有意見。主要的問題是,價值觀念不是某個人能造出來的(人類學上有些說法,難以一一引述),道德體係也不是說立哪個就能立起哪個。就說儒家的道德體係吧,雖然是孔孟把它造了出來,要不是大一統的中央帝國拿它有用,恐怕早被人忘掉了。現在的知識分子想造道德體係,關上門就可以造。造出來人家用不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們當然可以潛心於倫理學、道德哲學,營造一批道德體係,供社會挑選,或是向社會推薦——但是這件事也沒見有人幹。當年馮定老先生就栽在這上麵,所以現在的知識分子都學乖了,隻管呼籲不管幹,並且善用一種無主句:“要如何如何”。此種句式來源於《聖經·創世記》:“上帝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真是氣魄宏偉。上帝的句式,首長用用還差不多。咱們用也就是跟著起哄罷了。


    現在可以說說中國現代知識分子的中古遺風是什麽了。他既不像遠古的中國知識分子(如孔孟、楊朱、墨子)那樣建立道德體係,也不像現代歐美知識分子跨價值觀的立論(價值中立)。最愛幹的事是拿著已有的道德體係說別人,如前所述,這正是中古的遺風。倒黴的是,在社會轉型時期,已有的道德體係不完備,自己都說不清;於是就哀歎:人心不古,世道澆漓,道德武器船不堅、炮不利,造新船新炮又不敢。其實可以把開船打炮的事交給別人幹——但咱們又怕失業。當然,知識分子也是社會的一分子,也該有公民熱情,針砭時弊也是知識分子該幹的事;不過出於公民熱情去做事時,是以公民的身份,而非知識分子的身份,和大家完全平等。這個地位咱們又接受不了,非要有點知識分子特色不可。照我看這個特色就是中古特色。 三、中國知識分子該不該放棄中古遺風


    現在中國知識分子在關注社會時,批判找不著目標,頌揚也找不著目標,隻一件事找得著目標:呼籲速將大任降給我們,這大任乃是我們維護價值體係的責任,沒有它我們就喪失了存在的意義。要論價值體係的形成,從自然地理到生活方式都有一份作用,其功能也是關係到每一個人,維護也好,變革也罷,總不能光知識分子說了算哪。要社會把這份責任全交給你,得有個理由。總不能說我除了這件事之外旁的幹不來吧?憑我妙筆生花,詞兒多?那就是把別人當傻子了。憑我是個好人?這話人人會說,故而不能認真對待。我知道有人很想說,曆史上就是我們負這責任。這不是個道理,曆史上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婦女還裹腳哪,咱們可別講出這種糊塗油蒙了心的話來找挨罵。再說,拉著曆史車輪逆轉,咱們這些人是拉不動的。說來說去,隻能說憑我清楚明白。那麽我隻能憑思維能力來負這份責任,說那些說得清的事;把那些說不清的事,交付給公論。現代的歐美知識分子就是這麽討論社會問題:從人類的立場,從科學的立場,從理性的立場,把價值的立場剩給別人。咱們能不能學會?


    最後說說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當然,他有“士”的傳統。有人說,他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悲觀主義者?),有人說,他以天下為己任(國際主義者?),我看都不典型。最典型的是他自以為道德清高(士有百行),地位崇高(四民之首),有資格教訓別人(教化於民)。這就是說,我們是這樣看自己的。問題是別人怎樣看我們。我所見到的事,實屬可憐,“脫褲子割尾巴”地混了這麽多年,才混到工人階級隊伍裏,可謂“心比天高,命比紙薄”!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咱們把“士”的傳統忘掉為好,因為不肯忘就是做白日夢了。如果我們討論社會問題,就講硬道理:有什麽事,我知道,別人還不知道;或者有什麽複雜的問題,我想通了,別人想不通;也就是說,按現代的標準來表現知識分子的能力。這樣雖然缺少了中國特色,但也未見得不好。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4年第3期《東方》雜誌。發表時題目為“中國知識分子該不該放棄中古遺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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